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战无不胜

小黄毛转身,看到站在身后的叶凡满脸惊恐,他知道叶凡的厉害,第一次把他们三人的砍刀只手折断,第二次把他们的啤酒瓶在几秒钟的时间一片片掰了下来,他知道落在叶凡手里凶多吉少,张嘴正要说话时,却发现自己的肩膀锥心般的疼痛。

这痛实在太痛,一股无形的力量自肩膀传来,痛感传遍全身,让他口不能言呼吸不畅,眨眼之间,额头竟然已经出现了密集的汗珠,小黄毛非常害怕,他非常清楚自己的肩膀是不能与砍刀,啤酒瓶相比的,感受着那种锥心的痛,小黄毛仿佛感觉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他现在多么希望自己像小说里的人物那样有金钟罩铁布衫那样的功夫啊。

叶凡以内力扣着小黄毛肩膀上的命门穴,笑呵呵地说道:“毛哥,办完事回到豹哥身边享受来的吧?豹哥也给我打过电话,让我到这里陪他一起疯狂疯狂。”

“豹哥怎么会有你的电话?怎么会请你来呢?”小黄毛很想这样问一句,可锥心的痛让他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注意力基本都在那传遍全身的痛,被人捅一刀也没这么痛啊。

旗袍女人看到俊俏的叶凡,眼神立即变得明亮有神,笑嘻嘻地问道:“这位帅哥很面生?第一次来吧?你和毛哥认识?”这里的女人整天除了花天酒地,对于电影这种娱乐性的东西不大感兴趣,所以她并不知道叶凡,她的世界里只有身体上的欢愉。

“认识,何止认识啊,我和小黄毛是多年的好兄弟,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叶凡笑道。

女人就掐了小黄毛的胳膊一记,说道:“毛哥真不够意思,有这么英俊的朋友也不带过来玩。”

“他怕你们把我玩坏了。”叶凡羞涩的笑道。

“怎么会呢?毛哥把我们想成什么人了?”女孩子娇嗔着说道。“我们会好好招待你的。”说完还抛过来一只媚眼。

小黄毛只觉得身体发软,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很想一屁股坐倒在地上,但是叶凡的那只手轻飘飘的搭在他的肩膀,就像是搭着他的生命,他的身体已经完全不受自己控制。

最令他难受的是,在他痛苦不堪的时候,他的老相好却和叶凡在打情骂俏,这简直就是火上焦油,更是一种耻辱,他第一次感觉到,原来不是流氓最心狠手辣,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人心肠最坏,流氓最多就是捅你一刀完事,可有文化的人会以各种手段慢慢折磨你,在精神上摧残死你,叶凡无非就是这种人,而且还是佼佼者。

在女子的带领下终于到达了包厢门口,女子朝叶凡眨眨眼嫣然一笑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推门进去叶凡第一眼就看见了豹哥,不过豹哥没有看到叶凡,他正忙着,左拥右抱,搂着两个女人在唱歌,还时不时揩点油——还没有感觉到危险已经降临。

包厢里灯光昏暗,男男女女十几人,大家的眼神要么被怀里的美女占据,要么被大屏幕上的mtv吸引,没有人注意到此时推门走进来的小黄毛以及跟在小黄毛身后的叶凡。

这样的情况让小黄毛不知如何是好,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能回头等待叶凡的指示。

叶凡笑笑就把他带到包厢最左侧的角落。

招招手,点歌服务员就笑脸盈盈的走到叶凡身边,“先生,你要点什么歌?”

“给我来一首《战无不胜》。”

《战无不胜》是1997年在香江上映的《古惑仔iii战无不胜》的主题曲,只要是在道上混的,都把郑伊健演的陈浩南当成自己的男神偶像,对他演唱的每一首歌曲都异常熟悉,有很多资深粉丝甚至能够背下他的每一句经典台词。

除了这首歌,还有《热血燃烧》、《刀光剑影》,这些歌曲都是在社会上游**的小混混们最爱唱的,当古惑仔电影系列出来后,这些热血歌曲出来后,曾经有那么一瞬间,这些小古惑仔们甚至觉得当一个古惑仔是这个世界上最性·感最爷们最有理想最有前途的事情···当然,没钱交房租偶尔饿肚子的时候也会反思自己是不是走错了路。

叶凡点《战无不胜》不是为了增加这些古惑仔的斗志,他要让他们知道他们所谓的斗志在他的威逼下是多么的不堪一击,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心服口服的交代真相。

听到叶凡点《战无不胜》,小黄毛一听到这四个字心中就有一阵狂热感汹涌而出,他对郑伊健太熟悉了,对陈浩南太熟悉了,对这首歌更是能倒背如流,听到这四个字,那种热血韵律,那种热血燃烧斗志昂扬的歌词就瞬间浮现在眼前···小黄毛都有一股想要高歌畅唱的冲动。

可是想想肩膀上锥心的痛,看看一脸笑意的叶凡还坐在身边,小黄毛难得激发起来的昂扬斗志转眼间就烟消云散了,宛如与一美女正在**时突然闯进一群警察一样什么都软趴趴了。

小黄毛现在有些怀疑古惑仔的战无不胜是不是掺水了,我他妈的要是能战无不胜我现在会被人掐着脉动弹不得跟条戴着链子的狗一样任凭别人的指挥使唤?

由于包厢人多,包厢又比较大,叶凡和小黄毛坐在角落,所以到现在豹哥还没有看见叶凡,他还在尽情唱歌,当他唱的《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结束,《战无不胜》的音乐响起,豹哥的昂扬斗志被激发起来,他并没有放下话筒,也不管是谁点的,再度举起话筒跟着节奏很有气势的唱起来,谁叫他是最崇拜的就是陈浩南,最爱唱的就是这种热血豪迈歌曲呢。

哪个叫做正义哪个战无不胜

对错正邪却难定哪个有权决定

天地自能做证不管有什么背景

也许一出手将世界左右

纵使一开口空气也颤抖

但是天阔地厚谁都知这叫作荒谬

只手一遮天怎看见反面

四方给差遣双眼也盖掩

越是到巅峰越快变变得似疯癫

一个人怎可以一手胜天

要有这样气侯至有各样妖兽

笑说正义太陈旧正气纵是太旧

天地未能没有不管有什么借口

叶凡原本想独唱呢,现在的情况下,只好和豹哥来一个大合唱了。

两人越唱越是动情,也越唱越是激·情。

一个声音粗旷嘶哑,一个粤语标准清亮,这么一配合竟然有着难以想象的美感。

一曲结束,叫好声口哨声掌声疯狂的响起。

豹哥非常满意,唱了那么多次的《战无不胜》也就今天唱得真他妈的爽,以前自己独唱过,也与兄弟合唱过,可都没有这次唱得那么有**,有斗志啊,一曲下来,全身热血沸腾,现在的豹哥都有提着砍刀冲锋陷阵的冲动,是哪个兄弟与自己这么有默契?一定要好好带在身边好好培养,哈哈,真他妈的爽,原来自己手下卧虎藏龙啊,还好现在认识还不算晚。

丢下话筒,端起面前的酒杯大声喊道:“痛快,真他妈的太痛快了,刚才是谁陪我唱的?咱们兄弟干一杯。”

叶凡端起面前不知道谁的酒杯,说道:“豹哥,是我是我。”

“是新来的兄弟,面生。”叶凡身边的一个大胖子说道。说话的时候,一只胖手还在怀里女孩子的胸·口摸索着。

这里面只有豹哥和小黄毛认识叶凡,其他人都不知道,他们对电影不是很关注,尤其是恐怖电影,对于民生新闻也不大关注,所以根本就不知道叶凡这个人,哪怕叶凡在娱乐新闻上已经是头号人物。他们的追求直接而简单——夜夜笙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