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李乐琪神清气爽地醒了过来,长长地伸了个懒腰。

此时病房里只有他一个人,过了一晚上也没有人过来看他,表面上原身爷爷不疼姥姥不爱的,不过原身的父母其实对他还算不错。

只不过这种不错是在物质条件上。两人因为事业太忙,从小就把原身扔给了保姆,所有的问题都直接用钱砸,一年一次从国外飞回来跟原身过个年,过完年之后又飞走了。

在日常生活中他感受不到母爱,也体会不到沉重的父爱,所以造就了原身这样一个成天吃喝玩乐,不知人间疾苦,花钱大手大脚,看到不顺眼的就出手教训,看到自己喜欢的也不顾别人意愿地硬往上贴的性格。

这就是标准的作死人设啊。

估计一会医生就要查房了,到时候让联系家属什么的把宋哲彦再给招来,李乐琪试了试全身上下,后背稍微有点酸,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不适,他知道自己肯定不会有事。

炮灰就算死也不是现在死。

所以他毫不犹豫地下床走人了。

书里故事的背景是一座繁华的都市,叫S市,这里有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也有藏在角落深处的危房。既有开各种豪车的有钱人,也有搭乘公交的平凡普通人。

医院刚刚开门,医院外面的小吃一条街已经热闹了起来,豆浆油条,包子稀饭,馄饨饺子,处处透着人间烟火气。

李乐琪找了一家包子铺,坐在外面简易的桌子上喝稀饭,他一边吸溜两口一边打量进进出出的人,有的穿西装打领带开着宝马奔驰迈巴赫,有的干脆打着出租车,到了门口把病人扶了下,一步步挪进医院。

在这里不用管是不是有钱人,命运已经不是自己说得算了,上天自有定数。

李乐琪吃了个半饱,觉得要不是有宋哲彦和白子航,他根本就没觉得自己穿书了,因为这就是自己过了二十多年的生活。

循规蹈矩,平平淡淡。

他在看别人,别人也在看他,眼神毫不避讳,带着审视和疑惑,好像在说这小伙子一看就不是吃包子的人,他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李乐琪想起了什么,拿出手机调出摄像头,果然,镜头里的男人如他所想地一样杀马特。

一头狗啃过的发型,还挑染成了扎眼的橘黄,除此之外,两边耳朵上各戴了两个耳钉,耳钉他倒是勉强能接受,关键是还有鼻环和唇钉。

李乐琪打量了半天也没看出多出的这两个东西美在哪。

他抬起手来抓了抓头发,鼻环和唇钉取下来就可以了,关键是这头发得整整,他不想顶着这个杀马特的造型在大街上辣别人的眼睛。

付了钱之后他问老板最近的理发店在哪?

老板热情地给他指了路。

李乐琪步行了几分钟,看到一个美容美发店,心说,就这了,头发鼻环一起处理了。

理发店显然刚开门没多长时间,理发师是一个把头发染成黄色的小伙子,正一边打着呵欠一边拆一次性筷子,打算吃早饭。

李乐琪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的要求,把头发染黑,头发剪成正常的长度,重在清爽利落。

小伙子别看年轻,动作却很利落,染发加剪发用了一个小时就搞定了。

对方帮自己扫掉脖子上的发碴,问道:“帅哥,您看看这个发型满意吗?”

李乐琪刚才正在闭目养神,这会睁开眼睛,看向镜子里的自己。

都说染发伤头发,尤其是像原身这样审美不定地,今天喜欢荧光绿,明天又喜欢奶奶灰,他都做好了头发染过之后肯定不会顺滑的心理准备,但是没想到原身的发质还真不错。

柔软顺滑,发量感人,尤其是发际线,估计到了八十也不会有发际线后移的烦恼。

刚才他说注重清爽,对方的手艺也没让自己失望,对方专门给自己修饰了一下鬓角,显得干净利落。

其实原身的长相并不差,之前是因为另类的审美给掩盖了,现在这么一打理,五官的优势全部展现出来了。

漂亮之中带着帅气,帅气之中又带着一点可爱。

李乐琪真心实意地说,“手艺不错啊。”

黄毛谦虚一笑,“帅哥,我手艺一方面,主要是你长得好啊,你之前的发型确实有个性,但是不适合你。”

李乐琪对自己的发型越看越满意。

黄毛被夸了心情也好,手动教他怎么搭理刘海。

“你的脸型是标准的瓜子脸,刘海无论是中分,偏分都可以,你看看效果。”

黄毛用手指轻轻一拨,轻盈顺_脚c a r a m e l 烫_滑的刘海就从中间分开了,又轻轻一拨,成了偏分,不过不管哪一种都非常好看。

李乐琪又让对方帮自己把鼻环和唇钉取了下来。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鼻子和下嘴唇中间有一个很小的洞,估计得过几年才能长死了。

发型换了,李乐琪心情爽了,从旁边的小超市里的柜台上拿个两根棒棒糖。

一个是哈密瓜味的,一个是橙子味的。

他挑了哈密瓜的,顺手把橙子味地放进了裤子口袋里。

他喜欢吃棒棒糖,其实他并不是十分热衷甜食,只是觉得生活已经够苦逼了,为什么不给自己加点糖?

原身没觉得苦逼,而且也不会有这样不上台面的爱好,自然不会吃棒棒糖。

不过他可不想跟原身一模一样,除了在宋哲彦面前不能崩人设之外,其他的他要做自己。

他把五颜六色的糖纸撕了下来,随手扔在了旁边的垃圾桶里,正好一辆公交车在他面前缓缓停了下来。

李乐琪一边含着哈密瓜味的棒棒糖一边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他站得地方正好是一个公交站牌旁边。

公交车一停,上面呼啦下来一大群人,老人居多,显然目的地就是不远处的医院。

下来的人看到站在面前的李乐琪,都会忍不住看上他一眼。

不像刚才的诧异和好奇,而是实实在在地惊艳。

李乐琪捏着棒棒糖的白色小塑料棍,一边用灵巧的舌头在糖上舔了两下,一边猜测他们肯定在心里说,“看,面前的小伙子长得真帅!”

最后一个人下了车,李乐琪扬着嘴角,毫不犹豫地跳上了公交车。

想要参观城市的风光,公交车再合适不过了。

车上空出了很多位子,李乐琪在后面找了一个靠窗的位子,一边舔着棒棒糖一边看外面的车水马龙。

坐下之后双腿自然往前伸,李乐琪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裤子,有些无语。

原身挑衣服的眼光让人不敢苟同,最喜欢的就是带着破洞和流苏的衣服裤子,想要把自己打造成摇滚风格,可惜没成功,而且还硬是把自己一米七八的身高拉低成了一米七。

看来他衣柜里的衣服都要打包重换了。

嘴里的棒棒糖让他舔的少了一圈,他眼尖地看到了前面的一个古城楼。

应该就是书里说得影视城了。

李乐琪没穿书之前也算是个十八线吧,虽然不红,粉丝也不多,但是勉强能混口饭吃,见到这种地方下意识地就想去看看。

正好在古城楼附近有个站牌,李乐琪毫不犹豫地下了车。

参观似的走了进去,一眼就看到搭着的棚子下面站着一个拿着大喇叭头子的工作人员站在一个小板凳上,他面前站了不少往前凑的年轻人。

“别挤,别挤,”对方一边对着大喇叭喊一边挥动着手臂,说道:“分散开,这样我还能看的全。”

这样的阵仗李乐琪经历过,这些往前恨不得凑到工作人员面前,企图被选中的就是在影视城里的群众演员。

在当上十八线之前他也是干这个的。

他当时不追星,也没想过能当上演员,就想着挣点钱混口饭吃。

棒棒糖从左边滑到右边,把一侧的脸颊顶了起来,他忍不住往前走了两步,想看看这是在选什么角色,什么人能选上。

李乐琪捏着小棍把棒棒糖里从嘴里抽出来,舌头在嘴里扫**一圈,将所有的甜味都砸吧干净,结果一抬眼,就跟工作人员巡视的眼睛对上了。

李乐琪:“……”

下一秒,工作人员拿起大喇叭,远远地指着他,“那个穿白上衣,破洞牛仔裤的小伙子,就是你了。”

李乐琪举着棒棒糖左右张望了一下,想要看看自己周围有没有跟他一样穿着地,结果看来看去就他自己一个人。

前面围着望穿秋水的群演们闻言纷纷转头看向李乐琪。

李乐琪被好几十双眼睛盯着,里面有羡慕,有嫉妒,也有不忿。

看来自己换发型的效果很明显,在一群长相或者清秀或帅气的群演中竟然脱颖而出。

“导演,这个人一看就不是群演,你还是从我们这里面选一个吧。”显然这是一个分量“挺重”的角色,有人不甘心,在人群里高声喊了一句。

李乐琪重新把棒棒糖塞进嘴里,看向站在板凳上的男人,他应该不是导演,导演对主要演员把控严格,其他的小角色没功夫去管,这个应该是分管杂事的副导演。

副导演看到李乐琪站在原地不动,没有上前的意思,也没有要开口解释的意思,于是拿着喇叭继续问道:“小伙子,你到底想不想演啊,不想演我就再选一个。”

李乐琪也在想他到底演不演。

上辈子是因为家境贫寒,也没有了亲人,自己不努力恐怕得饿死在街头,命运逼着他拼了命地往前跑,他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

但是自己现在穿书了,还穿到了一个富二代身上,就算这辈子整天不务正业,整天咸鱼躺都有花不完的钱。

现在命运给了他两个选择,一个是当无所事事挥霍无度的富二代,一个是当个兢兢业业努力上进的富二代。

说实话,李乐琪真的很想选第一个,但是他发现自己就是一个贱骨头,这辈子都不习惯享福,如果真的像原身那么活着,他觉得自己得抑郁。

算了,管他是不是穿成了富二代,自己还是当一个勤勤恳恳的社畜吧。

◎作者有话说:

宋哲彦:可爱老婆上线了~

李乐琪:重点是帅!帅懂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