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五分钟的时间,鲍克就为约翰·桑德挣了一千六百块。主人因此得以还清债务,还可以与伙伴前往东部,寻找一处地点不明的金矿。
金矿的历史和东部的历史一样悠久,许多的人都曾前往寻找。可能有极少的人发现了,但更多的人一去不复返。悲剧淹没了它,神秘的气氛笼罩着它。
没有人知道谁最先发现了金矿,就算是最古老的传说也说不清楚。奄奄一息的人们用一块块和北方已知的各种等级的金子完全不同的天然的金块证明,发誓说那里有一所小屋子,只要找到小屋,就找到了金矿。
然而,大部分人没能活着回来,没有一个活着的人曾经找到这座宝藏。桑德、彼得和哈斯带着鲍克与其他六条狗,沿一条无名小路向东走,去完成许多和他同样能干的人与狗在那里没有实现的事情。
他们向育空河上游走了七十里,左转,入司徒尔特河流域,途经麻约、迈科奎恩,直到司徒尔特河逐渐变小变窄,穿过这片大陆的脊梁——一座座山峰高耸入云。
约翰·桑德所要求于人类或自然的东西极少。面对辽阔而又人迹罕至的荒原,他毫不畏惧。只要有一把盐,一支来福枪,他便可以深入蛮荒的原野,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停留多久就停留多久。和印第安人一样,他每天在旅途中打猎为食,悠然自得;如果没有打到猎物,他就继续走路,坚信肯定会遇到,因此,这次进入东部的长途旅行,雪橇上装满了各式工具和弹药,菜单自然只剩下单一的肉食,时间则没有尽头地延续下去。
这种打猎、捕鱼和自由自在地在奇特的异乡的环境中游逛,在鲍克这方面其乐无穷。他们会有时连续走好几周,一刻不停;有时则随地安营,停留好几个星期。人们用火在结冻的腐殖土和沙层上钻洞,淘洗数不清的盘盘泥沙,狗们就随心所欲地闲逛。他们根据打猎运气的好坏,时而忍饥挨饿,时而尽情吃喝。
夏天来了,他们将东西驮在背上,乘着筏子渡过群山上面一片片蔚蓝的湖泊,坐着在森林里锯下的大木头做成的小船,在不知名字的河流里漂流。
时光流逝,他们穿越茫茫无际的荒山野岭,曲曲折折地前进着。如果那座“地点不明的小屋”的确存在的话,肯定会有人来到过那个地方。然而,这里却渺无人烟。
冒着夏季的暴风雨,他们越过一座座分水岭。在森林边界线与长年积雪的荒山秃岭上,半夜里太阳依旧灿烂,他们却寒冷难耐。他们不知不觉地走进了夏季山谷,那里蚊蝇成群结队;在冰河的隐蔽之处,可以看到只有在南方才会看到的鲜红的草莓和鲜花。
那一年的秋天,他们到了一片湖沼之地,凄凉寂静,让人胆颤心惊。野禽曾经在此地栖息,但当时没有任何生命,甚至连生命的痕迹都无从发现,只有呼啸而过的寒风,荫蔽之地冻结的冰雪,凄凉的水浪拍打寂寥的湖岸的惊涛之声。
整整一个冬季,他们跟着先人几乎泯灭了的踪迹到处流浪。一次,他们碰到一条古老的小路穿过森林,树皮上还刻有指示道路的痕迹,那座“地点不明的小屋”好像近在咫尺可及,然而,这条来无影,去无踪的神秘小路,和开辟他的人以及为什么要开辟他的原因一样,是一个谜。
另一次,他们遇见一座,已经由于风雨剥蚀而倒塌的猎棚的残骸,约翰·桑德还在条条腐烂了的毯子片中找到一支长杆的燧石发火枪。这是“赫德森湾贸易公司”的产品,西北部早期的枪械,当时,这支枪的价值与平着摞得与它一样高的海獭皮相等。但是,仅仅发现这些,至于它的主人——那个以前修建这个棚子,将枪丢到毯子中的人的情况,则一无所知。
春天到了,他们的艰辛漂泊终于有了结果。他们并没有发现那座“地点不明的小屋”,却看到了一片宽阔的山谷中有一条浅浅的沙金冲积矿床。金子在淘金的盘底闪闪发光。到这里,他们不再往远处寻找了。
每工作一天,他们便能获得价值几千元的纯净的金沙和金块。他们不停地工作,金子五十磅一袋地装到麋鹿皮的袋子里,一袋袋堆在枞树枝搭成的小屋外面,他们辛勤劳动,跟巨人一样。随着日子一天天逝去,他们的财宝梦幻般堆得越来越高。
狗们除了随时拖回桑德的猎物以外,便没有其他的活可干。鲍克便卧在火边,用沉思默想来打发时间。现在,既然无事可做,那个短腿的毛人的幻象在他面前出现得也就越加频繁,鲍克眨着眼睛卧在火边,他们经常一起漫游鲍克回忆起来的那一个世界。
恐惧仿佛是这另一个世界中最显著的东西。那个毛人两手抱住脑袋,垂在膝间,睡在火边,鲍克观察着他,发现他并没有沉沉地睡去,常常惊醒,他向黑暗中窥探,多加一些木柴到火堆上。如果他们走在海边,毛人就一面吃东西一面采集贝壳,与此同时,保持高度警惕地四处张望,担心有没有潜伏着的危险,随时准备快速逃走。他跟在毛人的后面,在森林中悄无声息地潜行。
他们机智而且小心谨慎,因为人的听觉嗅觉与鲍克同样敏锐,他们扭动耳朵,张着鼻孔。那个毛人可以纵身上树,摆动胳膊便可以十分轻松地从这个树枝攀到另一个树枝上,这边一松手,那边早已牢牢抓住,虽然两个树枝有时相距十几尺远,从来不曾失手摔下来,而且如履平地。实际上,不管在地上还是树上,他都同样应对自如。鲍克想起自己曾经在树下守夜的情形,那时候,毛人栖在树上,紧抓住树枝睡觉。
与毛人的幻象紧密相联,呼唤之声在森林深处模模糊糊地响起,激发他心中的强烈不安的奇怪的欲望。他朦朦胧胧感到一种甜蜜的喜悦,对自己不见分晓的东西油然生起一种疯狂的渴慕与不安。
有时候,他把这种呼唤看成可以触摸的实体,去森林里追寻,轻声叫唤或叫着挑战。他将鼻子伸到冰冷的苔藓或满是很高的杂草的黑土里,嗅着肥沃的土地的气息从而感到心情舒畅,要么躲在倒在地上,生满了菌类的树干的后面,双眼圆睁,耳朵竖起,仔细倾听着周围的动静,一蹲就是好几个小时,仿佛在埋伏着准备打仗一样。他这样卧着,可能是想要吓一吓那种他不理解的呼唤。
他不理解为什么做种种诸如此类的事,也不去追究其中的原因。他是被迫这么干的。
阵阵莫名的冲动难以克制地袭上心头。例如,他在营地里卧着,白天暖洋洋的空气晒得他懒洋洋地打盹,突然,他抬起头来,竖起耳朵,屏住呼吸地谛听,然后一跃而起,冲了出去,穿过森林中的小路,越过橡胶树丛生的宽阔的地域,一跑就是好几个小时。
他爱沿干涸的河道奔跑,喜欢潜伏在难以被发现的位置侦察森林中鸟类的生活,卧在灌木丛里,看一群群鹧鸪咕咕叫着趾高气扬地跳来跳去。
他尤其爱干的是,在夏天深更半夜的十分昏暗的光线中奔跑,听着森林中睡意蒙眬的轻喃之声,和人读书似的辨别各种符号和声音,寻觅那种任何时候都一直在呼唤他奔往的神秘的东西。
一天夜里,森林里传来呼唤的声音(因为它音调很多,或者说是呼声的一种音调),清晰而明确,与赫斯基狗的声音似是而非,是从未有过的一种长长的嗥啸。他突然从梦中惊醒,眼睛大睁,颤动鼻孔嗅着,鬃毛随着呼吸起伏。
他分辨出了这种声音,于是他穿过沉入在梦乡中的营地,迅速而宁静地进入到森林里。接近呼唤声的时候,他渐渐地慢下来,轻轻地移动着脚步,走到树林中一片空地的旁边探头一望:一只又长又瘦的大灰狼直腰蹲着,鼻子指向天空。
鲍克静静地观望着。那只狼却停止了嗥叫,拼命嗅着,想知道他在哪里。
鲍克这时走到空地上,脚步落地时非常小心,低低压下去的身体缩成一团,尾巴直挺,一举一动都表达出那种既威胁又求和的复杂的态度。这是猛兽相遇时特有的威胁性休战。
然而,等发现了他,那只狼转身便逃。他紧追不舍,拼命想追上,最后,将对方逼入一条无路可通的沟里,沟在一条小溪的河床里,却被一堆木头正挡住了去路。
像乔治以及所有被逼上绝路的赫斯基狗一样,那只狼以后腿为轴心,转过身来面对着他,咆哮着,毛发耸立,龇牙咧嘴向他示威。
鲍克并不进攻,只是围着他绕圈。
他的头勉强才到鲍克肩部,而鲍克的体重则三倍于他,他认为无法战胜鲍克,一有机会就再次逃跑。于是,追逐重新展开。
他几次被逼到绝路,几次又重新逃跑,很明显地看出,他的身体很差,否则的话,鲍克不可能轻而易举地追上他。
鲍克的头齐及他的腰时,他毫无办法,被迫转过身来反抗,寻找机会再逃。
终于,鲍克的顽强精神得到了回报。那只狼发现他并无恶意,就相互嗅了嗅鼻子。之后,他们非常友好了,半羞涩半大方,这种态度,可以说与野兽的凶猛本性表里不一。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那只狼用轻松的步子跑开,他要到一个地方去,并且让鲍克明白也要去。
于是,他们并肩跑在朦胧的夜色中,沿河岸向上游跑去,不断向前跑,而且跨过了那座荒凉的分水岭——河水发源的地方。从分水岭的另一面的斜坡走下来,是一片平坦的原野,一片片大森林绵延不断,一条条河流。他们就这样不信地跑着,穿过森林。
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了,太阳更高了,天气也更暖和了。
鲍克满心欢喜,他知道,他终于响应了那种呼唤他的声音,现在,他正与森林中的兄弟向发出那种呼唤的地方并肩跑去。突然,古老的记忆再次在脑海中显现。他倾心于它们,和他曾经倾心现实一样,而它们曾经仅仅是现实的影子。从前,他在另外那个模模糊糊可以回忆起来的世界里做过这样的事,而现在,他又在做:无忧无虑地奔驰在旷野中,头上的天空辽阔无际,脚下的大地令他陌生又好奇。
到一条奔腾不息的小河旁,他们停下来喝水。一停下来,鲍克想起了桑德,坐了下来。
那只狼想要朝着那个无疑是发出呼唤声音的地方走去,然后回过头来,与鲍克嗅一嗅鼻子,做出各种各样的姿态,好像在鼓励他,然而,鲍克转过身去,慢慢走上回家的路。
荒野中的兄弟随他跑了半个多小时,然后他坐了下来,鼻子上指,长嗥起来。这是一种悲哀的长号。随着鲍克坚定不移地向回走,声音变得越来越弱,直到在远方渐渐消失。
鲍克返回营地的时候,约翰·桑德正吃午饭,他满怀如痴如迷的爱扑到约翰·桑德的身上,正如同桑德说的,“实实在在大闹了一番”,撞他,抓他,舔脸咬手。这个时候,桑德也将他前推后搡着,亲切地骂他。
两天两夜,鲍克寸步不离开营地,不希望桑德走出自己的视野。他干活,他就在一旁观看;他吃饭,他守卫他。早晨看他爬出来,夜里看他钻到毯子里。
两天以后,森林里的呼唤声比以前更为急切,不安的情绪重新袭上鲍克心头,对荒野中那位兄弟的怀念,关于分水岭那一边令他神往的土地,与荒野中的兄弟一起奔跑穿过片片辽阔的森林的回忆,在他的脑海里萦绕不散。他于是在森林里四处游逛,不过,那位野生的兄弟并没有出现。尽管在漫长的不眠之夜,他侧耳谛听,可是再也听不见那种悲哀的长号。
夜里,他在外面露宿,好几天不回营地。一次,他走进小河的源头,越过分水岭,走进那片溪流遍野,草木林立的土地,逗留了一个星期,十分孤独地寻找着那位野生兄弟的新的踪迹。
他迈着仿佛永远那样轻松自如,不知道疲倦的大步,一面猎食,一面赶路,到处游**。
他在一条不知在什么地方流入大海的河中捕捉鲑鱼,在河边杀死一只大黑熊。这只熊在捉鱼时被蚊虫螫瞎了眼,然后就无奈而又痛苦地在森林里怒吼,这场艰苦的搏斗,激起了鲍克内心中凶残的天性。两天后,他回到熊那里时,一群狼獾正在争抢这件战利品,他驱散了他们,像驱散秕糠那样容易。从此以后,被抛下的两只再也不会争吵了。
对杀戮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了。他是一个屠夫,一只食肉的野兽,形单影只,孤立无援,依靠着自己的力气和勇敢,以及活着的动物,在到处都充满了敌意,凶险异常环境中生存着。因此,他为自己是一个胜利者而自豪,这种骄傲一直他的精神传染到肉体,表现在他举手投足中,从每一块活动自如的肌肉中可以一目了然。他的表现太明显了,而那身光彩夺目的毛衣则更加令人炫目,要不是胸口一大片白毛,嘴眼上几根稀疏的棕毛,人们可能会把他误认为一条奇大无比的狼。圣贝纳种的父亲给了他身材和体重,牧羊的母亲更使之定形。他那张长长的狼似的嘴巴,是其他都无法比的;稍宽的头部也是一个大型的狼头。
他拥有狼性的狡猾,牧羊狗和圣贝纳种狗的智慧,加上从最为险恶的环境受到的磨练,他成为了在荒野上四处漫游的最可怕的野兽之一。
作为一只完全的食肉动物,他春秋正盛。桑德爱抚地抚摩他的背的时候,一阵噼噼啪啪的声响应着手的动作而发,每一根毛发都放射出自己贮存的磁力。头脑、肌肉、神经、筋骨,每一部分都到达最紧张的程度,各部分之间的平衡调节,却完美致极。
他对必须景象、声音和事件的反应,敏捷如闪电。虽然赫斯基狗防御或进攻时跳得很快,但他还要快两倍。他对耳闻目睹到的对象反应的时间,比其他狗还要少,发觉、决定和随机应变,都在刹那间完成。实际上,这三个行动是连续发生的,只是因为时间间隔非常短暂,才让人误以为是同时发生的。
他的筋肉充满了生命的活力,弹簧般猛地啪啪一响,立刻精神头十足。生命在他的体内流动,汹涌澎湃,凶猛又让人愉快,如醉如狂的状态仿佛撞破他的身体,流泻到世界各地。
一天,看着鲍克大步走出营地,约翰·桑德说:“这样的狗还是第一次见。”
彼得:“模子在造出他来的时候,就被毁了。”
哈斯表示赞同:“他妈的!我也这么寻思。”
他们仅仅看到他大步走出营地。他们没有见过,一旦置身于茂密的森林,他身上立刻出现的那种惊人的变化。
他不再快步向前走了,而是立刻变成一只荒原之中的野兽,用猫的步态,悄悄地潜行,像是一个影子在各种阴影中一掠而过,时隐时现。像蛇一样,肚子贴地爬行,一跳而起进攻,知道如何利用每一个掩蔽自己的地方。他从窝里捉松鸡,杀死正在睡觉的兔子,跳到空中咬住慢了一秒而没能逃到树上的小栗鼠。对他来说,没有结冰的池中之鱼游得慢了,而一只只修补洞口的海獭太不谨慎了。
他杀生并非任意妄为,而是为了吃。他只是比较喜欢吃自己杀死的东西而已。因此,他的一举一动,有点以潜伏为乐的性质。他特别喜欢悄悄靠近松鼠,在几乎抓住它们时再把它们放掉,看看它们叽叽喳喳叫着逃到树上。
秋天来了,大群大群的麋鹿出现了,适应防冻的需要,他们移到较低暖的山谷去。鲍克打死了一只半大的离群的小麋鹿,不过更期望那是更大更凶的猎物。
一天,在小河源头的那座分水岭上,二十只一队的一群麋鹿从河流纵横、森林密布的地方走过来,首领是一只身材六尺多高,性格粗暴的雄鹿。这个看上去让人畏惧的对手,正是鲍克日夜期待的。
他来回摇晃着他那十四根枝叉,两端七尺宽的掌形的大角,一看到鲍克,两只小眼中就燃起一种恶毒的光芒,发出愤怒的吼叫声。
他如此凶恶,是因为他的腰部,稍前一点的地方,一支装着羽毛的箭尾露在外面。在原始时代打猎的经验,指引着鲍克将这头雄麋鹿从鹿群里诱引出来,当然,这工作并不容易。他在麋鹿的大角和一下子可以踩死他的那两只可怕的大蹄子正好够不着的地方,在这家伙面前又叫又跳;由于不能摆脱这个长着虎牙的危险的家伙,雄麋鹿大发雷霆。于是,他进攻鲍克,鲍克却警惕地向后退,故意作出一副逃脱不掉的模样诱敌深入。
鲍克引诱雄麋鹿离开伴侣时,两三只比较年轻的雄麋鹿就回来向鲍克进攻,让那个受了伤的雄麋鹿收队。
百折不挠,和生命本身同样持久,这是荒原的产物,它可以让蜘蛛在网上,蛇盘成一团,豹子在埋伏的状态中,一直纹丝不动,而且,这种耐性只有那些以猎取活物为生的动物才具有。
鲍克就拥有这种耐性。
他一直跟着不放,阻拦他们前进,激怒一只只年轻的雄麋鹿,折磨那些带着小麋鹿的雌麋鹿。那只雄麋鹿不胜愤怒,终于展开了进攻。
持续了半天的时间,鲍克旋风似地进攻着麋鹿群,在他的牺牲品回到群体里之前截住他,逼得被猎者失去耐性。因为,被猎取者的耐性总比猎取者的耐性要小。
白天在逝去,太阳落了(黑夜又来了,秋天的黑夜有六小时之久),一只只年轻的雄麋鹿越来越勉为其难地回来援助被袭击的领袖,他们很畏惧冬季的到来,急于赶到较低的地方,却无法摆脱纠缠。何况,这家伙想要的只是一只麇鹿的生命,而不是整个鹿群的生命,因此,与自己的生命相比,他们一定乐意牺牲他的。
接近黄昏的时候,年老的雄麋鹿低头注视着自己的伙伴们——曾经爱过的一只只雌麋鹿,自己生养的一只只小麋鹿,以及受制于他的那些麋鹿,在逐渐暗淡的暮色里匆匆忙忙地离他蹒跚而去。但是,由于那个在他鼻子面前跳来跳去,长着犬牙的可怕的家伙不让他走,他只好离开自己的伙伴们了。
年老的雄麋鹿体重一千三四百磅,在自己漫长而强盛的一生中,他身经百战,然而,最后的时候,却将要死在这个头还没他的膝关节大的家伙的牙齿下。
从此,鲍克不分昼夜地跟踪自己的猎物,寸步不离,绝对不给他喘息之机,不让他吃一口树叶或杨柳的嫩芽,或在渡过潺潺的小溪时喝一口水。处于绝望中的雄糜鹿常常猛然之间放开步子,一阵奔驰,鲍克非常满意,并不去阻挡他,而是轻快地跟在后面奔驰。
如果雄麋鹿站着不动,鲍克就卧下休息,如果他想要吃喝,鲍克就凶恶地展开进攻。
雄麋鹿角之下的巨大脑袋越垂越低,走路也更加缓慢无力。鼻子贴近地面,耳朵软软地耷拉着,他站着休息的时间更长,而鲍克因此则有了更多的时间喝水和休息。
鲍克盯着这只巨大的雄麋鹿吐着红红的舌头喘气的时候,感觉到变化在发生。他觉得,那群麋鹿到这地方来时,还来了另一种动物,森林、河流和空气仿佛因为他们的到来而悸动不安。
他什么都没看,也没听到,他并没有凭借视觉嗅觉,而是根据另外一种比较微妙的感觉,觉得大地不知如何变化了,有一种新的**,一些未知的动物正在来回走动。
他决定,解决了眼前的事,他就搞个明白。
第四天,他打倒了这头巨大的麋鹿,吃了睡,睡了吃,在猎物的旁边呆了一天一夜。
精力恢复了以后,强健了,他转身回到营地和约翰·桑德那里。
突然,他缓缓地奔驰起来。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他缓缓奔跑着,从来没有因为路径的错综复杂而迷路,而是越过陌生的地带,一直向家跑回去,其方向之准确足以令人类以及罗盘针为之羞愧。
在接下来的前进过程中,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大地上那种新的躁动,和整个夏天都在大地上的生物有很大不同,一种生物散布在大地上面。那种微妙神秘的方法也给不了他答案。百鸟在谈论,松鼠在叽叽喳喳地议论,甚至微风在低声地议论。
中间他停下好几次,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清晨新鲜的空气,期间获得的信息却使他加快前进的速度。虽没发生什么事,但他清楚地感到大难临头。
他越过最后一座分水岭,越发小心地沿着通向营地的山谷跑下去。
还有三里远地到营地的位置,一条新鲜的足迹一直通往营地和约翰·桑德那里。鲍克脖子上的毛发倒立起来,他紧张至极,迅速而隐蔽地急忙前进。
除了结局之外,各种各样的非常详细的迹象都告诉他,嗅觉从多方面向他证明,那种生物怎样通过了现在他走着的小路。
他发现,森林里一片沉寂:飞禽全都逃了,松鼠也躲了起来。他看到,一只亮灰色的松鼠平伏在一根灰色的枯枝上,看上去像是树枝的一部分——一个木瘤。
正如一个敏捷的影子,鲍克形迹隐蔽地向前滑行着,突然,鼻子仿佛被一种非常实在的力量拽向一旁,他被一股新的气味引到了丛林里。
尼各死了。一支箭射穿了他的身体,身体两边分别露出箭的头尾,他侧身躺在自己忍痛爬行的地方。
向前一百码,鲍克发现一只桑德在多盛时买的雪橇狗,躺在路的中间,进行垂死的挣扎,鲍克并不停留,绕了过去。
营地那边传来隐约的嘈杂声。单调的声音吟唱着,一起一落。鲍克匍匐着,爬到营地的边缘,发现哈斯浑身是箭,像个豪猪一样,面向下趴在地上。
鲍克向枞树枝做成的小屋的方向眺望了一下,看到的景象让他的脖子和肩上的毛发都倒立起来。对约翰·桑德的深情厚谊,使他一生中热情最后一次取代了理性与狡猾,难以克制的狂怒涌上心头。
他不自觉地吼了一声。这吼声凶狠、可怕。
叶海特人正在枞树枝搭起的小屋的残骸边跳舞,听到怒吼,接着就看到一只从未见过的怪兽向他们猛扑而来——怀着毁灭一切的狂怒。
这怪兽正是鲍克。
他扑向那个最前面的人(叶海特人的部落首领),在喉咙上咬了一个大口子,脖子上血如泉涌。他并不停下来,而是纵身一跳,又咬破了第二个人的喉咙,冲到人群中猛打猛冲,撕咬,切割,破坏,遇上谁就咬谁,简直无法抵挡。
他毫不停顿的凶狠的动作之敏捷实在太可怕了,因此,射向他的箭不仅全部落空,反而因为印第安人的密集,射中了他们自己的人。一个青年猎手将一支标枪掷向半空中的鲍克,却刺穿了另一个猎手的胸膛,用力之大以致于枪尖刺穿了后背,露在了外面。
此时的叶海特人惊慌失措了,仿佛在逃避恶鬼,叫喊着向森林逃去。鲍克也实在是魔鬼的化身,奋力紧追,在他们穿过森林时咬死他们,就像咬死麋鹿似的。
那是叶海特人的受难日,他们四处逃避,溃退到很远的地方。过了一个星期,幸存下来的人们才集合在地势较低的山谷里,清查损失。
鲍克跑厌了以后,又回到狼籍的营地,他发现,彼得刚一惊醒就被杀死在了毯子里。桑德在地上拼命挣扎的痕迹清清楚楚,鲍克嗅着细微的气息,来到一个深水的池边。
池边,尽忠到底的司基特斯躺在那里,头和前腿浸在水中,池水被矿槽弄得非常浑浊,遮住了里面的东西。既然桑德的踪迹进了水,没出来,那么,约翰·桑德一定在里面!
一整天,鲍克不是抑郁地坐在池边沉思默想,就是心神不宁地在营地徘徊。他知道,死亡就是运动的结束。他也知道,约翰·桑德死了,心里有种遗憾,有点像饥饿的感觉,然而,饥饿填充不了那种缺憾的痛感。
他停下来,默默地看着一具具叶海特人的尸体,在那种时候,他忘了痛苦,而且感到非常地自豪,这种自豪比以往体验过的都更为强烈。
他杀了人,人是万物之灵,而且他是迎着棍棒刀剑将他们杀死的。他嗅着那些尸体,心里有些好奇!他们就这样简单地死了!杀死他们,比杀死一条赫斯基狗还容易!
如果没有弓箭、长矛、棍棒,他们就更不值一提了,从此以后,他再也不害怕他们了,除非他们手中有棍棒、长矛和弓箭。
夜幕降下,一轮满月从树梢上升起,当空照着大地,大地横陈于阴森的惨白的光色里,坐在池边沉思哀悼的鲍克,感觉到森林中有一种**和叶海特人那种人为**大不相同。
他站起来,侧耳倾听,嗅了气味。
一声微弱而尖锐的嗥叫从远方飘来,接着,又一阵尖叫声合奏,一会儿,嗥叫越来越近,也越来越亮。
鲍克明白了,那就是他在另一个世界里曾经听到过的声音,在他的记忆中赶不去。他走到空地的中心,凝神谛听。
就是那种呼唤,音调繁多,比以往更有**力,也更有强制力。他从未像现在这样乐于服从。
约翰·桑德死了。鲍克最后的眷恋不存在了。人类和人类的权力,再也无法束缚他了。
像叶海特人一样,狼群跟在迁移的麋鹿群的两侧,捕获活的猎物,越过森林茂密、河流纵横的地域,到了鲍克所处的山谷。
他们如银色洪流一般,拥向月光如水的扎营空地。鲍克雕像般站在空地的中心,那么巨大,一动不动,静候他们。
狼群被吓住了,短暂停顿后,最勇敢的一只狼扑向鲍克,鲍克闪电一般迎头痛击,咬断了他的脖子,然后又一动不动,与以前一样,受伤的狼在他后面打着滚儿,非常痛苦。另外三只狼连续上来尝试,不是被咬破了喉咙,就是被撕破了肩膀,一个个都很狼狈。
于是,整个狼群一拥而上,纷纷挤在一起,由于急于打倒猎物,他们相互妨碍,乱作一团。鲍克凭借出奇的敏捷占了优势,他用后腿支撑身体,迅速旋转,又咬又割,应付四面八方,严密的防守形成了一条无懈可击的战线,牢不可破。
为防背后袭击,他被迫倒走着,经过水池旁边,退到河床里,紧靠着一座高耸的沙石河岸站住。他且战且退,来到河岸一个人们采矿挖出的直角形的角落,负隅顽抗,这样,三面有了掩护,只需对付正面即可,而他又应付自如,因此,只过了半小时,狼群就败退了。
整个一群的狼都耷拉着脑袋,在月光下,雪白的牙齿发出惨白的光,有的抬着头卧在地上,耳朵前竖,有的站着监视着他,还有的舔池子里的水。
一只瘦长的狼以一种非常友好的态度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鲍克认识他:他就是那位野生的兄弟——他们曾在一起跑了一天一夜。他呜呜地轻声叫唤,鲍克也发出同样的声音。
他们碰了碰鼻子。
这时,一只瘦弱的,浑身是伤的老狼走了过来。鲍克努嘴扭腮,准备咆哮,却和他碰了碰鼻子。老狼坐在地上,鼻子指向月亮,发出了长长的狼嗥,其他一些狼也向他学。
现在,鲍克听到了那种呼唤,实实在在,丝毫无疑。于是,他也坐下来长嗥,接着就从角落里走了出来,狼群一拥而上,围住了他,半友好半蛮横地和他嗅了嗅鼻子。
狼群的领袖们鼓动狼群大声嗥叫起来,奔向森林。群狼蜂拥追随着,在后面齐声合唱。鲍克与他们一起边奔跑边嗥叫,与那位野生的兄弟肩并肩前进。
鲍克的故事,基本上讲完了。
过了几年,叶海特人发现大灰狼的狼种有些变化,有的狼头部嘴部有棕色斑点,胸口中央有条白道。
叶海特人传说的更奇怪。他们说,有只“狗妖”在领着狼群奔跑。严冬时,他偷他们营地里的东西,掠走他们捕兽机关枪打住的猎物,杀死他们的狗,而且,他从不把他们最厉害的猎人当回事儿,因为,他比他们狡猾。
显然,他们害怕这只“狗妖”。
传说中的故事越说越玄,有的猎手出去就没能回来,有的被发现时,喉咙早被残酷无情地咬破,周围留下的脚印比雪地上任何狼的脚印都大。每年秋天,叶海特人追踪迁徙的麋鹿的时候,永远也不敢走进那座山谷。妇女们坐在火堆边,一谈起这个“恶鬼”为什么偏偏选择这座山谷作为住所时,就难免有些伤感。
每当夏季到来,叶海特人就有一个陌生的来访者——一条有一身漂亮的毛衣的大狼——与其他所有的狼像又不像——就往那座山谷去,单独一个,穿过秀美的森林,进入林中空地。这里,一袋袋腐烂的鹿皮袋子里流出一股黄水,川流不息,渗入土里。有黄水的地方,长着高高的野草,植物的朽泥烂土将黄色遮盖住了。那只狼总是在此沉思片刻,悲伤地长嗥一声,就走了。
不过,他也并不总是独自前行。在每个漫长的冬夜,狼群跟踪猎物进入比较低洼的山谷,在苍凉的月色或朦朦胧胧的北极光下,他像巨人一样在狼群的前面奔驰跳跃,特别显眼。他放开喉咙,高歌一曲,充满原始世界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