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王国,斯台克斯。
位于布林山脉北面,横跨富达河两岸的雅安王国是个平静的国度,战争对于这里的人民而言就象是发生在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在他们的心中,最关心的就是一年的气候,气候好的年景,大家的生活就会好一点,如果遇见灾年,那也只有勒紧腰带过日子。
雅安人是天生的乐天派,除了天气,他们关心的就是生活中美好的东西。因此雅安的文化是大陆南部诸国中最为绚丽多彩的。正因为如此,大陆上的许多诗人,追求浪漫的骑士都会到雅安一游,领略这里的风土人情。
雅安王国的首都斯台克斯位于富达河的入海口,是王国最大的海港城市。这个城市最为著名的就是城市中的众多玻璃建筑物。雅安人对于玻璃的偏爱就如同巴斯尔人对于高度的执著,只能说明这个民族对于美丽东西的一种憧憬和向往,也可以从中反映出雅安人浪漫的气质。斯台克斯也因为众多的玻璃建筑而被称为“玻璃之城”。
现在是帝王历176年的初夏,距离李宇轩的失踪一年多了。李宇轩进入斯台克斯时已近中午,建筑物上的玻璃的反光令其感觉有些不舒服。
现在的李宇轩面容憔悴,身形瘦弱,整个人显得相当虚弱,根本无法与当年意气风发的家主相提并论。
一年前与夏东海一战,强横的神龙心诀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了相当严重的损害,再加上其原本受的内伤,更是严重,差点让他丢了性命。这一年中,李宇轩再乌尔丽卡山脉里饮山水解渴,抓野兽充饥,完全过得是野人般的生活,特别是内伤发作时,那种痛不欲生的情形更是将他折磨的死去活来,有好几次都是从死亡边缘又转了回来。
当李宇轩在今年初走出乌尔丽卡山脉时见到普通百姓时,所有的人都将他当作怪物。披散着一头发着阵阵恶臭的半黑半白的头发,一身破烂不堪的装束,赤着双脚,尤其是背后那柄五尺的长剑。最后,一名孤苦的老人收留了他。一个月后,李宇轩留下了十枚金币离开了老人的家,一路往西而来。他没有忘记二长老最后留下的话:“小心阿尔卑斯山。”
骷髅会来历神秘,一年前的刺杀,让李宇轩把以前对骷髅会的猜测全部推翻,却显得越来越神秘。百年前李昊天如流星般消逝在黄金通道,今日的李宇轩差点被扼杀在落日湖畔,这一切都可能与西方武学圣地-阿尔卑斯山有关,那么骷髅会呢?
虽然现在李宇轩已经能够控制住内伤发作时的阵痛,而且发作的间隔时间也越来越长,但一旦伤势发作,那种痛苦却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但是,西方之行势在必行。
“‘玻璃之城’斯台克斯,我爱你!”一个身佩双刀的年青人拿着一壶酒从李宇轩身变擦身而过,一阵酒香令将近一年时间滴酒未沾的李宇轩忍不住吞咽了一下口中的口水。
天使酒楼!
李宇轩见到那名年青人晃进了这家酒楼,也忍不住跟了进来。要想找喝酒的地方,那跟着酒鬼绝对错不了。李宇轩轻轻念了一遍酒楼招牌上的字,也迈步进了这座酒楼。
酒楼中天使倒是没有,可酒鬼却绝不止一个。雅安人对于酒的嗜好也是南部出名的。所有的桌子都已经客满,连最后的一张桌子也被刚才进来的年青人给占了。
李宇轩一见没有位置,暗叫一声可惜,转身就欲离去,却被一个声音叫住。
“那位背剑的兄弟,过来坐坐,我们一起喝几杯!”
一来李宇轩确实想喝酒,二来李宇轩对这位年青人也有点好奇,他身后的那两柄刀是自己从来未曾见过的。虽然李宇轩知道西方有一种薄而长又带点弧度的刀,但却从来没有亲眼见到过。看这位青年人一头金发配上一双淡蓝色的眼眸,毫无疑问是一名西方人。
李宇轩在那名年青人面前坐了下来,虽然那名年青人看上去只有二十三,四岁,比自己年纪大。但李宇轩现在是面容黯淡无光,脸色又是极不健康的苍白,再加上在森林中将近一年的野外生活,经历了无数风霜,现在的他看上去足有三十岁出头。
“这位老哥,你能喝吗?”那青年倒也实在,第一句话就切入“主题”。
老哥?
李宇轩在自己心中打了个问号,但想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再加上一头的白发,不是老哥难道还是小弟。
李宇轩暗自苦笑一声,朝对面那名年轻人点点头道:“我想不会比你少!”
李宇轩此刻的声音也没有了以前的清亮,他的咽喉因为长期的折磨也已变得嘶哑不堪。
“伙计,过来!”年轻人朝店里的伙计招手,还不忘举起手中的酒壶来一口。
“客官有何吩咐?”伙计的服务态度非常好,难怪这里的生意这么兴隆。
“先来四斤好酒,其他你们这里有的好菜给我端一些来,我要和这位老哥喝几杯!”
天啊,四斤酒,还只是先喝几杯!
虽然雅安人都好杯中之物,但有此酒量的毕竟还不多见,伙计见这人似乎有些醉了,忍不住朝旁边的李宇轩看了一眼。
李宇轩朝伙计点点头,算是默许了“对家”的酒钱。
酒菜一下子就被端了上来,两人也不含糊,二话不说就拼上了酒。四斤酒不到一个小时就进了两人的肚子,令酒楼上的那些客人大跌眼镜,都忍不住转头朝这边张望。
令李宇轩感到不解的是,自己对面的年轻人一反常规,酒喝的越多人反而显得越清醒。原先双眼迷蒙的模样在两斤酒下肚后**然无存,取而代之的竟会是清澈无比的眼神,虽然仍是一脸的酒意,但却绝对不会让人想到烂醉如泥的酒鬼。
“老哥,你的酒量不错啊!可就是不够痛快。”年轻人在两斤酒下肚后说的第一句话依然离不开一个酒字。
“怎么不痛快,我可没有比你少喝一两。”
“我是说你喝酒不直爽,不象我!”
在酒量上两人现在或许比较不出谁更厉害,不过说起喝酒的速度,李宇轩是自愧不如。那名年轻人根本就不象在喝酒而是在往自己嘴里倒酒,整杯整杯的往下倒。如果将他面前的杯子换成碗,李宇轩相信他绝对也会整碗整碗的往自己嘴里倒。李宇轩生于富贵之家,虽然也有很好的酒量,但却绝对不会如此“爽快”。他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喝下令人感到恐怖的酒,让人根本无法理解他是怎么的一个酒客。许多与他一起喝酒过的人都很清楚,他那样一小口一小口的喝可能比自己用碗喝更快。
但现在李宇轩面前的年轻人不一样,李宇轩相信即使再来两斤,他也会照倒不误。
“古人都说饮酒,品酒,可你倒象是在倒酒,那又怎么能够体会酒中之意呢?”
“别人喝的是酒,我喝的是一种气势,目的不同,那喝酒的方法自然也不同了。”
被内伤苦苦折磨了将近一年的李宇轩乍听之下,胸中潜藏已久的那股豪气也喷薄而出,大笑道:“好,今日我就与你喝出个气势来,换大碗,上酒!”
于是,这酒也从中午一直喝到夕阳西下。到两个醉得东倒西歪的家伙相互搀扶着走出酒楼时,每个人的肚子里最少都装下去十多斤酒,也算是创了酒楼开张以来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