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高家兄妹

坐下后,骆驼和赤魂都是一副傻傻的摸样。

“你们还叫我言叶,我还叫你们赤魂和骆驼,就不会又这样的陌生感了。”陈初笑着说道。

骆驼回过神,开口嘲讽道:“出息,见不得人?叶哥,等你点菜!今天赤魂请客,不用客气。”

赤魂一愣,看向骆驼骂道:“等会你添碗饭蹲门口吃去。”

“别这么小气。”

“我……”

“对了,骆驼你刚才说的事,到底怎么回事?”陈初有意的把话题拉回有关于《临界》的上面。毫无疑问,这两位还在读书的大学生,没有陈初这么强的适应能力,他们在见到陈初本人后,都莫名的变得有些无法适应。

骆驼一拍手,顿时起劲了:“具体的说不清楚,反正死城现在全是红名!我和赤魂是先走了,其他人还在打呢。咱们帮主现在都眼红了。”

陈初看向赤魂,要听骆驼来解释经过,那就真变成莫名其妙了:“赤魂,到底怎么回事?”

“听说好像是有人在死城地图内乱杀人,闹得很凶。不过,那几个人是没帮派的,可偏偏是这样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不知道是那个帮派在玩这种贱招”就这么一句话,就开始相互猜忌了。理所当然,都把矛头对向自己的敌对帮派。就这么滴,就开始打起来了,越打越乱。”

“这和你们水云间有关系?”

“没关系,甚至就没人说是我们。不过,咱们帮主,今天赢了一场!有些得意了,守住领地之后,带着人就打算去支援,把皇朝领地进度打回原形,谁知道!在路上就遇见了这帮人,带着两千多人路过,谁相信是来打酱油的,就这么的莫名其妙的打起来了。”

“……”陈初无言以对,这太符合杨二侠的性格了。

“晚上进游戏,估计死城满地红名。”

陈初眼角一挑,这句话吸引了他“满地的红名……”

“叶哥,你和帮主认识吧,今天他向我们提起元素分岭的事。 ”

“嗯,我们是认识,而且,关系很挺特殊。”陈初笑着说道,没具体的说明,是担心这两人突然想起,追问有关于“美女救狗熊”的那件事。

就在这时,昊兵来了。

昊兵一进来,骆驼一眼认出。

昊兵这人,事实上比陈初好相处,当然,这是相比之下。陈初认人存在很多方面的考虑,昊兵就无所谓,用他的话来说“交朋友就得叫三六九等”:“哟,就等我了啊。”见面一句话,完全不显生。

“边城大哥,现实里,你比游戏中看上去高多了。”骆驼这话由感而发,昊兵这1.87的个子走到那都是出类拔萃的。

“我要吃醋溜土豆丝。”昊兵坐下后说道:“当年,我可经常来这找陈初混饭吃,这道菜是我最爱的。”

“对了!边城大哥,继续那天的话题!快给我们说说,那晚上到底发生什么了。”

昊兵看向陈初,那笑容满是不怀好意。

陈初使了眼色。

“还没来之前,陈初可就警告我了,这件事要是说了,他就给我媳妇说当年我做的那些龌龊之事。这我可不敢拼啊,陈初做过什么事,杨晴那是清清楚楚,可我家那位就不同了。”昊兵找个理由,过掉这个话题。

骆驼追问这,依旧不放弃。

赤魂就这货八婆的样,忍不住说道:“你至于吗?就算这事丢人,也比不了你教室门口被人给甩了一巴掌来得大。”

陈初立马接上:“什么事,说来听听。”

“叶哥,喝点酒怎么样!我出去买!”说完,骆驼站了起来:“我去去就来。”

骆驼没阻止赤魂说,是因为知道阻止不了,逃避……显然是不想在以当事人的身份回味一番。

骆驼一走,赤魂口中滔滔不绝了。

就在陈初等三人交谈着时,坐在他们侧面的一座人中,有一个女声打量着陈初。

坐在他身边的是一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的男生。

不过,这两位的关系绝不是你想的那样。

“妹,看啥呢?”

“哥,那是不是陈初?”

男的一听这话,扭头看去。目入三分,男的惊讶道:“是陈初!”

得到哥哥的确定,女生开口喊道:“陈初!”

有人喊自己,陈初下意识就扭过头去,看了第一眼还没认出来,但,女生身边的那位虎背熊腰的货给了陈初提示:“高婕,高锐?”

高婕站了起来,走到陈初身边惊喜道:“你怎么来这吃饭?”

“来和几位学弟吃饭。”

高婕看向赤魂又看了看昊兵,随即笑言道:“大学毕业你就消失了。要知道,当初你追到杨晴,可有我的功劳。”

这并不是陈初大学的同伴同学,而是杨晴的同学!

“你不是和杨晴经常联系吗?”

“就这样都不见你的人,你说你是不是消失了。”高婕不满的说道。

这时高锐也走了过来:“好久不见。”

高锐比陈初他们要大两岁,同时,也不是g大学生,他是一个体育老师。至于这兄妹两位什么在这,陈初倒是丝毫不疑惑。高家兄妹的父亲是爷爷是g大老教授,出现在这自然是看望老人家,只不过……怎么在外面吃饭?

接下来,三人交谈了几句话,陈初得知他们原来是下来炒菜打包的。

高教授的老伴去世很久,而高教授生病了,这兄妹两没一个会做饭做菜的,自然,只有来这打包了。

高教授是历史方面的学者,陈初当年也因为一些自己的好奇,向他老人家讨教过,只不过,高教授很明显的指出了陈初的一个问题“你不似乎去深入的了解历史,因为,你不是个明白怎么去尊重历史的人”,这句话并不是在指明陈初的不好,而是指出了这个时代大多数人的通病。

当然,这不妨碍陈初偶尔去找高教授讨论一些东西。

听这兄妹两的话,陈初觉得高教授不是什么大病,但,应该是很麻烦的病。想到以前,理所当然的陈初就提出:“我等会去探望一下高教授。”

“好啊。”

这时,高家兄妹打包的饭菜弄好了,因为陈初提出了等会去看望,两人也就没和他多言。

“高教授,我听骆驼提起过。”

“骆驼是学历史的?”

“是啊,不然会这么腹黑。”

“什么逻辑。”陈初无语道。

“高教授在今年年初就很少来学校了,原本就是指导骆驼那个班的。”

“我听到你们在说高教授?”不知道猫在那的骆驼突然走了出来,还提着几瓶啤酒。这小馆子是不卖酒的,至于原因陈初在这吃了几年饭,也没打听出来。要喝酒,自己外面买,这行为一定让很多做馆子生意的人看不懂。

“骆驼,高教授生什么病你知道吗?”

骆驼压低声音说道:“老年痴呆……”

陈初表情一顿,那表情就变得难以言明。

……

这顿饭吃得贼慢,酒中途又去买了几次。

陈初就喝了一瓶,因为,等会说好了要去高教授那看望下,一声酒气太不礼貌。

有这样一个“伟大”的借口,骆驼只有不甘心的把矛头对向昊兵。

于是乎,这注定了会成为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就骆驼那在昊兵看来猫喝水般的酒量,就算骆驼把赤魂拖下水,结局依旧无法改变。

“第一次和啤酒喝吐……我平时酒量很好的……”这是陈初和昊兵,帮忙把骆驼送回学校的路途中,骆驼口中不断重复的两句话。

站在学校门口,昊兵说道:“就知道要喝点酒,所以没开车。”

“呵呵。”

“你要去探望以前的老师,我就先回去了。”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