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命运与黑暗 第四百九十章 消失的脚印之迷(上)

不是现役,是退役。”问天说道:“就算少皇派的大,也可能让他们以权谋私。现役军人他们是不可能调动的,他们是高薪聘请了退役,并且有野外生存经验的军人来当荒岛向导和安全顾问。就因为如此,东海政府那边才会任由他们胡闹。否则一天安全问题不解决,东海政府是不会松手的。”

“如果真的发生意外怎么办?”

“表面上每个人上岛之前都会被没收所有的对外通讯工具,其实每支队伍里都会有一名安全向导的身上藏有通讯工具,另外还有一艘游艇停泊在荒岛附近的海面。若是队伍里有意外发生,安全向导会马上通知附近的游艇靠岸,把伤者送往就近的沿海城市医院急救。”

11点了点头道:“这个团队是什么时候开始运作的?”

问天说道:“团队正规模式化是近两年的事,这个游戏却很久以前就有了,具体的时间没办法查证,而且全国各地有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的野外生存游戏。因为东海那边的荒岛最多,近两年由少皇派出面以地区开发名义跟当地政府租用下那片荒岛并申请营业执照,慢慢演变成了今天的野外实战生存游戏。”

11指了指照片问道:“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

“这是上个月发生的事,据死者那队的安全向导所说,死的一男一女两个人是在游戏中认识的,而且彼此互有好感。事发时是晚上,这两个人躲在林子里亲热,队里的人听到枪声后赶过去时,这两个人已经死了。据现场伤口来看,袭击他们的人使用的是真枪。事后警方调查询问时,每一支队伍的人都说他们中间没人在那个时段离开过自己的队伍。之后警方在全岛展开搜捕,没有发现岛上还有别的人,也没有搜到凶器,凶手和枪支就好像突然在岛上蒸发了一样。另外最奇怪的就是这件事。”问天指着照片说道:“安全向导把尸体放在一个地方后就带队离开了,可是等警方赶过接收时却发现尸体不见了,现场只留下这些脚印。据警方查证,这些脚印是属于两个死者地。”

11说道:“你们怀是尸体自己爬起来走了?”

酒鬼插嘴道:“我都说了是僵尸吧。”

问天摇摇头道:“尸变的可能性不大,虽然不排除有这个可能,但我个人不倾向这种说法。”

11问道:“警方有没有找到尸体?”

“没有。”问天说道:“搜遍了整个岛也没找到尸体。而且……”

问天变戏法一样又抽出了两张照片递过去,说道:“警方沿着脚印一路追踪下去,到了距离最初弃尸地点一公里左右的地方,两组脚印就同时消失了。这两张照片就是脚印最后出现的地点。”

11接过照片看了一下,照片里也同样是一块草泥地,因为地处海边,泥地有点潮湿而且土质松软,所以两组脚印都还算清晰,深深浅浅清楚的印在泥土里。另一张照片是远镜斜照,从照片里可以看到两组鞋印到了一处后就消失了,这一块区域的前面和周围的泥地再也没有留下其它地脚印。而且附近除了树木就是泥土,没有岩石可攀爬,也没有海边可以跳水。那么鞋印为什么会突然消失呢?

11放下照片问道:“有没有检查过附近的树木?”

问天应道:“检查过了,没有脚印和手印痕迹,也没有血迹。树枝也没有被攀折过的迹象,两个人不是用攀爬树木方法离开的。”

11又拿起几张照片仔细地观看起来。

问天发问道:“你怎么看?”

11不答反问道:“警方怎么认为?”

“因为脚印沿路都有断断续续留下血迹,经过采样比对确认血液属于两名死者的。所以警方怀疑是凶手换上了两个死者地鞋子,然后背着尸体一路过去,在消失点上空有直升机接应,他们应该攀上了直升机直接飞走了。所以警方判断凶手至少有两名以上,而且还有空中交通工具做接应。”

“不可能。”11摇摇头否决道:“虽然从照片里看不出泥土具体的松软程度和潮湿程度,但是从大致上来判断,如果背负着一个人留下的脚印是不会这么浅的。按照脚印深浅的程度和尺寸计算,两个留下鞋印的人,一个体重应该在四十五到五十公斤左右,另一个大致在六十三到六十八公斤左右,应该是一男一女。具体的重量,要看过现场泥土的土质和潮湿程度才能计算。但是单从这点来看,不可能是有人背负尸体走过去造成的,除非凶手自己没有体重,或者他们背负地尸体没有重量。”

问天露出赞许的眼神,11表现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精确计算能力都非同常人,仅从几张照片中就推断出这么多事,甚至能把人的体重都计算出来。如果能好好培养的话,11将来的成就不可限量。

实际情况确实如同他所说的,两名死者为一男一女,男的生前体重在一百三十一斤,女的生前体重是九十三斤,跟11所说的十分吻合。而且这还仅仅只是11看了照片后地计算,照片拍摄时由于角度位置和折射光度会造成少许扭曲,再加上现场土质程度不同,仅从照片判断跟现场实地采证是无法比拟的。如果真让11到了现场,恐怕他还能把他们地体重精确计算到分毫不差的程度。这样地观察和计算能力,只能以恐怖来形容。

“你是怎么认为的?”问天问道。

“目前判断暂时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在弃尸地点,尸体就被人换走了。有两个人换上死者地鞋子,抽取了死者的血液后一路走到消失点,沿路洒下点血迹来误导追踪的人。到了消失点后,再被接应的人用空中交通工具或者其它工具接走。另一种可能是死者自己爬起来走到消失点,然后被人接走。”

酒鬼拍了拍脑袋说

我觉得应该还有另一种可能。”

“哦?”问天饶有兴趣的看着他,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酒鬼居然头一次没捣乱,还正经八百的提出自己的看法。

酒鬼说道:“如果那两个人是踩着自己一路过来的鞋印倒回来再被接走呢?”

“不可能。”11毫不给面子地否决道。

酒鬼毫不介意11的态度,笑嘻嘻的问道:“怎么不可能啦?我以前看过有部侦探片,里面就有这么一段,凶手穿上死者的鞋子走了一段路又倒回来,造成原地消失的假象。”

11指着照片里的鞋印说道:“这些鞋印都很清楚,鞋底的纹路都没有凌乱或被压踩过,是一次性踩踏后造成地。如果踩着鞋印再倒回来,不可能有人能做到落脚时分毫也不差,连鞋底的纹路都准确对上。你能做到吗?”

酒鬼想了想,往前走了两步,又计算着脚步往后退了两步,苦笑着摇了摇头。虽说高手能准确控制自己的落脚点,可是真能做到每一步都毫厘不差的踩着自己地脚印再倒回来的就不是人了,因为人根本就做不到。

问天见11还在盯着照片看,问道:“还有什么发现吗?”

11问道:“僵尸是怎么移动地?”

“跳呗。”酒鬼在原地并脚跳了一下说道。

问天接道:“僵尸是受神经触动控制,不可能跟人一样行走,神经每触动一次,他们的双脚就无目地的会用力弹跳一下。他们跳动的频率是依据神经收缩速度和触发频率推动的,时急时缓并不特定。”

“你看照片。”11敲了敲照片上的两组鞋印说道:“两个人的左右脚都是分开一定距离,他们不是一路跳过去的,而是一路走过去的。”

问天抽过一张照片看了看,点头道:“你说地没错,他们是一路走过去的。”

酒鬼也拿过照片看了看,挠挠头道:“奇怪,我怎么没注意到。”

11又问道:“僵尸会不会往固定的方向跳动?又或者两个僵尸一起往一个方向移动?”

问天摇头道:“这个可能性不大,僵尸没有自主的思想和意识,他们跳动的方向是不固定的。可能是一直在原地跳,也可能是往后跳。”

顿了一下,问天说道:“你的意思是,这两个人很明显是有目地性的移动?”

“你再看这两张。

”11将鞋印消失的两张照片推过去。

酒鬼和问天两个头凑到一起看着照片,看了半天也不明白11要他们看什么,酒鬼抬头问道:“看什么?”

11指了指草坪,又指了指树木,说道:“如果是直升机来接运,那么直升机在上方盘旋的时候会造成巨大地强风往下压。地上的草就应该会有规则地以中心点往四周倾斜,还有树上的枝叶应该会被吹下来,而这一圈地地上的所有落下地树叶都会被大风吹飞,这一块应该会变的很干净才对,可是这里周围却还有许多落叶。”

问天点了点头赞同道:“所以不可能会有直升机来接应,空中交通工具这一点就可以排除了。”

“赞啊!”酒鬼探出大拇指夸赞道:“小混蛋,你真行啊,三下两下就把他们逃走的最大可能性排除了。可是,没有直升机他们又是怎么消失的?难道真的变成了飞僵?”

问天出声反驳道:“酒鬼,不可能会变飞僵尸。就算是飞僵,也不是真的就会飞。”

酒鬼抓抓头发道:“稀奇古怪的事,我们碰到过的还少吗?”可能是很不习惯头发梳的这么整齐,酒鬼一晚上都在抓头皮,难得干净一次的头发这会儿又被他抓的乱糟糟的像团鸡窝。

11问道:“什么是飞僵?”

问天解释道:“飞僵是尸变过程中的一种,比较复杂,如果要说清楚的话得从头开始说起了。一般人死后一到两个小时是肌肉松驰期,之后就进入尸僵期。正常情况下,尸僵会持续到一到两天后开始缓解,三到七天之内完全缓解尸僵症状。但是,下葬到养尸地的尸体就不同,由于泥土中化学成份的侵蚀,尸身的腐烂会加快,同时尸僵也会一直保持,所以僵尸的关节都是绷的笔直没办法弯曲。在下葬后五到七天时间里尸体会开始产生尸变过程,这里,我所说的这个过程是尸身直接接触泥土的情况下,如果下葬时是入棺安葬的话就另当别论,有棺材的保护尸变的过程就会延长。至于延长到什么时候,就要看棺材的质量。养尸地的泥土腐蚀度很高,差的木质棺材很容易就会腐蚀进去,时间从数月到一年不等,最差的薄棺只用一两个星期就能完全被腐蚀。而在古代社会结构中是以穷苦人家占多数,这些贫苦家庭买不起棺材或者舍不得买,大多是以草席包裹下葬,再盖上浅浅的一层泥土了事,才造成古代的僵尸数量偏多,其中以明末和清中末出现僵尸的事最多。在下葬时如果用好的棺材,比如金丝楠木棺时间就更久更耐蚀。如果外面再包着石椁的话,几乎是不可能会产生尸变的。养尸地是很神奇的地方,如果让尸身接触到泥土会加速腐化甚至产生尸变。如果尸体被保护的很好,养尸地在不能伤害到尸身的情况下反而会变成了保护尸身的绝佳之地。在玄学中称养尸地为两个极端的**地,所以古代很多达官贵族皇亲国戚都喜欢葬在养尸地,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用最好的棺材保护好尸身。在龙国许多地方挖出的尸体经过千年还能不腐,甚至有些在出土时还保持着死时的容貌就是养尸地的功效。”

“咕噜咕噜……”酒鬼忍不住酒虫发作,端起桌上的第二瓶啤酒又开始痛饮,仿佛已经忘记了这种啤酒对他来说就像喝白开水一样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