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还在闹腾。

陆一鸣也禁不住把腿伸过来:“要不然你也看我的。”

李悠悠一脸嫌弃:“你的腿有什么好看的?”

其实还别说,陆一鸣的腿也是很长又白,而且不像有些男人锻炼过度以后小腿肌肉格外粗壮。

但也不显得女性化,腿部还是能看得出有锻炼得益的肌肉线条。

陆一鸣只好挺了挺腰腹:“那要不,我吃点亏,给你看看腹肌?”

“腹肌还用吃亏?你不是本来就只穿着泳裤吗。”

李悠悠随口说了一句,眼神往他的小腹处扫了一眼。

刚看一眼,不确定,再看一眼。

看完以后,李悠悠赶紧把脑袋转回来。

她的第一反应是,早知道就找个光线暗的地方,角落里的位置就好了。

在这光线充足,水色清澈,又交通要道,随时会有人走来的地方,看随行男伴的腹肌,实在是有点——太刺激了。

她也不是没有过前任,大学时交往了一个,大四分了,而后就是段梓熙。

不得不说,陆一鸣这家伙,前任能堆成一火车,也是有点本钱的。

至少,她在她初恋,在段梓熙身上,就没看到这么明显的腹肌。

——别说,还挺好看的。

不行,她深吸口气,今天来主要的目的不是看陆一鸣的腹肌,而是帮着对付时野。

李悠悠抬起头瞟了眼,时野还稳稳的坐在最远的角落,优哉游哉小口的喝着酒,甚至舒服的将手臂搭在岸边,头向后仰,像是在闭目养神。

再回头看了看乔之萍,她低着头,没看对面的时野,也没说话,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唯一可以看到的是,她的脖子脸上,全都红了。

而且这片红色,仿佛还在继续扩大,扩大,染的她上半身都蒙在一层淡淡的粉色里。

也不知道是因为她看到了什么太羞涩,还是因为泡久了整个人才发红的。

李悠悠试探性的问了句:“没事吧?”

乔之萍连忙抬头,抬头的一瞬间,眼瞳飞快的瞥了一眼对面的男人,又快速收回:

“没事,就是有点,泡的久了,呼吸不太顺畅。”

她上午来过,刚刚又是最先下水的,算起来确实泡了不短的时间。

本来温泉这种东西,就不是泡的越久越好。

理论上,二十分钟到半小时是最佳的入浴时间。

泡的太久了,会有低血糖、头晕、胸闷气短等等副作用,甚至还会晕厥。

尤其是她刚刚还喝了酒,虽然也只喝了小半杯,但乔之萍的酒量一贯是不太行的,温泉又加速了酒的效力。

——又或者,是因为酒不醉人人自醉。

对面的时野之前直勾勾看着她的眼神,他用那双桃花眼深情且专注的看着一个人的眼神,看着看着就有点微醺的轻飘飘。

李悠悠一脸担忧:“你不舒服啊?那我们回去吧。”

乔之萍一看她的样子,就像是还没玩尽兴,她摇头:“这样吧,我去给你们拿点水和水果之类的。”

李悠悠点点头,准备起身:“我跟你一起去?”

乔之萍先起身,然后按在她的肩膀上:“不用了,几杯水而已,我一个人可以的。你先休息,我马上来。”

李悠悠也没多想,看着她起身,把浴巾像是披风一样围上,踩着拖鞋往外走。

等乔之萍刚走没多久,她又觉得有点不太好意思:“她一个人。拿那么多东西,多不方便。”

毕竟他们这有四个人,一个人拿水也得来回两趟。

她看了一眼时野,时野还在一边仰着头闭目养神,他甚至还用一块毛巾盖住脸,显然是不想跟他们多交流。

心里气不打一处来,阴阳怪气的开口:

“我还是一起去吧。有些人呐,好像天生就是让人伺候的,酱油瓶子倒了都不会扶的那种。”

还别说,李悠悠这句话一开口,那边的时野把毛巾扯落,眼神淡淡的看了过来。

陆一鸣一凛,赶紧笑嘻嘻的回护过去:“怪我怪我,这种跑腿的事,哪能让你们女孩子出马,自然是我来。”

时野淡淡的起身:“我去吧。”

他说着,往外踩了踩水。

陆一鸣赶紧回:“还是我去吧。”

时野没说话,静静的扫了他一眼,径直往台阶走去,很快又穿了鞋,一路往乔之萍离开的方向走去。

等他离开后,陆一鸣才小声问:“你跟他,有什么过节吗?”

李悠悠摇头:“没有过节。”

甚至于,她离婚的时候找的那位郑律师,还是时野托人介绍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其实时野还帮了她的忙。

乔之萍把律师推给她的时候虽然没说,但李悠悠后来去查了郑律师的信息,发现他所在的律所,正好就是时光集团法务的外聘团队之一。

但当时,乔之萍和时野的关系显然还并不融洽,她不太可能是靠自己的关系去认识这样的大律师。

唯一可能的就是,通过时野来的。

时野也算是她的学长,对这个人她也有所耳闻,不见兔子不撒鹰,搞金融的,绝不吃亏。

乔之萍直到现在,都没能让他知道自己就是他的妻子。

没有这层夫妻关系,她如果从时野那里搞到这样的人脉,要付出什么,简直呼之欲出。

李悠悠其实心里很自责。

她觉得,乔之萍被迫跟时野纠缠到一起,有自己的原因在。

时野外形俊朗,能力出众,又有钱,风-流但不下-流,女人很难抵挡他魅力。

而且乔之萍又是他的妻子,虽然他自己不知道,但在她的眼里,道德感会低很多。

毕竟,她要绿也是自己绿自己,不是去绿另一个女人。

但是,时野不是良配。

虽然喜欢你的时候,可能会愿意为你付出许多。

但他讨厌你的时候,看一下都嫌脏了眼。

这种极端的性格,小说里挺常见的,李悠悠以前看言情小说,就嗷嗷的喜欢这种为了一个人,与天下人为敌的独一份的爽感。

但在现实里,如果真有这样的男人,一定有多远跑多远。

因为人是会变的,今天他喜欢你恨不得月亮都摘给你。

但明天他要是讨厌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