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电话时,沈玖熙有一瞬间的怔忪。

陌生的号码,没有显示呼叫地,却一直坚持着不肯挂断。终于,她在挣扎过后还是划开了绿色的通话键,虽说陌生来电多半不会有令人愉悦的内容。

“出来见一面好么?”电话那头是熟悉到骨子里的声音,钟莳。

沈玖熙的双眸闪过一丝锐利的狠意,她不明白,时至今日他们为何还要纠缠?她清楚自己应该当机立断地挂掉电话,不再与男人有任何牵连。可老旧的时光纵使已经溃烂成殇,依旧有着令人抗拒不能的魔力。

“好。”她想自己是魔怔了才会毫不犹豫地应下男人的要求。上一次的见面已然将二人的嫌隙越拉越大、越扯越深,如今再去赴约,她甚至不知道该以何种姿态示人。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也许吧。

两人相约的地点很诡异,竟选在了一处偏僻小巷的巷尾。这里荒凉破败,两边的房屋早已在拆迁队的努力下不复人迹。唯一伫立的古木算是活物,可空**的枝桠和零落的叶片还是出卖了它无人光顾的悲凉属性。

树下站着男人,沈玖熙心酸地发现,如今的自己依然能够一眼认出他的背影。呵!天大的讽刺!

平底鞋走在青石板的小道上没有声音,男人却回了头。说出来可能难以置信,钟莳觉得他能够精准感知她的存在,而这一点在两人分开后尤为明显。莫不是应了那句“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你来了?”男人的声线粗噶喑哑,这副嗓子怕是再难唱出动人的情歌。

沈玖熙下意识地望向地面,不无意外地发现烟头七零八落地妆点了斑驳的青石板。草草计算了数量,约莫男人已经等了很久。这一次终于换他等待,自己却再也开心不起来。

“有事?”她走近,却在离男人一米有余的地方停了脚步。风过,初春的天气有些清凉,她紧了紧身上的披肩,并将双手拢在了小腹处。

钟莳看着她,兀自笑了笑,笑容里的颓唐可以凝出水来,滴水成冰。他想走近一些,却精准接收到了女人通身散发的敌意,遂放弃了念头:“我杀人了。”

沈玖熙的第一反应是这男人疯了!她不甚烦躁地睨了男人一眼:“如果你将我叫到这个地方专程来听你讲笑话,我想这是最后一次了。”

闻言,钟莳笑得更放诞了:“呵呵,确实是最后一次了。我准备去自首,只是在进去之前,想看看你。”

其实,他不惯开玩笑,彼时沈玖熙想尽办法让他变得不那么冰冷死板,往往无疾而终。于是,她终于承认,出事了。

“什么情况?”说不担心那便是扯着天底下最荒诞的谎话,沈玖熙强迫着自己用客观公正的语调问出了声,心里的忐忑却不可估量,“让自己陷入困境不是你的风格。”

“我失手杀了她,还有她的孩子。”说话间,男人的眼睛一直盯着沈玖熙,两人对视,她恍惚间看到了报复的邪佞。

他说他杀了吴笙楠!他说他杀了那尚未

出世的孩子!

“你究竟发什么神经!”他怎么还能笑得出来?沈玖熙一巴掌摔过去,指腹的触感让她确定,都是真的,一切都是真的!

被打的男人恍然未觉,依旧自顾自讲述着事情的始末:“她的男人回来了,她要带着孩子走。我是他的替身,失去了利用价值的替身。”

原来,当日叶实给吴笙楠的信封里装有王梓滔的联系方式。大学毕业后,王梓滔本意回国找吴笙楠,却不料发生意外。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修养了半年才回来,可彼时的吴笙楠却早已心死换了与他有关的所有联系方式。直到她从叶实那里得知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她终于知道王梓滔没有不要她。于是,她和他联系上,并计划着离开钟莳。

带着他的孩子和别的男人私奔?纵使不爱她,钟莳也断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尤其是在他背叛全世界选择了她之后,逃离便是不可饶恕。

他们激烈地争吵,吴笙楠在一气之下说出了自己一直以来只把钟莳当救生圈,相同的被救经历让她在最无助的时候本能地把他当做王梓滔的替身,继而不顾一切地从沈玖熙手里抢走他,独占他,只为实现自我救赎。可如今,王梓滔回来了,钟莳便一文不值。在两人纠缠推搡间,钟莳一不小心将吴笙楠推下了楼梯,最后她由于流产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但我不后悔!这一切都是我们咎由自取,我只是觉得对不起你。”突然,男人快步上前一把抱住了沈玖熙,将她漱漱发抖的身体揽在怀里,闻到曾经亲密到骨子里的馨香,他很满足。

平生一顾,至此终年。他究竟是错得离谱。

沈玖熙没有动,即使她知道自己应该狠绝地推开他,她却抬不起手。

是报应么?他们背信弃义地与世界对立,所以受到了拷问和审判。

“你去自首吧。”这是她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此生的最后一句话。

永别了,钟莳。

J市。

回来已经将近半年了,陆荏听说前阵子陆飞和尤里结婚了,他的工作室也成功开张,算是双喜临门。在视频里送去祝福时,少不了被那两口子斥责不够意思,最后还是她撒娇卖萌才勉强得到了尤里的宽恕,并承诺两人喜得麟儿时一定飞回H市到场相贺。

她回到了自己生长的地方,在一所小学里当英语老师,拿着微薄的工资,却和母亲一道生活得其乐融融。

这里自然比不上H市的热闹繁华,衣食住行也多有不便之处。可陆荏却很满足。兜兜转转,何处归鸿?最是宁静能致远。

今天是星期天,学校双休,她却特意起了个早床。

巷口的杂货小店里又传来了风靡的“街歌串烧”,现在是北京时间七点半,小城半醒半梦。家乡的慵懒气息果然是深入骨髓了。

走在熟悉的小街上,路上的行人多是老者——五十六十的老爹爹手拿着播放京剧的收音机,三两个结伴去喝早酒;七十八十的小老太拄着拐棍儿慢慢悠向冒着

腾腾热气的馄饨铺。城老人旧,但他们那向上乐观的生活态度确是让人莫名感动。而这正是那些还在沉睡中的小年轻儿们待到特定的年龄才会有的岁月沉淀。

相比较自己逃离的那座城,新与旧、快与慢、慌忙与淡静。不知是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儿的自然造化,还是时光斟酌考虑后的刻意安排。

坐在简陋的面馆,还是那一对夫妻,还是那一套桌椅,还是那一碗乡味十足的鸡蛋拉面。老板记得她“不放葱、微辣”的口味,她也记得他家秘制高汤的鲜美。吃着盼了许久的家乡味,听着对桌几个喝早酒的老爹爹谈论着昨天的棋局,看着夫妻俩忙得欢快的身影,陆荏觉得家乡的人儿好、故土的情儿浓。

偶尔有一个被奶奶带出来吃面的小孙儿闹脾气了,大家伙会熟络地逗上一逗。这般吃喝谈笑,一早上也能静静地淌过去。小城人儿亲密,小城人儿不急。

吃完早餐,本想着像小时候一样给母亲带些吃食回去,走到路口陆荏才发现原来的那家包子铺不再了。绕路走进菜市场,还好,油条正热、豆浆正浓。

走进一座新城,需要勇气。那是面对未知的彷徨与恐惧、兴奋与紧张。走回一座旧城,其实更需要勇气。因为熟悉——熟悉它的风土人情、熟悉它的历史承袭、熟悉它的大街小巷、熟悉它的草木花香。你不会害怕慌乱,却免不了踌躇感伤。因为小城它终是变了:熟悉的店变了、熟悉的楼变了、熟悉的人变了、熟悉的你也变了。

人都爱回忆过去,却原来,他们留恋的是过去的自己。

巷口的杂货小店里依稀传来小调儿:“小城故事多,充满喜和乐。若是你到小城来,收获特别多。谈的谈、说的说,小城故事真不错。请你的朋友一起来小城来做客......”

这时,口袋里的手机开始作响,陆荏将手中的早点包装袋换到了同一只手上提着,看清来电显示后,她的嘴角柔和了不少:“喂,妈,我买了油条和豆浆,马上就回去了。家里还有什么东西需要我帮忙捎带不?”

电话里母亲说家里来了客人,是自己带班的一个学生。

“恩恩,是的,我先前和那孩子说过以后每周日到咱们家来补课。您先帮我招呼着,我正赶回去呢!”陆荏的步子大了许多,嘴上一边应着,脑中还一边思考着今天该给学生讲解哪些知识点。

回家必经一个路口,那是曾经自己避犹不及的伤疤。可如今,她终于能够淡然以对。逝者已矣,她知道林宸也一定希望自己爱家乡,爱家乡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不因过去的意外而有分毫的减损。

悠远的钟声响起,八下,陆荏的心头突然闪过一丝异样。莫名地,她感觉会有事情发生,而这份不安,似曾相识。

直到她在对街看到了他,她肯定,要出事了。

那人在原地向她微笑,笑得那般平和,那般宠溺,那般波澜不惊,那般岁月静好。

林宸?

不。

许光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