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二十一 土著 上
如苏所料,罗伯森并没有立刻追上来。失却先机又有暗伤,经验老道的猎人都会知道如何取舍。但是他估计最多一个小时,罗伯森就能完全恢复过来。在丛林的追逐中,几天几夜连续的追踪是平常的事,所以苏多跑一个小时,并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优势。
方才一场短暂却激烈的短刃相接让苏明白,对方是一个搏击实力远在自己之上的老牌猎人,丛林生存的经验应该不在自己之下。也许苏惟一自信能够胜过他的地方,就是耐心。不过每个优秀的猎人都不会缺乏耐心,所以这将是一场漫长的追逐战。
苏忽然发现,前方透来的光变得亮了一些,似乎林木渐渐变得稀薄了。半分钟后,苏已冲出了森林,在他面前,有一片广阔的新天地!
森林外,是一片起伏平缓的平原,足有数百平方公里,上面点缀着一块块方形的田野,色彩各不相同,看上去就象是一幅绘满了各种色块的巨大绿布。平原尽头,可见横亘的山脉。这里的地貌十分奇特,绵延舒展过去的平原先是缓慢抬起,形成一片缓坡,然后便是一幅高达千米的断崖,崖面平整得如同是被刀削出来的一样。越过崖顶,就是白雪覆盖的山峰。
在平原与绝壁前广阔的缓坡上,道路纵横,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房屋。既使以苏的目力,在这个距离上,也只能勉强看清其中大多数是单层的圆顶房屋,但也有许多足有十几层的“高楼大厦”。所有的房屋造型都是以圆形和弧形为主,但是道路却是笔直且纵横交错的,而且非常宽阔,整座城市显得整齐划一。
是的,这完完全全是一座城市,真正的城市,属于土著的城市。只是远远看了看城市的轮廓,苏已计算出在这里生活的土著或许已经超过了十万人!
十万土著!这就是上尉所说的城市?
在上尉布置任务时,他的确说的是城市,而不是镇,也不是村。但是每一个学员,包括苏,都把上尉口中城市理解为数百名、最多一千名土著聚积的村落。在动**年代,荒野中超过千人的聚居点都会被称为城市。可是谁想得到这里有一座真正的城市,一座居住着十万土著的城市!
任务的目标是什么来着?苏问自己。其实他记得很清楚,那就是杀光土著。
杀光十万土著吗?苏看了看自己手中的匕首。他确信,手里这玩意儿虽然是新时代的武器,也代表了暗黑龙骑在材料工艺上的高端科技成果,可是最多在几百个土著的骨肉中进出后,刀刃就会钝得无法使用。
田野间,游**穿行着的不光是土著,还有一群群行走的灌木。它们守卫,翻土,搬运东西,简直就象是全能的家畜。而且腰间的新疮旧伤在反复地提醒着苏,仅仅是与一小队的土著搏斗,他就受了伤。土著吹箭、扎枪上的剧烈神经毒素虽然奈何不了苏的身体,可是如果中了毒,他仍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行动迟缓。在与成群土著生死相斗时,半秒的迟缓已足以致命。
这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苏得出了判断,他掉头就走。但是刚走了两步,他就刹住了脚步。前方的森林中涌出了数十个土著,为首的是一名战士,扎枪一挥,土著们立刻向两翼分开,两米一个人,封锁住了广阔的森林边缘。或许这样的防线还是单薄了点,但是足以成为苏试图返回森林的障碍,有时候只需减缓一秒,战况就会被颠覆。土著们如临大敌般,或举扎枪,或捧吹箭,紧紧地盯住了苏。
为首战士拿起一个挂在脖子上的木笛,用力一吹,人耳根本听不见的笛声远远传开。数秒后,十余声笛音从不同的地方响起,相互应和着。苏立刻发觉,在他的感知范围内,至少有两队土著正快速赶来!
而且那座巨大的城市中,涌出了数以百计的土著,分成数队,快速向这边赶来,看来最多几十分钟,就能冲到森林边缘。刚出城市,这几队土著就分散开,远远地包抄过来。居中一队土著居然人人都骑着一种类似于狼的生物,然而冲跑速度甚至比狼还快。他们远远甩开了同伴,那这边冲来。
苏全身肌肉隆起,瞬间前冲一步,又在倏忽间退回原地!
一阵密密麻麻的扑扑声传来,扎枪、吹箭在苏方才前冲时的落足点上扎了满地。这些土著的射击技术非常高明,居然能瞬间捕捉到苏前冲的动作并进行了准确的射击。
苏再度发力,跃出第一步后,第二次抬腿时骤然加速,瞬间已冲到土著首领战士面前!
这一次土著们对苏的加速再次判断失误,所有的扎枪都落在了他的身后。苏反手持匕,自下而上划出一个圆弧,切向战士。那名战士动作也极为迅捷,一声怪叫,将骨刀横挥下压,两手用力,挡住了苏的匕首!他小小的身躯中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堪堪挡住了苏这挟带着巨大冲势的一刀!
可是苏早有经验,知道如果平推,可能还真无法推倒这个小东西,因此这一刀是斜挥向上。刀身上附着的力量将他整个挑了起来,向苏的身后抛飞出去。这名战士的力量的确很大,可吃亏在全身重量还不到四十公斤,挑飞它,和扔出一块大石头也差不了多少。
一举挑飞为首的战士后,苏闪电般从两名土著的合围间硬挤过去,匕首发出呜呜的低啸,以肉眼看不清的速度掠过,然后他的身影就消失在茫茫森林中。
两名土著晃了几晃,头忽然向后方倒了过去,他们的同伴这时才看到,两名土著的脖子几乎被整个切开,只余下一层皮连在身体上。
苏如狼一样奔跑着,土著的哨笛不断在四面八方响起。从哨音就可以判断出一队队战士正在林间穿行,反复包抄、搜索,而且将通向森林外的方向严密封锁,整个过程井井有条,丝毫不乱,如同一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新时代军队,哪里还象个完全不用金属制品的原始部落?
奔行中,苏突然发现周围的几支土著队伍一齐掉转方向,准确地向着他所在的方向包抄过来。哗啦一声,前方的灌木丛向两边分开,钻出七八个土著,挡住了苏的前路。但是苏能够肯定,虽然在高速行动中,但自己足够小心没有弄出多余的声响。
灌木!看着灌木丛中突然出现的通道,苏忽然明白,自己忽略了什么。在急速奔跑中,那些杀手般的食人灌木如果不动,和寻常灌木就没有丝毫区别,但是它们恍若一双双散布在森林中的眼睛,静静地注视着每一个阴暗的角落。而在这样快速的奔跑中,苏根本没有办法仔细扫瞄和观察周围,把它们一一识别出来。
看着前面的一队土著,苏一咬牙,加速直冲过去,森林间顿时响起了匕首鬼哭般的呼啸!
三秒钟,苏从缠斗中脱身,换了个方向,向包围圈的薄弱处冲了过去。在他身后,留下七具土著的尸体。
半分钟后,苏又搏杀了第二队土著,暂时冲出了包围圈,逃向森林深处。但是他后面紧紧追着超过十队的土著,更多的土著则在前方合围。在丛林中,手脚并用、时时从一棵树跃向另一棵树的土著们速度比得过猎豹,敏捷超过猴子,几乎个个都是优秀的猎人。
苏明白,接下来,将是苦战。
一边跑,他一边将一管营养素的盖子咬开,将几乎整管营养素都一口吞了下去,然后喝下存着的200克纯水。
苏现在并没有感到饥饿,因此胃部的活动就非常的缓慢,营养素和水几乎都储存在那里,只是以非常缓慢的速度输出,弥补着体力的消耗。和狮子或狼一样,苏吃过一次,可以维持很长时间不需要进食。或许,这是所有野外求生生物都会具备的本能。在接下来的战斗中,这些营养素和水足够维持二小时激烈战斗的需要。
森林的另一端,疯狗罗伯森蹲在边缘的一株大树的横枝上,眯着眼睛,正盯着远方山崖下的巨大土著城市,目光闪烁,不知在想着什么。他是高阶的猎人,二十年前就是山地和丛林战的专家,也并不将这些土著放在眼里。他的绰号虽然是疯狗,但那只是来源于他进入狂暴状态后对待敌人的手段,其实在战斗方面罗伯森精明得可怕。他当然知道自己不可能屠光这座城市,或许将暗黑龙骑总部中那几具传说中的战略武器调过来才有可能。
罗伯森并没有把上尉的命令当回事,反正他这次化名进入训练营,只是为了护送某个学员当上暗黑龙骑而已。没想到那个倒霉的库克居然这么轻易的就被苏给杀了,让他的2万元酬劳落了个空。好在这个苏得罪的人足够的多,他马上又接到了一笔数额大上十倍的生意。
沉重的脚步声由远而近,上尉从森林中走了出来。除了那些大树外,一切尝试着伸出枝蔓拦路的灌木荆棘,都被上尉直接踩翻踏扁。
科提斯站到了疯狗蹲着的大树下,向远方土著的城市看了一眼,问:“感觉如何?”
“非常壮观,让人震惊。”罗伯森回答。
“我第一次看到阿拉玛干时,也是这种感觉,一转眼,都是十五年过去了。”上尉有些感慨地说,“十五年前,我还只是个中尉,现在都是上尉了。”
罗伯森对于上尉的感慨很有些不以为然,十五年才升到上尉,只能说明科提斯的无能以及天赋有限。他当然听说过科提斯上尉的一些往事,也知道上尉的能力并不只限于这个区区的军衔。但是暗黑龙骑内部有自己的运作规则,每一级军衔都对应着大量的供应能力以及不同的资源配给。军衔不够高,就无法得到那些成熟的高阶能力,科提斯再厉害也是有限。
上尉抬头看了看蹲在高处的罗伯森,口气不善地说:“疯狗,你要是再敢趴在比我高的地方,老子会捅爆你屁股的!”
罗伯森慢吞吞地从树上爬下来,他其实很享受这种站得比上尉高的感觉,所以下来时也不着急。而且他经过这些天的观察,甚至亲自体验过上尉的几棍,得出结论,这个科提斯也不过如此,并不如传说中那么可怕。当然,这并不代表着他想和上尉发生正面冲突,科提斯怎么说也是暗黑龙骑的上尉,如果杀了他,会惹来大麻烦的。暗黑龙骑绝不会坐视一个上尉在训练学员的时候被杀,真要调查起来,罗伯森所有隐匿行踪的手法在那几位将军的眼前都是无效的。而到了那时,罗伯森相信,不论是谁都不能庇护自己,也不会有人来保护自己。他还很享受目前的生活,并不想再一次流亡荒野。
“疯狗,我听说你过去是个很厉害的家伙。”上尉又吐了口痰,然后接着说:“不过这里是我的地盘!我的地盘就有我的规矩,本来我不介意你在我的眼皮子底下赚点小钱,可是你现在接的这笔生意过了线!我不喜欢麻烦,更不喜欢有人在我面前耍小聪明,所以,你得死,而且我不会让你好死的。”
罗伯森未曾料到上尉竟然要说的是这样一番话,腾的一下跳了起来,低声地咆哮着:“你想杀我,就凭你?好吧,我虽然对黑鬼没兴趣,可是也不在乎多切你几刀……你!”
上尉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两把手枪,两把老式的双管手枪。看枪身上繁复的花纹和精细的雕刻,如果单纯以古董角度来看,肯定价值不菲。问题是,在这个到处是土著和食人灌木的森林里,上尉怎么敢带枪!这就好比在黑夜中点起一枝火把那样耀眼。
不管罗伯森如何惊奇,上尉手里有枪就是事实,他本来只觉得拼刀和肉搏的话能够比上尉强点,但是用匕首无论如何也比不过手枪,这也是事实。暗黑龙骑的上尉,枪法肯定差不到哪里去。
罗伯森一声怪叫,反身向侧后方跃出,只要一个落地,他就能闪到树后去。然而上尉的反应和枪法再一次出乎他的意料,砰砰砰砰,沉闷粗犷的枪声几乎连成一片,一大蓬密密麻麻的铅砂扑天盖地般罩住了空中的罗伯森。疯狗一声号叫,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他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可是才撑起了上半身,上尉重新装好子弹的手枪又指住了他,枪口火花一闪,数以百计的铅砂再次钻进了疯狗的身体。
疯狗一声闷哼,应声栽倒在地。他勉强翻了个身,想要再爬起来,又是一声枪响,他的身体里再多了几百颗铅砂!
卡嚓,上尉在手枪里又添上了两颗子弹,狞笑着蹲了下来,枪口指向了疯狗的屁股。
“不!不要杀我!雇我的是法布雷加斯家族的人,杀了我的话,你会有大麻烦的!法布雷加斯绝不会放过你!”在剧痛和死亡阴影的笼罩下,罗伯森的意志崩溃了,有些语无伦次地叫起来。几十年来,一直是他在虐杀别人,何尝离死亡如此接近过?而且毫无还手之力,被打倒得不明不白。
或许越是变态、越是喜欢虐杀的人,本心深处就越是怕死。罗伯森从来没有觉得活着是如此的重要,重要到可以让他抛弃本来就没多少的尊严,象条狗一样一边乞怜,一边威胁着。
现在,哪怕罗伯森有一万个理由看不起老式双管手枪的威力,在不到十公分的距离上,这件古董完全可以轰烂他的屁股。而且,看起来,上尉很有扣动扳机的想法。
“法布雷加斯?”上尉问,看上去有些犹豫。
“就是法布雷加斯!”疯狗终于抓到了救命的稻草,拼命叫着,想要为自己的屁股加一份保险:“如果你杀了我,他们一定会找你……”
砰!粗暴的枪声。
啊!凄厉的长号!
这一枪几乎将罗伯森**的一切物件轰烂,而且深深嵌进去了上百颗带着轻微辐射的铅弹,将里面所有的血肉组织都搅了个稀烂。
“这一枪,是让你长点记性。”上尉狞笑着,那口牙齿白得发亮。他给手枪填上了四颗标记着穿甲效果的子弹,双手一挥,枪口火光闪烁,罗伯森的双手双膝上就多了无数密密麻麻的小孔。被穿甲弹这样打过,他的双手双腿就算是废了,即使以暗黑龙骑的科技也无法救治。
疯狗在地上疯狂地打着滚,一边拼命号叫着:“杀了我!杀了我吧!你个狗娘养的,你惹了法布雷加斯,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上尉蹲了下来,慢慢地说:“这四枪,是让法布雷加斯的人长点记性。别以为他们人多点,就敢跑到我的地盘上坏我的规矩,我现在不杀你,就是要让法布雷加斯的人看看敢坏我规矩的人是什么下场。大不了老子不干了,和他们打打游击。那时我倒要看看,是老子的铅弹硬,还是他们的鸟蛋硬!”
被痛苦折磨着的罗伯森根本没有听清上尉说了些什么,他的意识中,只有那口雪亮的牙齿在晃来晃去。
上尉站了起来,伸了伸腰,骂了句:“什么鸟玩意,呸!”
一口子弹般的浓痰,正中罗伯森的下体,又让他发出一声长号!
上尉用手枪对付疯狗罗伯森,看起来胜之不武,而且象是靠的运气。然而回想起来,却不是如此简单。在这片森林中敢带着手枪横行,本身就是个奇迹。而且闪避枪击是暗黑龙骑的基础训练,罗伯森更是这方面的行家,那一下后跃极为快速,路线更没有任何先兆可寻。可是科提斯想也不想,抬手就是四枪,枪枪命中。这种发射霰弹的老式双管手枪距离越近,威力就是越大,在十米的距离上,铅粒对罗伯森的杀伤力其实已经不明显。可是小伤太多,也就积成了大伤。
罗伯森是废了,可是还死不了。以他的生存本领,应该能够活着爬出这座森林,爬回他的雇主那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