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丝这封求救的信,及时地寄到了西面方向的幽雅恬静的牧师住宅,放到了早餐的桌子上了。牧师居住的这个山谷,空气柔和,土壤肥沃,与弗林库姆梣相比,这儿的耕地只需略加关照,就能长出好庄稼,这儿的人们在苔丝的眼中也似乎完全不同(其实是相差不多的)。苔丝写给安琪的信要经过他父亲转寄,这也是安琪嘱咐的,纯粹是为了安全起见,免得信件失落,因为安琪怀着沉重的心情远涉异国他乡的时候,总是把自己的行踪告诉父亲。

老克莱尔先生看完了信封上的字,就对太太说:“嘿,我看这封信哪,一定是安琪的媳妇写的,安琪不是说,他打算在月底离开里约热内卢,动身回家吗?既然他告诉我们他打算这么做,那么,我想这封信会催他早点动身的。”他想起了自己的儿媳妇,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接着,他在信封上重新标上了地址,转寄给安琪。

“亲爱的人,我只盼他能够平平安安地回到家里。”老克莱尔太太嘟哝着说,“我一直到死,都会觉得你待小儿子太不公平了。本来,不管他信不信教,你也应该送他上剑桥,给他的机会应该跟其他两个孩子一样多。若是上了剑桥,经过耳濡目染,他一定会转变的,到后来或许还能当牧师呢。而且,不管能不能当牧师,反正你送他上了剑桥,事情就显得对他公平一些了。”

有关儿子们的事,老克莱尔太太抱怨丈夫,使丈夫心里很不好受的,也只有这么几句。而且,她也不是经常抱怨,因为她这个人既虔诚,又很能体谅别人,她知道丈夫心里也很不好受,觉得自己在这件事上没有做到一视同仁。老克莱尔太太经常看到丈夫在夜间无法入睡,一面为安琪叹息,一面又抑制叹息,向上帝祈祷。然而,这个福音派教徒,毫不妥协,即使到了现在,他仍坚持认为,没送小儿子上大学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这个不信宗教的儿子就不该享受与两个哥哥同等的大学教育,如果受了大学教育,他或许很有可能利用所学的知识来诋毁父亲一生信仰和竭力宣传的教义,也会反对他两个哥哥所担任的圣职。若是一面扶助两个信奉宗教的儿子,一面又用同样的方式扶助另一个不信宗教的儿子,那么,这就与他的信念、他的地位、他的希望极不相符了。尽管如此,他又疼爱这个起错了名字的安琪,并为自己的做法而默默为安琪难过,恰似那位亚伯拉罕,一面把注定死亡的以撒带到山上,一面又为他悲痛万分。他发自内心的悔恨,远远苦于他太太明确表示的抱怨。

至于儿子的不幸婚姻,老两口子也责怪自己。若是他们不让安琪去学经营农业的技艺,他是绝不会结识农村姑娘的。他们还不太清楚儿子与儿媳分离的真实原因,也不知道他们分离的具体日期。

起初,他们以为导致分离的原因是性格不合、相互厌憎。但是在近来的一些信中,安琪偶尔提及回来接媳妇的打算,看了信中的那些话,他们觉得,那番分离也许并不像他们所想的那样,并不是没有希望破镜重圆了。安琪告诉过他们,说儿媳妇住在娘家,不过,他们也不知道怎样改善这种情形,因而也就决定不要过问此事了。

此时,苔丝致信求救的人正骑着一匹骡子,双眼盯着茫无边际的大平原,从南美洲的腹地走向有海岸的地方。他在异国他乡的这番经历是非常悲惨的。他到达巴西之后,不久就得了一场重病,重病之后,身体从来没有完全康复。他差不多渐渐地放弃了在那里经营农业的计划,不过,他仍是抱着一线希望,所以,没有告诉父母,说自己改变了看法。

随克莱尔之后到达那里的大批农业工人,也都是被什么逍遥自在、独立自主的说法所迷惑,在那里受苦受难,消损死亡,白费时光。他看到有些来自英国农场的妇女,怀里抱着婴孩,步履艰难地走在路上,婴孩会突然患上热病,一命归天,当母亲的会停住脚步,用两只空手,在蓬松的土地里掘一个小坑,又用一双空手把婴孩掩埋起来,掩埋完了,洒下一两滴泪水,又继续朝前跋涉。

克莱尔原先并没有打算上巴西,只是打算到英国东部或北部地区的农场上去。他完全是出于一时的绝望才远离故土,当时,英国农业劳动者中间出现的巴西热恰巧迎合了他想逃避过去的愿望。

在国外期间,他在心境方面仿佛老了十多年。他现在觉得该珍视的不只是人生的美丽,更多的则是人生的哀婉。他本来就不相信过去的神秘的宗教,现在则开始不相信传统的道德观念了。他觉得那些观念应当予以矫正。谁是有道德的人?说得更贴切一点,谁是有道德的女人?一个人人格的美与丑,不在于达到的结果,而在于他的目的和冲动;对一个人的真实评价,不是只看他的历史,而是要看他的将来。

那么,怎样评价苔丝呢?

一旦以这种眼光看待苔丝,克莱尔就后悔当初不该那般轻率地评判苔丝了,心里不免感到难过。他是永远把她遗弃了,还是暂时把她甩开啦?他是再也说不出永远把她遗弃的话了,必须说,他现在已在精神方面接受她了。

克莱尔对苔丝逐渐复萌旧情的时候,苔丝正寄寓在弗林库姆梣,那时,她还不敢冒昧地打扰克莱尔,把自己的境况或自己的感情告诉他。克莱尔也非常困惑不解,正是在这种困惑之中,他没去考虑苔丝不愿通信的动机。这样,她那种驯顺的沉默也就被误解了。她之所以沉默,是因为她严格遵守他当时说过、后来又忘了的命令;是因为她虽然生来就有无所畏惧的气概,但是不能坚持自身的权利;是因为她觉得他的评判是完全正确的;是因为她俯首听命,甘心受罚。如果他当时理解这一切,那么,她的沉默就胜过千言万语了。

当克莱尔骑着骡子,走在巴西内地的时候,还有另一个人与他做伴。那也是一个英国人,虽说他来自英国的其他地区,但是出于同样的目的才到了巴西。他们两人都处于精神沮丧的状态,所以两人拉起家常来。知心话换来了知心话。男人有一种古怪的脾性,愿意向陌生人讲述他们不肯向亲人吐露的私人事情,尤其是在远离故土的时候。这样,当他们骑着骡子结伴而行的时候,克莱尔就把那桩伤透脑筋的婚事告诉了同伴。

这位陌生的同伴比克莱尔到过更多的地方,结识过更多的人。

由于他见多识广,心胸开阔,所以,这种背离社会常规的事,对于没见过世面的人来说,那真是大逆不道,但在他看来却无关紧要,就像高山低谷的一点点起伏不平无损于整个地球的圆润。他对于那桩事情的看法,完全不同于克莱尔,他认为,苔丝的过去并不能代表苔丝的将来,而且还直截了当地说,克莱尔离开苔丝是错误的。

第二次,他们遇到了一场雷雨,淋得浑身透湿。克莱尔的同伴病倒了,发着高烧,那个礼拜还没过完,就一命归天了。克莱尔等了几个钟头,直到把同伴掩埋好了,才继续赶路。

对于这位心胸开阔的伴侣,除了他那平常的姓名,克莱尔还一无所知,然而,他随便说出的几句话,由于他的死亡而变得崇高伟大了。对克莱尔的影响也超过了一切哲学家深思熟虑的道德说教。

通过比较对照,他为自己的狭隘见解而感到羞愧。自相矛盾的地方潮水般地涌上他的心头。他以前不是固执地抬高古希腊的异教信仰而贬低基督教吗?然而,在希腊文明中,被迫的屈从不是当然的耻辱。他固然觉得,失去童贞是件可憎的事情(这种观念是从神秘教的信念一起承袭而来的),但是,失去童贞是由于受人欺骗而导致的。那么,憎恨失节的观念便至少有改正的余地了。想到这里,他感到无比悔恨。伊丝说过的那番话,从来就没有从他记忆中消失。

现在又回到他的心头了。他当时问伊丝是否爱他,伊丝回答说爱他。他又问她是否比苔丝爱得还要厉害,伊丝回答说不能,她说苔丝为了他,命都能够豁出去,她是不能爱得比苔丝更厉害了。

他回想起结婚那天苔丝的情形。苔丝那双眼睛老是盯着他,不离他的身影。苔丝那双耳朵老是听着他,仿佛他的话语就是上帝的话语!在那个可怕的晚上,他们坐在炉前,她那颗单纯的心灵向他坦白着,在炉光的照射下,她那张脸看上去是多么可怜哪,但是,她怎么也不能想到,他会翻脸变人,不再爱她,也不再保护她。

就这样,他从她的批判者变成了她的辩护人。以前,他为苔丝的事而挖苦自己,但是,一个人活着总不能老是挖苦人,因此,他也就放弃了那种愤世嫉俗的态度。他之所以采取了那种错误的态度,全是因为受到了普遍的道德原则的影响,而没有看到这件事情的特殊性。

但是这种评说未免有些陈腐了,以前,当情人的和当丈夫的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克莱尔对苔丝一直很严酷,这是毫无疑问的。男人经常这样严酷地对待他们所爱的,或是曾经爱过的女人,女人也是这样对待男人。但是,这种严酷也是从宇宙普遍的严酷中产生出来的,所谓普遍的严酷,包括地位对性格的严酷、手段对目的的严酷、今天对昨天的严酷、将来对今天的严酷。与这些严酷相比,男女之间的严酷只能算是一种温情了。

苔丝那勇武的德伯维尔世家,以前让克莱尔觉得毫无生趣、令人厌恶,现在却让他觉得趣味横生、触人心弦了。他以前为什么没有看出这类事情上政治价值和艺术价值之间的区别呢?在艺术方面,苔丝的德伯维尔世家,意义极其重大,它尽管没有任何经济价值,但是对于富于梦想的人以及感叹盛衰的人来说,是最有用的东西。这一事实,也就是可怜的苔丝在血统和姓氏方面那点与众不同的地方,很快就要被人遗忘了,尽管她与王陴的大理石牌坊和铅棺材里的尸骨有着世袭的联系,但这一事实将永久被人遗忘。时间也是这样粗暴地摧毁了他自己的罗曼史。如今,克莱尔一遍又一遍地回想着苔丝的容貌,他觉得在苔丝的脸上能够看出庄严的闪光,这一定是从她远祖那儿继承而来的。正是这种回想,使他又体验到了以前所经历过的那种像电流通过全身的感觉,使他觉得自己快要晕倒了。

尽管苔丝的过去受到了玷污,但是像她这样的女人,就凭她身上现在所存留的东西,也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以法莲拾取的剩下的葡萄,不是强过亚比以谢所摘的新鲜葡萄吗?①这种旧情复萌的情形,正好发生在苔丝书写那封倾诉衷情的信件之前,接着,是克莱尔的父亲把那封信转寄给了他,不过,由于克莱尔远在内地,信件一时难以寄到他的手中。

同时,克莱尔接到信后会不会回来呢?写信人对此所抱的希望有时很大,有时很小。她之所以不抱什么希望,是因为她想到,导致他们分离的她生命中的那些事实,至今没有改变,也永远不会改变,既然当初同居一室都不能消除隔阂,现在天各一方就更不可能了。虽说如此,苔丝却满怀柔情地想着,一旦克莱尔回来了,她该怎样讨他的欢心。她唉声叹气,怨自己当初听他弹竖琴的时候,没有留心听他弹的是什么曲子,也没有询问他最喜欢听乡村姑娘所唱的哪种民谣。这时,恰好安比·西德林从塔尔勃塞跟随伊丝来到了这里,苔丝就拐弯抹角地向他探问,安比碰巧记得,当初为满足奶牛场老板的要求,他们为引出牛奶所唱的那些民谣中,克莱尔好像最喜欢《爱神的花园》《我有猎苑、我有猎犬》以及《天刚破晓时》;他好像并不喜欢《裁缝的裤子》以及《我长得这么漂亮》,虽然这也是两首很好的民谣。

唱好这几首他喜欢的民谣,是她发自内心的愿望。空闲的时候,她就暗自练习,尤其是练习那首《天刚破晓时》:起来,起来,起来!

园中百花盛开,

采一束美丽的鲜花,

献给你的所爱。

在这早起的五月时光,

天色刚刚破晓,

一只只斑鸠和小鸟

在枝头垒着新巢!

① 这里是引用《圣经·旧约·士师记》第8章第2节的比喻。

在这又干又冷的日子里,每当她离开其余的姑娘,单独干活儿的时候,她就唱着这些民谣,听到她的歌声,就是铁石心肠,也要被她融化。她一面歌唱一面思索,觉得她的爱人终究不会回来听她唱歌,想到这里,泪水顺着她的双颊滚滚直淌,而且那简单朴素的歌词也变得余音袅袅、回**四方,仿佛在痛苦地嘲弄歌唱者那颗破碎的心。

苔丝沉溺于这种梦想之中,似乎不知道季节的更替,不知道白昼越来越长,报喜节很快就要来临了,接着就是旧历报喜节,那时,她在这儿打工的期限也就满了。

但是,没到那个结账日,就发生了一件事情,使苔丝的心思移到完全不同的方面去了。一天晚上,她像平时一样,坐在寓所的楼下,和那一家人待在一起,忽然,有人敲门,说是要找苔丝。苔丝朝门口望去,只见一个身影,背着逐渐暗淡下来的光线,站在那里,根据身材的高矮,这像是一个妇人,根据身材的粗细,这又像是一个小孩,在黄昏的余晖中,苔丝没有认出这个又高又细的姑娘,接着,那姑娘叫了一声“姐姐”。

“怎么,原来是丽莎?”苔丝用吃惊的腔调问道。一年多以前,苔丝离开家乡的时候,她这个妹妹还是个孩子,可现在,一下子长高了,出落成这个样子,就连丽莎自己也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那两条细长的腿露在裙子下面,她那件裙子,以前显得很长,现在已经显得很短了,她的一双手也显得很不自在。这些都表明了她的年轻和天真。

“是俺,姐姐,俺都奔走一整天了。”丽莎带着不动感情的严肃态度,说,“俺好不容易找到了你,这会儿累极了。”

“家里到底怎么啦?”

“妈妈病得很厉害,大夫说她不行了,爹的身子也不太好,还老是说,像他这样高贵的人家,不该像平常的人们那样当牛做马,俺们都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

苔丝一听这话,站着愣了老半天,然后才想起来叫丽莎进屋里坐。丽莎走进屋里,坐了下来,喝了一点茶,这时,苔丝已经打定主意了。她必须立刻回家。她的合同要到4月6号的旧历报喜节才能满期,但是从现在算起,剩下已经没几天了,所以她大胆决定立刻动身回家。

当晚动身,可以赢得十二个钟头,但是她妹妹不到明天是没有力气再走那么远的路了。苔丝跑到玛莲和伊丝的住处,把自己家里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她们,并托付她们好好地替她向场主说明原因。

返回自己的寓所之后,她给丽莎做了晚饭,让她吃了,并叫她在自己的**睡了下来,吩咐她第二天早晨再走,接着,她把自己的物品尽量装了一个柳条篮子,便动身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