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曾经读过一本书,书名叫《等一个人的咖啡》。“等一个人”咖啡屋里,每天都有两杯老板娘特调,一杯属于懂得品味它的客人,另一杯则属于坐在对面的老板娘。她在等一个人,等待那个懂得品她、珍惜她的人,而那个人,也是值得让她好好珍惜的人。或许,那个愿意喝完第100杯老板娘特调的人,就是她在等待的那个人。
许久以前,我就知道,我也像她一样,耗尽所有耐心,在等一个人。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亦不知道他何时能走进我的生命,但我始终相信,他正在前来寻我的途中。我是他的某个站牌,倘若运气好,兴许我还能成为他的终点站。我很好奇,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男子,偶然的幻想,曝光了我内心所有期待。
我不愿随意交付自己的感情,因为,我要等他。也许,这样的念头是偏执的,几近荒唐,我亦在所不惜。尽管,我不能排除等待落空的结局。
我在等待一个人,独自等待,在他还未出现时,我就已经决定对他忠诚。
在过去十八年的岁月里,我不曾向任何一位男生坦露心迹,也不曾体验过那些让许多花季少女们堕入情网的浪漫桥段。我总是乔装成假小子,跟在薛书宇后头,同他那群酒肉之交勾肩搭背,却没有过与异性脸红心跳的牵手经历。
当我在KTV见到叶凌轩起,我就笃定,我要等的那个人已经来了。
叶凌轩来了,而我生命里曾经有过的那些冷静自持正在悄然离去。
我常常对着天空发呆,想着叶凌轩在做些什么,想着他住在什么样的房子里头,吃了什么样的美味佳肴,交了什么样的朋友。我猜想与我相遇之前关于他的每一个生活细节。想着他是否也跟我一样,喜欢抬头仰望空旷的蓝天;是否也喜欢深呼吸,感受那些浑然天成的气味;是否也喜欢在夜里插上耳机,一个人静静地听歌……
我总是在想,总是在想,总是在想……我带着愉悦的心情猜想着这些琐碎的事,有种淡淡的、甜甜的幸福感觉,不是空虚,亦不是寂寞,更不是哀怨。
我不是深闺怨妇,而是对生活满怀憧憬的少女,怀抱着那个美丽的梦,漫步在属于自己的青草地,优哉游哉地等待着叶凌轩,等待着他向我讲故事,讲述属于他的故事,然后,我们用接下去的时间书写关于我跟他的故事,我们俩的故事,或喜,或悲,亦或者,悲喜交加。
我申请了一个□□□□的帐号,这么做是为了叶凌轩。他是我那个账号里唯一的好友,一直到现在都是。
我从皮夹里掏出叶凌轩写的纸条,输入搜索栏,加他为好友。我以为他不在线的,没想到隔不到一分钟,叶凌轩便通过验证了。
叶凌轩:这么晚了还不睡?
我:我刚睡醒。
叶凌轩:怎么这时候醒?作噩梦了?
我:没有。白天睡多了。
叶凌轩:你的生物钟该好好调调了。作息这么紊乱,过几天就开学了,看你怎么办。
我:凉拌。我去找点东西吃,晚饭都在睡,饿得慌。
我到厨房摸东西吃,看到厨台上的电子锅还亮着保温灯,打开一看,里头还炖着鸡汤,热气腾腾的。有妈的孩子是个宝。天底下,还是我妈最心疼我。
我从消毒碗柜里取出碗和勺子,盛了碗鸡汤,正打算啃鸡腿呢,搁在餐桌上的手机就猛地震起来。
我咬了口鸡腿,油腻腻的手蹭到手机上,口齿不清地问:“哪位?”
我承认我虚伪,矫情,甚至还有些虚荣。我知道是叶凌轩,却还是明知故问。我心中明明是窃喜的,却还是故作冷漠。我就是要装蒜,就是要拿乔。
“你老公。”叶凌轩气定神闲地道。
我顿住,“咳咳咳……”我忙喝口汤顺气,“叶凌轩!你要谋杀也换个温柔点的方式!差点没呛死我。”
叶凌轩的声音腻得叫我浑身起鸡皮疙瘩,“老婆,我刚刚很温柔啊。”
我气急败坏地说道:“谁是你老婆了?!别乱叫。”奇怪,这鸡汤不辣啊,为什么会一股热气直窜入心底,烧得厉害?
“哈哈……”叶凌轩爽朗地笑着,问我,“醒了吗?还想不想睡?”
“我早就醒了。”他不是早就知道了吗?我恶声恶气地质问:“倒是你,知道现在几点吗?这个时段打电话给女生,那叫骚扰!”
“现在?差一分钟四点。”叶凌轩准确报时,然后质问我,“你不知道这个世上有种东西叫作手表吗?不会自己看时间呀。”
我摊手,“我只是想提醒你现在时候不早了而已。再说,我从来不戴那玩意儿,累赘。”
“所以你很没有时间观念。”
我嘀咕,“说得好像你多了解我似的。”
叶凌轩没听清,“什么?”
我赶紧道:“没什么。”我端着碗鸡汤回房间,忽然有了聊天的兴致,我问他,“叶凌轩,你跟薛书宇怎么玩到一起的?”
“我想想,你哥是怎么勾搭上我的。”电话那头叶凌轩安静了好一会儿,才道,“你记不记得黑屋?”
“怎么可能忘了。那时候一迟到就被关进黑屋里上自习,还要听老师训话。”我学着德育主任的口气,说道,“‘今天迟到一分钟,以后就能迟到三十分钟,三十分钟可能耽搁签一份合同,签不成合同得损失多少钱……’然后就扯一大堆,什么没有公德心之类的,说得唾沫横飞的。啊,我不要再想了,简直是恶梦。”
叶凌轩问我,“你知道我跟薛书宇怎么认识的吗?”
我顺理成章地反问:“黑屋?”
叶凌轩笑道:“谁像你这么笨,说被正法就正法。我们是在男厕所里头碰着的。那时候,我迟到,薛书宇也迟到,能怎么办?不想被抓,就只能躲到厕所里头去咯。只要熬到早自习下课,就可以趁老师不注意,偷偷溜回教室。本来我以为这么聪明的方法,也只有我想得出来,没想到薛书宇也这么上道。看到薛书宇踏进男厕的那一刻,我简直把薛书宇惊为天人,知己见知己,相逢恨晚呐。”
我嗤道:“还聪明嘞,我情愿到黑屋忍受魔头的狐臭味,也不乐意躲在学校脏兮兮的厕所。”
那晚我们聊了许多,我躺在**望着室内打着灯的天花板,慵懒的,像只赖在沙滩上度假的水母,叶凌轩在电话那头陪着我,一直到窗外的天色同屋里头的灯光一样明亮。
我们说了许多小时候的事情。叶凌轩的童年似乎相当无趣。钢琴,钢琴,除却钢琴,还是钢琴。仅钢琴两个字,囊括了叶凌轩的童年时光。相比叶凌轩的高雅,我跟薛书宇就是俩野孩子,到处疯。
犹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被抓进校合唱团,成天咿呀呜嘿的,排练枯燥无味。不是我畏惧老师的强权才肯老老实实待在里面的,而是我着实被里头的糖衣炮弹给轰着了。之所以让我心甘情愿地留在合唱团当那充数的滥竽,完完全全只为了能在排练结束后,得到一包小浣熊干脆面。那时候非常流行小浣熊干脆面,每个小孩都以搜集包装里头的小卡片为乐。可别小看那些圆溜溜饼干大的卡片,对于当时年幼无知的我们来说,那可是比上校的徽章还来得宝贵呢。
说起这些,我又想起薛书宇小时候的糗事。小小年纪,薛书宇就知道如何讨小女孩欢心。当时跟我们住一个大院里头的,有个小女孩长得特水灵,总是绑着两根扎着蝴蝶结的麻花辫,穿一条碎花连衣裙。薛书宇每次都喜欢纠集院子里的小伙子戏弄那个小女孩。真幼稚。喜欢人家,偏偏还总是欺负人家,难怪人家见着薛书宇就跟见着毒蛇猛兽似的,躲得远远的。
有一次,薛书宇手贱地去掀人家的裙子,把人家小女孩给弄哭了。薛书宇想哄人家,就爬到树上给那女孩摘杨桃吃。这下倒好,杨桃还没摘着呢,薛书宇就华丽丽地摔了下来。这一摔,直接把腿给摔折了。爸爸气得抡起扫帚就朝薛书宇招呼去,我也不知道当时哪来的勇气,想都没想就扑到薛书宇身上,替他挨了一棍子。爸爸也傻眼了,扔下扫帚,气呼呼地送薛书宇上医院去。
那一次薛书宇真把爸爸惹火了,从医院回来,爸爸直接送薛书宇回乡下奶奶家,来个眼不见为净。
虽说被爸爸打发到边疆流放,薛书宇的日子过得可滋润了。奶奶本来就疼小孩,何况薛书宇是她嫡嫡亲的长孙。仗着自己伤残的瘸腿,薛书宇更是肆无忌惮地接受奶奶的溺爱。那段时间,妈妈经常带我去乡下看薛书宇,想想,那真是一段顶快乐的时光啊。怪不得陶渊明不恋朝纲,只愿返自然。
薛书宇的行动稍稍有点方便,就带着我到农夫的田里偷挖地瓜。我们拉帮结伙的,跟奶奶家邻居的小孩组成个游击队,到处挖坑起灶,偷地瓜烤着吃。要不,就分成俩小分队,赛陀螺,模拟打仗。那时候,我们在奶奶家的小杂货铺里偷拿几块钱一把的水枪,装上水,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人到齐了就开仗,玩得那叫一个不亦乐乎。
在那通电话里,我也跟那天的奶奶一样,话匣子一打开,往事一件又一件涌向唇齿间,怎么也收不住。叶凌轩很绅士地听着我在电话里絮絮叨叨地追忆过去,一点也没觉得不耐烦。长长的电话线跨过白天和夜的交界,天边一抹鱼肚白驱走冬日里的寒冷,将温暖带入我的心间。
作者有话要说:
孟庭苇,暗恋
终于改完啦,整体支架撑起来了,可能一些细节还得再修,不过下回修不会再影响亲看文了。
我可以找时间自己慢慢修一点。
很喜欢这章节的背景音乐,找不到比较快的链接,可能得等一会儿音乐才会出来,或者亲可以百度或者搜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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