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去大寨红旗渠还是去温州珠三角(7)

话说丁露贞做了区委副书记就直接伤到了一个人,那就是任晶晶。本来任晶晶穿最老旧的衣服,说最保守稳妥的话,时时做出虽年轻却很老成的姿态,其实就是为了能早日被提起来。她万万没想到说话做事“敢为平川先”的冒冒失失的丁露贞竟那么顺利地走在她前面了。她是做组织工作的,她很明白,一个区委班子里按比例配备女干部,只一位女同志已经足矣,不可能出现两个,即使市里特批,她也知道那不是合理的结构。而且,市里特批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因此,丁露贞提起来以后,她就在琢磨调离的问题了。这时,一个即将就任河梢区经委主任的大企业的万经理,在接受区委组织部考察时,给任晶晶送了五万块钱,这事就悬了。那年月五万块钱可是钱啊,相当于现在的五十万还得多!当时可以在平川市买一个三十平米的小独单!而一个机关干部或领导者会在什么情况下收受贿赂?一种情况是一手遮天,有恃无恐的时候;一种是我将为你办事,形成等价交换的时候;还有一种是心灰意冷不想进步,破罐破摔的时候。而任晶晶此时具有后两种心态。

问题就出在那个万经理身上。区委班子在讨论万经理提职问题时,任晶晶就代表组织部把万经理夸得像一朵花似的,仿佛经委主任这个职位非他莫属。此时身为区委副书记的丁露贞便坦诚相见,提出了相反的意见。其实她并不知道万经理与任晶晶的交易,她只是就事论事而已。她说:“据纪检委的同志反映,万经理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一贯以‘企业行为’的借口,四处送钱送物,每年花在这上面的钱比发给职工的奖金还多,在职工中影响很不好!说到底这不是拿国家的钱谋个人的私利吗?因此,我觉得这个人不适合做经委主任!”这话自然分量很重,万经理提职的事一下子就被压住了。万经理迟迟提不了职必然追问任晶晶,如果任晶晶没有收受贿赂就很好回答――你条件不成熟自然就提不了嘛,但现在情况就不一样了,任晶晶不得已便说出了班子里的不同意见。这本来已经严重违纪了,她却不管不顾地进一步说出“你万经理提不了职是因为丁露贞说你拿企业的钱送人情谋私利,这可怪不得我”!万经理道:“你是组织部长,你得替我运作,否则你就把五万块钱退回来!”怎么退得回去呢?此时任晶晶已经用这五万块钱帮弟弟结婚买房子花掉了!而她又害怕万经理继续没完没了,思来想去,感觉自己的仕途走到头了,便给书记写了一份辞职书,请求领导把自己放到区办企业去。还别说,就真走了。因为书记早就想换组织部长了。而任晶晶根本没干过企业,怎么会往企业跑?那时候报纸上对浙江海盐衬衫厂的步鑫生、河北石家庄造纸厂的马胜利、农民企业家鲁冠球等风云人物的宣传力度相当大,自然让为数不少的机关干部跃跃欲试,而任晶晶就顺水推舟走了这一步。

是不是人一走账就跟着走了?不是,万经理回头就写了一封匿名信,寄给时任河梢区检察院院长的武大维,举报任晶晶收受贿赂。那时,任晶晶已经在下面承包了一个小企业。区检察院把任晶晶叫走了,询问收受贿赂的有关情况。任晶晶知道对方没有抓住她的任何把柄,所以她一口咬定别人的举报纯属诬陷,她压根儿就什么都没收!那时武大维对丁露贞正十分想念,对丁露贞身边出来的任晶晶先就怀有三分好感。其实,那是一种由于爱屋及乌产生的移花接木的情感,叫移情别恋还没到那程度,但好感却是真实的,尤其听说任晶晶还没结婚,感觉一个还没建立家庭的女人收受贿赂可能性不大,便偏听偏信地武断地放走了任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