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我们要冠军

出了体育馆,阳光看起来都特别灿烂。周围原本陌生的景物现在看着也感觉十分舒服顺眼。

而阳光中学那沮丧与痛恨的眼神,对李之轩一班人来说,就是最好的送别仪式。

走在去地铁站的路上,每个人都忍不住大声说笑着,来宣泄自己激动兴奋的心情。

金浙校队有史以来,还从来没有过这么畅快的经历。即便取得历史性成绩的去年,跟八强名单内的每一支队伍的碰撞都艰难无比,现在却可以以狂风扫落叶的气势将阳光中学队轻松解决,怎会让他们不兴奋,不激动?

“战胜阳光中学,是不是让你们感觉很有成就感啊?”教练连山的表情却不象大家一样兴奋。他平静地开口询问每一个队员。

“那当然了!”唐顺并没有察觉教练有何异常,“想当初他们一个个狂的上了天,现在却被我们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想想就觉得爽!――可惜我没有机会上场。”

“去年联赛败在我们手上的时候,他们一口一个‘狗屎运’。现在他们总算该知道什么是实力了,我们就是货真价实的第四名!全市第四强队!”宋庆风也在一旁说道。

“货真价实的第四名……全市第四强队……难道这样的成绩就让你们满足么?第四又如何?第四并不是第一,别忘了,我们前面还有黄港高中、台安大附属,还有雄踞冠军十三年未尝一败的龙翔高中!第四名,你们满足么?”连山教练那一向慈祥稳重的脸上,突然浮现起激动的神色。

满足么?听到这样的问题,宋庆风突然愣了一下。

第四名,到底是不是一个值得满足的名次。

宋庆风知道,自己没有出众的天赋,没有高超的技术,有的只不过是对篮球那简单的喜爱。而且,在加入金浙的时候,他也知道,金浙从来就不是站在需要人仰望的高度上的队伍。所以,他从来没有奢望过能够站在全市的顶峰。

当然,打比赛的时候,他还是很用心,很努力,因为虽然没有站在顶峰的豪气,但也不能象个废物一样永远垫底,被人瞧不起。

去年由于林岳这样的盖世英雄横空出世,让一直站在联赛脚下的金浙终于体验到了胜利的喜悦。这样的喜悦对于只在中庸之列的他们来说,绝对属于平时连做梦都不敢梦的惊喜了。说句实话,他很满足。不光是他,包括杨腾、唐顺、邢冲、俞志这几个人在内,大家一定都非常满足了。

唯一让他们不爽的只是所有人对他们成绩的蔑视。现在,终于真正用实力给以颜色,应该再没有什么不满足的地方了吧?

宋庆风自己是这样想的。但他知道,有人一定不会这样想!有些人,天生注定不会属于平凡之列!

他的目光投向林岳和李之轩。

对于林岳当然不必多说。从去年单枪匹马将金浙带到了第四名的位置上开始,每个人都不再怀疑林岳对金浙的意义――他就是金浙的力量源泉,金浙的精神寄托,金浙的神!

而李之轩,如果说开学时的挑战赛中大家还只是惊艳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用自己的实力一次又一次地向大家说明,他已经和林岳一样,是金浙不可或缺的人。

将来演绎金浙神话的,一定不能少了这两人!

突然间,一股豪气涌上胸膛。有了这么两个不平凡的人,金浙一定不会再平凡下去,那自己还有什么理由满足于平凡呢?

没理由!没有任何理由!虽然自己本身十分平凡,但自己好歹也是金浙校队里一名正式队员。第四名对自己来说很不凡了,可对于金浙这个团队来说,还远不足以成为满足的目标!

林岳开口了,他的答案,果然在宋庆风的意料之中。“第四名,从来就不是我的目标,凭什么让我满足?”

“从开始打篮球的那一刻起,我的目标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冠军!”每一个字都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意气勃发的林岳,此刻就象一个叱咤风云的英雄。

郭海、唐顺、杨腾、邢冲他们几个,都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林岳。虽然在他们的眼中,林岳一直都是一个英雄,但毫无疑问,现在的林岳才是最豪气的时候。

这一句话,如同燃烧着的导火索,将每个人心中深深掩埋的渴望瞬间点燃。

冠军!冠军!我们要冠军!

连山教练笑逐颜开:“大家都说说,为什么会喜欢篮球的?”

为什么?郭海怔了一怔。是啊,是什么原因让自己对篮球有这么深沉持久的爱呢?

从小的时候开始,郭海就知道自己是个笨孩子。周围的人也的确都是以笨孩子的眼光来看待他的。但是,笨孩子也需要别人的关注。也许郭海自己都不知道,其实他的内心里,万分期待着别人对知己的关注,对自己的重视。因此,当第一次看到篮球比赛中,选手们在赛场上肆意挥洒,观众们在席间为他们呐喊疯狂的那一刹那,他的心从此为那一枚小小的橘红色的球体所占据。他期待着有一天,自己也可以站到那一块方地,也可以让观众们因为自己而疯狂!

原因么……林岳回忆着自己第一次接触篮球时的感觉,豪气再次填满胸膛。

因为我喜欢用汗水换取胜利的过程和感觉!

和郭海不同的时,林岳反而是那种从小就被当作天才的孩子。无论在哪一方面,成功对于他来说几乎都是轻而易举。但是对于轻易就能取得的胜利,他却不屑一顾,他想要的是真正的挑战!因此,斗智斗勇斗力、需要以拼搏和汗水为代价才能获得胜利的篮球成为了他的最爱。那样的胜利中,他才感觉,自己真的是个英雄!

喜欢什么,难道还要理由么?李之轩轻轻撇了一下嘴。喜欢篮球也快有十年了,至于为什么喜欢,他从没有想过,为什么又会喜欢这么久,他也没有想过。他只知道,一旦触到篮球,自己的心中就会涌起一股强烈的战斗欲望,每一个挡在自己面前的对手,都想打倒,不管他是谁!一次又一次的战斗,成就了越来越强大的他,也成就了他和篮球密不可分的深厚感情。

而舒展,每次提到篮球,他首先想到的并不是比赛,而是一个人。一个从小到大一直如同一座山般横亘在自己面前,似乎永远也无法超越的人。因为那个人喜欢篮球,所以他也选择篮球。

总有一天,我会打倒你的!舒展摸摸胸前那个大大的“11”号,又一次在心中重复这句已经说过无数次的誓言。

旁边唐顺、邢冲他们几个已经兴致勃勃地谈起了自己和篮球那不得不说的故事,但这金浙未来的四大栋梁,却一个又一个地陷入了往事的旋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