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木德》智慧:钱是可以借用的,而时间绝不可以借用,时间远比金钱宝贵。爱惜时间吧,时间还可以使金钱“无中生有”。
这些只是犹太商人对待时间的一般态度,当时间能够直接产生金钱的时候,犹太商人对时间的态度不同寻常。
犹太人哈同,1872年来到中国上海谋生,当时他24岁,年轻力壮,但身上除了穿着外,几乎一无所有。他立志来中国赚钱发财,但自己一无资本,二无专业知识和技术。他决心从一个立足点开始,今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积蓄力量,最后终要找到能赚更多的钱的路子。哈同自办的商行取名为“哈同洋行”,为了赚取更多的钱,以经营洋货买卖为主。他看到洋货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品不那么多,消费者难以“货比三家”,因此,他的经营获得了高额的利润,而市场却神不知鬼不觉。几年间,他赚了许多钱。
随着资本的增多,哈同没有放缓自己追求,开始买卖土地和放高利贷业务。他买入的土地往往从一些急于等钱用的人获得,所以他把价钱压得很低,卖主不得不就范。接着,他将低价买入的土地租给别人造屋,到一定年限后收回,这样连房产也归他所有了。另外,他自己也投资建造楼房供出租,从中获取惊人的利润。就这样,他成为了大富豪。
哈同洋行出租房屋和地皮时,租户不但需要提前交租金,还要交纳巨额小租。所谓小租就是一次性的起租费,由哈同创设的这种收小租做法,日后成为上海流行的计租方式。比如,1927年2月,华新公司向哈同租赁南京东路394号店面一间,在合同上规定,在订立合同之日先交纳第一个月的租金为900两银元和6500两银元的小租,然后才能承租。而实际租期则从当年6月开始。这样,洋行提前4个月得到了7400两银元,可以再用以投资。
哈同非常重视收租金的日期,他要求租房必须如期交纳租金。他专门雇了10多个收租员收租。即便有了专人收租,一旦有租户没有如期交租的,他会亲自坐了汽车上门催讨。甚至到他已经成为拥有百万英镑的大富翁之后,如遇这类未如期交租的情况发生,他也会第二天就找上门去。有时,只为区区十几元钱的租金,他也会穿过小弄堂,走进破旧的老式房子,踩着吱吱作响的狭窄楼梯,敲开房门,亲自催讨。倘若他来的时候,户主正好不在,那么他会在灶披间(即厨房)里等上几个钟头。旧上海老房子灶披间的杂乱、邋遢和异臭,同他百万富翁的形象构成了极其醒目的反差。哈同顺其如此执着的态度,而被人戏称为“终身致力于收租”的人。
【财智点睛】
犹太商人在收取别人的租金和贷款时,最好提得越早越好,而在付给别人的贷款时,则想方设法给以拖延,不过以犹太人的重信守约习惯,他们在具体做法上还是有分寸的,可以说,有时还做到了不落把柄的地步。因为他们知道,每一分钟都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