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真是个天大的惊喜, 沈焰爸妈惊喜之后,又开始发愁。

高兴的是,自家儿子终于开窍了。

沈焰今年二十四岁, 年纪不算大,可跟他一样大的小伙伴,也有孩子都已经会打酱油了的。

这孩子从小就讨小姑娘喜欢, 可他就觉得小姑娘特别烦人, 在他年少不懂事的时候,甚至还曾经跟他妈抱怨过, 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偏偏就有女孩子这个物种呢!

把他妈给气得爆锤了他一顿, 这个世界上要是没有女孩子, 连他也不会有了, 人类都灭绝了!

别人家养到十八岁的小伙子,都知道倾慕少艾,看见年轻姑娘家会脸红了, 只有沈焰还是那个老样子, 桀骜不驯, 精力充沛得过分,一天到晚就知道在外面闯祸。

那些年学校里有学问的老教师都被下放了,校园里也乱糟糟的, 基本没有什么人在认真学习, 上课的时间也被各种各样的运动占据。

沈焰不喜欢那些人那些事,连带着也不喜欢上学了, 好不容易混到高中毕业,家里想要给他安排一个推荐上大学的名额, 他也不愿意去,说是不想占了别的真正愿意学习的人的名额。

有一次实在是太过分了, 打了大院里的一个师长的儿子,把人家的腿给打断了,还死活不肯说出原因,就说看对方不顺眼,想打就打了。

连沈老爷子都想出面亲自给人道歉了,沈焰死活拦着不让,才说出来,他是为了一个姑娘跟人打架的。

别人都以为他是看上那姑娘了,跟人争风吃醋。

沈老爷子一气之下,把他给扔到了部队里,打算好好杀杀他的性子,还是一个偏远海岛的部队,守卫边防,时不时会有战事的那种。

他妈那个心疼啊,可是又不敢违拗沈老爷子,只让他好生去那边待两年,等老爷子气消了,就让他回来。

让他千万可别再惹事了。

没想到沈焰来到陵川之后,如鱼得水,浑身过剩的精力也在训练和工作中得到了完美的释放,简直是乐不思蜀,家里想让他回去,他都不肯回去了。

后来大家才知道,当初沈焰为了那个姑娘跟人打架,根本就不是因为喜欢人家,而是因为被打的那个家伙就是个畜生,看上了那个姑娘,但人家姑娘不愿意,他就利用他家的权势想要逼姑娘就范,那姑娘不肯答应,他就害得人家丢了工作,家里也不得安生。

后来还想对人家姑娘用强,刚好被沈焰发现了,沈焰当时那个暴脾气怎么可能忍得了这个,直接就冲上去把人的腿给打折了。

所以并不是什么争风吃醋,而是见义勇为。

对沈焰来说,女人依然是一个麻烦的存在。

他爸妈那个发愁啊,在他们看来,海岛的部队那就是一个和尚堆,整天跟一群臭男人生活在一起,什么时候才能娶得上媳妇啊!

大院里有不少跟他年纪相仿、门当户对的年轻姑娘,这些年沈焰他妈也没少张罗想让他回去相亲,结果当然也都是无疾而终。

没想到他突然就给他们来了个这么大的惊喜。

惊喜之后,又开始发愁,万一儿子找个偏远小渔村的村姑怎么办啊?哦,是个医生,那人怎么样呢?性子好不好?家里的条件怎么样,好不好相处?将来愿意跟着儿子一块儿回来京市吗?

为人父母的,要为儿子考虑的问题可多了。

他们想要知道林辰歆的基本情况很容易,但要知道人究竟怎么样,还是要亲眼见过才能放心。

山长水远,长辈们不好亲自过去,也不能直接让沈焰把人带回家看看,他们知道沈焰那性格的,一个搞不好惹他生气了,几年不回家的事他也是做得出来的。

想来想去,他们想到了一个好办法,让沈焰的双胞胎妹妹沈晴亲自去一趟海岛,看一看自己的未来嫂子。

莫名其妙被委以重任的沈晴,带着对大海的向往和对未来嫂子的好奇,就这么过来了。

林辰歆没生气,挺正常的,如果她自己的爸妈知道她谈了对象,也会想要见见人的,就是有点好奇:“你哥是怎么跟你们说我的?”

“还能怎么说啊,当然是说你长得特别好看,业务能力特别强,人还特别善良,总之天底下再没有比你更好的姑娘啦!”

林辰歆听得好气又好笑,哪有这么夸人的,这要是碰上个妒忌心强的,把儿子视为自己私有物的,听自己儿子这么夸别的女人,这番夸赞怕是先起了反作用了。

“那他看我的滤镜倒是挺重的。”

“什么滤镜?”

“嗯,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我其实就是一个普通人,哪有他说得这么好。”

“其他不知道,不过有一点没说错啊,你长得特别好看啊!你都不知道,从小就很多姑娘喜欢我哥,别人问他,这么多好看的小姑娘,你一个都看不上吗?你猜我哥他怎么说的?他说,哪里好看了?都没有我好看呢!”

说到这里,沈晴忍不住又吐了吐舌头,糟糕,一不小心又说漏嘴了,连忙补救:“其实也就是小时候不懂事啦,后来他长大一点之后,整天打架闹事,凶巴巴的,都没有人喜欢他了。”

又不对,怎么好像越解释越糟糕了呢!

林辰歆笑了起来:“他在这里也是很受欢迎的呢,他们部队的女兵,还有我们单位的年轻女医生、护士,喜欢他的多了去了,篮球赛的时候如果不早点去占位置,都挤不进去看呢!”

两人把那小偷送到了派出所,那小偷也是惯犯了,看见他被送过来,都不用多问什么的。

林辰歆拿回了属于她自己的钱,然后就可以离开了,沈晴眼疾手快地帮她扛起了书箱子:“我哥说你业务能力强我也信了,这么一大箱子,全是书啊,都学完了得成神仙了吧!”

“以后我们家啊,可算是有个读书人了。”沈家什么都好,就是没有出过读书种子,沈焰那时候还好,靠着脑子聪明,成绩还算好些,就是不爱上学,沈晴那是真的没办法,大概全部的技能点都点在运动上了,从小四肢就特别灵活,学什么会什么。

既然沈晴是来找沈焰的,他又不在,林辰歆只能承担起招待她的重任了:“你有住的地方了吗?吃饭没有?”

沈晴告诉她,她已经住进军区的招待所了,不过带的东西太多,一趟没拿完,还有一部分寄存在码头了,刚刚正打算去码头取行李呢,就遇上林辰歆了。

两人先把林辰歆的书送回她的宿舍,然后再去了一趟码头,取了沈晴剩下的行李。

她说的多,还真不是一般地多,光是第二趟,两人就拎回来了五六个袋子,再加上她第一次拎过去那些,在招待所房间摆了满满的一地。

据说她这趟过来,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其中还转了三趟车,都不知道她一个人带着这么多东西,究竟是怎么过来的。

沈晴挥挥手:“没事,我力气大,而且我爸妈朋友多,早就跟人打好招呼了,每次转车都有人来接站帮忙的,没费什么事儿。”

“这些东西都是带给沈焰的?”

“哪儿啊,我妈说了,我哥一个糙汉子哪用得了什么东西啊,这些都是给你带的。”

林辰歆震惊了:“我?”

“是啊,难得有人能看得上我哥啊,我们不得好好待人家,不然要是跑了怎么办?”

“可是你来之前你们都不知道我究竟是怎么样的,就带这么多东西来,不怕都打水漂了?”

“不会,我们相信我哥的眼光,他看中的人,肯定不会差的,就算到最后成不了,那也肯定是他的问题,我们也不能亏待了人家姑娘,好了,快来看看都有些什么吧!”

沈晴兴致勃勃地打开了袋子:“我跟我妈一起去买的,逛了好几天呢,其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我们听说海岛上买什么东西都不方便,所以多买了一些。”

袋子里主要分为吃的和穿的,还有各种生活用品。

沈晴一边往外掏一边念叨:“吃的东西带得不太多,因为听说这边天气热,还潮湿,吃的不好储存,主要是带了一些干货,香菇啊,腊肉什么的,还有这一包是红糖,我妈说姑娘家每个月那几天多喝点红糖水,补补身体。”

紧接着又掏出一沓一沓的各色布料,白的、蓝的、绿的,颜色都比较朴素,但看得出来质量都很好,有厚有薄,看得出来是很用心准备的:“本来想给你买几身衣服的,只是不知道你穿多大的,怕买了不合适浪费了,所以干脆带了布料,你看喜欢什么样的就自己做,哦,对了,还有这个。”

沈晴掏出两件厚实的羊毛大衣,一件浅灰,一件藏蓝,浅灰的那件小一些,看着是女款的,另一件男款,只有沈焰那样高大的身材才能撑得起来:“听说这边天气热,冬天也不用穿大棉袄,不过这个大衣应该可以穿的,我跟我妈逛百货商店的时候看到挺合适的,就买了,正好你跟我哥一人一件。”

看到这里,林辰歆都还没说什么,可是后面的东西是不是就过分些了?

床单、被套、枕套,崭新的一整套陶瓷碗碟,担心在路上磕碰坏了,还每一只都用报纸小心地包了厚厚的一层,还有各种各样日常生活中可能用得到的东西。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给沈晴准备的嫁妆呢!

沈晴还在兴致勃勃地说着:“这个雅霜的雪花膏特别好用,还有这个……”说着说着,发现林辰歆那边没有了身影,抬头一看,见她脸色似乎有点沉重。

“怎么了?你不喜欢吗?”

“不是不喜欢,只是,你们可能误会了,我跟沈焰,应该还没有到这个程度。”

这已经不是给儿子没见过面的对象带点见面礼这么简单了,在这岛上,一般人家结婚的新人恐怕都置办不了这么多的东西。

林辰歆轻声说:“这些东西,我不能收的。”

沈晴傻眼了:“啊?可是我都带来了,那怎么办呀?”

林辰歆还得反过来安慰她:“没关系的,先放在你哥那里,以后肯定能用上的。”

沈晴担心地问:“你是不是不愿意嫁给我哥啊?”

林辰歆无奈地笑了笑,沈晴这姑娘,虽然已经二十四岁了,可大概是家里保护得太好了,天真单纯得很,何况林辰歆的心理年龄也比她大,看着她就像是看个小妹妹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