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蒙古族中还有一种男女相爱的信物叫“哈布特格”,它是佩挂在蒙古袍上的一种饰物,一般都是由姑娘亲自绣制。小伙子在择偶时,都要看对方的“哈布特格”绣得怎么样,如果绣得精美,说明姑娘是一个勤劳能干的姑娘,将来日子一定会安排得很好。

蒙古族的婚礼既隆重又独特,尤其是鄂尔多斯草原上蒙古族传统婚礼更具特色。鄂尔多斯婚礼已有700多年的历史。

鄂尔多斯婚礼大多在腊月获正月间举行。青年男女经过家长说媒定亲之后,姑娘除梳一条大辫子之外,还要在前额两边各梳6条小辫,这标志着姑娘已经定亲待嫁了。

双方选定吉日后,分别邀请各自的亲朋好友。举行婚礼那天,来宾们都要穿上漂亮的衣服,骑上高头大马,带着礼物去新郎新娘家祝贺。

新郎迎亲都是在傍晚时分启程,他们带着弓箭、食品和礼物,骑着骏马。行前,新郎要把一只灌满了酒的小白瓶藏在马鞍下或马鬃里面。

新郎和迎亲队伍在黑夜中到达新娘家。他们按照习惯要先绕着屋子转一圈,然后将一条哈达献给那些操办婚事的炊事长,并赠送一只剥好的小羊,以表敬意。这时,新郎也将带来的弓箭放在象征鄂尔多斯勇敢精神的玛尼宏旗标前。新娘的伙伴们则迫不及待地在新郎的座骑上寻找那只小酒瓶。

迎亲队将所带的礼物和食品逐一交给新娘家。主宾在互换鼻烟壶,表示问候以后,新郎向在座的女方主婚人、岳父、岳母及宾客们行磕头礼。在女方盛大的婚宴上,人们一边狂饮,一边进行饶有风趣的对唱。就在人们痛饮狂欢之际,有人将新郎引进新娘的房间,他在那里还要经过一番考验,比如当新郎一坐定,就有人拿来一块煮熟的羊颈骨,请新郎把它拗成两断,意在看新郎的力气有多大。如果新郎拗不断,人们便乘机起哄取笑。当天晚上,新娘还不离开家,她和好友边说边哭,依依惜别。为了表达姐妹们的挽留之情,她们将自己身上的腰带解下来联结在一起,先从新娘这边的袖口穿进,再从那边的袖口穿出,然后其它姑娘也照此办理,联结起的腰带从每位姑娘的袖口穿过后,大伙儿紧紧抱在一起,用这种方式来表达难分难舍之情。

在女家经过通宵达旦欢乐之后,次日凌晨,迎亲队接着新娘要启程了,由女方宾客组成的送亲队一同前往。在娶亲路上,按照习俗,男女双方都要设法抢先到男家,女方中一人有意抢去伴郎头上的帽子,挑在马鞭上,然后扔到地上,让新郎下马捡帽,这样势必耽误时间,女方伴娘便可抢先而行。但男方也有高招,在离新郎家不远的地方设一酒席,招待女方,女方伴娘一喝酒,男方便调换最强壮的骏马,抢先到家。一路上便是这样追逐嬉戏,纵马奔腾,充满着情趣。

娶亲到家后,新郎、新娘还要拿着马鞭,双方通过两堆旺火,以示爱情的忠贞不渝,又隐含着纯净、避邪和兴旺之意。

这时新郎的父母出来把新娘迎回洞房。进门后,新郎的母亲按照蒙古族婚礼的习惯,将新娘的红面纱轻轻地揭去,然后新娘向新郎的父母行蒙古礼。接着,新郎手执银壶,新娘手捧酒盘,逐一敬酒。新郎给女方的送亲宾客敬酒;新娘给男方的宾客敬酒。敬酒时,在场的人们歌乐四起,年轻的男女牧民翩翩起舞。这样的婚礼夜以继日连续进行两天,尽兴的人们才陆续离去。

居住在内蒙东部以及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的蒙古族,在举行婚礼时,还有一种抢枕头的习惯。

姑娘出嫁前,父母要为她在自己居住的蒙古包旁,搭一个新的蒙古包。出嫁这一天,要把送给新娘的嫁妆,一件件陈设在新蒙古包内。陈设完毕时,女方由四个身强力壮的汉子抱着一个木制的一米多长的大枕头走向蒙古包,这时男方的四个小伙子便上前抢夺。双方八人你抢我夺,都不轻易松手,直到精疲力竭。之后双方共同将大枕头放在**,便算仪式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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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手营子”取代“闷葫芦场”,走上这个地区名称的历史舞台,是在清朝时期。清初,人烟稀少的鹰手营子,有边、赵、李、李四户人家迁此定居,为专职的朝廷鹰手,其中一户李姓在家谱中有记载。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动工兴建承德避暑山庄。把围场县辟为皇家猎苑。之后又把闷葫芦场,作为皇家的训鹰场。

那时当地鹰非常多,其中人们经常见到的是苍鹰(俗称鸟鹰或黄鹰)。自古,中华民族就推崇鹰这种奋扬威武的精神和披风搏杀的英雄气概。《诗经·大雅·大明》有“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句。隋朝在武将中极力提倡鹰的奋扬威武精神。设置骠骑将军府,每府置骠骑、车骑二将军。公元607年改骠骑府为鹰扬府,改骠骑将为鹰扬将军,车骑将军为鹰击郎将。近代梁启超《少年中国说》有“鹰隼试翼,风尘翕张”句。关于大批驯鹰使其成为狩猎工具的史料记载,亦始见于《隋书》:“征天下鹰师悉集东京,至者万余人。”唐代沿袭了前朝饲鹰遗风,专设鹰坊,由官府管辖。朝庭与民间养鹰之风日盛,杜甫的“万里寒空只一日,金眸玉爪不凡材”;柳宗元的“凛然空翻剪荆棘,下攫狐兔腾苍茫”;王摩洁“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均声情并茂的道出了猎鹰的敏捷与气势。宋朝苏东坡驾鹰出猎的昂扬气概家喻户晓:“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岗。”极善狩猎的满族人进关后,帝王与贝勒们每年冬天都要举行声势浩大的围猎活动。把前朝的鹰师改称鹰手了。鹰手们“熬鹰”是最苦的差事。却往往使人精疲力尽。据当地老人介绍刚捕的幼鹰,野性很大,必须昼夜看宁,不让它闭一下眼,睡一会儿觉,也不许吃东西,仅喂水。不食不眠少则10天多则月余。再补以肉食,使之恢复原来的体力,再稍事训练即成猎鹰。猎鹰是满人的朋友,每一只猎鹰只为自己的主人扑猎,按满人习俗,来年春天要把它放归山林,再捕幼鹰再训成新的猎鹰。在康熙皇帝61年的帝王生涯中,41次到达木兰围场。在狩猎活动中,所用的猎鹰大部分是闷葫芦场的“鹰手”们训养出来的优等苍鹰。这里的“手”,指专司或专精其事的人。清初,闷葫芦场是鹰手的营地,故为“鹰手营子”。

鹰手营子向西8公里,有个叫“马圈子”的地方。相传明末清初农民起义军首领窦尔墩(又称窦二墩)曾在此安营扎寨,抗击清军。这里地域开阔,依山傍水,土沃草丰,适于放牧,窦尔墩遂将此辟为放牧战马之地。到了乾隆年间,这个地方成了一处专门为皇家狩猎专用的驯马场,据介绍,从塞外挑选良种马匹,在此地经过驯马师的精心驯化,再由上方委派专人来从中挑选优种马。每年八月份,由本族德高望重之人监护同各种贡品送达朝廷。如今,这个驯马场已是鹰手营子矿区一个镇,因其位于柳河北岸故名“北马圈子”,该镇有一条主街叫“御马街”。鹰手营子在清代享有“后龙风水”禁地之待遇。获此殊荣源于她的区位优势。她位于河北省中北部,承德市西南110公里,燕山山脉主峰雾灵山东麓,距清东陵60多公里。顺治十八年(1661年)在遵化县马兰峪始建皇陵——清东陵。康熙二年(1663年)以昌瑞山(原名凤台岭)为界,将清东陵境域方圆几百里范围划分为“前圈”和“后龙”两部分。前圈是清东陵陵寝分布的地方,面积48平方公里,以围墙为边界标志;后龙是风水区域,昌瑞山以北的兴隆、鹰手营子(时属遵化县的特别区)的金扇子、四方洞等被划为“后龙风水”禁地,主要以木桩和界石为界标。

“后龙”区域圈定后,清政府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开设了两条火道,即内火道和外火道,就是今天人们说的防火隔离墙。具体说,内火道就是在“后龙”风水区域内的东、西、北三面开割一条宽三十丈(约合91米)、长41公里火道。东线在今八卦岭、挂兰峪境内,西线在今天南双洞境内。雍正、乾隆年间,三次将“后龙”风水禁区范围向北扩展,开割外火道。外火道宽约二十丈(约61米),长160公里,主要以木桩为边界标志,木桩分为红、白、青三种颜色,沿火道内侧每公里埋设红桩六根,160公里共埋设960根,严禁采樵。后来,在红桩大道以外选扼要之处安设界石,有一块界石就立在北马圈子镇金扇子沟口。传说,有一个负责保护风水禁地的清政府官员叫护林官,带着属下沿火道视察,走到现在的金扇子沟口又累又热,坐在界石边摇扇歇息,随手把扇子放在界石旁,当他歇够起身走出很远后,才发现扇子落在歇息处。于是,派人寻找,拿到扇子后,为了记住这个地方,他给起名为金扇子,这就是金扇子村名字的由来。金扇子是不是用金子制作的扇子,从刚才的故事中得知,金扇子之“金”一是代表皇权至尊,二是代表身份和地位的高贵,与扇子的材质是否为金子无关。为确保“风水”区域的安全,在埋设红桩、界石之后,又沿外火道二十丈外另立白桩(本色木桩)960根与红桩相对。这些白桩与火道界石依次连接,界石上写着“风水外界”四个字。红桩为内界,白桩为外界。又距红白桩十里设立青桩300根。其中,光在老厂子南边地界内就增设青桩34根。到了道光年间,红桩火道围墙245公里,青桩527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