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朝一直在外揽人才, 好不容易回趟华京,户部领事来跟她诉苦。
她前些年给工部揽了个天才,叫黎中, 论能力, 大家都心服口服, 但这人是个怪人, 说话颠三倒四,正常人听了都要皱眉头,以为是谁家的疯子大白天跑出来说胡话。
时序说, 她认为交通八达乃推进各省部紧密一心的利器,要想稳固江山, 就要先把路给通了。
路通了之后, 速度再快些就更好了。
时序发言还未结束, 黎中就站起来狂热鼓掌。
“好!地上跑的天上飞的海里游的, 都要,都得快!这个好!!你是有眼光的!”
新昭阁的人里除了时序, 也没别人理解黎中了。
暮朝听了告状,从工部特批的小厂房揪出了黎中。
这疯子绞了自己的头发,盯着两个黑眼圈, 手里攥着他的纸和笔, 先是迷茫, 而后凑近了看清是暮朝, 激动拽着她衣领说:“我想见三殿下!”
“何事见他?”
“他会御风!”黎中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 吐字快的像剁饺子馅, 叭叭说道, “我知道你肯定要说, 三殿下会御风是因为他修仙非一般人能比, 但仙术也是术,是术就一定有计算的公式,有公式就能挪来用……”
“人学不会的。”暮朝说,“幽人是万年前天道做错的造物,技能给的太多,所以不能繁衍太多……你懂这个道理吧?如今人兴旺,天道怎会让你人人都会御风……”
“天道管人,可不管死物!”黎中说,“我让物御风,人御物就是!我要见三殿下!!”
暮朝认为有一定道理,还是让他见了。
本以为三殿下会认为黎中在讲白日梦,却不料,等黎中展示了自己的计算方式后,三殿下竟然读通了。
“我懂你的意思,万事万物都可用术来表示,术又可用数来组成……”三殿下将黎中的思路琢磨透后,写下了御风的公式。
“太对了,太对了!就是这个!”黎中双眼放光。
又十年,御风机未造出,地面上的无马之车在京城跑了起来,这种能载人的小车,名叫乘风。
再五年,御风机第九十九次冲向天空,这次成功御风至京郊,只在最后的降落中出了问题,作为御风之人,黎中摔断了腰。
暮朝动作快,送他去医馆。
然后……一眼看上了那个满手是血,冷着一张脸的医士。
她一眼就知,这个医士身上有幽人血脉,眸光沉静,波澜不惊,浅浅刮了她一下,就让暮朝第一次有了食血的冲动。
她成年期来的晚,她母亲二百年前才在梦中看到生她的那棵树壮大开满花。
成年后直到现在,她才有了血欲。
这个医士,这个小医生……秀色可餐。
于是,冷脸的医士遮着口鼻,冷静救治黎中,而黎中却在嗷嗷的惨叫声中,磕磕巴巴道:“暮、暮朝……你眼睛,怎么红成这样……你、你怎么盯着这医士看……”
尽管被点明了,暮朝也没有移开视线,她就怎么坦然地,用血亮的,写满“想要”的眼睛,死死盯着这个医士。
越看越喜欢。
这医士还是革新派,把长发剪了,不过……短发也好看,长得像朵开在夜晚的紫色虞美人,越品越有滋味。
等救治结束,暮朝问他:“叫什么?”
医士染血的手指,指了指胸前的名牌,苏郁。
暮朝眼睛光华流转,又凑近了,迫切问他:“要跟我结婚吗?”
苏郁愣了愣,眉头压下又挑起,“……你不怕我已有妻?”
“哪能哈哈哈哈……”暮朝说,“你血里的气味我都能闻到,还是个……”
于是,第一面,暮朝就被苏郁推出门外,挂牌拒客了。
但暮朝神出鬼没,又是个不守规矩不按套路出牌的。这种冰块似的,看起来冷漠实则很好暖化的小医生,根本经不住她的攻势。
苏郁虽是幽人后裔,却从未去过幽地,除了怕冷怕热,白天会头晕,晚上比常人能熬一些,其余的与大多数人没什么不同。
他连血都不会吸,牙尖都没,被暮朝刺破皮肤时,还抖了一下,轻声呢喃了句疼。
而暮朝这个不着调的,尝了血后,吧唧着嘴道:“嘶——不太甜啊。”
苏郁冷静道:“我血糖正常,不要对我的血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那我应该对你的什么抱幻想?”
苏郁撇开视线,却又凑上前,浅浅一吻。
暮朝无赖道:“嗯,你还是嘴甜一些。”
新昭时代来临后,生活也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但锁在三王府数百年的白塔气运,随着乘风御风踏浪这些东西的出现,像血液一般,从华京这个心脏,流往大昭各地。
每一寸土地,都被气运浸润。
如今这个时代,再也不怕什么根基被摧,国运被毁了。
人人都是气运浸润后的土地,养育的生灵。
这方天地,不再属于某个人,某个姓,而是每一个人。
三殿下由黎中启发之后,陷入了“术”的领域,难以自拔。
不仅如此,他还启发了华京大学堂数位学师。
新昭时代中期,三殿下已习惯在白天出门,到华京大学堂,做个客座教授。
沈元夕编修完古史杂篇,一人领了多职,又在集英殿继续编修和修字典,又会去华京大学堂教授文史课程。
宴兰来找过他们,吃吃喝喝玩玩乐乐了一个多月,回去后,没过几年,就没有了踪迹。
三殿下是在一个平常的早晨,对起床去上课的沈元夕说:“元夕,宴兰和浸月不在了。”
沈元夕点了点头,去了学校。
她早在上学期就在教课时,弃了毛笔,改用油墨自出硬笔。
今日有学生在课间争执传统与革新,问沈元夕站哪边。
沈元夕:“这不是站队问题,这是发展的必然。有些古老传统,想要或是只能停留在旧时光中,那就让他们停在那里吧……这个世界,永远崭新,在新的时光里,强行挽留旧时光,并不是好事。”
“可是对教授而言,挥别旧时光,也难免会心伤吧。”
“是啊……”沈元夕没有提浸月与宴兰,她淡淡笑了笑,说道,“萧临朔把他的长发剪了,虽然,短发也很漂亮……但我确实不舍。”
只是,他的长发能再养回来,可有些人和事的逝去,永远找不回来。
“好想知道三教授长发时是什么样子。”一个学生轻声道。
沈元夕摸出一张相片。
“有哦,在这里——”
那是第一台摄影机问世时,她给三殿下拍的。
他坐在窗下,一手托着下巴,眉头轻锁着,解纸上的难题。
也有他想不明白的时候。
“术”的领域,即便是天眼,也难以触摸到边界。三殿下因为窥见了它的浩瀚,燃起了无限的生命力。
他想要活下去,一直不停地摸索下去,直到地上的凡人,一起到达天道的尽头。
那天,沈元夕黄昏回家,天沉沉欲雪。
三殿下还未归,她自行吃了晚饭,继续校验那本要给全天下人看的字典。
她想让人人都识字,都能读书通文,知晓天高地广,知晓人间万物美妙之处。
校对完今日的这几页字典,抬起头,已是白雪皑皑。
沈元夕感应到熟悉的暗香,提灯推门,走入小院。
三殿下蹲在花圃旁,银发上沾着雪花,转过头来,指着一丛丛暗红色的花:“元夕,咱的花开了,真的。”
千年了,她想要送三殿下的冬日红花,终于盛放了。
“千年前的沈元夕送你的,殿下。”沈元夕轻轻拂落他发顶的雪。
雪花飘落的瞬间,
那日的花车夜游,那天的云星与卖花翁,还有预见这一幕的浸月和宴兰……
许许多多的人,她都没有忘记。
“三殿下。”这个称呼,她也好久叫过了。
“三殿下。”沈元夕轻声道。
沈元夕伸出了手,白雪红花与灯火中,她的眼神沉静坚定,含着温柔的笑意。
“三殿下,再陪我,下一个千年,好吗?”
三殿下回握住她的指尖,回应了这份愿望。
作者有话说:
还剩个小番外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