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菁菁自小就是别人夸着漂亮长大的。
她对自己的出色也从来都没有怀疑过。
跟她一样家世的同伴都没有她成绩好, 比她成绩好的同学都没有她长得漂亮,长得漂亮的也都没有她那么多好看的衣裳饰品,没有她会打扮。
乔菁菁从小到大都是宿舍大院里和学校里那个最好看、最优秀的孩子。
长大以后她的工作也是最出色的, 省报社会版块的记者,写出来的报道多次被其他报刊转载,也经常受到领导的表扬。
当然了, 这么优秀的她, 追求她的男青年排起队来能绕着她们报社围一圈。
但她一个都看不上。
跟她家世相当的没有她优秀上进,工作上优秀的男青年要么长得不好看, 要么家庭是短板, 长得好看又会哄人的, 难免性子过于油滑了, 不可靠。
挑挑拣拣的,就是没有能入得了她眼的男青年。
直到今天,这个叫沈焰的男人从天而降。
作为记者, 她的消息渠道来源总是比一般人多一些的。
前些时候, 她收到消息, 说是在陵川岛附近有一个偷渡团伙,专门干一些帮人偷渡到海峡对岸的勾当。
找他们偷渡的人什么人都有,有男有女, 有的是在这边犯了事要逃跑的, 有些是穷得活不下去了想换个地方讨生活的,还有一些纯粹就是听说那边的生活好, 遍地是黄金,想过去过好日子的。
听到这个消息, 她的第一反应不是报警,让执法部门去查办这个犯罪行为, 而是兴奋地想,又找到一个很好的新闻切入点了。
于是她胆大包天地假装成羡慕对岸纸醉金迷生活的虚荣女人,试图跟那些人联系,让他们帮忙她偷渡过去。
她相信以她的聪明机智,一定能深入敌方内部,摸清楚整个黑产业链条的全部情况,然后全身而退,写出一篇震惊全国的优秀报道来。
她甚至都可以想象到时候她站在领奖台上荣誉加身的场景了,有点儿危险算得了什么,记者被称为无冕之王,勇于直面危险,不正是一名优秀的记者所应该具有的优秀品质吗?
跟其他浑浑噩噩,被欺骗过来,只以为对方带她们去做工挣钱的女人不一样,乔菁菁真的探听到了一些惊人的消息。
原来这些人所做的根本就不是带人偷渡那么简单。
他们跟对岸的HEI社会团体勾结在一起,在这边收完偷渡的费用,到了那边转手就把人给卖了,男的卖去打黑工,女的卖去当非法性工作者。
被那边的HEI社会团体严格管控,根本就回不来,那些人在刚开始的一段时间,还会伪造受害者的书信给这边的家人,表示他们在那边过得很好,以便他们继续把人骗过去。
乔菁菁听到这些之后,才真正知道害怕了,这些都是真正违法犯罪的罪犯啊,如果她真的被送出去了,那可就是死路一条了。
于是她开始想办法逃跑。
差一点就跑出去了,结果在逃跑的过程中受了伤,又掉进了那些人事先设好的陷阱中,正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沈焰突然出现的陷阱的上方。
就像是上天专门派来救她的盖世英雄,从天而降,朝她伸出了手。
这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厉害、最英俊,也最温柔的男人,没有之一。
他会温柔地问她有没有受伤,疼不疼,看见她因为腿上受了伤而不能行走的时候,还背着她找了个安全的地方让她藏好。
她想,大概这就是缘分吧,她以前一直没有将就别人是对的,因为她要等的人就在这里。
这一次的暗访虽然危险,但如果是为了遇见他,那一切都是值得的。
如果他不是还要再去救那三个女的,而是直接带着她离开就好了。
那些人那么穷凶极恶,他一个人过去,真的能全身而退吗?
那些女的,自己贪慕虚荣想要偷渡,根本就不值得他去救!
好在最后他终于回来了,在救援的大部队来了之后,沈焰还亲自过来找她了,不过见到她的第一句话,问的却是:“狗呢?”
乔菁菁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原来他问的是那条不知道为什么也掉下陷阱的大黄狗。
当时沈焰救她出来的时候,顺手把那条大黄狗也一起带了出来,放在她的身边,不知道说了一句什么。
那个时候她太紧张了,没有听清楚,沈焰走得太匆忙了,她也来不及问。
她只以为是无关紧要的。
但她怕狗,从小就怕,见那狗还要往她这边蹭过来,她一时害怕,顺手就捡起了地上的一块石头扔了过去,砸中了那狗的脑袋。
大黄狗呜咽一声,转身跑掉了。
她也没有放在心上,谁知道沈焰回来第一件事居然会是找狗呢!
乔菁菁有些慌:“我,我不知道,它自己跑掉了。”
沈焰皱眉,但当时人多事杂,也不好让别人都等着他去找狗,还是先把她带了回去。
在回程的路上,乔菁菁一直试图想跟沈焰搭上话,可他却一直都在忙,根本就没空搭理他。
乔菁菁有点不甘心,她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忽视过,但又更激起了她心中的斗志,要是他像其他的那些男人一样,一见她就神魂颠倒,那她还瞧不上了呢!
她越看沈焰就越是喜欢,一路上大胆的目光几乎就没有从他的身上离开过。
直到来到驻地,她看见他一下车,立刻就向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冲了过去,居然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拥抱了!
她当然是不会觉得沈焰有什么不对的,只觉得那女的不要脸。
虽然心中十分不忿,但乔菁菁也不得不承认,那姑娘是真的很漂亮,而且身上有着一种当地姑娘所没有的沉静、大方的气质,是那种见过大世面才养得出来的自信。
她有些难受,但并不想就这么认输,就算对方也挺不错的,但她自己也很优秀啊,不论是家世、工作,还有各方面的综合条件都很好。
真要公平竞争起来,沈焰未必不会选择自己。
乔菁菁的斗志逐渐昂扬起来。
沈焰和林辰歆自然不知道她这边这么复杂的心理活动。
对沈焰来说,乔菁菁就只不过是他随手救下的一个人而已,他甚至连她的模样都没怎么看清楚。
向林辰歆复述事件经过的时候,也压根儿没怎么提救下的四个人,只着重描述了他与歹徒作斗争的时候是怎么机智勇武,一副大狗狗求表扬的模样。
林辰歆处理好他身上的伤口,顺手薅了一把脑袋,忽然想起来:“糯米糕呢?”
沈焰跳了起来:“还没找到,我现在就去找。”
林辰歆也赶紧跟了上去:“我也去。”
忽然裤腿被人紧紧抱住:“姑姑,我也去找糯米糕!”
原来是林浩斌,一直在旁边听着他们说话呢,早就想插嘴问问他最好的朋友糯米糕怎么没回来了,这时听说它不见了,说什么也要跟着一起去找。
林辰歆想着这会儿应该也没有什么危险了,这孩子胆子又大,便一把将人拎了起来:“好吧,一起去。”
跟哥嫂们说了一声,三个人便开了车回去找狗。
那边乔菁菁见他们突然要走,心里一急,猛地站起来想要追过去,随之腿上一疼,整个人跌倒在地,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自己受伤了。
旁边一个小士兵连忙把她扶起来:“姑娘,别着急,待会我们就会安排车送伤员去医院治疗的。”
“不是,我……”
“这会儿大伙都忙,先别添乱好吗?”
乔菁菁神色郁郁地闭了嘴。
沈焰一边开车一边安慰林辰歆和林浩斌:“别担心,糯米糕聪明得很,它一定会好好的,说不定它自己就回家了呢!”
林浩斌好奇地问:“它是坐车来的,能找到路回家吗?”
“狗狗辨别方向的能力很强的,而且它们对气味很敏感,说不定可以循着味道回去哦!”
“哇,糯米糕好厉害,不过要跑这么远,他饿了怎么办啊?我们还是快点找到它吧!”
沈焰把糯米糕从陷阱中带上来的时候,时间匆忙,没来得及仔细检查,不过当时看它的模样还是挺正常的,后来应该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所以其实也并不是太担心。
没想到,他们在他让乔菁菁藏身的不远处找到糯米糕的时候,它却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远远看去,毫无生息。
林浩斌大喊一声“糯米糕”就冲了过去,等沈焰和林辰歆赶过去的时候,他已经趴在旁边“呜呜”大哭起来:“呜呜,糯米糕死了。”
糯米糕趴在地上,头上鼓起一个肿包,嘴边有一小滩鲜血,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确实像死了一样。
林辰歆蹲下来,探了探鼻息,又摸了摸它还在微微起伏的肚皮,肚子上有一块很明显地凹陷了下去:“还没死,是肋骨骨折,快抱它回去。”
沈焰双手托起狗狗的身子,尽量平稳地抱起来,朝汽车的方向跑去。
林浩斌一边抹眼泪一边问:“姑姑你救救糯米糕,你一定能救得了它的对不对?”
“岛上有兽医吗?”林辰歆问沈焰。
“兽医……”沈焰认真地想了想,“畜牧站应该有,不过我认为他未必能够做得了这种手术。”
畜牧站的兽医也不是什么正经科班出身的,大概也就是跟赤脚医生那样,受过点培训,会给动物打针、吃药,接生什么的,其他的应该也不会什么了。
“要不你来?”沈焰又说,相比起畜牧站的兽医,他对林辰歆比较信任一点。
毕竟养了那么久,糯米糕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家人一般的存在了。
林辰歆自己也是这么想的:“行,那就回医院。”
虽然她从来没有给狗做过手术,不过原理大概也还是一样的。
回到急诊科,部队那边也刚把伤员们送了过来,不止有乔菁菁,还有在行动中不慎负伤的战士,当然,伤得最重的还是被打击的犯罪分子。
这么大的阵仗,急诊科所有人都忙碌了起来,蒋主任亲自坐镇,迅速把伤员进行分类,按照伤势从重到轻排列,伤势严重的优先救治。
作为一名记者,乔菁菁自然不能放过每一处有用的素材。
她看着看着却觉得有点不对劲,忍不住提出意见:“你们怎么可以把我们受伤的解放军战士撇在一边,却先去帮犯罪分子包扎伤口呢!哪边更重要都分不清楚吗?”
被她抓住抱怨的护士跟她说:“在我们医护人员的眼里,生命都是平等的,没有孰优孰劣之分,救治顺序也是按照伤势的严重程度来安排的,我们人手有限,麻烦你稍微耐心等待一下好吗?”
护士明明是很礼貌的态度,但乔菁菁因为平时被捧惯了,去采访的时候采访对象也向来对她十分尊重,听到这些话就觉得对方是故意在为难她,十分生气:“你这是什么态度,我告诉你,我是省报的记者,你们这样的工作态度,我是可以在省报上曝光你们的。”
“你们可以想想,如果被群众知道,你们如此优待犯罪分子,却置我们的战士于不顾,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小护士哪里见过这些啊,被她吓着了,连忙去找蒋主任:“主任,这儿有位记者同志,说咱们的态度不好,要在省报上曝光我们。”
蒋主任揉了揉脑袋,这记者怎么来得这么快?
又不能置之不理,只能过来,一看原来是个伤员,连忙赶紧喊了一个正在忙碌的医生:“快,先去给记者同志处理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