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青春是场易散的宴席,没能听够悦耳的编钟声,就已曲终人散。蓦然回头,空****的四周,只看得见自己破碎的残影。沉寂了两个春秋,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校园生活的尽头。
毕业典礼那天,我们穿着借来的学士服,在一个个照相机镜头前摆出一个个蹩脚的姿势,微笑的表情里,有人透着喜悦,有人显得木讷而茫然。我的心情谈不上兴奋,也不知道是否茫然。我想,用麻木来形容,或许更为贴切些。爸爸没有出席我的毕业典礼,因为那天,他正躺在医院的病**与死神抢时间。爸爸的肝因为酒精长期的侵蚀,已经不堪重负,发出了死亡的号角。当我们开始重视这个问题时,癌细胞已经在爸爸的体内攻城略池,摇旗呐喊,散播胜利的种子。我们怀抱着能够治愈的希望送爸爸住进医院,当恶化这个词从我们的耳畔一而再再而三地飘过之后,我们再也不抱这种希望了。只是卑微地祈求上苍,哪怕只是多活几秒钟,让爸爸能多与我们说几句话也好。
爸爸倒下了,老薛家就像遭遇了一场百年不遇的大地震般,瞬间垮了。顶梁柱塌了,眼看着家就要毁了。妈妈用她那纤细的臂膀死撑着要帮我跟薛书宇扛起一片天,可是,妈妈只是个普通的女人,纵使她满怀伟大的母爱,她也不可能一夜之间变成超人。生活不是魔幻片,不可能凭空飞来一支哈利波特的魔法棒,点石成金,它只是一出粗糙的现实剧,悲喜交加,而对于那时的老薛家而言,显然悲剧的成分超过了喜剧的情节。
爸爸的病几乎耗光了家里的存款,到最后,唯一能供给爸爸同癌细胞搏斗的筹码就只剩下一纸房契了。那是我们一直居住的房子,也是我们所能想到的,能够变现给爸爸治病的砝码。我跟妈妈瞒着爸爸,四下张罗,寻找买家。或许爸爸早就察觉出我们的想法,在我们寻找到合适买家之后不久,爸爸就撒手人寰了。
爸爸走了,我们的房子留了下来。我常常在想,这或许是爸爸对我们最后的疼爱。因为不忍心让我们风餐露宿,不忍再拖累我们,所以放弃了活的念头,早早地随阎王去了。
生活就像一片汪洋,海浪时高时低。波涛汹涌之后,便是清冷的平静。儿时总把我扛在肩头追风筝,我满心崇拜的爸爸,转眼间,变成了不会动不会笑的骨灰盒。他的音容笑貌都被封锁在死气沉沉的相框里,没有一丁点生命的迹象。
妈妈苍老了许多,经历了死别之后,死亡的阴影好一段时间都盘旋在我们家的上空。
妈妈总说:“不知道还有多少时间能陪着你们,妈妈现在没有别的心愿,就只希望能够看见你们各自都成了家,有所托付,这样妈妈也算了无遗憾了。”
后来有一天,甄晓梅约我在学校里头的小咖啡馆见面。自从袁博服刑以后,我们几乎形同陌路。接到甄晓梅电话的时候,我的脑海里闪过些许犹豫。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们之间似乎没什么来往的必要。
甄晓梅坐在角落里靠窗的位置,支肘撑着桌子,手指架着一根点燃的烟。她的脸上涂着炫丽的妆容,跟眼睛里落寞的神色极不相称。我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甄晓梅深吸了一口烟,朝我吐出白色的烟雾。她沉默地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声音低沉沙哑,她说:“薛书妍,你还是这个样子。”
我淡笑:“什么样子?”
甄晓梅掀起唇角,有些嘲讽的意味,只是我不甚确定,她在讽刺我,还是在讽刺她自己。 “袁博说你太单纯,让人忍不住想要去保护你。”她沉声冷笑道,“哼,说得好像你是最后一片净土,怎么也要将你圈围起来,牢牢护住,不准许任何人玷污。” 甄晓梅微抬下巴,样子有些孤傲,她悠悠吐出一个烟圈,尔后道:“不过你还真的是。”甄晓梅支手撑额看着我,“妍妍,你真让人嫉妒。就像一个制造完美的玻璃瓶,让人忍不住想看看它破裂后的样子。”
我苦笑道:“我有什么好嫉妒的?”想来,我真的没什么好让如今的甄晓梅嫉妒的。她看起来,过得比我好许多,不是吗?不论她是通过什么手段得到今天的一切,终究她还是风光的。至少表面看起来,她是风光的。事业有成,身边总不缺乏追求者。不用为钱犯愁,不用为如何生存而忧虑。
甄晓梅将一本厚厚的日记本推到我面前,暗红色的指甲油异常醒目。我抬眸,不解地望向她,她吐了口气,“这是袁博的日记本,在我那里放了好多年,我想,也许把它交给你更合适。”甄晓梅说:“我恨过你。但后来想想,这些恨根本就是不必要的。我跟他本来就只是交易,我想踩着他过更好的生活,而他,只不过是想多个接近你的借口而已。”
我挪过那本有些陈旧的日记本,随手翻开一页,袁博熟悉的笔迹跃然纸上。“我是个私生子,我比任何人都渴望拥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我喜欢妍妍,从我意识到自己感情归属的那一天起,我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她,为了能带给她幸福,为了能与她有个属于我们的家,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
袁博。这个在我心里沉寂了许久的名字,如今再一次被提起,还是会牵动心中的某根弦,隐隐作痛。我痛恨过他,而恨过之后,却莫名地有过那么一丝感动。我想起《摘星》里头的一段话,“世间上,最美好的爱恋,是为一个人付出时的勇敢,即使因此被伤得体无完肤也无怨无悔。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
手捧着袁博的日记本浑浑噩噩地走出咖啡馆,漫步在母校熟悉的林荫小道,过往一幕一幕在脑海中放映,那些熟悉的画面,幻化成莫名的情绪,萦绕在心间,久久徘徊不散。
几片树叶飘落,伸出左手触碰,枯黄的叶子从指尖轻轻擦过,徐徐掉落。眼泪三三两两滴落,打湿戴在无名指上的钻戒,泪水浇熄钻石微亮的光芒。
我结婚了。新郎是妈妈托一个朋友介绍的。一个房地产开发商,香港籍,长期居住在大陆。邻里街坊眼中比较争气的富二代。比我大十岁。修养很好,懂礼貌,高学历。我们相亲不到一个月,就开始着手准备结婚的事宜。理由很简单,我在他眼中,是个可以接受的结婚对象,而他,他是妈妈精挑细选的佳婿,客观条件似乎无可挑剔,爱不爱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能帮我负担起一个家庭,帮我赡养我的妈妈,好让她后半生可以寝食无忧。于是,两个到了适婚年龄的男女,像是上街买衣服般,选择了自己人生的另一半,然后牵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没有喜不喜欢,只是需不需要。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待我挺好,我不需要成为电视剧里头那些施行家暴戏码的女主角。所以我常常这么安慰自己,我的人生还不算太悲剧,至少在许多人眼里,我嫁了一个顶不错的丈夫,我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