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宝斋二楼的独立雅间里面,熏香袅袅,海正冲很识趣,领着黄朝和叶广义一起进了这独立雅间之后,便把门给关上了。房间的角落里有一些音响的开口,海正冲从小事生活在上海的,但老海并非是上海人,却有一个上海的母亲,于是他从小是在越剧和麻将碰撞的声音中长大的。
对于这张老旧的风格布置有着一种特有的情怀,于是整个茶社几乎营业期间都会播放一些老旧的歌曲,比如《天涯歌女》《四季情歌》等等等,这种歌曲大多数要么是卡带,要么是古董一样的留声机播放的,透着一股吱啦乱响的电磁嘈杂的声音。
可偏偏就是这种声音,在当经高清的一些CD唱片里是无法找得到的,这也注定了这些民国时期就已经红透了大江南北的靡费之音,在整个齐宝斋盈盈熏香的味道和古色古香的典雅交相辉映。
“黄小哥,你这地方却是好,修生养性,闲来无事,三五好友喝茶聊天,倒真是一个休养生息的好去处,可惜了,京城的气候干燥,老头子我一把骨头,怕是住不惯咯。”
叶广义一边说着,一只手摩擦着手里那根手掌上面光泽圆滑的狮头手柄。黄朝其实早就注意到叶广义手里的手杖了,不是寻常的物件,目测是黑曜石雕琢的。值得仔细推敲的是那狮头雕琢的精致无比,狮头画龙点睛一般的点缀了两颗红宝石的碎石,不算名贵,但恰到好处的光泽就真的像是狮头上的眼睛一样,虎虎生威。
狮嘴张开,利齿入刀,两爪盘旋在手杖的顶端,利爪之下盘旋着一条蛇头和一只白头鹰。黄朝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或许是一些家族传承之类的秘闻,这些就不得而知了。
“怎么?老爷子京城住不惯?准备南回?”黄朝一边说着,一边从兜里拿出了一包纯白色的香烟包装盒,翘起二郎腿,反拿着香烟一头在自己的大腿和膝盖上磕了一下,然后撕开外部的包装,手腕轻轻一抖,那里面锡纸后面便被抖出来了一颗没有过滤嘴的香烟。
“老爷子尝尝这口味和你当年抽的口味一样不,算不算正?”
叶广义点了点头,一只手仍然握着手杖上面的狮头,而后微微身体前倾,伸出那只苍老的手掌,接过了黄朝手里连过滤嘴都没有的香烟。
点烟的不是打火机而是希尔顿酒店的火柴,火苗擦开火焰,火焰点燃了烟丝,很快的屋子里就传出了一阵略显辛辣和苦涩的味道。叶广义猛抽了一口,突然嘴角勾起,满足的笑了。
“小滑头,居然让你搞到了‘前敌’这种烟可不好搞,几乎早就绝迹,不生产了,你是怎么搞到的?”
黄朝笑了笑,道:“用点心,这东西自然能搞得到。”说完,他自己也有些忍不住叶广义这九十多岁的老头子在自己面前吞云吐雾,拿起一根“前敌”放在嘴里点燃,只不过他不像叶广义,用的是火柴,他用的是打火机。
“这种香烟是当时青天白日们的内部特供烟,北伐时期是“前敌”抗战时期有“大刀”,东三省沦陷的时候有“918”,西安事变的时候有“三省。”那个时候,这些烟,比老车,品海,哈德门强太多了,能抽一口前敌,在上海滩的十里洋场才是身份的象征。”
叶广义似乎是想到了那个年代的上海滩,陶醉的眯着眼睛,手里连过滤嘴都没有的“前敌”还在燃烧着烟丝和青烟。
气氛有些安静,叶广义笑了笑,仍然眯着眼睛:“叶老板喜欢抽‘大刀’他说那烟有一股软绵,像极了酒糟醉虾,有一种奇香。没尝过老上海的酒糟醉虾吧?真可惜了。”
黄朝摇了摇头,道:“没机会尝。”
叶广义笑了笑,道:“苏州河的虾子打捞上来,活着的最佳,之后用酒糟泡制,直接生吃,酒香虾鲜,肉汁滑嫩,唇齿留香,这玩意儿是真的可以上瘾的。”
黄朝笑了笑没去接话,而是岔开了话题,道:“要不我陪您再会上海转转?杜公馆如今成了酒店,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
叶广义哈哈大笑,年轻时常年握着手枪,开枪而导致的粗糙虎口摩擦着手杖上面的狮头,笑道:“既然你把话题扯到了上海,黄朝,可有兴趣陪我这把老骨头再回一次上海?”
黄朝愣了一下,说道:“叶大爷,您要回上海做什么?”
叶广义淡淡的说道:“刚才不是给你提起了宁王和洪门?过些天,有一批人要从檀香山,纽约,旧金山和西雅图来这里这些人都是洪门中人,其中一些人地位颇高,在门内说话极有分量。我想让你陪我去见见。”
黄朝略微皱了一下眉头,道:“说到底我也不算你们帮内人士,我出现在这种场合,貌似不太好吧?”
叶广义笑了笑,道:“实不相瞒,这次的事情没那么简单。洪门势大,百年的底蕴,比起洪门,青帮虽然也不逊色多少,但因为一些原因,众所周知的四九年之后,青帮的势力范围已经大不如前,如今的青帮帮众,更多的是一些海外的社团自发组织的,其中尤以,杭州商会,安徽商会等这些老字号社团成为主力。但比起发展了百年,并且一直和一些影子势力密切相关的洪门来说,青帮说到底还是实力不如人。”
黄朝听到这话,倒也是点了点头,的确自从黄朝知道洪门的背景是共济会之后,他对于洪门也有了更浓重的好奇,这个组织成员结构密切,势力范围极大,如今进入新社会的青帮,离开了漕运的青帮和洪门比起来,相差甚远。
“但黄朝,你要明白一个道理,树大招风。洪门之中和青帮一样,并不是一条心,五根手指握成了一个拳头。各方势力的角逐,明争暗斗,捉对厮杀几乎已经成为了白热化,尤其是宁王回来之后,洪门之中的矛盾冲突更越发严重,甚至闹到了死人的地步,所以,明天来的这批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想...”
叶广义说到这里,压低了嗓音,故意看了一眼黄朝。而黄朝却依然一脸平静的看着叶广义,示意他继续说下去,那一股冷静的样子,哪像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
“哦,也就是说洪门之中有人愿意做内应,让我们出手,铲除掉宁王的势力?”
“不完全是这样,其实,这些人很实在,很务实,他们对于杀死宁王的渴求并不大。这些洪门中分出来的部分洪门帮众,对于宁王死活早已并不太看重,他们更多的看重的却是黄朝从天坑之中带出来的那些关于金银的秘密!
听到这句话,黄朝不由的冷笑连连。
“原来这些洪门义士,骨子里也没装着他们洪门的祖辈训诫,完全是自私自利,这种人,我为什么要帮他们?”
“黄朝你又错了,我并非让你帮洪门中人,而是想让你帮我们青帮一个忙。”叶义山说到这里,略微挺起了自己的摇杆,手却一直摩擦着自己掌心中的狮头手杖。
“随后,叶广义平静了一下自己的思绪,然后缓缓地从自己的怀中掏出了一张支票,递给了黄朝:“这里是三百万美元的瑞士银行私人兑现支票,如果你答应的话,着三百万美金全部都是你的!”
黄朝笑了笑,却并没有笑纳。
没有答应叶广义的目的很简单,黄朝要知道,叶广义他到底想让自己去做什么事儿。
“老叶,你为什么不给我交代一句实话?你觉得我会穷到为了三百万美金就什么事情都帮别人做吗?”
叶广义哈哈大笑,说道:“黄门中人肯定不会为了三百万就心甘情愿的当别人的刀,这我知道,只是我请你来的目的是,防着一些突发事件。因为据我所知,这群前来大陆的洪门众人,九成九应该是第一次来京城,来大陆。而且,这些人之中,不缺一些性格孤僻怪异的能士奇人。”
黄朝明白了,感情这个叶广义是想花钱请个保镖?
“你说的我都明白了,不过这事儿需要考虑,你容我几天时间想一想,等有了答复,我自然会告诉你。”黄朝耍起了太极,不愿正面回答。
叶广义也没有逼黄朝的意思,通情达理的笑了笑,点了点头,说道:“那行,既然如此,钱就在这里,我只等你一句话。”说完这些,叶广义还是不忘摩擦着手中的狮头手杖,将支票塞进自己上衣的内兜之中,说道:“我等你的消息。”
......
一顿茶水喝的黄朝肚子里一点油水也没有,而在此见到叶灿的时候,这小子还在地上跪着。黄朝笑了笑,对叶广义说道:“把叶
灿带走吧,他的事情和你的事情,我一并一起考虑,不过时间可能需要多一点。”
黄朝点了一根“前敌”香烟,随后把一整包香烟全部递给了叶广义,让他拿去抽。
这才是真正的抽一口少一口,光是着一包烟,黄朝就花了将近五十多万才弄到手。而且这种香烟需要机器严苛的保护措施,防潮,防虫,防火,工序非常繁琐复杂,这也是为什么这种这辈子都不太可能生产的香烟,为什么这么值钱,就有人冒着被海水打湿的危险偷运这些,每次多则几包,少则一两根,可见这东西的名贵。
送走了老狐狸叶广义和他的孙子叶灿一行人,黄朝难得的换来了一阵清净悠闲,坐在齐宝斋里面,独子饮茶,没人去打搅他。期间黄朝想给老爷子黄宝山打了一通电话,说明叶广义的这些事,但拿着电话还是放弃了拨通电话号码。
然而,第二天,齐宝斋的铺子刚开门,黄朝拎着豆浆油条和肉包子,刚刚悠闲的走进齐宝斋的大门,门外三两漆黑的轿车就缓缓地停了下来。
三两漆黑的轿车,领头的是一辆宾士,后面两辆也都是不算多么的名贵,但车上却走下来了一个中年女人。
她约莫看上去有四五十岁的样子,尽管是夏天,却依旧穿着一身黑色的纱织披肩,下面是白色搭配点缀着的职业裙装,身后跟着十几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壮汉,一个个墨镜挂在鼻梁上面,还没近身就隐隐的能让人感觉到这几个壮汉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一股子无形的威压。
女人在齐宝斋的门外略微站了片刻之后,这才走进了齐宝斋,说话带着一股浓南方普通话的味道,但并不是吴侬软语的那种南方话,而更多想广省,宝岛等地粤语和闽南语演变而来的普通话。
她脚下有一双精致的高跟鞋,配合着鞋跟踩在地板上传来的咔咔声响,坐在齐宝斋角落里,肉包子吃的满嘴油腻的黄朝,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来了上学那会,陈越经常说的那些岛国录像里面,踩着高跟鞋**男人的女王画面。
“黄生?”女人礼貌的看着黄朝,略微一笑。
黄朝嘴里还满是包子,一点也不在乎主意自己的形象,说道:“您是?”
“致公堂,司徒筱岚,打扰黄先生吃早点了,赔个不是,还请见谅则个。”
司徒筱岚说完这句话之后,步子微微迈前一步,清晨的暖光从她身后的一面窗户照射进来。身后跟着的十几个彪形大汉,一个个全部站在他的身后,如同钢铁一样,一动不动,黑暗中只能看到那十几个壮硕男人的模糊轮廓。
他们明显没有什么纪律性可言,或坐或站,或自顾自的点烟,或双手抱在胸前,站在一边。但尽管他们形态各异,但仍然不容小觑,虽然黄朝距离他们很远,但能够真真切切的感受得到这群人身上隐藏着的气机!
一共十二个人,其中四个是暗劲巅峰的高手,其他的几个更大多是浑身上下有着一股浓郁不化的煞气,显然,都是手里挂着几条或者几十条人命的狠人。这才是保镖,金牌保镖的气场和气势。想必这个突然造访的司徒筱岚来路不简单,或者说在洪门之内,司徒筱岚说不定是某个隐退大佬的后代,不然的话,怎么会养着这么一批让人眼红的亡命之徒作为保镖?
“客套话想必黄老板也不乐意听,我上门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司徒筱岚自顾自的坐到一旁,从自己的手包里取出了一个精致的女士烟盒,纤细的手指甲将烟盒打开,抽出一根洁白如霜雪的细长女士香烟,夹在手心里在女士烟盒的上面磕了磕。
“没别的意思,我们知道,叶广义叶大爷就在京城,过些天他要去沪上。我们来找您,其实目的很简单。”司徒筱岚看着黄朝,微微前倾了一下身体,说道:“宁王愿意出七百万美元,只要一个好看的结果,他不希望叶大爷活着坐上飞往沪上的飞机。”
说完这话,司徒筱岚略微调整了一下坐姿。别看她虽然也已经四五十岁了,徐娘半老,风韵不存。但说话的那一股子优越家族所熏陶出来的天然脾性还是在的。
“你们家的宁王就是想花七百万让我把他收割一条本来就没几年阳寿的老家伙?”
“正解。”
“这笔生意看上去还真的挺划算。”
“宁王很赏识你,只要你帮忙出手,我们的人以后绝对和你划清界限,井水不犯河水。”
黄朝搓了搓满是肉包油腻的手掌,笑着说道:“如果我不帮忙呢?”
司徒筱岚说道:“不帮忙您大不了就少赚七百万的美元,以后的恩怨,等叶广义那老骨头去西天了,再说。”
司徒筱岚说完这些之后,看上去和宁王年纪相差不了几岁的司徒筱岚又说道:“这件事说白了,只是宁王愿意给你一把刀,让你重新选择。叶广义不知好歹,以为凭着江湖义气就能和宁王作对?螳臂当车的事情,自古以来下场都很悲剧。黄朝,你自己考虑,是选择站在一辆满是窟窿,已经漏水并且即将沉没的船上,还是坐在一艘把你当做自己人的船上?”
司徒筱岚微微一笑,那略带着一点黄褐斑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狡狯。这女人不一般,虽然年纪大了,但黄朝能够看出来,司徒筱岚年轻的时候,必定是天生狐媚相,是个会勾引你男人,会利用自己身体优势来换取最大利益的聪明女人。
“七百万美元,折换成人民币就是近五千万人民币,呵呵,司徒小姐,除非是傻子才会拒绝,不是吗?劳烦你亲自跑一趟,就说京城不方便下手,我会跟随叶广义一起返回沪上,并且在洪门青帮大会上面,当场将他格杀!哦,对了,还有他的那个孙子。”
司徒筱岚愣了一下,看着黄朝继而哈哈大笑了起来,那张铺满了白皙粉底的老脸上面,伴随着司徒筱岚扭曲的笑容不断的往下落着白色粉末,那一排不整齐的牙齿和略微有些黑厚的嘴唇,露出轻蔑的嘲讽笑意:“呵呵,看来宁王看错了,本以为黄朝会有些骨气呢?看样子,你也是一个贪财的俗人。”
黄朝笑了笑,抽了几张面纸,擦了擦自己的油腻的手掌,笑着说道:“但凡是人都要吃饭,饱暖思**欲,杀几个人就有五千万,还能少得罪个仇家,这种事情,换谁谁都做,不是吗?”
“正解,黄朝你是个聪明人?可惜,年纪太小,若是大个几岁,或者姐乐意爬上你的床。”
黄朝笑着道:“是啊,很可惜,看得出来,司徒姐姐生前必定是个尤物美人儿,白狐脸,小蛮腰,对不?”
“哈哈哈!”司徒筱岚捏着手里的烟屁股捏灭在了烟灰缸里,笑着说道:“本来以为,黄家的后人性格古怪,嚣张跋扈,脑筋或许有些直,不太会说话,却没想到,你比我印象里的嘴要甜多了。”
“姐姐你我二人可以慢慢了解,没多少人知道,其实我这人啊,人比嘴还甜呢。”黄朝说着,扔掉了手里的面巾纸,做到了司徒筱岚的身边,很快的这娘们儿身上,一股子浓妆艳抹的气息近在咫尺。
祸害,这娘们儿年轻的时候八成是个祸国殃民的祸害!
司徒筱岚轻笑着,至今自己在比弗利山庄的大宅里面还养着两个男宠的司徒大小姐,下意识的一巴掌拍在了黄朝的胸膛上面。掌心触碰黄朝胸膛的那一刹那,这个好色的司徒筱岚眉宇间露出了一抹春色。
“生的一副好皮囊,可惜你骨子里就是青色的。”
黄朝呵呵一笑,并未搭腔。
“行了,小白脸你也别在姐姐面前勾引我,除非你下面那活儿能有二十厘米,不然还真进不了姐的眼里。”
黄朝也没想到,这个突然造访,前后加上介绍没几句话的司徒筱岚,居然说出这么直接的话。不由得对这个有着一个复姓的女人,有了一些好奇。
历史上叫司徒的人不多,名人就更少,而关于洪门的司徒,黄朝只知道一个人,司徒棠,这位在四九年曾经和那位梳着大背头的伟人一起,登上过天门城楼的洪门大佬!
“敢问司徒小姐是司徒棠的?
司徒筱岚微微一笑,说道:“他是我的祖父。”
说起司徒棠,这个司徒筱岚的眉宇间明显有着一股崇敬,敬畏的神情。
“原来如此。”
黄朝点了点头。而这司徒筱岚换了一个坐姿,裙装下面肉色的丝袜微微一颤,虽然也是近五十岁的中年年纪,可那保养极好的双腿让黄朝没来由的想起来了电影《
本能》里面莎朗斯通的那个经典动作。
“黄朝我没回国之前,就听说过你的名字,外面都说你二十郎当岁杀人无数,做人还算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你爷爷是青帮大佬,虽然淡出江湖,但名字却是在青帮族谱上面。我就好奇了,你怎么会选择站在我们这边,帮我们杀掉叶广义?这个可是早些年上海滩的大人物,杀了他,就等于是和大半个青帮成为了死敌。”
黄朝呵呵一笑,道:“不杀他,就是和你们洪门,共济会成为死敌。我是个聪明人,这种选择题一目了然,我才不会因为一群弱者而去得罪强者。”
“那你当初为什么杀了杜鲁门?”
黄朝真诚的笑了笑,道:“不杀了他,你怎么会坐在我的面前?如果连个毛鬼子都不敢杀,你们怎么可能找上门来和我坐下来谈?”
司徒筱岚听到这话哈哈大笑,道:“你果然是个聪明人。”
黄朝撇了撇嘴,摊开手没说话,不置可否。
司徒筱岚在齐宝斋坐了一上午,喝了两大壶茶水。等司徒筱岚走了之后,黄朝也开车离开了齐宝斋,哪儿也没去,直接回到酒店,打开酒店的窗户,面朝东南,取出了自己的三枚淳熙通宝。
一翻占卜之后,一个卦象已经初现端倪。
“果然叶广义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像他这样的老狐狸,不可能不知道有人要加害他。难道,这老小子还有什么底牌没亮出来?”黄朝眯起眼睛,看着三枚古币,怔怔出神。
青帮
洪门
共济会
三大势力的角逐,黄朝恰巧处于在这三方势力中间的夹层地带,摸着石头过河,步步为营,小心翼翼。一个不留神,走错一步便是万劫不复。可是没得选择。黄朝不是圣人,也没有一个乐善好施的心肠,化解这三方矛盾。
第一次,黄朝在这三股势力带来的巨大压力下,感觉到了个人能耐的微不足道。不管是青帮,洪门还是共济会,哪个不是藏龙卧虎,人才辈出的?自己一个人,势单力薄,能做其实很少,唯一就是活着,然后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一个的敌人倒下去!
在酒店匆匆吃了一个午饭,就打了一通电话给叶广义,告诉他自己决定和他们一起返回沪上。叶广义似乎预料到了,情绪似乎很平静。
随后黄朝给赵东山打了个电话,大概半个小时之后,赵东山开着车,带着赵平,小六子和泰成三个人,来到了酒店。关上房门,换掉了所有人的手机电池,将整个房间从里到外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之后,黄朝将司徒筱岚来找自己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全部告诉给了赵东山他们。
“小爷,你现在告诉我们,是不是心里已经有一套自己的计划了?”
黄朝点了点头,目光深邃入万丈冰窟一般寒冷,看着周围三个人。
“你们三个其实在京城都算是底很白净的,没多少人知道,所以办起事情来肯定方便许多。这次的事情不能出岔子,因为船已经开了,想让他停下来除非等船沉没。”
“小爷,您直接说有什么事情我们能办吧。”小六子也算是急脾气,直接说道。
黄朝点了点头说道:“老赵,你以前是搞盗墓的,杀人越货的本事我不怀疑。之后的几天,姓叶的子孙俩的必须在我们的视野之中,他们吃什么,玩什么,见过谁,我都想知道,第一时间的知道。当然,更重要的是,我要知道叶广义他们在哪里见洪门的人。”
赵东山一拍胸脯,道:“小爷放心,这些事对于小六子那笨手笨脚,只会杀人的狠货来说难,对于我来说不难。”
黄朝点了点头,对他充分的相信,随后转过头对一旁的泰成说道:“我一会会给你一个清单,上面的东西搞到手挺困难的,但我希望你尽量。”
泰成点了点头,又加了一句:“放心小爷,这些东西我绝对不去黑市找水货来充数。”
“嗯,对宁缺毋滥。”随后黄朝转头看向小六子,压低了嗓音说道:“说实在的,咱们就四个人,小海在京城,不可能出现在上海,否则他们肯定会起疑心。我们四个人,绝对不能失手,不然...我真不知道死相会有多难看。”
听到黄朝把话说得这么严重,小六子仍然一脸木讷,点了点头,道:“小爷你放心,杀人这事可能是天底下最简单的事情了。”
黄朝白了这孙子一眼,转过头看向赵平。
自从断手之后,赵平一直处于低谷期,毕竟是残废了,断了一条手,换做谁谁都会沮丧。可偏偏断了手之后的赵平,开始喜欢玩起了枪,现在嗜枪如命,虽然枪法还比不上游兴和小六子,但也是有了一定火候了。
“能开枪?”
赵平点了点头,目光坚定。
“那等那天开枪的时候别手软,枪枪都给我王脑袋上打!”
赵平森然冷笑,阴沉的像是乌云背后躲藏的妖魔:“放心,黄爷,我手残了,但没脑残,知道咋杀人。”
黄朝呵呵一笑,长出了一口气,看着众人道,没有太多的寒暄,挥手让众人离开。
等赵东山他们走了之后,黄朝再次拿起电话,拨通了一个久未拨通的号码。
......
俗话说运筹帷幄,任何事情的发展都不可能是单方面的。
与此同时华盛顿特区距离白宫的一处公园内,宁王正坐在长椅的边缘,手里捧着一把碎渣状的面包屑。弯腰把手里的的面包屑洒在地面上,引来几只胆大的白鸽飞来啄食,这些白鸽像是最先吃到了螃蟹肉的那些人,周围其他的白鸽见到宁王没有伤害他们的意思,就徘徊了一阵子之后便都跳了过去。
脑袋像是钉子一样快速的啄食地面上的面包屑,欢快的样子引来周围不少孩童天真的笑声。
如果不是宁王手里那枚三角圆规和直尺标志的共济会高阶会员的戒指,恐怕这个公园广场上面没人会认为,这个喂鸽子,样子人畜无害的亚裔中年男人,会是一个杀人不见血也不眨眼的共济会高阶会员,是一个主宰者无数人性命和命运的强势人物,也是能让罗斯柴尔德家族少数正眼的亚洲人,黄种人。
“阿鲁。”宁王拍了拍手,手上黏着的面包屑被他双手一拍震飞了起来。
“少爷,怎么了?”阿鲁是一个摸样笨拙,五大三粗的中年男人,留着络腮胡子,棕色头发卷曲的爬满了圆圆的脑袋,阿鲁很胖,两条腿都并不拢,站在宁王面前,不走动都气喘如牛。如果不是腰间明显鼓起了枪柄的样子,很难想象阿鲁是宁王从小到大的贴身保镖。
“司徒小姐已经联系到了我们的朋友,你猜结果如何?”
阿鲁挠了挠头,那样子更显笨拙了,想了很久,阿鲁想的脸都憋红了却仍然得到不一个答案,红着脸的摇了摇头。
“你不是一直喜欢司徒小姐吗?既然喜欢就应该了解,为什么你不知道呢?”
阿鲁摇了摇头,说道:“因为,这个叫黄朝的年轻人,本能的让我感到了害怕。”
“你又没见过他,为什么会感到害怕?”
“因为司徒小姐的电话里对他赞不绝口,这事很反常。司徒小姐是出了名的强迫症患者,轻佻的男人如果对他出言不逊,她甚至会把那男人的舌头割下来。可是,司徒小姐说,黄朝的嘴巴很甜,这一点就很古怪。”
“阿鲁,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
“少爷,你才是最聪明的人,阿鲁只是你的保镖。”
胖阿鲁说着,哼哧了一下鼻音,扶了一把自己腰后面的枪托。
“是啊,他残忍的杀掉了杜鲁门,甚至连尸体我们现在都找不到。他做事就像是一个蛮横无理的土匪,从来不讲游戏规则和绅士礼节,可这一次为什么偏偏他选择和我们合作,杀掉叶广义?”
阿鲁摇了摇头,似乎是肥胖的身体压迫了他的腰间盘,吃力的他干脆靠在了栏杆上面,解开了领口的白色衬衣和黑色领带,露出白花花的脖子和肥肉。
“阿鲁,如果你被狼咬过了之后,你还会相信狼吗?”
阿鲁继续摇头,憨傻的摸样看上去一点也不让人觉得憎恶。
“不,少爷,我从来不相信狼,尤其是身边跟着一群狐和狈的狼,这种狼是最危险的少爷。”
宁王哈哈大笑:“所以,我们也不能完全相信这个姓黄的小土匪,不是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