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在末世前十小时

“你小子莫非是只真猪,睡了这么久还不醒,赶紧起来,不要耽误了学校组织的化妆舞会,要不然有你好看,喂....我的话你听到了吗,快...起....来....据消息人士泄露,这次舞会,连你朝思暮想的校花刘琴都会降临本次舞会,所有男光棍这次也都是摩拳擦掌,期待把刘琴这个金凤凰勾搭到到自己的香榻上去,如果我们兄弟运气好的话,说不得还可以泡上她呢?”

林枫抬起头,见到自己大学时的死党刘文定在猛拍自己的屁股,对着自己扯着嗓子喊,并带着一脸无耻至极的表情。

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林枫的身子缓缓坐起,但觉得自己的身体比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浑身的关节也比过去僵硬了很多。

这叫他感到很不自然,但自己哪里与过去不同,林枫却一时之间说不上来。

眼前的一切完全变了模样,林枫心中满是疑惑审判日战争中,自己不是被九头鲲鹏与赤尾神龙联手击杀了吗,怎么又回到了大学里的校园里了,难道阴曹地府就是这个样子的吗?

“文定,是你吗,在地府这么多年,你的日子一定过得很苦吧?”

按照林枫的记忆,刘文定在末世初期,便死在了僵尸的利口下,自己今日与他相见,自然是与他相聚于地下了,看着刘文定,他的心中满是苦涩。

不过他的思绪又继续飘起,心思飞到了审判日战争开始的一刻,与九头鲲鹏,赤尾神龙决战的血腥岁月………

那天,末世第十五年,最残酷的审判日战争终于爆发,也就是在那一天,自己在筋疲力尽的情况下,被赤尾蛟龙的一只利爪洞穿了身体。

感受到体内的生命力一点点流逝,林枫的脸上反而有了一丝微笑。

在末世中苦苦挣扎了十五年之久,一切都要在今天终结,以后,自己终于不用再过血腥野蛮的日子了,也许死亡对自己也说也是一种解脱也说不定。

以后,自己再也不用早出晚归,抱着战刀在簌簌的寒风中孤独的与怪兽厮杀了…………

刘文定站在林枫眼前,诧异的叫起来:“狗屁地府,老大,你今天是睡糊涂了,还是最近看聊斋看多了?”

外面阳光射进来,刺得林枫眼睛发痛。

末世中很少阳光灿烂,一般都是狂风怒号的日子居多,难道这里不是阴曹地府,也不是末世,而是真正的大学校园,自己又怎么会来到了这里呢,这一切,谁给告诉自己。

“今天是几年几月几日?”

“老大,你还真是睡糊涂了,那好,我就郑重的告诉你,现在是公元历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六点整,听清楚了吗。”

“什么,今天是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林枫现在心中终于确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那就是自己真的重生了,第二件事就是现在距离真正的末世,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凌晨一点一刻,只剩下不到六小时的时间了。

六个小时,自己能做什么?

………..

拯救世界,想都别想,上一世,如果不是侥幸遇上了一名进化人类的话,自己早就死在末世之初,凭自己这两下子,自己连自己都拯救不了,还想去拯救世界,做梦吧。

这一世,自己能不能继续上一世的好运气,并像上一世活的那么久还很难说。

不过,自己既然重生了,就可以依靠上一世的经验,一步步成为全球最强,并完成上一世的最终心愿,杀光所有僵尸与怪兽,再建新世界。

“走!”

“去哪里?”

“工农新村。”

林枫之所以着急赶着去工农新村,主要是他知道一件事,在龙蛇混杂的工农新村,末世来的时候,那里会有一个很不错的遗迹的连接点松动。

只要自己及时赶过去,就可以进入里面,得到遗迹认主。

如今距离真正的末世还剩几个小时的时间了,自己完全可以趁这段时间赶到工农新村,在末世来临前,得到那个遗迹的认主,那时自己才有真正在末世中纵横的资本。

趁这段时间,自己要赶紧赶过去,如果末世来临,大街上将会僵尸怪兽横行,那时他就算想去那个地方,便会极为困难,因此,自己更要早点动手。

上一世中,末世后期的强大人类,几乎都有属于自己的遗迹空间,但由于林枫上一世并没有得到那样的遗迹空间,才使得他在末世中活的很辛苦。

工农新村附近的那个遗迹,几乎是后世已知的所有遗迹之中最完美的一个,任谁得到了那个遗迹,都会在短时间内变成很强大的存在。

换句话说,哪怕是一头猪进入了那种稀有的遗迹,也会变成猪八戒那样半神半魔的存在。

上一世,这个遗迹被工农新村是被附近的一个黑道大佬所得,并使得他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了北方地区排名前十强的自由战士之一。

风华绝代,显赫一时。

如果自己得到那个遗迹的话,就可以在末世以初活的很好,说不定还可以超越上一世,成为威震全国的十大超级战士之一。

哪怕上一世后期,林枫离十大超级战士还是有很大的差距,那时自己的最高成就,最多算是排行在一百名左右,一个小有名气的强者罢了。

刘文定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看林枫的表情仿佛在看一个怪物。

他不明白林枫为什么不去参加学校一年一度的假面舞会,须知假面晚会上,可是一个泡妞的好地方,而且学校里的极品美女刘琴也在,他怎么会不去。

林枫这厮虽然嘴上不承认,但他这些年心中还是很欣赏刘琴,那个在大学中有一只花之称的美少女的。

夜深情浓处,是个最容易产生暧昧的地方。

午夜时分,在面具的掩盖之下,原本那些很清纯很淑女的那些女生,也表现出了狂野的一面,变的大胆火辣起来,并主动对心仪的男生发出邀请。

一曲舞毕之后,只要男生们不算太傻,基本上都会抱得美人归。

林枫一边走一边思索,他还隐隐记得,上一世的凌晨时分,四维时代突然来临,很多男生女生还沉寂在舞会甜蜜中之时,灾难突然降临人间,宇宙中的各种有害射线悄然突破大气层,暴露在地球上的任何一个角落。

受射线的影响,全球将有三分之一的人类突然间变成僵尸,而全球的动物也在同时变成了凶猛的怪兽。

变异后的僵尸,力大无穷,哪怕最弱小的僵尸,也

能发挥出七八百斤的力量,有些僵尸的力量还可以达到一千斤。

按照末世的计算标准,一百斤相当于一个人的力量总和,也就是一个点的力量,七八百斤也就是七八个点的力量,一千斤则是十个点的力量。

可以想象,当你身边的人突然变成拥有十个点力量的僵尸,朝你扑过来的时候,对方利口如锯,指甲如刀,你有多大的机会可以活下来。

这也是为什么末世刚开始的前半年,被后世史学家称作血腥元年的原因所在。

在大批僵尸的围攻之下,没有变成僵尸的近八亿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从八九亿锐减到了不足两亿,其他人都死在了末世一始,可以想象末世之初的那段岁月有多么的血腥残酷了。

上一世的假面舞会中,整个学校中,除了刘琴,学校里的校花,万中无一的进化人类之外,几乎所有没变成丧尸的同学们都死在了已经变成丧尸的同学手中。

好在那一天自己患了感冒,没有去参加午夜举行的假面舞会,要不然自己也铁定死在了假面舞会上。

上一世四维时代来临之时,自己恰巧在地下室里养病,才侥幸躲过了这一劫,并依靠几箱方便面,在里面藏了半个多月之久。

后来食物吃光,无奈之下,林枫到了僵尸林立的大街上觅食,并被僵尸群围困。

如果那一世,自己不是恰巧遇上了一个进化人类,如果不是那个进化人类那天心情甚好,将自己从僵尸的围攻中救了下来的话,自己也很有可能在末世以初就死掉了。

而后,那名进化人类更是教会了自己一种从僵尸怪兽血肉中吸取力量的秘法,这才使自己在残酷的末世初期活了下来,并在末世后期,成了威震全国,排行前一百名的自由战士之一。

末世第一年,后世人所称的血腥元年,是一个比宇宙射线影响下的四维时代还要恐怖的年代。

虽然四维空间转化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而末世元年却是一个令全球幸存人类永远无法忘记的痛苦回忆。

如此残酷的岁月,也只有后期残酷的审判日战争开始之后才能与这个的时代血腥程度相媲美。

不过审判日虽然残酷,但那时的人类都变得极其强大,有些绝代强者依靠强大的力量与战技却可以幸存下来。

但末世初期则不一样,除了少数的进化人类之外,哪怕末世后期已经变得极为强大的那些盖世强者们,在四维时代刚刚来临的时候,他们一个个也都是极为弱小的存在。

末世初期,所有人都是随波逐流,艰难求生,并在战斗中逐步变强,一步步走向全球巅峰。

能够最终存活下来,并活到审判日降临的,也就是很少一部分人而已。

末世,从来不是一个适合人类生存的时代。

林枫淡淡的问道:“你不跟我一起去?”

刘文定想说老子泡妞要紧,当然不能跟你去,不过他看到林枫神经兮兮,似乎有些神态不正常的模样,又暗自替他担心。

毕竟两人是大学多年的死党,现在林枫变得神经兮兮的,似乎是脑子出了问题,在这种时刻,自己也不能重色轻友,不做点什么就独自离去吧。

“要去工农新村也行,你总要给我一个理由吧,要不然,平白失去了这么一个泡妞的机会,着实太可惜了?”

“末世将在六个小时之后降临,到时僵尸与怪兽将会横行全球,人类至少百分之八十的人将会在第一个月被僵尸与怪兽吞噬,血腥元年降临…………”

“靠……你不觉得这个笑话很无聊吗,现在是二零一三年,不是二零零二,你怎么还在说那个老掉牙的笑话,这个笑话很冷好不好?”

刘文定当然不会相信他的话,这一点林枫也知道。

毕竟,令人恐慌的末世二零零二没有降临,以至于玛雅人的末世预言成了一个世界性的笑话,所有人都却信,末世本来就是一个传说,永远也不会真正降临。

可是冥冥中,末世危机却在一个任何人不曾注意的角落里一步步逼近,并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凌晨一时一分突然来临。

那时,舞厅里,学校中,工厂里,所有的人或者动物存在的地方都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大变。

很多人才没有明白怎么一回事吗,便被身边蜂拥而至的僵尸给撕成了碎片。

毕竟,一般的僵尸都有十个点的力量,是正常人类力量的十多倍,在这样的灾难面前,人类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消亡。

看到刘文定不相信的目光,林枫没有理他,而是扭头就走。

他不怪刘文定不相信他,换做自己是刘文定,也不会想象这样莫名其妙的事情,这种事,太超过一般人的想象了。

虽然在末世中活了十五年,但林枫依然无法解释,为什么曾经甚嚣尘上的二零一二末世什么事去都没有发生,结果末世却在二零一三年突然降临。

如果刘文定今天这么走了,林枫也不会将他强行留下,哪怕今天晚上,他被曾经追求过,但变成僵尸的女同学给吃了,也是他的命,与自己无关。

对此,林枫没有一点愧疚之心,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可以想象,一个人在浴血的末世中活了十五年,每天早上扛着战刀出去,晚上则拖回一具具怪兽尸体,并一看看看着身边的同伴先后死去的人会良心不安。

残酷的岁月把他的心早就变得麻木,他心中只剩下了杀戮,杀死所有存在,或者被其他强者与怪兽杀死自己,在末世中,有时候,他都快要忘记自己曾经是个人了。

望着林枫远去的脚步,刘文定的眼中闪过一丝落寞。

林枫小睡了一会醒来之后,变的他都不敢相认了,尤其是他的眼神变得极为冰冷,哪怕他随便看上别人一眼,也似乎能将别人的身体冻僵,而他的眼眸深处,更有一种久经沧桑的岁月痕迹,这哪里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学生的目光。

想起过去两人在曾经的一幕幕,两人不分彼此的在一起学习,吃饭,一起调戏女同学,一起旷课,刘文定的眼睛湿润了,那曾经的真挚岁月又怎么能忘记?

“哎,我说老大,没有我相陪,你小子还不孤单死,等等我,就算去找小混混打架,我也奉陪到底,舍了这一百多斤了…….”

见到刘文定追了上来,一直脸上冰冷的林枫眼中有了一丝笑意。

他终于选择了相信自己,或者说选择了两人之间的深厚友谊,也许有了同伴的自己,再也不会像前世那样孤单寂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