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少屿出门办事, 空手走,满手归,一个被好几层布五花大绑的包裹住的家伙被一起送上了轮船。

东西是一个小战士帮忙搬运的, 到达培兰岛后,有一辆吉普早早等候在港口, 把那大家伙搬上车,直到回到家,孟言才晓得里面装的是什么。

一台崭新的华生牌电风扇!

孟言又惊又喜,抱住江少屿惊呼出声。

老天爷,孟言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因为拥有一台吹风机而激动!

可这玩意儿实在太太太实用了!

要知道,自打来到培兰岛的第一天,孟言常常会因为岛内潮湿且闷热的天热得睡不着,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搬进江少屿家才稍稍减缓缓解。

为什么缓解一些呢,因为每天晚上江少屿都会手动用蒲扇给她扇风, 不做运动的时候会扇久一些, 做完运动会少扇一会儿,因为那时候孟言会很疲惫, 撑不了两分钟就能睡着。

而江少屿不在的时候, 孟言只能自己扇风, 手就这么一直扇着动着,能睡着吗?

也就困得实在遭不住, 眼皮子打架了才能入眠。

这下好了,有电风扇了!

虽然比不得空调, 却能够让他们的生活从此进入更高一层的水平!

孟言抱着电风扇头爱不释手地摸:“你说你也不缺钱, 以前怎么没想过买电风扇呢?”

要是早点买, 说不定嫁过来就能享受了。

江少屿弯下腰, 在自家女人发顶揉了一大圈:“嫌我买得晚啊?”

孟言笑道:“不是, 就是好奇问一问。”

“没结婚之前经常会出任务,一年到头在家待不了几天,就没置办,而且这玩意儿有价无市,不好买,要碰运气。”

江少屿也是会过日子型的男人,能不浪费的钱他也是坚决不浪费的。

三十岁不到就能爬到如今的位置,想想就知道他得花费多少精力和心血,所以他赚到的每一分钱都是来之不易的。

“那结婚后,你领导就不安排你出任务啦?”

“不是,以前大部分是我自己要求去的,和你结婚后我基本上都推了。”爬到如今的位置,很多任务已不再需要他亲自出马。

孟言撅着嘴站起身,环住江少屿窄瘦的腰身:“你这样不好,弄得好像我耽误了你的前程似的。”

“想什么呢。”江少屿失笑,捏住她的脸往两边拉:“我心甘情愿,就想守着你过日子行不?”

孟言摇头,用力抱紧他:“不行,我喜欢事业型男人。”

这话是假的,其实孟言心里当然希望自家男人能经常陪在身边,可男人的爱到底能持续多少年?她不知道。

当年华逝去,孟言并不能确定二十年后,三十年后江少屿还爱不爱她,如果到了那天他忽然后悔年轻时候为了自己而放弃前程……

有些事情不能多想,容易心梗。

当然了,这些都是孟言的假设,完全是可以不存在的一个假设。

江少屿低头,注视她乌黑的头发,手轻轻在她的脖子上抚了抚,一双深情的凤眼温柔地能滴出水:“我心里有数,你别多想。”

孟言捞起他的掌心,用脸贴了贴,滚烫而柔软的触感让她感到一阵安心。

江少屿捏住她的耳朵,任何甜言蜜语也抵不过这双深邃而多情的眼眸。

“比起事业,我媳妇儿更重要。”

孟言按捺住悸动,垫脚赏给他一个吻:“你最好了。”

脚甚至没来得及收回,江少屿便摁住她的后脑勺加深了这个吻。

孟言的双手还搭在他宽阔的肩膀,这一吻直接让两只手僵在了原地,两人的姿势看起来有点像“强制爱”,画面视觉冲击力极强。

就着这个姿势两人一直吻了好久,江少屿今天的嘴唇略有点凉,虽然姿势霸道富有攻击性,吻着她时的动作却格外轻柔,仿佛能吻化深冬的冰块。

直到孟言被他吻到缺氧,神经快要被蚕食干净,某个男人才餍足地将她放开。

好甜。

“快打开试试。”

“等、等等……”缓缓,给她点时间缓缓,被吻得七荤八素身上都没有了力气,不得不说江少屿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男!

抱住江少屿休息了几分钟,孟言开始找插座,找半天却连个影儿也没找着。

“少屿,咱家好像没有能插电的地方。”

这年头,插座不像后世那么随处可见,再说普通人家也不需要电器,插座自然派不上用场。

江少屿顶着红艳艳的嘴唇说:“等等,我去叫电工过来拉线。”

孟言看了眼他性感的唇:“行,我先去厨房做饭,电工来了你直接让他操作。”

夏天睡觉都热,更不用说在火旁边做饭,每次做完饭就像洗过一次汗水澡,可难受了。

江少屿安排电工给拉了两个地方的线,一个在卧室,一个在厨房,这样晚上睡觉可以吹,孟言在厨房做饭的时候也能吹。

不得不说他确实是个细节达人。

今天早早地吃了晚饭,烧水洗了个温水澡,孟言迫不及待打开电风扇上床。

风扇只有一个档位,风力却很大,风吹来,直接把头发吹到发际线后。

舒服地孟言直感叹:“哎呀,真是走运了,居然碰到你这样好的男人。”

江少屿刚跟媳妇儿洗了个鸳鸯浴,满脸餍足地从浴室走出来,手里拿着一张毛巾边擦着头发上的水。

“现在知道我好了吧?”走过去捧住孟言的脸揉了揉,又亲了亲。

孟言被他亲得痒酥酥,笑着躲开:“老早就知道你好,现在觉得你更好。”

江少屿说:“还有更好的。”

“什么?”孟言笑问。

然后某人一把将手里毛巾甩开,跨上床树袋熊一样抱住她。

“更好的就是让你男人来伺候你。”

孟言:“……”

*

连着一个多月的雨,培兰岛终于恢复了海岛该有的水资源。

地里的粮食、山坡上的树林,都洗得一片油绿,林中树木恍惚将好像长高了许多,连山上的石头也冲刷得又明净又新鲜了。

庄稼长好了,水库灌满了,自来水也通了……电风扇也买了,小日子越来越有奔头了!

大雨过后,自西向东的小容河也终于再一次流动了起来,往日若不是旱季,嫂子们也经常来这溪边洗衣刷鞋。

一个个把裤腿挽得高高的,挽到膝盖处,两只脚踩在清凉的水里,抡起棒子哐哐砸在衣服上,配合着水的咕叽咕叽声,似美妙的交响乐。

嫂子们边锤衣,边嘻嘻哈哈聊着闲暇趣事,忽闻一道格外急促的拍打声,扭头一瞧,下游的地方,赵小麦正佝着身锤衣裳呢。

她今儿个洗衣服洗得特别快,刷刷两下也不知道刷干净没,从来到离开十分钟不到,一大桶衣裳就这样洗完,然后提起铁桶就跑了。

几个嫂子面面相觑,马嫂把人叫住:“小麦,着急忙慌的有事吗?”

小麦回头望了眼,她笑了起来,阳光下的牙齿白得发光:“对,要去帮青湖报名了,这不是开始征兵了吗。”

“呀,青湖要去参军啦?不当民兵啦?”洪嫂蹭的直起身,惊讶张嘴。

蹲在溪水里的马嫂看了眼洪敏,又看了眼不远处的赵小麦:“嗐,民兵哪里比得上正规军,能当兵肯定去当兵咯。。”

“瞧你说的,往前三十年要是没有咱的民兵,解放军还不一定能那么顺利解放咱培兰岛呢。”作为民兵连的队长,洪嫂当然不希望青湖离开,可就像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拦得住吗?

眼见气氛不对,小麦呵呵笑起来,挥了挥手不再逗留:“都好都好,嫂子们别吵,我先走了哈。”

七十年代是建国后军人最多的时期,这时代的人们对军人几乎有种仰望般的崇拜,且军人待遇好,社会地位高,尤其农村穷人家出生的男娃,若身体没有疾病,一到年岁基本都会报名参军。

青湖也是其中一员,他是民兵连里的强兵,如果进了部队,成为佼佼者也只是时间问题。

可不知是何种原因,当青湖到了十八岁的时候,他依旧选择留在民兵连,到了十九岁,还是没报名。

再不报,错过了最佳年龄,照七十年代这个人数的卷法,还真不一定能进!

作为身边人,小麦哪能不懂青湖的想法呢,她知道青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海军,像江少屿那种顶天立地的铁血硬汉。

小麦其实也怀有私心,一边希望青湖好,一边又希望青湖永远陪在自己身边,所以她舍不得青湖离开,也就默默赞同他留在民兵连。

直到昨天她把这件事跟孟言说过以后,孟言的一番话彻底点醒了她。

她说:“爱不是占有,爱不是自私,当你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万事都会为他着想,即使付出再多也心甘情愿,青湖是这样对你的,那么你呢?倘若永远只有他付出,那么这段感情其实是不对等的,时间一长,或许会有你想象不到的问题出现,只有双向奔赴,相互付出的感情才能幸福一辈子。小麦,你若真的喜欢他,不应该剥夺他追求梦想的权利。”

即使不愿意承认,青湖为了小麦留在民兵连这也是个不争的事实。

他舍不得离开她,索性抛弃了前途,小麦也默认他的选择。

可现在,想要青湖追求他所热爱事业的想法,比以往都要热烈地在小麦的脑海里跳动。

她想,她得为青湖付出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