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血雾迷城(11日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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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魂幡?”
纨素面上平静无波,“是知道的,《探秘》早年的文章里也论及过。民间招魂是有传统的,几千年前就开始了。那时候主要是因为战乱频仍、交通不便,战士或者旅人客死他乡,没办法回乡安葬,于是家人便想办法招魂,让亡者魂兮归来。”
“不过近几年倒是不见此类文章了,民间似乎也极少有用的。沫蝉你怎么会突然提起这个?”
“是这样哦。”沫蝉点头微笑,“招魂幡真的有用么?辂”
纨素静静回望她,“具体情形,只有真正施行过的人才知道。”
沫蝉却笑,“我想是有作用的。否则在那漫长的几千年时光里,人们为何还要一直施行?”
纨素耸肩,“那我就不知道了。姊”
“谢谢你纨素,我还有点事,先走一步了。”
沫蝉起身结账,走出大门去。天上又飘落了雪,纷纷扬扬的雪花将街上的人潮车流都遮掩得朦胧。沫蝉却早已看见,对面的街灯昏黄的光晕里,立着眸色阴冷的安迪。
沫蝉迎着安迪走过去,迎着他的目光。
特地寻了视野那样开阔的大玻璃窗边的位置,就是想让安迪看见她,也看见纨素。
于是这一刻,安迪对她表露出的任何凶光她都不在乎,她只想看清安迪是否对纨素有任何的表情变化。
“没有这么巧吧?”沫蝉立定在安迪面前,高高仰起头。
“你说呢?”安迪一脸戾色。
“跟我来。”沫蝉淡漠而笑,便率先转头离去。
城市郊外,大片旷野。
远处,城市星星点点的灯光都倒映在海面上,仿佛水中又浮起一座城市。
腥重的海风粘腻地吹来,裹着人的身子、发丝,湿重不去。
沫蝉冷笑回眸,“就在这里吧。”
安迪一路走来,也小心查看地形,开动一切感官,小心从空气中吸收信息,判断周围是否有沫蝉的帮手。
一个夏沫蝉不算什么,可是如果同时再埋伏下几个人狼,他也未必能全身而退。
沫蝉看见了便笑,“血族有血族的规矩,晚辈对长辈的挑战必得是单打独斗,不能有人助力的。否则就算赢了,也不算赢,甚至要招致惩罚。这个规矩我还是懂的,安迪前辈不必这么小心翼翼了。”
安迪不敢掉以轻心,“你真的单枪匹马地来?你的那些人狼喽啰又怎么肯让你一个人来面对我?”
沫蝉转动手腕一笑,“你错了。我是想赢了,可是却也不想让自己杀戮的血腥模样被最在乎的人看见。”沫蝉叹了口气,“我想你当年刚刚变身成为吸血鬼的时候,狩猎人类吸血的时候,也一定不希望自己心爱的姑娘,以及父母双亲看见吧?”
安迪怔了下,随即点头,“好,那你就单独来受死吧!”
沫蝉说不紧张是假的,她提了一口气,攥紧了指尖。
她没说谎。她今晚的确是独自来会安迪,没有告诉莫邪。
自从喝下乔治的血,她也开始觉悟到自己的变化。她知道自己开始变快变强,她知道此时的自己已经不再是从前的自己——她也惶惑,她的变化究竟是因为加入了吸血鬼的力量的缘故,还是因为吸血鬼的血液激**出她自己身子内部的变化,从而……唤醒了舞雩的魂魄?
她变强的原因和结果,是会让她成为升级版的夏沫蝉,还是越来越成为另一个舞雩?
还有,此时的她,究竟有多强?
于是单挑安迪,拿一只能力中档的吸血鬼来当试金石,当是个不错的法子。
想到这里,沫蝉的心便一定。
“安迪前辈,得罪了。”
沫蝉用东方礼仪向安迪一抱拳,下一秒便猱身而上,向安迪奔袭而上!
海风猎猎,湿重的空气裹着城市的灯影,若有若无,似远似近。可是那些早已都是遥不可及,近在咫尺的只是那吸血鬼周身的杀气。
只一瞬之间,沫蝉已经到了安迪近前,而安迪也纵身迎了上来,两人的手撞击到了一起!
很害怕,可是说也奇妙,当攻击的手撞在一起,首先被击碎的反而是自己的害怕。
因为心里再明白不过,这一刻再害怕也没有用,没有了后退的余地,只能冲向前,将全部的注意力都迎向这正面而来的攻击!
心无旁骛,可是沫蝉脑海中却还是自行展开了一副画卷:
碧蓝高天、苍翠大地之间,如黑云一般聚集起两个巨大的阵营。一方是胆怯却还是死死攥紧了手中棍棒弓箭的人类,而另一方则是各种人头马面的邪魅外道。
倘若两个阵营自行混战起来,早已退化尽了野性本.能、而将大部分智力都耗费在朝堂、商场、邻里纷争里的人类,根本就不是那些悍武的妖兽们的对手,只能任凭宰割,甚至生吞活剥……
可是这样的惨状却没有发生,因为在两个阵营中间还隔着一道间隔。就在那狭窄的地带,有一个红衣的身影立在人类阵营之前。衣袂猎猎,宛如火光燃烧,以她一己之力震慑住对方所有,让它们不敢近前!
而那些满眼惊恐的人类,之所以没有临阵逃脱,之所以耐着恐惧却依旧守在阵地前的原因,也都是因为那红衣的女子。她的存在,给了他们精神上的信仰和力量,他们愿意跟从者她,去做看似不可能的拼死一搏!
沫蝉听见自己灵魂深处的轻轻叹息——其实她真的想问问,那个红衣的女子舞雩她,在那样的情形下,是否也害怕?
她的存在给了人类以鼓舞和信念,那么支撑着她、给了她鼓舞和信念的力量,又是什么?
没有机会问,但是沫蝉却告诉自己——舞雩当年能做到的,夏沫蝉你也一定能做到!
她面对如黑云一般压来的那么多妖兽,都能挺直脊梁;那么你夏沫蝉只对着一个吸血鬼,便更不能害怕!
说时迟那时快,沫蝉与安迪已经交战十数个回合。
安迪因为自信,于是攻击都是直线向前,用力勇猛刚烈;沫蝉则仗着自己身子小,四肢柔软灵活,便灵巧钻行于安迪掌风之间。安迪原本以为打败沫蝉不过是小菜一碟,却几番不能得手,愈加焦躁;沫蝉则渐渐从容,宛如庖丁解牛,游走在缝隙之间,不停说话,“左边,右边?这回是后边!安迪前辈,看头顶!”
说得轻松,实则沫蝉每一次都宛如行走在刀刃之上。每回堪堪避开,安迪的獠牙便已狠狠咬来……
沫蝉一慌,眼看体力不济,而安迪血红的眼睛已经近到眼前!
就在此时,海面上忽然起了雾。缥缈的雾气,从海面上横掠而来,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包绕住了两人。
那白色的雾气,映着月光,恍惚看过去却又似是迷离月色倾天而降。
安迪仿佛迷失在月色里,微微怔愣。
只一瞬,却成了沫蝉唯一的机会!
沫蝉没有被月色一般的迷雾困扰,她清楚地看见了安迪那一瞬间的失神,沫蝉敏捷掏出防狼电极,照着安迪心窝的位置,便狠狠击了下去!
吸血鬼在这人间唯一离不开的便是血,而想要让血液循环起来,必得有心跳。而瞬间升高的电压能够让人的心脏骤然偷停,造成血液循环的阻滞……没有了血液供应的吸血鬼,不过是一具僵直的尸体。
这个道理很浅显,与吸血鬼电影里要用木剑刺入吸血鬼的心脏,或者摘除吸血鬼的心脏是相同的道理——都是通过心脏的停止来阻断吸血鬼的血液供应;而且电击比刺心、挖心来得更简单易行。
只不过现代的人们一直不敢相信自己创造的科技智慧,不敢相信普通的防身电击也有可能制服吸血鬼,非要用宗.教故事、神话传说里来找理论依据。
安迪僵直倒地,沫蝉开心而笑,学着007的模样,再在电极端口上吹了口气……
她不是生在千年之前的舞雩,她是活在现代社会的夏沫蝉。于是她不会迷信千年前的咒语,她只会相信和依赖人类现代的智慧。
如果穿越真的可行,她不介意将来有机会穿越回千年前去,给舞雩送去一批现代的武器……嗯,相信那场战争会赢得更轻松。
望着安迪那双不敢置信的眼睛,沫蝉冷笑,“真不好意思,你们吸血鬼依旧玩着几百年前的把戏,可是我们人类却一刻都没有停止进化的脚步。你们还在回忆冷兵器时代的荣光,而我们人类,哦,早就不依靠纯粹的体力了。”
“你的速度再快,就算能比子弹还快,可是你依旧躲不过我们人类成千上万的子弹,更别说我们早有超音速的各种武器了。”
沫蝉轻轻闭了闭眼睛,“不要试图再挑战人类。若论杀戮,这个地球上没有任何物种的能力比得上人类。”
这不是光荣,却是不可争辩的现实。人类因为体力的短缺,因为内心始终难以远去的恐惧,为了“自卫”,将最尖端的智慧都用在了研究杀戮的武器上。
这是进步,也是悲哀。
那片缥缈如月色一般的雾气也渐渐散去,沫蝉嘬唇向寂空,“喵——呜!”
雎鸠无声而来,一双眼瞳诡异竖起,一线金芒,“你竟然真的捉住这只吸血鬼了?真是让我惊讶。”
“不是让你惊讶,是让你失望了。”沫蝉白了雎鸠一眼,“你原本想坐山观虎斗,我能捉住安迪更好,如果做不到的话,反而被安迪给咬死了,你也一样笑哈哈!”
雎鸠没否认,只是呲了呲牙。
沫蝉将安迪丢给雎鸠,“这一只我交给你,务必藏到吸血鬼找不见的地方。”
“又支使我?”雎鸠扒拉扒拉头顶尖耳,“怎么不找白狼去?”
沫蝉叹息,“安迪失踪,吸血鬼一定首先找上狼族。狼族要迎战,哪里能分神还要藏他?”
雎鸠也正色下来,“除了藏起来他,还需要我做什么?”
沫蝉这才笑了,伸手砸了雎鸠肩头一下,“兄弟,这还差不多。”
雎鸠仿佛很不习惯跟沫蝉这样亲近,便向后蹦出去两米远,“你有话说话,别动手动脚!”
“呸!”沫蝉都气乐了,“你臭词乱用!”
沫蝉眯起眼望海面倒映的城市,“去找你的猫们,让它们将整个城市的老鼠都找出来,统一驱赶到静安别墅里去。”
“啊?”雎鸠警惕地一眯眼,“你要干嘛?”
沫蝉挑唇而笑,“五鼠闹东京啊!”
这座城市另一端,莫邪皱了皱眉,还是走进了一间豪华得假惺惺的古董店去。
虽然现在神州各地都流行假古迹,仗着“复原”的名头,在早已不存在了的遗址上,嘎嘎新地再造出一些不伦不类的假古建来糊弄游客赚门票钱……于是像这间这种豪华得假惺惺的古董店,在一些所谓玩儿收藏的人的眼里也没觉得有问题。
可是这间店却是实在入不得莫邪的眼,每次来看见那些假得贼光闪烁的“古董”,就觉得光污染、头疼。
所以如果不是情非得已,他实在是不愿意踏足进来。
一进门,假门假事儿穿一长袍大褂的小伙计就一呲牙,露出里头镶着的大金牙,贼兮兮地兹溜钻到后头去禀报;然后又贼兮兮地兹溜钻出来,朝莫邪笑笑,继而又兹溜钻到门外去上窗板打烊去了。
等门窗什么的都关好了,里头珠帘才稀里哗啦地响动一声,走出来个穿葱心儿绿的对襟褂子的男子。约莫面相上也都有不惑之年了,可是还一脸的娃娃气,笑起来碧莹莹的,跟浸透了青铜或者翡翠气似的。
大金牙小伙计端上茶来,贼眉鼠眼地再一呲牙,“小爷跟我们东家聊着,小的先告退了。”
那绿衫子东家捧着个水烟袋,眼珠子也贼兮兮地绕到莫邪左边去,觑着他耳朵。一看之下便跟踩着猫尾巴似的尖叫,“哎,你那耳珰呢?你今晚好容易来了,我还以为你想通了,终于打算把那耳珰卖给我了呢!”
莫邪只能再叹口气,“靳四爷,我来是找您说旁的事儿。耳珰您就甭惦记了,我就算哪天连内.裤都抵给您,可是那耳珰是绝对不卖的。”“哎你真过分。”那靳四爷郁闷地锁回官帽椅上,一脸的遗憾,“好歹咱们也合作快20年了,就算我没少了盘剥你,跟你使劲压价,可是怎么也总算有点交情吧?谁知道,你个小气的,连一枚月光石的耳珰都不卖给我。”
“唉你说,月光石又不值钱,我连续十年给你提价,你怎么就能这么狠心地一再拒绝我呢?”
那位靳四爷自说自话的独角戏唱得十分精彩,可惜莫邪早知道他是个什么人,于是压根儿就没往心里去,只掸了掸衣袂,“四爷,我不是来卖东西,也不是来找您的。”
“哼,你个没良心的!”靳四爷孩子气地发脾气,“你就为了那个招魂幡来的你,原来我在你心里,连个破幡儿都比不上!”
稍后。
靳四爷依旧捧着他那个水烟袋,也不见抽烟,就是那么假门假事儿地端着,“……招魂幡呢,从前民间丧葬都打着的,埋葬了亡人之后还要在坟上插一个的。目的就是为了招魂。”
“就算亡人埋在坟里,三魂七魄也是要散的,坟上插个幡儿,就是为了聚拢三魂七魄,不让这个人元神没了,还希望他原样儿地囫囵个儿入轮回。家属们安的都是这个心思啊。”
莫邪静静听着,长眉蹙紧。
靳四爷说着又摆弄了摆弄水烟袋,“按说你们干这个活儿的,应该经常在坟上见过招魂幡啊,怎么你反倒这么好奇,难道忘了自己见过?”
莫邪将手指头袖在袖子里,悄然握紧,“四爷我想知道的是,招魂幡真的这么灵验的话,那会不会我看见那东西,也会不知不觉里也被那东西吸走些什么?”
靳四爷仔细地想了想,“也不是没可能啊。譬如说,那死者对你有格外的执念,就算死了也不想放过你……那么她的招魂幡一边招她的魂,也一边顺带着连你也招了。”
莫邪阖上长睫,沉默不言。
靳四爷便一笑,“我这也是听道士什么的胡言来的,未必能当得真。你呀,也甭往心里去。”
“哦。”莫邪这才淡淡应了声,“无妨。”
靳四爷再望他一眼,“有人托我告诉你两件事。”
“第一件,是个紫色眼睛的小子说的。他说欧洲的贵族都有自己的骄傲,所以他们如果征战,只会从欧洲叫人来。美国什么的,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新大陆,就算有战士,也都只是低级别的晚辈。所以他说你小心查着欧洲那边的入境人员就是了。”
“第二件,是我们家那位恰好在警局当了许多年老大的长辈说的——他说从出入境这边的记录来看,欧洲前往本市的人员数量,没见异常增加。每一个新入境的,都被警方严密观测行踪,至少从目前的情形来看,暂时没有能坏事儿的。”
莫邪挑眉,霍地起身,深深一揖,“多谢了!”
莫邪走出豪华到假门假事儿的古董店,仰头望月,心境宁和。
吸血鬼果然是骄傲的,他们没有从欧洲调集更多人手来,是因为相信他们几个完全有能力搞定东方的人类和狼族。骄兵必败,这是他们自取的灭亡。
转头再望那假门假事儿的古董店,莫邪便笑了。
从前以为这里真的是一间能帮他销赃的店铺,毕竟那老板肯花大价钱。可是后来一次又一次在国家博物馆竟然发现了他亲手卖给那老板的东西,他便明白了,是他低估了那位靳四爷。
那位靳四爷能满屋子都是假古董,却肯花大价钱将真正的古董买回去,献给国家。
这个人类,让他肃然起敬。也是从那一刻起,让他萌生了改变的想法——不再从事古老的盗墓事业来给族人赚取钱财,转而开始学习人类,想要从事其他的营生。
而这多年的经营下来,他的改变果然是对了。
静安别墅,一片肃杀。
天都已破晓,安迪竟然还没回来。
乔治望着眼前的威廉和路易斯,“哪里都找过了?”
“是。”威廉谨慎作答,“都找过了。”
乔治眯起眼来,“他能去的地方,你们确定你们都知道?”
威廉这才皱眉,“安迪喜欢独来独往,有时要去的地方并不让我和路易斯知道。”
乔治指尖相对,“那就是说,他回不来了。趁我们不备,他们先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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