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304 荒狼血刀
御林军、金执吾把安化门围个水泄不通,不让闲杂人等靠近,而此刻,大唐的主人李二,正对出行之人训话。
“此行一去,不远万里,路途遥远,更是深入敌人腹地,十分凶险,这一盘关乎国运的棋下得好不好,就看你们的了,朕会下令河西、陇右、剑南的将领,让他们造势,把犯境之敌拖住,给你们创造最好的机会。”李二一脸严肃地说:
“朕要求你们,最大限度扰乱敌人之步骤,上下一心,务必给吐蕃迎头痛击,让它知道我大唐之天威。”
“微臣领旨”
候君集、刘远、长孙冲还有程怀亮一起跪下领旨,候君集作为这次孤狼战术的总执行者,更是当场立下军令状:“不破吐蕃,臣宁可马革裹尸,战死沙场。”
李二摇摇头说:“爱卿言重了,朕虽说久疏战阵,但这点自知知明还是有的,吐蕃为游牧民族,一旦发动战争,全民皆兵,虽说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亲提大军犯境,绝大部分的吐蕃青壮己抽调,但进入腹地后,绝不可抱轻敌之心,这次仅以五千精兵深入腹地,也只能作骚扰之用,让那赞普知道,就是在诅咒之地,朕也随时能派兵惩罚他。”
“可惜,这批新军数量仅仅只有五千,若有五万,朕就把大唐的战旗插在吐蕃的逻些城了。”
刘远松了一口气,这个李二还算英明,知道仅以五千人,不足以灭了全民皆兵的吐蕃,仅作破坏用途,那么任务会变得简单、灵活很多,特别跟着候君集这种战术大师,这也是一个极为难得的机会。
候君集虽说名气不如秦叔宝、程咬金等名将,那是他低调,但说到战绩,也不比两人差多少。说到战术的运用还有对大局的把握,更有大师的风范,有勇有谋,像程咬金还有长孙无忌敢把爱子送上战场,除了有刷战功的想法。跟在候君集身边。还有学习一下他的用兵之道还有对战术的运用的想法。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纸上谈兵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像程咬金、长孙无忌敢提着脑袋,拿全家、全族人性命去搏一把富贵之人,把儿子送上有把握的战场,哪里有舍不得的?平时还望挣多一些战功晋升呢。
长孙无忌在一旁劝道:“皇上,吐蕃只是蛮荑之国。民智未开,土地贫瘠,武装装备皆由外族输送,仗着诅咒之地,耀武扬威,终归只是跳梁小丑,现在我们有了破解之法,经此一役,松赞干布那小子。起码把绝大部分的兵力用于防境,他还能上蹦下跳吗?微臣己经打算,未来几年,在逻些城替皇上建一座行宫,以供皇上猎狩之用。”
“哈哈哈。还是国舅最明白朕的心意。”李二高兴得一下子放声大笑。
刘远在一旁闻言心里大叫佩服,这才是“拍马屁”高手中的高高手,不知不觉中,就让你心情舒畅。开怀大笑,那种拍马屁的功夫。刘远自认拍马也赶不上,再看看一旁的候君集,张张嘴,想说点什么,不知是不会说还是好听的都让长孙无忌说过了,最后什么也没说出来,而长孙冲和程怀亮,也不敢贸然插嘴。
“皇上,吉时己到。”一旁的太监小声地提点道。
大到皇帝登基、筑城挖河,小到房子升梁、婚嫁起灶等,都会找个大师掐算一番,挑个黄道吉日,像出征这么重大的事,自然挑个吉时,不然也不会定在申时三刻这么早就出发了。
李二看了在场之人一眼,被他看到的人,包括刘远,忍不住昂首挺胸,以示自己强壮,都是好样的,李二点点头,大声说道:“要说的,朕都己经说了;要准备的,朕也准备好了,以后就要看你们的了,来人,上酒!”
一声令人,就有侍卫送上了碗和美酒,刘远接过碗,看着那琥珀色的佳酿慢慢倒入碗中,心情突然变得沸腾起来,终于,自己就要踏破上那残酷的战场,男子汉大丈夫,建功立业,成就一番事业,就在此刻。
“朕祝诸位爱卿,马到功成,干!”
“干”
李二嘴到碗空,一口气把酒喝了个精光,然后把碗当众来个底朝天,以示自己坦****,然后用力一摔,“叭”的一声把碗摔个粉碎,刘远、候君集一干人等,也有样学样喝完酒后,用力把碗一摔,一时间,碗摔地之声响个不停,一地都是瓷碎片。
候君集对李二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军礼,然后大吼一声:“上车,上马,出发!”
“轧轧轧”
安化门慢慢打开,候君集喝了一声“出发”,便一骑当先,率先冲出了城门,在官道奔驰了起来,在皎洁、明亮的月光如一次巨大的蜡烛,照亮着地上,在积雪的反射下,不用打火把,连官道上没被小雪淹埋的小石块也能看清,即是午夜行军,也没有什么问题,马蹄溅起雪花,就像一条游龙向前飞去,属于他十六名私兵,紧紧地把他围在中间,而刘远则是坐在双马并驰的马车上,在官道上一骑绝尘。
刘远坐在马车上,打开车窗,看着那那长安离自己越来越远,心里不由暗生不舍:那里有自己的产业,有自己的家,有自己牵挂的人
候君集、刘远、长孙冲、程怀亮,四人每人一辆马车,加起来四辆马车,候君集官拜兵部尚书,身边私人护卫高达十六人,程怀亮、长孙冲身家显赫兼驸马爷,身边各有四名私人护卫,刘远官职太低,只能配备二名侍卫,幸好比较精良,四人加上二十六名私兵,一共三十人,再加上一百名负责护送御林军,一共有一百三十人之多,为了速度,一人配双马,这么多人马走在路上,那气势不是一般的强大。
一百多人就有这样的气势,要是一千人、一万人、十万人,那是多么令人震撼的场面。
当长安己经在视线之外,刘远看了看一左一中护着马车的荒狼和血刀,再看看长孙冲等人的私兵,心里突然明悟了一件事:像这古代,高级将领的私人护卫这么多,上战场上,私人护卫的战功理所当然记在主人头上,像古史上记载,哪个大将以一敌百,一人杀敌一千几百的,看起来像是吹牛,不过细想一下,如果带几十个彪悍的护卫,一个杀几十人,然后把战功记在主人头上,一次战斗杀个一千几百,好像也不怎么夸张了。
坐在马车之上,刘远翻来覆去都睡不着,不由有点妒忌长孙冲还有程怀亮了,这两个家伙,出发前被“榨”个干净,一路上正好休息,估计现在睡得像猪一样,打都不醒,自己都掀了好几次车帘子伸头出来东看西望,可是就没看那两个家伙伸头出来打招呼。
“刘校尉,先睡吧,此去岷州,要走好几天的路程呢。”一旁的荒狼看到刘远好像坐卧不定,不由小声说道。
相对喜欢沉默寡言的血刀,荒狼的话比较一点。
刘远苦笑着说:“我也想睡啊,不过睡不着而己。”
“第一次上战场,是有点激动的,慢慢就会好了。”荒狼以为刘远为上战场上的事而激动,不由小声地安慰他说。
新兵蛋子,未上战场时,一个个都热血沸腾,狠不得马上就上战场立功,最好杀入敌阵,直取贼首一般,可真是进了战场,看到凶悍的敌人,震天的杀气和吼声,锋利的刀枪、漫天激射的箭支还有飞溅的鲜血,不知多少人刚上战场时,吓得脸青口唇白,差一点的,都屎裤子了,荒狼对这些人,看多了,不由小心安尉刘远道。
荒狼一早就得到命令,有空时多灌输一些战场上注意事项、生存经验这些传授给刘远,增强他的见识,增加他在战场上的生存机率,毕竟,刘远还是第一次上战场。
刘远看看那彪悍得有点不像样子的荒狼,心里突然有个疑问,像荒狼和血刀,二人都是难得一见的好手,像他们这样的高手,一向都会很骄傲的,通常把尊严和名誉看得极重,怎么甘心成为崔氏眷养的死士的?看他们对崔梦瑶那毕恭毕敬的样子,也不像虚伪,武士就这般没节操?
“荒狼大哥,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吗?”
“刘校尉不必客气,有事只管吩咐,在征战期间,小人绝对听从刘校尉的命令,原为刘校尉赴汤蹈火。”
刘远好奇地问道:“问一个冒味的问题,二位大哥一看就知是身手不凡,怎心甘心做崔府的护卫了?”
“唉”
荒狼楞了一下,接着一声叹息,好像一下子回忆起昔日的故事,沉默了一小会,摇摇头,苦笑地说:“也不瞒你,我当过军人,官至校尉,因看不习惯上司屠杀百姓冒认战功,就向上级举报,没想到他后台极大,告他不成反受其害,差点都在牢中被折磨死,是崔家的大老爷把我救出来,还替我报了仇,安置了我的家中老小,为了报恩,在恩人的再三邀请之下,就干起了这一份闲差。”
“那血刀大哥呢?”刘远小声地问道。
“他?”荒狼苦笑着说,他和我差不多,不过是他的娘子很有姿色,被纨绔子弟看中,派人强行掳走并奸污,那娘子受辱后投井自尽,血刀一气之下,用那陌刀硬生生把那纨绔子弟斩成两半,为此吃了官司,也是崔府的老爷们费尽了心思才把他救出来的,最后为了报恩,血刀就自愿作了崔府的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