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秦时明月 第十六章 顺手牵羊 四
张忠说,天下兵家分为阴阳家、权谋家、形势家、技巧家这四家。关于这四家如何划分的,李信一直没闹明白,不过张忠自诩其悟出的老子兵法十三篇是融合了众家之长,自成一家。
张忠给李信讲这十三篇时,李信正急于把箭法练好,也没细细研究,大体来说他觉得张忠所谓的‘老子兵法十三篇’不像他吹嘘的那样集四家之长,仅属于权谋家的范畴。整整十三篇兵法只是告诉你一个理论,并没告诉你该怎样去运用。
比如张忠讲老子兵法第一篇‘有无之道’时,先是引用老子的话道:“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錾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接着解释道:“这段话的意思是:有,是发挥作用的条件,无,才是发挥作用根本。‘有’是静止的、相对的。‘无’是运动的、永恒的。我们要储备能量,就必须立足于“有”,存贮大量实实在在的“物”;我们要使这些“能量”发挥作用,则必须立足于“无”,使这些转化为“虚无”形态。纵观世间万物,无不以“有”为发挥作用的条件,“无”为发挥作用的根本。”
当时正在吃饭,他指了指碗里的米道:“就好像这米,是人用来填饱肚子的,是让四肢身体生出力量的。但米以“物”的方式存在,它就永远只是‘米’;要变成力气,则必须被人吞下、嚼碎,彻底消灭其‘米’的形态。这个从“有”到“无”的过程,就是由‘米’变成力气的过程。……”
张忠唠唠叨叨讲了一大堆,李信听完也没明白他在说什么,拿筷子敲了敲碗道:“张忠,这就是你说的神奇的‘老子兵法十三篇’?我怎么听来听去,不是‘有’就是‘无’要么是‘米’,没有一个字与兵字沾边啊!”
张忠嘿嘿一笑,道:“且听我把讲完!伍长,你可别小看这‘有无之道’,套在兵法上那可厉害了。比如让我指挥一支万人的军队,我就会把‘无’作为与敌作战的根本。我有一支强大的军队,但我善于隐藏,使敌人不知道它的所在;我有频繁的军事调动,但我全部秘密进行,使敌人无法窥视我们的行踪;我有强大稳固的防御工事,但我巧妙伪装,使敌人无法看到它的真相;我有强大的攻击能力,但我深藏不露,使敌人没有办法躲避和防范……”
这就是‘老子兵法’的开章第一篇——有无之道。李信听罢,大惊张忠为天人,怎么就能从‘道德经’里看出这样的兵法来。他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再想想,还是很有道理。第三次回想,依然是十分的有道理。真如张忠所说,不用军队时把军队隐藏的敌人发现不了,用的时候哗啦啦天降奇兵攻击敌人,简直就可常战常胜立于不败之地。
过了许久,等到李信把箭法练好,张忠也回乡后,再回头想起时,却发现张忠讲得虽好,但操作起来着实不易。如何才能把一支过万人的军队隐藏起来不让敌人发现?又如何频烦的调动万人大军叫敌人没法察觉?防御工事又如何伪装才能让敌人无法知道它的真相?太难了,这些东西想着简单操作起来实在太难了。
同韩信共坐一车,一路回到上郡后,李信方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兵家,并且发现韩信才是真正把四家合一的军事天才。
韩信熟读以阴阳为主的《黄帝阴符经》等兵书,以权谋为主的《六韬》等兵书,以形势为主的《三略》等兵书,以技巧为主的《孙子兵法》等兵书。并能融会贯通,使阴阳、权谋、形势、技巧四家合一,作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关于一支训练有素的精兵军纪问题,一直困绕了李信很长时间。军纪是一支军队的灵魂,没有好的军纪就打不了胜仗,打不了胜仗谈何在天下分的时候与诸雄争霸!
李信曾经想参照自己那个时代的军队纪律写几条军纪来,可惜他没有前后眼,哪想得到自己有一天会穿回到古代成为一个千人长,对这些事情根本没留意过,除了想起‘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与‘一切缴获要交公’外,其他的什么也没想起来,也就谈不上写出几条军纪来。
与韩信同车的第一日,他就拿军纪这件事向韩信讨教。
一支没有严格军纪的军队,兵再强,马再壮,与敌对战也是必败无疑,可以说军纪是一支军队的根本。韩信没想到作为谋士,被询问的第一件事便是此事,也证明了自己跟的这个将军其志不小,没有跟错人。他略一思索,根据这些年遍历各种兵书总结前人之得失,侃侃而出十七条铁律,五十四斩杀。
韩信说:“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谓之悖军,犯者斩之。此其一也。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谓之慢军,犯者斩之。此其二也。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谓之懈军,犯者斩之,此其三也。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谓之构军,犯者斩之,此其四也。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谓之轻军,犯者斩之,此其五也”
“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谓之欺军,犯者斩之,此其六也。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谓之**军,犯者斩之,此其七也。好舌利齿、妄为是非、挑拨军士令其不和、谓之谤军,犯者斩之,此其八也。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妇女、谓之奸军,犯者斩之,此其九也。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谓之盗军,犯者斩之,此其十也。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谓之探军,犯者斩之,此其十一也。”
“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谓之背军,犯者斩之,此其十二也。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谓之狠军,犯者斩之。此其十三也。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谓之乱军,犯者斩之。此其十四也。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谓之诈军,犯者斩之。此其十五也。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谓之弊军,犯者斩之,此十六也。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谓之误军,犯者斩之,此十七也。”
这十七条军规,李信怎么听怎么有道理,基本覆盖了军中的所有一切。虽然其中有几条比较残忍,只是犯了一点点小错也在斩杀之例,不过总得看起来着实是不错的十七条军规。他心中清楚,越是军纪严明,这支军队的战斗力越强,如果按韩信的十七条军规约束部下,那么他的千人队肯定是秦军中战斗力最强的军队。
不过,他还是没忍住,向韩信提出了自己见解:“先生这十七条军规,真是让人大开眼界,等回到上郡就在我的千人队中实现。但,其中有几条是不是太狠了点,如呼名不应,点时不到皆在斩杀之列,能不能改为杖责之刑。”
“不!”韩信显得非常激动,虽说这十七条是他顺口说来,但也是他多年心血的结晶,自认此军纪已无再改之处。他道:“杀一人,则三军震不敢有再犯者,杀之。”
“杀一人,则三军震不敢有再犯者,杀之。!”李信喃喃复述了一遍,细细思良了好久。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要想实现理想抱负,就必须得对敌人狠、属下狠,对自己更狠。杀一人算得了什么?杀一人能换来全军的不敢再犯,这一人杀得值。
韩信懂得太多,讲得太杂,一路上李信除了惊讶便是想记住韩信的学说以为将来之用。他耗费了全部精力,到最后也没记住多少东西,更别说去领悟其中的精髓。车到‘上郡’,他也想通了,只要韩信在自己身边,自己何需去记这些兵书精要,就算强记能成为第二个韩信?
不过,韩信讲得有一段话让他深有感触,就是他询问如何立将威时,韩信引用‘六韬’中的话道:“将以诛大为威,以赏小为明;以罚审为禁止而令行。故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说者,赏之。杀贵大,赏贵小,杀及当路贵重之臣,是刑上极也;赏及牛竖马洗厩养之徒,是赏下通也。刑上极,赏下通,是将威之所行也。”
他是谁,他是千人长,是一个独立作战单位的最高将领。只要运用‘杀贵大、赏贵小’这个原则立起将威,行军打仗的事情,自有韩信、黑夫、张忠这些人操心。最要紧的是牢牢拉拢住类似于韩信这样的军事天才,只要其不背叛自己,到时便有了争雄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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