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菲菲被那人拉进一个小屋子里,周围斑驳破烂的泥土墙上有一个小小的木窗户,已经被风雨洗刷的看不到颜色,潮湿的地面上到处都是水泥的小坑坑,泥污把小坑填满看着像梅花鹿身上的斑点。
手疼,肚子饿加上将近一天的颠簸折磨的樊菲菲像个没有了斗志的公鸡,浑身无力,口干舌燥懒得说一句话。
“人就完好的交给你了,刘哥的意思你也明白,虽然是麻烦点,但剩下的事你看着办,毕竟这丫头长的还说得过去。”这是那个司机的声音,
“好,我知道怎么做了,大哥。”这是刚才接待他们的那个人的声音,
看来那些人是不准备要自己性命的,可是到底抓她来做什么!又听那个人问:
“大哥,那刘哥有没有说什么时候任务结束?”
“我说,你怎么还不明白,这刘哥明摆着是给你找了个媳妇儿,想让你小子捡个便宜早点成家,你怎么还不明白?”
“可是,一直住在这里?我可是提前看了,这个地方可是鸟不拉屎的,平常连电都没有!您看这房子……村民说进县城买个东西都要三天,这也太艰苦了!”
“行了,刘哥的意思,只是说不让这丫头回A市,其他的没有太多要求。换句话说,人你给看住了就行。”
“那就好。”这人最后笑着跟司机告别。
樊菲菲听到这里心都凉了半截,进县城要三天的路程,这到底是哪里?这一天就开出地球了啊?这么偏远的地方要怎么住?手上的伤口又跟针扎似的疼了起来。
不行,要想活下去就必须吃饱了,尤其现在伤口还没有愈合,如果再缺少营养后果就更糟了。
于是樊菲菲叫起来:“喂,有人吗?”
“干什么?”
“我要喝水,我要吃饭!”樊菲菲大叫着,
“等一下!”那人说完就离开了。
樊菲菲自己坐在小房子里等着,那个人到底长什么样子?眼下这种情景樊菲菲心里越想越怕,事实上——她是被人卖了!
这么狗血的事情变成现实是有多悲伤!她要跟这个没见过面的男人在这里过一辈子吗?
不要!她要想办法逃出去!可是这里离县城有三天的路程,别说三天,就是不吃不喝走一天的路也受不了啊!
她忽然想起莫楚非,这个念头把她自己都吓了一跳,为什么第一个出现在她脑海里的不是凌风?
算了,不想了。她被抓来这里一没带手机,二没人发现,三是来到了这么个偏远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人找她,换句话说就是走过场一样的找一找没有线索也就不了了之了,她可没指望目前谁会不遗余力。
那人回来终于把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打开了,她才看清他的样子,虽然个子比较矮——呃,还没有樊菲菲高,但人长的还算一般,不至于让人看了以后反胃。
“你先喝点水吃点东西吧。”那人上下打量她一下,脸微红,然后默默的把小盘子放到一个纸箱子上面,
又搬来一个小板凳。
樊菲菲拿起那瓶矿泉水咕咚咕咚的喝了个见底,然后看着他问:“还有没?”
那人摇头,“这是我带来的,这里没有卖矿泉水的。”
晕,忘这茬了,看来她要时刻记住这点:这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环境应该不错,起码连鸟都知道爱护这里的环境。
“那个,有没有勺子?”樊菲菲别扭的问,她其实是不愿意让人感觉她是个很多事很矫情的人,可是自己手确实不争气啊,左手使不好筷子,只好开口问了,
“我去找。”那人看了樊菲菲包裹着的右手,反应过来马上出去找了,这次门都没关,因为他知道她是没有能力逃出去的。
樊菲菲看着他的背影和那扇大开的门,心里特别不是滋味,这就是心有余力不足的最佳表现,不是不想走,是根本没有那个能力啊!
摇头苦笑,看着面前的凉拌土豆丝跟两个煮鸡蛋,樊菲菲突然觉得眼睛发热,她从小独立,可是这样的生活还是第一次,大伯母虽然有时候比较刻薄,可是她还真的没有为吃饭发过愁,今天两个这样的饭菜真是让人感慨。
抬头看看外面已经黑下来的天空,星星透过那扇小木窗跟樊菲菲眨着眼睛,窗外不知道哪里的蛐蛐叫个不停,不知不觉已经这么晚了!
那个人脚步匆匆的拿着一只有铁锈的勺子,递过来,不好意思的说:“我找了很多家才找到这个,你先凑合着用。”
樊菲菲感激的冲他微笑,不敢多说话,不敢想什么,因为她怕眼底的湿意会继续扩大,吃力的用勺子舀着长长的土豆丝,却总是吃不到嘴里。
旁边的那个人拿起筷子帮她夹到勺子上,她愣了一下,然后大口吃下去,喝着香甜的小米粥。
不知不觉土豆丝已经吃完,那人脸上有了满意的笑,问:“吃饱了吗?这里生活有点苦,不过过不了几天我就会带你去个条件好点的地方。”
“你叫什么名字?”樊菲菲问,
“成义,成功的成,义气的义。”那人看了樊菲菲一眼,微笑着说,
“我叫樊菲菲。”樊菲菲自我介绍,
“我知道。”
……
“你们为什么要抓我?”樊菲菲问,
“我是不知道的,不过听说你是得罪了什么人。”事到如今,成义也没必要隐瞒,因为这次的事情是刘哥亲自交代的,必定所有的线索都已经剪断,不会有人追查,看她身形瘦弱又带着伤不可能有机会逃跑。
“那你知不知道我得罪的那个人是男还是女?”樊菲菲不死心继续追问,
“你真的一点都不知道吗?”成义倒是抬眼看着她问,
“知道什么?我要知道谁要害我还会被暗算吗?”樊菲菲白他一眼,恨恨的说,
成义摇头叹气:“应该是个女的!”
“为什么?”樊菲菲有些奇怪,她心里也在慢慢回放着她认识的每个女人的身影:第一个是樊依依,她现在跟凌风正是两情相
悦如鱼得水的时候,应该不会有闲心来找她的麻烦吧?再说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风哥哥了。
第二个就是莫珊珊!这个女人的手段她是见识过的,不过她一个名媛闺秀,会有那么阴险吗?看来这个计划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就说这个破地方就不是一般人能够找到的,莫珊珊会有这个能力策划吗?
不想了,想的头疼,樊菲菲叹了口气,看了一眼旁边的成义问:“那我晚上住哪里?”
成义脸稍微红了一下,目光有些闪躲,支吾着说:“我来的有些匆忙,所以还没整理好房间,你等一下,我马上就去收拾。”
说着转身就走,樊菲菲叫住他:“慢着!”走到他面前绕着他转了一圈,接着问:“你住哪儿?”
成义早就被她转的蒙了,手心里都出了一层细密的汗,没想到她会这样明目张胆的问出口,这城里的女孩还真的是干脆的!
“我住……”看了一眼樊菲菲紧皱的眉头,然后接着说:“我住你房间旁边。”
樊菲菲松了口气,一字一句的跟他说:“成义,我知道你打的什么心思,不过我告诉你,除非我死,不然那是不可能的事!”
成义这时也镇定下来,抬眼看了一眼樊菲菲,没说话自顾走出去。
樊菲菲看着他的背影深呼吸了一口,心里想着,既然他们老大已经说了不要她死,这就可以作为筹码,先保住自己再说!
第二天一早起来,成义已经做好了早餐,依然是小米粥,桌子上摆着一小盘咸菜。
樊菲菲苦笑,这山村里的小米粥倒是比外面的香糯,看来自己要有很长一段时间靠小米粥保命了。
“成义,那天听你说,从这里进县城要三天时间?”樊菲菲状似无意的问,
成义警惕的抬眼看她,一双明亮的眸子瞬间有些暗淡。
樊菲菲看他这样,“噗”的笑起来说:“你不用这样的表情,别说我手现在有伤,没伤我也跑不了,我是路痴!”说完继续喝着碗里金黄的小米粥,
“我是说走路,这山里的小村子一般都没什么交通工具,汽车也很少来。”成义好像松了一口气似的给她解释,
“可是如果要去县城怎么办?你原来是这里的人吗?”樊菲菲状似无意的问,眼睛不时的偷瞄一下成义,时刻注意着他脸上的表情,如果他有反感时刻准备着转移话题,
“我是这里的孤儿,有一次摔到在路边被刘哥救了,然后就被他带出去了,那时候我八岁。”成义显然没有反感,相反倒是眼神里有些伤感的说,
“哦,这么说,刘哥还是你的恩人!”樊菲菲好像很理解的样子,点点头说,
“是的,从那时到最近都是跟着他,虽然刘哥身边很多比我强的人可我知道只要刘哥有困难我肯定毫不犹豫的帮助他,这次他要找个合适的地方,我就……”
樊菲菲暗暗咬牙:你这个帮凶!
但还是朝他笑笑继续眨巴着一双好奇的眼睛问:“那个刘哥是谁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