“什么时候整洁了?说得我好像没见过。”
霍召下意识脱口就觉得自己傻逼了。再看卜繁星的脸,果然阴云密布。他立马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找补:“怎么着我俩也二十多年发小,被你妈拎去你家的次数还少?”
他希望卜繁星划重点——被沈妈拉去的。
从前那点破事,要说全无介怀,卜繁星做不到,但也不至于真拿到现在说事。她象征性剜霍召一眼,跟随沈云央上楼去。
沈云央的房间没她说的那般乱,就是入门的长台上零零散散摆放着一些医药品,地上也有一口打开的小箱子。
沈云央拍拍房间里的另一张床对卜繁星说:“你睡这张床?服务员刚换的被套,干净的,我那张睡过了。”
卜繁星冲她点头示意,“打扰了。”忽而又想到什么,“呃,还有多余的房卡吗?我可能时不时会出去溜达,万一你休息了……”
沈云央直来直往:“要去找霍召?”
卜繁星莞尔,觉得没必要隐瞒。
沈云央毫不扭捏地摸出牛仔裤里的房卡递过去:“我这里只有一张,先给你吧。你下楼的时候朝前台再要一张,回来还我就行。”
老实讲,沈云央虽然从前与霍召有一段,可卜繁星并不讨厌她,至少目前不讨厌。她身上有股子气质,与美貌无关,而是骨子里自带的春风化雨。这种气质必须在良好的生活环境下长大、身心健全,见识过万象世界,才能形成。
不过,也不意外。不是说她还支援战地么?有这种理想的,岂会拘泥小节。
卜繁星一下觉得之前自己的内心活动,都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思及此,她只想快速离开这个让她颜面无存的女子。
卜繁星拿过房卡转身往外走,沈云央想起什么,几大步追到门口,从玄关长台上面放的医药品中跳出来两个瓶子,递给卜繁星。
沈云央:“顺便把这给带过去呗,叮嘱他擦。”
卜繁星这才想起与霍召在电话里的内容,对啊,他受了伤。立马她对霍召的气就消了点儿,顺口问:“他伤哪儿了,不是很严重吧?”
“小问题,可是发炎就不好了。”
卜繁星点点头,秀眉微蹙,下意识嘟囔两句:“我早说了,这份工作不安全,他偏喜欢,犟得不行。”
沈云央往旁边的床尾一坐,看着卜繁星,失笑——
“没法子,从小就这臭德行,和霍叔叔一个模子印出来的。霍妈念叨半辈子了,没见成效,你呀,也别指望他改,只能去适应。”
沈云央说起霍家种种的熟稔口吻,还是让卜繁星生出了一些不适感。
可当事人仿佛没所察觉,继续道:“但霍召这点棒,记好不记仇。中学的时候,陈影在学校惹事,挑唆霍召翻墙出去替他撑腰。我们子弟院校不比其他,管理严格,墙也比普通的要高些。于是霍召腰没撑上,在翻墙时就栽了一大跟头,差点骨折,为此陈影负荆请罪、管了他一个月的饭。后来再提这件事,他光记得蹭饭时候的快乐了,至于受的伤,绝口不提。”
“就像,”
讲到这儿,沈云央无端停了下,“就像他喜欢的这份职业。只要他喜欢,无论给他带去多大的伤害,他只会记得其间的成就感。所以卜小姐,如果你还是不能理解,那我建议你重新审视你两的关系到底合不合适。这并非我的私心,而是出于站在了解霍召的角度,给个友情提示。因为他啊,一旦翻脸——其实挺会伤人的。”
沈云央陷入沉思。
脑袋里尽数是十九岁那年夏天,一个高高少年站在部队大院的槐树下,用并不自觉的绝情口吻,说着分别。
霍召不是标准的浓眉大眼,甚至眼皮有点薄。槐叶的阴影在眼皮上造出影子,平添几分凉。
……
房间里,卜繁星紧了紧手中的药瓶,努力压住突然沸腾的情绪:“合适与否本身就是伪命题。不可能有完全适合的两个人,旦看有没有迎合彼此的心。”
“你有吗?”
床边的人目光直白起来。
卜繁星也不躲,迎上去:“这问题的答案,他知道就行。”
一场看似无关紧要的交谈就此结束,卜繁星出了门却呼出一口气。
情敌她不怕。就怕沈云央这种懂得攻心,还来势不明的。所以直到进入霍召的房间,卜繁星脸上还挂着心事。
房间里就霍召一人,看她这脸色,立马往**虚虚一跪,刚要假模假式的承认错误,卜繁星快步过来:“不是伤到了腿?”
闻言,霍召顺竿爬,开始使苦肉计。
他抱着腿往**倒,“本来不觉得。你一说,好像是有点痛。”
卜繁星就着姿势拉开他的裤管,入目一片新鲜的皮肤。并非因为保养得当,而是表皮被岩石之类的东西磨掉了,露出里面嫩生的。
霍召看悬在头上的女孩儿瞳孔颤抖,暗想不好,立刻扯开腿说:“看着吓人,实际小问题,抹点药、消消炎就行。”
此时此刻,卜繁星心情更为复杂,不知该骂他好,还是心疼好。她垂头,躲避打量,坐下来帮他上药。
霍召觉得气氛诡异,不停说话想打破,开始讲述一路的营救过程。
“根据风向定位探测,目标也有可能掉入了一个较大的洞里。队里大部分人经验大多,更不清楚入洞穴的注意事项,只能我打头。那洞黑漆马虎地,暗流涌动。加上中途下了场暴雨,营救难度增加……”
他絮絮叨叨的样子,让卜繁星忽然想起沈云央的话来——他不会记得怎么受伤,只会记得快乐。
卜繁星一下承认,她对霍召的认识的确不深。
她以为他呈现的油嘴滑舌、游刃有余,什么都能摆平,就是他全部的模样,其实不然。他也有执着与憧憬。
若她坚持让他离岗,无异于告诉小朋友,世上并没有英雄迪迦奥特曼的存在。残忍地拿走他向往的正义。
天人交战一番。
“我先回去了。”上完药,卜繁星忽而站起来说。
霍召赶忙将腿挪下床,打算追,可她闪得比说话还快,霍召难得怔怔地看着门板,好半晌反应不过来。
颠簸了几小时到这儿,卜繁星也确实乏累,怀揣着心事迷迷糊糊睡了半下午,晚饭也没吃。
沈云央受霍召之托给带了一份上来,可等卜繁星睁眼,全冷了,她随便应付了几口,看沈云央从洗浴室收拾完毕出来,躺床看书。
卜繁星透过镜子随便瞄了两眼,被熟悉的封面壳吸引,她夹菜的手一滞。
卜繁星年少时没几个朋友,到如今细数也就甄文静一个,孤单时她就看书打发无聊。虽然担不上“阅览群书”四个字,可她嚼过的没有千本也有好几百,其中当属沈云央手里的这本最为深刻。
这看似童话的故事,背后的纹络却总能轻易刺痛成人。
没多久,此书走红,世人大多爱引用小王子驯服狐狸的故事。然而之于卜繁星,她最喜欢的桥段,还是小王子遍访宇宙,见到一大片玫瑰的场景。
故事里,在壮丽的玫瑰园中,小王子问,你们是谁?
花朵们齐声回答:“我们是玫瑰。”
小王子惊呆了。
因为,他以为世上只有一朵玫瑰。他说:“曾经有一朵玫瑰对我讲,她是全宇宙唯一的一朵玫瑰。”
得知真相的小王子愤怒吗,伤心吗?并不吧。
事实上,他很清楚。尽管玫瑰多得是,可那朵玫瑰的珍贵之处在于,他在她身上付出的时间与精力,是这些才让它变成了独一无二。
可《小王子》的故事没告诉卜繁星,如果在遇见自己之前,霍召早已为别人付出了时间和精力,那该怎么界定呢?
那么,谁才是真正的独一无二……
旅馆房间里。
“没想到你也爱看童话啊。”卜繁星假装不经意提了句。
沈云央不疑有他,举了举书本示意,“这个?从霍召那儿要来的。我看他放书柜里久久搁着也没翻开过,吃灰怪可惜。不止这,还有十好几本,这次不过是随手带来,想着篇幅短,正好看完。”
须臾,卜繁星捏筷子的手莫名颤抖起来。
“你喜欢?要看吗。”
沈云央稍稍掀开被子爬到床尾,将书递给卜繁星。
卜繁星的背脊僵了一会儿才有动作。她仿佛鼓了很大勇气,转过身时,努力维持着体面,接过书籍。
“谢谢。”
沈云央的手机提示有信息,她点点头又躺回去看信,没注意卜繁星的动静——
第一页。
第二页。
第三页。
直翻到第三页,看见上面空空白白的一大片,卜繁星终于微不可察地闭了闭眼,神色写满释然。
不是她送给霍召的那本。
当日,在狂风巨浪里,她曾以一本心爱的《小王子》相赠,作为救命之恩。
那上面,有她的名字:繁星。而这本没有,干干净净。
犹记得彼日,霍召尚且年轻。他手捏作训帽站在搜救船头,露出一口白牙爽朗地笑:“里面谁是路灯?谁是点灯人?”
……
还好不是她那本。
否则,卜繁星恐怕再找不到半点理由,留在这个男人身边。
因为,若是连初遇的回忆都能随便相送,那么谁是“独一无二”还不清楚?相反,如今微微扑朔迷离的局面,仿佛刺激到了卜繁星,叫她好多年不曾有过的好胜之心,猛地升腾而起。
她不做二,只做一。
卜繁星:霍召,我要见你。立刻。
消息发出去,手机震动,嗡嗡地提示成功。没几分钟,熟悉的头像跳在屏幕上。
霍召:过来。
言简意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