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章轮回之眼7
这么坑爹?
所谓的“断生死、掌轮回”,原来真的只有这两种功能吗?要么起死回生,要么回到过去,其他简单的事情反而做不到,这阵法还真是奇葩。书ww.)
当时我一愣,还没反应过来要说些什么,突然之间面前的景象如同云烟一般一阵翻滚变幻,瞬间四周的光线暗了下来,天空一片暗红色的光芒,头顶之上,苍穹深处,一只硕大的眼珠子正在闪耀着火光,凝视着我。
这是什么?
“凡人,胆敢扰我大阵,死!”
一声厉喝传来,震得我魂飞魄散,全身都跟着发抖,手足哆嗦的当口,方才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恢复了知觉,而我的身边,不对,是我的怀里,正抱着一个人。
宋美龄,此时正全身筛糠一般站立着,情状极为痛苦,两手正紧紧地抱着我,全身已然被汗水湿透。
这是怎么回事?
我凛然抬眼向那苍穹深处的眼睛望去。
“哼,略施惩戒,还敢造次,定杀不赦!”
又是一声震响,那个声音再次响起,我再次惊得全身一颤,感觉那声音似乎是敲在我的心头一般。此时方才明白,那声音所说的人并非是我,它所说的人应该是宋美龄。
想来,应该是我开启法阵之后,宋美龄试图干扰法阵,因此才遭到惩戒。看她的样子,现在似乎非常痛苦,也不知道被伤到什么地方了,我猜测可能是她的灵魂受到了震撼,不然她不会是这个模样。
我惊颤的当口,下意识地将她抱住,而她也本能地紧紧抱住我,八爪鱼一般挂在我的身上,仿佛落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死也不撒手。
“大阵已启,我族后人,快快施愿!”
沉重的声音敲在心头,我全身瞬间似乎涌过一股电流,整个人都绷直了起来,而我的视线也不由自主地被那苍穹深处的眼睛所吸引。
下一刻,随着整个世界都变得一片虚无,那眼睛开始不停地旋转,内中的眼珠子消失不见,换而如同一部电影放映机一般,不停地浮现一些浮光掠影。这些浮光掠影竟然都是我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事情。
“施愿”,应该就是实施我自己内心的愿望了,可是我要实施什么愿望呢?
“可救一人,可轮回一次,施愿完毕,五宝飞散,落于天之涯,海之角,再难寻回,”我心中刚有疑问,那个声音就仿佛窥透了我的思想一般,主动回答了我的问题。
不要啊,原来只能施愿一次吗?这次法阵结束之后,这些宝贝就要分散飞开,落入天涯海角之地了吗?那样的话,不是没法再找回来了么?
只有一次机会,没想到这么快就到来了,我还没有准备好啊,怎么办?
不对,这个时候,要冷静才行,不管行不行,一定要捡最重要的愿望去施愿才行。
对了,听那轮回之眼的声音,似乎说我可以救一个人,然后还可以轮回一次,这两个愿望似乎是可以同时施愿的。
我心里不觉想到,这样的话,我就可以把冷瞳救活了。
是了,冷瞳为了我才逝去的,我要把她救回来,不管她喜不喜欢我,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事情,如果没有机会那也就算了,现在既然可以救活她,为什么不救?
我心中刚刚想完,突然之间,轮回之眼中出现了一道幽幽的身影,那人一头幽蓝的长发飘散,眼睛微微闭着,两只细长的手臂自然飘在身侧,两条小腿并立,细看时,赫然就是冷瞳。
“逝者如斯夫,去也!”震响的声音猛然响起,冷瞳的身影化作一道流星飞向天际,而下一刻,轮回之眼中的光影迅速流转,不同的年代数字在急速跳动。与此同时,震响的声音开始念着数字“十九八七六五四……”
这是在倒计时了,还有一个愿望,轮回之愿,回到过去。
我要不要回到过去,如果要回到过去,要回到哪里?
“一九三七——”就在这个时候,怀中的宋美龄突然一声尖叫,五指如钩一般向天空抓去,与此同时,那轮回之眼上的数字立时停留在了一九三七之上。
我靠!
这怎么行?
我惊得眼珠子差点飞了出去,而这是那震响的声音已经倒计时到最后一个字。
情况紧急,已经来不及了,我绝对不能让宋美龄如愿,因为我知道,那个时代不堪回首,回去的话,绝对会非常悲惨,不管你有多强的能力,在那乱世之中,想要安身立命,难比登天。
宋美龄这是想要实现她的女皇计划,好吧,既然你想要当女皇,那我就给一个当女皇的时代。
“两千年前,两千年前!”
最后的时刻,我心中一阵怒吼,但是这个时候,突然轮回之眼中释放出了一道刺目的光芒,晃得人张不开眼睛,下一刻,只听耳边一阵风声飒飒,整个天地都陷入一片漩涡之中,急速地旋转起来。
我们在狂风中飞旋,两个身体不由自主地紧紧抱住。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直到我最后都已经处于半昏迷的状态之中,突然身体重重地跌在了地上,骨头都快要撞断了,人也跟着彻底昏迷了过去。
这一昏迷,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知道一阵冰凉的水迹打在脸上,我方才醒过来,发现下雨了,头顶的天空一片黑压压的,再看四周,荒山阔野,层林绵延,长草漫膝,不知道是什么地方,更不知道是什么年代。
不会真回到了两千年了吧?或者是一九三七年?
我想要起身,但是却发现身上压着一个人,再看才发现是宋美龄,正趴在我怀中,她也昏迷了,还没醒过来。
“喂,醒醒,你娘的,这次被你坑死了,”我抓着她的肩膀一阵摇晃,她这才慢悠悠地醒过来,抬眼看一下四周,依旧是有些迷糊地伸手摸着脑袋,问我道:“这是哪里?”
“穿越了,艹,真穿越了,估计这是一九三七年,你他娘的害死人啊,这年代兵荒马乱,我们死都没地儿埋!”我满心愤怒地对她喊道。
“是吗?”听到我的话,宋美龄扭头四下看了看,有些疑惑地问道:“怎么感觉不像呢?这什么地方?”
“谁知道是什么地方?不过我知道我们是回不起了,完蛋了,你有本事就在这儿当个女皇帝吧,我跟着你混了,”我哭丧着脸说道。
“能不能先出去找个人问问这个地方是哪里?”宋美龄看着我问道。
“好吧,那走吧,”我看看四周那无边无际的山林,满心的郁闷,也不知道往哪里走,只能是凭借知觉,随便选个方向走过去。
山林草莽,走起来很不方便,幸好宋美龄身上带着一些工具,不然的话,我们估计要被困在这个山沟沟里面了。
向前走了一段距离,突然之间,树林里一阵尖叫声传来,抬头看时,发现树杈上蹲着一只淋得湿漉漉的白毛猴子,那猴子看到我们,似乎非常紧张,大声尖叫着,好像是在给它的同伴发警报。
我没把这猴子当回事,可是谁知到,突然之间那猴子凌空跳起,向着远处的一棵大树飘了过去,吓得我一怔,还以为自己眼花了,猴子居然会飞,这两棵书少说也相聚二十米远,它怎么过去的?它就是弹跳力再好,也不可能跳这么远吧?
“趾腋飞猴,天啊,这里居然有这个物种!”就在我正发愣的当口,我身后的宋美龄突然满心惊愕地说道。
“什么趾腋飞猴?”我回头看着她问道:“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东西?”
“这是一种已经绝迹的珍稀物种,原产美国大陆,在哥伦布发现美国新大陆之前就已经灭绝——”
哥伦布,美国新大陆,之前!
我艹!
一时间,我惊得几乎要飞跳起来踹宋美龄一脚了。
我艹啊,你这个坑爹的货,这么说来,我们的确是穿越到了以前的时代,但是地方却错了,不是在中国那片大地上,而是穿越到了一片蛮荒的美国大陆之上。
我艹你奶奶的,看这个样子,这个时代也不可能是一九三七年,因为趾腋飞猴是哥伦布发现美国新大陆之前的事情,那也就是说,我后来心里所许的那个愿望实现了,这里是两千年前的北美大陆!
哭吧,这一刻我只有这个想法。
两千年前的北美大陆是什么样子的?这里一片蛮荒,除了一些土著印第安人之外,就没有任何称得上智慧的生物,到处都是荒山野林,土著人好像还喜欢巫术,喜欢吃人肉,发现我们的话,说不定直接就把我俩给吃掉了。
宋美龄这个时候也有点石化了,她连眼睛都不会眨了,只是木讷地看着四周,许久才缓过一口气来,试探性地看着我问道:“你说,我们不会是——”
“还不会个屁,肯定就是了,时间错了,地点也错了,这里不是我们要去的年代和地点,这里是两千年前的北美大陆,这下你满意了吧,你可以尝试着去征服那些黑乎乎,茹毛饮血的土著印第安人了,说不定的话,你还真可以当上他们的女皇!”
我没好气地对着宋美龄吼道。
宋美龄也无奈了,她眼巴巴地看着我问道:“能不能想办法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