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需要。”我倔强地保留自己的尊严。
“你和我在一起不就是为了钱吗,你不是爱钱吗?我给你。我买一个安生。你拿着钱,走吧。”他明明知道后来的我,没有再向他要过钱,他还要用这样的话语来搪塞我。
服务生端上来袁正铭钟爱这家餐厅的那道黑椒牛排。我岔开话题,给他倒红酒,说:“你爱吃的黑椒牛排。”
他看都没看一眼,推开红酒杯,说:“你开个价。”
“一亿”我转动手中的红酒杯,望着杯中的红酒,既然你非要我开一个价,那么我就开好了,我说完又补充一句“美金”。
一亿美金,如果在一亿美金和袁正铭之间要让我作出选择,我会选择他,而不是美金。
“你疯了!我给你五十万,记住,这是最后一次见面。”他熟练地签好支票,撕下扔在我手腕边,从皮夹里掏出一些钱,丢在桌上,起身欲走。
“等等。”我说着,将那支票撕碎,扔进红酒杯里,晃晃杯子,一口喝掉。我把五十万,喝进了肚子里。
他看我这样,恼怒了,说:“你还是那么不可理喻,疯女人!”
“正铭,我要走了——”
他没有回头。
也许他希望我走得越远越好,永远都不要再打扰他的生活。
他最后离去留给我的背影,都那么匆匆,无情。
我的爱人,再见。
收到曼君打来的电话,此刻我正在登机口等待昆明飞往丽江的航班,离开上海已有一个星期了。见了袁正铭一面,那种毫无温情的告别,让我走的时候,少了一些眷恋。
或许我应该感激袁正铭的冷漠,让我走的时候,毅然决然,不再回头。
“多多,你去哪里啊,一个人别到处走,你不是说去找宋柏吗?”
“曼君,我不打算见宋柏了。我在上海,见了袁正铭。”我说。
“见了袁正铭?你怎么又去见那个浑蛋,他抛弃了你啊!你离开的时候,是答应过我的,你说你会见宋柏,重新开始,你忘了吗?”
我尴尬地笑,声音哽咽:“重新开始,哪有那么容易呢?不说了,我要登机了。”
我挂掉电话,关机。在昆明的这一个星期,我重新审视自己。我走到今天这副样子,全怪我自己,不怪任何人,不怪袁正铭。
像他那样的男人,能对我这样的女人如此,也算是有情有义了。
我有些后悔把那张支票撕碎了。如果我拥有那五十万,或许我可以带着那张支票在丽江开一家小酒吧,酒吧的名字叫:风的回忆。
手机里收到无数条宋柏发来的短信,问我在哪里,重复地问,问我没事吧,不要紧吧,最后一条短信是:无论你去哪里,我都在等你。等了这么多年,不差这两三天。
他在上海等我见面,我却见了我的旧情人。
没有得到旧情人怀抱的温暖,我选择离开,去远方,没有人
认识我,不会有男人一见到我就联想到风月场所里的李多多——最傲慢的交际花。
我有过很多男人,最爱的,是袁正铭,而最爱我的,恰恰是没有得到过我的宋柏。
宋柏是我从记事起的年纪就认识的男人,那时我才上幼儿园。宋柏总说我们是青梅竹马,我是他的初恋;我总说,是一对活宝冤家。
记忆里,几乎都是我欺负他的画面。
我才五岁时,我就会充分利用男孩对我的喜欢来达到我要的目的。
那时我家门前有一条小河,河上的小木桥年久失修,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小木桥被冲得无影无踪。我上幼儿园就必须经过一条小河。我家所在的小镇,鱼米之乡,到处都是蜿蜒的小河。除了河里的鱼虾让我喜欢,我很讨厌这些河,因为它们总打湿我漂亮的小红鞋。
宋柏的家就住在小河的对面,他比我大三岁,他那个时候就是同龄男孩子中个子最高的。我每次要上学过那条河,就站在河对面喊:“宋柏哥哥,来背我过河。”
他总是会很快就跑到河边。河水漫过他的膝盖,他背着我,一只手提着我的红皮鞋,我的书包就套在他的脖子上。
有一次河水流速太急,他险些摔倒,但还是稳稳地背着我。
后来再大一点,我随父母搬家离开了那个小镇,很多年没见宋柏,直到大学,我们竟在同一所大学重逢了。他有些腼腆,我笑着对他说:你背过我,你记得吗?
他说记得,没想到会在这里相遇。
我们的关系,类似爱情,却一点也没有风花雪月。我谈我的恋爱,在一次次失恋之后,我变得棱角犀利,我不再相信爱情,我只信金钱。
之后恋爱的对象一个比一个有钱,偶尔和宋柏见几次面,我看得出来,他对我很失望。当我坐进一个土大款的车里,我从后视镜里看见宋柏愣愣站着哭的模样。
直到遇到袁正铭,他身上有宋柏的温润和洁净,也有宋柏没有的金钱和地位。
现在想想这些,已无趣了。
在飞机上,我的座位靠窗,系好安全带之后,我没有再动过,就那样头靠着窗户坐着,静坐着。飞机升起与降落,我耳朵有微微的疼痛,眼泪掉了下来,身边的乘客将报纸轻轻翻看。
宋柏,那样善良的男子,我这么复杂,我不想再祸害一个好男人。
在丽江,我住一个小客栈,客栈的院子里,种满了我叫不上名字的花儿。这家客栈是一对情侣开的,他们周游世界之后定居在了这里。
他们,很般配,也很恩爱。
女孩看起来清丽温婉,男孩多才多艺,有时会看见女孩给男孩煮咖啡,煎牛排。
我看着他们,总羡慕无比,谁叫爱情这么让人着迷。我看着这一对恋人,像看我自己,而我已清楚,我这样的女人,已不配拥有一个清澈男人的爱情。
那晚,我打电话给曼君。我告诉她,我决定在丽江找一份简单的工作,
慢慢让自己沉淀下来。曾经的纸醉金迷,千金一掷,曾经欢场上的流连忘返,曾经追在我裙摆后的狂蜂乱蝶,曾经的李多多,会变成一个简单的女人。
曼君听了,说:你要幸福,要真正的幸福,而不是,为了我们放心,而伪装得幸福。你知道吗,多多,我再也不想,看到你为一个男人难过成那个样子,不管那个男人是谁。
我说:所以我,会独立,不再依赖任何男人。如果以后遇到该爱的男人,我还是会相信他。
挂了电话,我内心无比平静。
宋柏的电话再一次打进来,我终于有勇气面对他。
对不起,宋柏,原谅我不会见你,至少,目前不会。我需要时间来重新改变自己,你不需要再等我,遇上好的女孩,就去爱她,一切随缘。有缘的话,我们再见。
他沉默后,应允。
时日无涯,我终于可以勇敢面对我的过去,然后,告别,这就是,我李多多
一生中做过的最勇敢的事。
番外之叶洁白篇——
(卓尧,这些年,我一直等着你和她分手,你知道吗?每一次与你擦身而过,我都走得极慢,我很怕,再也看不见那样的你,再也不能与你擦肩而过,因为你的身旁,站着她——叶洁白)
{他是她的竹马,可她不是他的青梅}
第一次见到佟卓尧,她才七岁,他大她六岁,他穿着贵族学校的校服,整齐的领带,洁净,目光专注地看着正在试婚纱的姐姐。
她跟随爸爸参加佟家大姐的婚礼,她被领到他面前,他极有礼貌伸出右手,绅士地与她握手,随即,他的目光没有在她身上停留,那样的男孩子,是她从未见到过的。
听说他之前并不是住在佟家,随妈妈在外住,但他竟有这么高贵的气质,他骄傲的不再多看她一眼。
那天,叶洁白清楚自己,自己穿着一条白色的蓬蓬裙,她吐字清楚地说:“你好,我叫叶洁白,因为我妈妈喜欢茉莉,所以,我取名茉莉的颜色,洁白。”
他淡淡点头,手腕上的手表很优雅。
她才七岁,七岁的年纪,她就喜欢上了佟卓尧,多年后,她长成洁白美好的女孩,看了那么多青梅竹马的故事,她想,他何尝不是她年少的竹马呢,只是她不是他的青梅。
她悄悄拍下他的侧脸,他看起来满是心事的坐在沙发上,手撑在额间,偶尔,会闭上眼睛。
婚宴上,她拉着爸爸的衣角,问:爸爸,我长大后,可以嫁给卓尧哥哥吗?
在座的大人都纷纷笑。
卓尧冷清的神情,就当,没有听见,端起红酒杯,一饮而尽。
他才十三岁,却成熟地一塌糊涂。
他和爸爸的感情并不是很好,他喜欢画画,很多话,都被撕了扔在别墅外的垃圾桶里。每个周末,叶洁白都会走到卓尧家门外,从那些垃圾桶里,拾起那些碎纸片,带回家,小心拼成一副完整的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