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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仲安边说边离开座位,挺着啤酒大肚踱来踱去,讲起了庭审现场情景:“上午七时四十分,押解汪印堂的十一辆警车开进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十分钟后,汪印堂父母兄弟的车队相继抵达。当时汪印堂亲属中有人预测判决结果很可能是维持原判,所以法院曾通知家属为他准备一身新衣服,而汪印堂家属却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八时三十分,此案准时开庭。聚集在凌州中院大楼前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及上千名群众议论纷纷。上午十时,法院对汪印堂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宣判,判处其死刑。这个时候我看到他的家属们表情木然。十时三十分,他的父亲在法院门前打电话,让人给汪印堂送衣服来。十一时许,执行汪印堂死刑的车队驶出法院,其中包括各类警车及防暴车,其中一辆‘依维柯’面包车便是注射死刑用车。车队直奔殡仪馆,当车队到达殡仪馆,百余名防暴警察严阵以待,戒备森严。十一时三十分刚过,所有警车离开殡仪馆,汪印堂死刑执行完毕。十二时五十分,汪印堂的骨灰盒被家属领取后返回凌州。”

汤仲安讲得精确到分钟,令大家觉得他不仅有超强记忆力,而且感觉到他的话中似乎还暗藏玄机,不过说到大家全都竖起耳朵听得入神时,他却恰到好处地打住了,沉吟片刻突然发问:“只是当天的新闻我一直看不明白,当时在公审现场,面对记者的采访,一位观众激动地说‘这是正义的胜利,人民的胜利,更是打黑除恶的胜利!’这说明什么,说明汪印堂这个人就是黑社会分子啊!”

汤仲安的这句话似乎又触及到事件最为隐秘的部分,大家在惊愕之余期待他继续接着介绍时,童利国走进了会议室,汤仲安坐回座上。童利国看上去脸色不太好,坐下来喘了几口气续上刚才的话题作了简短的总结后,道:“刚才有人打110非要和我这个局长对话,事情起因是凌州小吃一条街的一家火锅店内发生顾客纠纷,吵闹声让附近居民实在是受不了,于是有人报警,起初咱们的110值班员说这是生活噪音,属于工商管理,让居民打12315,后来总算出了警却又不了了之。”童利国说到这儿情绪激动起来,他努力平心静气地说,“说到噪声污染我好像记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第四十四条中说,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声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而在第六十条中说,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前提是,是否造成环境污染,必须先由环保部门认定。同志们啊,可是今晚市民向110反映的情况属于环境噪声污染吗?这分明是咱们公安踢皮球嘛!贺平定给我解释说这几个值班的是协警,什么时候安排协警到110指挥中心的?这事是谁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