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章归来

什么是神器?

神灵所用的装备、武器就是神器,拥有远胜于寻常装备的强大威力。但是,神器稀少,尤其是经历了神与魔神之间的战争,神器的数量就更少了。辛云天和落花飞雪说她一下拥有两件神器当然是开玩笑的。

落花飞雪将两样东西放在桌上,一一展现出来。

阿拉丁神灯,这件内部具有一个小世界并且能够改变世界流速的绝妙道具,此时是一片灰色,名字都是灰的。也就是说,这玩意儿从今以后已经再也没有任何用处了,里面的小世界或许存在,或许已经崩碎,但无论如何,随着阿米尼亚的死亡,这个神灯已经没有用了。

从这一点上来说,辛云天和她此次的任务算是失败的。

另外一件所谓的‘神器’就是这把神剑,阿拉丁之剑。这把武器倒是依然可以使用,但原本是一件神器,只可惜在过去的战斗中跌落了一个品质成了史诗品质,而在城主府中,落花飞雪和约瑟夫手中的魔法杖硬碰硬了一次,这把剑的品质再次跌落了一个台阶,成了暗金装备。

六十三级的暗金装备其实也算是顶级装备了,利用星辰石升级一下,足可以用到八十级。而且,这把阿拉丁之剑所附加的特效也相当不错,击退效果,有一定的几率将玩家击退。击退和眩晕不一样,眩晕是所有附加效果中最好的效果,可惜任何意见武器所附加的眩晕效果触发几率都很低很低。

其次,吸血、击退这种效果也都十分不错。所谓击退,就是将对方震得倒退几步,让玩家重新占据主动。击退不仅可以将对方与自己的距离略微拉开,让玩家有时间调整自身的战斗节奏,如果碰到魔法师的话,同样可以打断对方必须站着使用的法术。

击退效果固然不错,但是在辛云天看来,这把阿拉丁之剑还是有所缺憾。阿拉丁之剑并非阔剑、巨剑,而是一把长剑,论手感比前二者要轻得多。对于狂战士来说,阔剑、巨剑这种沉重的武器才是他们的首选,毕竟剑身再沉重,他们的力量属性足够握得住,而且凭借着武器的重量还可以在近战搏斗时略占一丝上风,配合击退效果,那就更是极品。可惜的是,阿拉丁之剑是长剑,重量略逊一筹,虽然有击退效果,但并不完美。而对于剑士来说,长剑比较适合敏剑士,而对敏剑士来说,他们在战斗中以连续技为主,接连不断的攻击是他们杀敌的窍门,他们讲究的就是一气呵成。如果途中突然出现一次不可预料的击退效果,那就不是给他调整节奏的机会,而是给对手反击的机会了。所以,击退效果又不是特别适合敏捷士。

当然,除了这点缺憾之外,这把阿拉丁之剑的攻击力、附加属性都是十分不错的。

落花飞雪将它替换下自己原来的装备,笑道:“非常不错的一把神剑,可惜啊,不再是神器了。”

“这要是神器的话,游戏公司非得疯掉不可。一个赤炎城,史诗装备还没有一件呢,居然连续出现了三件神器。”

落花飞雪眼睛一亮,似笑非笑的看着辛云天:“这么说来,剑潇潇手中的武器真的是神器咯?”

辛云天知道自己说漏了嘴,双眼一翻,说道:“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你说是那就是吧。”说着,他打了个哈欠,跟落花飞雪说了一声就下线休息去了。虚拟游戏虽然可以让玩家保持浅睡眠,但是如果长时间得不到真正的睡眠也熬不住。

辛云天此时已经熬了一个通宵,再不下线休息几个小时的话,第二天可就没办法继续熬下去了。

下线睡了三个小时,辛云天就被电话给吵醒了,原来是有人要租房的。小君妈妈留下的那套房子一直丢了两个多月,一开始是因为辛云天还有东西没有到手,所以无法出租,后来虽然在找租客,但是见了几批人都觉得不满意。虽然房子是老房子,但他也希望能够遇到几个不错的租客。

他原本打算就将房子空着,不过楚晓君执意要租出去,好歹也能补贴一点家用,辛云天也就只能听她的。

他赶去和房客见了个面,然后介绍了一下房子的情况,也了解了一下对方的情况,知道是一对刚刚出来工作的小夫妻,这种人一般来说会比较珍惜自己的房子,尤其是他们打算一下就签三年的租房合约,更不会胡乱弄坏家中的东西,比那些独身或是合租的小年轻要靠谱得多。

辛云天和两人签完合约,收了钱后就把钥匙给了他们。当他下楼准备回家时,就看到有个家伙刚下出租车,往这边走来,两人打了一个照面,都愣了。

“千年老妖?”

“暮辰?”

两人都有些无语的看着对方,几乎同时开口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辛云天郁闷道:“我还想问你呢,我家就住这儿啊,你呢?你不要说你也住在这儿,嘿我在这里住了十几年,可没见过你啊。”

千年老妖郁闷道:“我是住这儿啊,不过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

辛云天闻言一愣,脸色逐渐古怪起来,他上上下下打量着千年老妖,而对方也在打量着他。

“妈的!”辛云天忽然怒骂一声,吼道,“狗蛋,是不是你?”

“卧槽!”千年老妖也叫了起来,但是嘴角抑制不住的笑,“天哥,真的是你,啊啊啊,真没想到,你就是暮辰,我勒个去,这么久了我怎么愣是没发现呢!”

天哥!

听到这个称呼,辛云天再无怀疑,他一步冲上去,搂住了千年老妖的肩膀大笑道:“我也没想到,千年老妖居然是狗蛋你啊,娘的,这么多年不见,你小子怎么变得这么帅气了。”

“老大,人是会变得好伐,我已经不是当年的狗蛋啦。”

噗嗤!

千年老妖身后传来一声清脆的笑声,辛云天一看,却见一个美女俏生生的站在他的背后。千年老妖尴尬的讪笑了一声,说道:“天哥,这是我女朋友阿月。来,阿月,我给你介绍一下,这就是我小时候的好兄弟,天哥。”

“天哥好。”美女向着辛云天弯了弯腰,嘻嘻笑道,“狗蛋经常跟我提起你哦。”

千年老妖顿时一脸苦相,狗蛋这个小名,还是他们小时候辛云天给他起的,这么多年了,谁还能将这么个帅小伙子当狗蛋了呢?他连忙讨饶道:“老大,给点面子,别一口一个狗蛋啦。”

“你小子。”辛云天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怎么回来了,对了,当初不辞而别,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辛云天心中纳闷不已,千年老妖居然是他从小就一起玩的好兄弟辰映羽。他小时候经常住在自己姑妈家,就和辰映羽玩的很熟,两人兄弟相称,感情比亲兄弟还亲。他记得,那时候辰映羽应该是一个孤儿,是被附近一户人家收养的,但是大概在七八岁那年,辰映羽忽然失踪了,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就连那户人家也不见了。

千年老妖干笑了两声,说道:“这事说来话长,我们找个地方慢慢聊。”

辛云天点了点头,带着几人到了街口的一家咖啡店,找了个位置坐下,这才慢慢说来。原来,千年老妖虽然是孤儿,可并非父母双亡的那种,而是被遗弃的,但是暗地里,他的父母一直在看着他成长。他父母不仅是那种命苦得养不活孩子的人,相反,那是一对土豪,真正的土豪,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才将千年老妖交给自己远房亲戚抚养的。

在千年老妖八岁那年,他们终于冲破了阻碍,获得了自己该拥有的东西,便将千年老妖接回去并且直接送往国外生活,是以千年老妖一直没机会和辛云天道别。

前些年回国后,千年老妖直接回到了自己父母所在的那座城市,只是因为从小不习惯和那两个将自己丢弃的人住在一起,他固执的一个人在外厮混,做过小工、混过网吧,后来因为一次意外救了风老大,才到了风之翼当职业玩家。他在风之翼混得不错,但是随着年岁增长,他越来越四年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辛云天还有楚晓君,小的时候,辛云天、楚晓君就是他的亲人,比那对收养的夫妇还亲。所以,在苍穹开放后不久,他就选择了返回明珠。

千年老妖说着,叹了口气道:“天哥,这段时间我是天天到你家楼下来转悠,愣是没见到你,还好,今天总算让我碰到了。”

他的女朋友也说道:“老妖真的每天都来,早上、中午、晚上,有时甚至等到了深更半夜,就为了能够遇到你。”

辛云天甚是感动,举起手中的杯子就道:“兄弟,干一杯。”

千年老妖差点一头栽倒在地,无语道:“天哥,你丫的没睡醒吧,干一杯?这是咖啡哎。”

“哈哈,我是太激动了,走,今天晚上去我家,好好喝两杯,正好见见小君。”

千年老妖露出意思缅怀之色:“嗯,小君啊,我已经好久未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