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摇滚俱乐部
金路飞回到学校已经是华灯初上,金路飞满身疲惫的回到寝室,就和坐在电脑前的扎克打了个招呼后直接扑到了**。[ ~]
扎克回转身来看着金路飞,嘻嘻笑道,“怎么了,怎么好像刚从战场上下来,怎么样,和你的女朋友过的怎么样?是不是今天的约会出了什么问题?“扎克只知道金路飞今天有约才出去了,并不知道是谁约了他。他还以为金路飞是佳人有约,好事将近了。
金路飞把头从温软的床铺上抬了起来,无力的吐槽道:“是有一个女孩,不过她可不是我女朋友,相反,她还是我的冤家对头,今天就因为她,我的好多计划都泡汤了。”
扎克笑道:“那这么说,你对人家还真是印象深刻了,那在这我就恭喜你了,按照一般电视剧本,男女主角都是先看不对眼,而后又慢慢经过一些事,互相吸引,并最终成了一对。扎克一副我说的就是真理的自我陶醉的表情。
金路飞回之一记白眼。不再理他,埋头低睡。
“嘿嘿,路易斯,先别睡了,你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吗。”扎克摇醒了快要睡着的金路飞。
“什么日”金路飞有气无力的问到。
扎克无奈的摇摇头,说:“你该不会把摇滚俱乐部的活动时间忘记了吧,就在今天晚上,每个周末晚上,你们摇滚俱乐部都有活动的。”
金路飞郁闷的拍了拍脑门,“糟糕,我怎么把这茬忘了,快,快,时间快来不急了”金路飞看了下时间,离活动时间还有不到十分钟时间了,金路飞顿时从**跳下来,衣服也来不及换,直接用冷水抹了把脸,拿上自己的吉他就匆忙出了门。
石溪中学一间小黑屋中,在昏暗的灯光下。
“嘿,杰克,这个暑假过的怎么样,这个暑假是我过的最棒的一个了,我去听了贾斯汀的演唱会。”一个朋克女孩笑着对旁边的白人男孩炫耀她的暑假经历。
男孩羡慕的看着女孩,苦笑道:“我就没这么好运了,整个暑假,我都在我爸爸的超市里打工。那个演唱会我有听说,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甲壳虫。”
“嘿,伙计,你真悲剧”朋克女孩深表同情的拍了拍白人男孩的肩膀。
“呵呵,这没什么,不过我我终于攒到钱买了我的芬达吉他了”男孩献宝似的拿出了他藏在背包里的吉他。
朋克女孩同样的投过一丝艳羡的目光。这时一个高个男人走了过来,男身体壮实,样看起来阳光俊朗,是个年纪二十出头的阳光少年,阳光少年笑着看向白人男孩,“是吗,林肯,听说你买了新吉他,能给我看看吗?”。
“当然可以”先前对吉他珍视如宝林肯却大方的把吉他交到了阳光少年手中。阳光少年摸了摸吉他的外边,试了试音质,然后把吉他还给了林肯,并且笑着说:“外观很不错,音质也很好,不愧是世界名牌”
“那是”林肯嘴角微微翘起,一股优越感油然而生。
最后,阳光少年拍了拍手,大声说道:“好了,集合了”
阳光少年打量了一下门口,等候了一会,最后无奈叹了口气。[ ~]“看来今年我们摇滚俱乐部又没人来了”然后阳光少年看着男孩和女孩,欣慰的笑了笑。“不过没关系,我相信有我们三个就足够了”三人都齐声笑了起来。
就在这时,楼道口传来一阵“踏,踏”的响声,接着门被推开了。
“请问,这里是摇滚俱乐部的活动中心吗”金路飞推开门,看到两男一女站在房间里,问了一句。
阳光少年好奇的问,“这里就是,你有什么事吗?”
“那就好,原来我没有走错。那个,我是来报道的,我想加入摇滚俱乐部”接着金路飞被请进了屋,金路飞说明了来意。
一时间,那朋克女孩和林肯都有些高兴了,他们庆幸他们的乐队终于要有第四位成员了。他们相继做起了自我介绍,“我叫多娜,是架鼓手,同时是”一“乐队的副主唱”“我叫林肯,是贝斯手兼说唱和和声部,先前和你打招呼的是我们的主唱和吉他手,克里斯.贝尔。很高兴你能来。”
这时贝尔也开口了,“我是‘一’乐队的主唱,同样也是摇滚俱乐部的创始人”他露出阳光的笑脸,和金路飞握了握手。
“恩,我叫路易斯.金,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金路飞显得有些拘谨。
似乎是看出了金路飞的不安,贝尔提议他们现场为金路飞表演一番。这个建议得到了多那和林肯的积极响应。接着“噼噼哒哒”架鼓被打响起来。贝斯谷峰也奏了起来,贝尔手指如电,不断的激**起琴弦的涟漪。
摇滚乐来源非常广泛,主要的包括布鲁斯、RB、和乡村音乐,其它还有福音音乐、传统的流行乐、爵士、以及民间音乐。摇滚乐的正式产生是在50年代中期,他的分类十分广泛,有重金属,独立摇滚,朋克,蓝调摇滚,说唱摇滚等十多个类别,但最为人所熟知的却是的是融合了多种摇滚元素的现代流行乐,这也是音乐发展的必然趋势。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以猫王为代表的风向标,再到九十年代迈克.杰克逊神话。摇滚乐的发展史可以说得上是美国音乐的历史。
贝尔等人演奏的是《SympathyfortheDevil》(《同情恶魔》),这是“滚石”写的最优秀的歌曲,绝对经典。Jagger创作的歌词告诉我们:真正的恶魔存在于人们的心中,人类才是这个地球上真正的恶魔。
金路飞沉浸在音乐的余韵中,就连音乐结束停止都没有注意。
林肯兴奋的跳到金路飞身旁,气喘道:“怎么样,我们乐队还不错吧。相信到时候你加入以后,我们会更棒”
这时,朋克女多娜皱了皱眉,道:“林肯,我们还没说要接受他呢,一切还要看贝尔怎么说。再说了,我们也不知道他行不行。”多娜可不希望一个菜鸟来他们乐队打酱油,他们需要的是一个可以帮助他们在校晚会中取得名次的帮手,而不是一个累赘。她不相信金路飞一副文质彬彬的样能会摇滚乐。
“可是”心机单纯的林肯还要辩驳,贝尔打断了他,他对林肯挥了挥手,示意他别着急,而后贝尔看向金路飞,“很抱歉,但多娜说的没错,我希望你理解”
“呵呵,没关系,我明白了”金路飞知道他要是不露一手是别想进乐队了。
金路飞默默走到聚光灯下,捧着他的吉他,心无旁骛,专心的弹奏起来。一个个轻柔舒缓的音符从金路飞指尖跳出。贝尔眼前一亮,轻声低吟:“手法不错”贝尔好说弹吉他弹了好几年了,高手和初学者他还是能区分的,金路飞开始的手法在他看来没有个两三年功底是弹不出来的。
电音继续在奏响,一阵急促复杂的尾声部分后,金路飞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呼呼,这副身体还真是虚弱啊”金路飞慢慢走回了几人身边。
林肯见此,立马欢叫道,“路易斯,你弹得真棒,简直就跟贝尔不相上下”金路飞暗笑道,“那还用说”小时候路易斯就学过多种乐器,其中就有吉他,前几天在模拟空间中,他在系统的帮助下妖孽般的向史蒂夫.范学习吉他,虽然只有几天,但史蒂夫.范是谁,光他几天交的内容就抵得别人学好几个月,甚至几年了。如果再弹不好,金路飞干脆找一块豆腐撞死算了。
这时朋克女多娜也是客气地说道,“你弹的真不错”。一句夸奖算是认可了金路飞。最后,贝尔,作为乐队主唱,摇滚俱乐部的创始人,向金路飞伸出了手,正式邀请金路飞加入‘一’乐队。金路飞笑着握住了那只手。
“好诶,这下我们一定可以在校晚会上拿到名次,偶不,我可以拿冠军,到时候我就可以拿着冠军奖杯去邀请莉莉做我的舞伴了”林肯陷入了对美好未来的无限幻想中。
金路飞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