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猎物,我来了(9.17第一更)

《红绣》跟《探秘》正式合并后,沫蝉接到了第一个独立采访的任务。

这次是有读者爆料,安南县有一座荒废的院子,晚上总听见有小孩子的哭声。凄厉不绝,悲惨得很。

沫蝉领了任务,叶树森特地将沫蝉叫进办公室去,开门见山问,“害怕么?”

沫蝉点点头,又摇摇头。

叶树森就问,“这是怎么?榛”

沫蝉便笑,“第一次出采访,我肯定紧张;这么诡异的案子,也有点害怕。不过我觉得这事也许没有表面看起来这样诡异,也许事实揭开的话是个很简单的答案。”

叶树森便笑了,“沫蝉,坦白说,这次分给你的第一个任务,是我在编辑部主任那挑来的。你是我介绍进来的晚辈,我一是不希望你遭遇危险,二也是希望你第一次就马到成功,所以我替你把把关。”

“这个案子别听那老农说得玄乎乎的,不会有什么太大问题。我侧面找人去安南打听过,没听说有人因为这事儿出过什么危险。那小孩子的哭声,说不定是农村夜晚的夜猫子。冶”

沫蝉含笑点头,“谢谢叶大叔。我肯定好好干,不辜负叶大叔的心意。”

叶树森还是不放心,“我回头跟编辑部主任说说去,看是不是给你派个男孩子一起去。我相信沫蝉你勇敢,但是你毕竟是个女孩子家,下乡的经验也不足。”

《探秘》这回新招的七个人被分配在一个办公室里,领导的意思当然是希望他们几个新人能互帮互助、一同进步。七个人里五男二女,另外那个女生叫谢纨素。

“纨素”本义是细致光洁的绢,向来是珍贵的衣料。

沫蝉第一回见着纨素就喜欢。她果然人如其名。

纨素气质略微清冷,白裙黑发,对人总有几步疏离。看上去很像校园里的袁盈的模样,却给人的感觉是不同的。袁盈是清傲,说白了就是自以为是,以为举世皆浊我独清呢;而纨素有一点点王菲的感觉,不是与人不亲近,而只是她个性如此。

不论美丑,表里如一的人总归是更可爱些。

于是沫蝉主动与纨素交结,第一回见面便由衷赞叹,“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璫。2这一句,说的就是纨素你吧。”

纨素登时羞红了脸,“从小到大,第一回叫我名字的人都叫成‘执素’。你是第一个叫对的。你是叫夏沫蝉对吧?也很好听。”

两人就这样成了朋友,在职场上相依相伴。

纨素也被分配了任务,回来就有些不开心。沫蝉凑过去问,纨素说分到手的任务竟然是要卧底去实录乡下人阴婚的过程。纨素叹了口气说,“沫蝉你说,领导分这个任务给我,是觉得我这人一看就像阴婚,是吧?”

沫蝉便笑了,拍纨素的肩头,“哎呀你别胡思乱想。我想领导的意思是,你是安静的性子,卧底采访的时候不容易话多出错。其实阴婚这个题目我很感兴趣,如果你实在不想去,不如我去跟领导申请,咱们换换?”

“还是不要了。”纨素便真心笑了,“是因为对着你,我才说两句心内的感受。实则我不怕的。我入这行,进《探秘》杂志,就是因为我自己是真的喜欢。”

沫蝉便将民俗学课上的笔记,以及老师在课堂上出示过的照片都找来一并交给纨素,帮她积累资料。

纨素含笑感谢,“其实我不怕阴婚,我就怕猪一样的队友。你猜领导给我派的男拍档是谁?——三书啊。”

沫蝉就也笑了。

《探秘》杂志如今不景气,所以招新进来的几个新人也参差不齐。这位三书之所以积极热情地想要应聘《探秘》杂志,因为他是个盗墓派的网络作者,写过三本书了,对笔下的世界走火入魔,宁肯戏如人生了。

因这派有个领军作者叫南派三叔,于是就称他为“三书”。

纨素叹口气,“他们那小说有个硬伤,前面编得越是离奇,后头越是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理论来支撑,所以到后来大都太监……我真怕三书跟我一起去,写出来的稿子也跟他笔下小说似的。”

沫蝉捂着嘴笑,“只要他不真太监就行。”

三书正好从外头进来,戴着厚厚的大眼睛,眼神迷蒙地瞅了沫蝉一眼,“夏沫蝉,主任找。”

沫蝉跟纨素吐舌一笑,便赶紧走进主任办公室去。没想到主编也在编辑部主任办公室,看沫蝉进来就笑眯眯的,“夏沫蝉啊,给你安排的男拍档定下来了。”

沫蝉哑然失笑。心说就算自己有叶树森这层关系,也犯不着要主编大人亲自来宣布给她安排的男搭档吧?再说新人里一共就五个男的,刨除三叔,就四选一呗,至于这么隆重么?

主编没在意沫蝉一脸的尴尬,亲自走过去打开里间的门,“就是这位。”

沫蝉兴趣缺缺,正盯着主任桌上的富贵竹出神。竹子泡水泡久了,下头烂根了,上头生了极小极小的暗黄色小虫子,可以想见用不了两天竹子就得被它们给啃死。沫蝉犹豫着要不要提醒主任,又担心这是损了他的富贵……

踯躅间,鼻息间流进一抹香。沫蝉鼻子登时不舒服,揉着鼻子抬眼朝那人望去——然后就呆了。

看过第二季《中国好声音》没?记得里头有个来自宝岛的“转音小王子”吧?蘑菇头、系到最顶一颗扣子还系上领结的花衬衫、背带吊脚裤。标志性的是黑框眼镜,配着呆萌的笑。

眼前的这位就是这副打扮,造型一分不差。可是沫蝉却认得那个那副藏在黑框眼镜后的狼眼啊啊啊!

该死的,怎么是他?他混进杂志社来干神马?难道他不知道叶树森就是这家杂志的吗啊啊啊!

——莫邪。

看见她一副被雷劈了的神情,莫邪促狭竖起手指遮在唇前,眨眼示意她淡定。

沫蝉深吸了口气,望主编大人,“这位,好像不是我们的同事。”

主编大人点头,“是啊是啊,这位不是咱们《探秘》的原班人马,可是现在却也是咱们的同事了。”

莫邪自己补充解释,“我是在《红绣》那边合并过来的。”

沫蝉这才想明白,朝他瞪眼睛——忘了合并这回事儿了,他当然能压服小红啊,只要小红帮点忙,他能过来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了!

主任也跟着补充一句,“琉森是特聘摄影师,不用坐班的,所以有的同事没见过。”

两人正式“见面”,莫邪便起身告辞,说另外还有活儿。主编和主任让沫蝉送他出去,示意帮着两人拉近关系。沫蝉一路都忍着,在电梯里也没说话,以免给他暴露身份。直到走出杂志社新搬进来的大厦,这才忍不住了,“琉森?啊,我总算明白了,开始就闻你身上一股打鼻子的香,是什么了!——六神花露水,嚎?”

“以后我叫您老六神呗?”

他就也笑了,“愚蠢的人类——那气味是最好的伪装。”

沫蝉这才恍然大悟,赶紧伸手捂住了嘴。

他这才扭头垂眸望她,“回去收拾东西吧,咱们后天启程。”

沫蝉有些结舌,“你你你,你还真要跟着我一起去呀?”

“那你希望谁陪着你一起去?”他朝她压下半张脸来,“寂静乡村,同吃同住——你希望陪在你身边的男人,另外还有谁,嗯?你们办公室里那四个白痴男人中的,哪一个?”

沫蝉惊得一喘,“我自己去也行啊!”

“不准。”他微微仰起头,眯起眼看似望满天流云。沫蝉却明白,他实则在悄然打量周遭大厦,以免某个窗口有人在悄悄窥探。

沫蝉呲了呲牙,“你当你是谁啊?凭什么管我?我又不是你族人,可不听你的!”

“我是你的谁?”他懒洋洋垂下头,凑近她耳边,“想想那个晚上……我都对你做过那样的事了,你说我现在是你的谁?”

“还是族弟?嗯,你觉得弟弟都可以对你那样?”他继续邪佞地笑,“当然,如果你喜欢我继续扮演你弟弟的角色,我也可以让你如愿。”

“禁断的恋情,嗯,我也喜欢。”他的唇几乎贴上她的耳。

“呸!呸呸呸!”沫蝉跺脚大囧,“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不知道吗?”他傲然抬头,目光低睨,“我是在告诉你:夏沫蝉,我准备好了要猎捕你了。我准许你跑,不过我早晚追上你,将你的一切都变成我的。”

“猎物,”他伸手捏她下颌,趁她不备伸出舌尖舔了下她的唇,“等待宰割吧。”

【这只醋坛子果然来了~~大约9点半第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