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 周至正跟着大嫂王桂花学做衣服,当然是王桂花做,周至在一旁看。
布料用的就是周磊带回来的那块的确良的格子布料。
此时正值上午, 太阳高高的挂在天空下,正是一天中阳光最好的时候, 王桂花坐在炕边上, 边操作边对着周至细细的解释着说道:
“做衣服得先量尺寸, 肩宽臂长,胸围腰围臀围腿长, 做到心中有数之后, 开始在衣服上划线……”
“之后就是裁剪的步骤了,这个地方很关键,下剪子的时候要小心不要剪多了, 否则到时候新衣服就得打补丁了。”
“你刚开始学做衣服, 动作会慢一点, 等熟练了,就可以像我一样,拿着剪子十分迅速的裁剪了!”
周至看着王桂花裁剪,果然动作十分熟练,无论是直线还是弯曲线,就好像不用思考一样, 右手十分灵活的沿着划线的部分咔咔几下就剪了下来。
“完后就是开始缝了, 这个时候要耐心,针脚细密……”
就在王桂花教着的时候, 周至听见院子外边传来一阵喧闹的声音。
“这是怎么了?”显然王桂花也听见了这动静, 她放下手里的针线,然后抬头张望。
“大嫂, 我出去看看,回来再告诉您。”周至也十分好奇的样子,她下了炕,边穿鞋边说道。
“也好。”王桂花没什么意见的点头同意了。
周至掀开帘子,走出房门,刚一抬头,就看见了宋凛那张俊俏的脸庞,他身材高大,在一众人里十分的显眼,穿着一身绿军装,着实有些鹤立鸡群的样子。
周至心里猛地一喜,连忙跑了过去,站在宋凛三步远的地方,高兴的问道,“宋大哥,您怎么来了?”
宋凛瞅着小姑娘眉眼弯弯的模样,心里就发甜,他原本冷峻的脸也在周至面前软化了几分,随即温和的回道:
“我找到了亲生母亲,带着她过来谢谢钱婶子,要不是她当初提供的消息,我也不会这么顺利的找到亲人。”
“亲生母亲?”周至闻言,顿时捂着嘴,惊讶的说道,“难道当时你打听的那对夫妻就是你的亲生父母?”
“对的,就是他们。”宋凛点点头,接着低头,凑到周至的耳旁,小声的说道,“一会儿请不要在我母亲面前提起我父亲楚青,因为当初的一些事儿,她到现在都不能原谅我父亲。”
周至感受着耳边的热气,耳根子一下子就麻麻痒痒的,除了第一次他们见面时候,自己因为害怕躲在了男人的怀里,他们还是头一次距离这么近!
周至她脑子晕乎乎的,都没有好好分辨宋凛话里的意思,就呐呐的点头应了下来。
宋凛抬起头站直身子,看着小姑娘耳朵红红的,心里美滋滋的。很好,这说明对方面对自己的时候是害羞的。
另一头,秦怡是时隔二十多年再一次来到周家村,这里有太多属于她的记忆,甜蜜的幸福的,伤心的难过的,现在再一次看到故人,秦怡的心里是感慨万分的。
钱丽芬也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会再一次看见秦怡。
她脸上布满了惊喜,高兴的上前,激动的一把抓住了秦怡的双手,声音带着几分哽咽:
“小怡啊,是你啊,没想到这么多年之后,我们还能有再见面的一天啊!没想到你还是像过去那么漂亮,姐姐我就不行了,已经老掉牙了。”
钱丽芬今年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二十多年前,她还能称上一句壮年,但是二十年后的今天,钱丽芬已经名副其实的时一名上了岁数的老人了。
要不是周至时常在钱丽芬的饮用水里加空间泉水,钱丽芬的身子早就不中用了,现在说不定还病歪歪的躺在炕上呢!
秦怡高兴的叫了一声“钱大姐”,完后就一脸兴奋的说道,“多亏了您,我才能有见到亲生儿子的一天,现在我带着我儿子亲自向你道谢了。”
紧接着秦怡就回头,朝着宋凛所在的方向招手,“儿子,快过来,谢谢你钱婶子,要是没有她,我们母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相聚的那一天呢!”
“哪里是我的功劳,就算是没有我,凭着宋小子的能力,也能很快找到你的。”钱丽芬闻言,连忙摆手,摇头说道:
“再说了,你的事情村子里很多老人都知道,宋小子就算不是问我,问别人也是一样能得到答案的。”
钱丽芬看着走过来的宋凛,脸上带着谢意的表示道,“最重要的一点是,宋小子出现之后就救了我女儿,要不是他,只只只怕是被坏人糟蹋了,后半辈子可怎么过啊?”
“是吗?还有这件事儿?小凛,之前你没有和我说啊?”秦怡嗔怪的看了自己儿子一眼,他来之前只是大概的提了一嘴,从钱丽芬嘴里得到了消息,所以自己才会想着过来酬谢对方。
现在却猛地得知自己儿子对人家女儿也有恩情,想到这里,秦怡不由得笑了一下,看来两家人之间的渊源还颇深啊。
“对了,那位就是你女儿只只吧?”秦怡再一次回头,刚才她就发现了,儿子身边站着一位格外漂亮的小姑娘,不过不知道地方是什么身份,现在知道,应该就是钱丽芬的小女儿了!
“对对,就是我女儿周至,小名叫只只。”钱丽芬说完,慈爱的朝着不远处的周至招招手,“只只,过来,过来,见见你秦阿姨。”
周至闻言,乖巧的上前,嘴角微笑着叫人,“秦阿姨,您好,我是周至。”
秦怡细细的打量着周至的眉眼面容,越看越觉得这姑娘长相是少有的标致。不由得开口感慨的说了一句,“哎呀,这姑娘长得漂亮啊!今年多大了?”
“16岁。”周至带着几分腼腆的回道。
“才16啊!”秦怡闻言,笑容顿时少了一半,她本来还想着让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当自己的儿媳妇呢?
但是一想宋凛的岁数,哎,差的太多了。真是没缘分啊!
周至可不知道秦怡心里的打算,她一想这是宋凛的亲生母亲,心里就带着几分紧张,笑容都有几分不自然了。
就在这时,大哥周爱国解救了自己,“娘,外边太冷了,咱们还是去屋子里说话吧。”
“对对,瞧我,一看见你什么都忘了。”钱丽芬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脑门,赶忙拉着秦怡进了屋,她热情的招呼道,“来来,坐在炕头上,这里暖和。”
“对了,小凛,你把咱们带过来的东西搬进来。”秦怡朝着门口的宋凛大声招呼道。
“好,来了。”宋凛高声回道。
“你说你,好不容易过来一趟,怎么还带什么东西啊?太见外了。”钱丽芬轻轻拍了拍秦怡的手臂,微微一摇头,说道。
“其实也没有什么东西,不过就是一些平常吃的用的而已。”秦怡笑呵呵的看着钱丽芬回道。
她进了屋子里,就开始打量着屋子里的环境,房子看起来比较新,应该是刚修建没几年的砖瓦房。四面墙搜贴上了报纸,让整体环境看上去干净了许多。
一进门是灶台,上面收拾的很整洁,没什么肮脏的油渍,一个柜子,上面装着碗筷调料,而底下露出的一角,则可以看出装的是米面。
一旁是一个大水缸,不远处是腌的酸菜,她也在周家村生活过一段时间,知道农家人的冬季都有腌菜的习惯。
毕竟到了冬季,没有新鲜蔬菜吃,存的白菜土豆萝卜吃够了,一口微微发酸的酸菜,再加上肥肉和粉条,是十分下饭的利器,招待客人也拿得出手。
秦怡简单的打量了一下,发现周家人的日子过得很不错。不说露出来的粮食,就说他们身上穿的衣服,补丁很少,周至身上还穿着新衣服。
并且所有人的起色都非常不错,没有一个瘦骨嶙峋的存在,这些都证明了周家人不错的生活水平。
想也知道,毕竟家里出了一个当兵的,一个工人,还有一个高中生,等毕业后肯定也有个好出去的,有好几个出息的后代,这日子肯定比一般的农家好的多。
等到脱了鞋子,盘腿坐到炕上之后,王桂花就给秦怡冲泡了一碗白糖水。过不多大一会儿,宋凛就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了进来。
“哎呀,小怡,这些东西我看着不少啊,可不像你嘴里说的那样,没多少东西!”
钱丽芬虽然年纪大了眼睛有点花,但是仍旧能看清楚宋凛拎进来的十斤白面,20斤大米,一包白糖,一袋子的腊肠,还有烧鸡两只,一大块肉,这些东西真的是不少了。
她见状,连忙摇着头拒绝的说道:
“现在这个年月,大家伙的日子都不好过,你说要谢谢我,就带上两盒糕点过来就行了,哪里用得着这么破费呢?”
“不行,不行,你还是快拿回家,给你家里人吃吧,我这里啊,用不着这么多东西。”
听见钱丽芬这一长串的话,秦怡却没有同意对方的提议,她直接开口回道:
“钱大姐,我这么多年在市医院当护士,每个月都有不少的工资,因为就一个人生活,所以花销也不多,着实是攒下来一笔不菲的数目。”
“现在我给你带过来的这些东西,都是日常用得着的吃的喝的,这点子东西,在我眼里根本没有多贵重。”
秦怡说话的语气十分豪气,让听见这话的周至很是羡慕,因为到目前为止,她手里根本没有余钱,只能吃家里的喝家里,未来两三年仍旧是当一个啃老的学生。
“况且你帮我找到了我亲生儿子,我心里是非常感激你的,你就收下我的谢礼吧,否则我心难安啊!”
秦怡这一番言真意切的话着实是让钱丽芬不好再拒绝,她心里想着,现在接受了也没关系,等回头,让周磊把东西还给宋凛也就是了。
于是乎,钱丽芬没在多说什么,直接接受了秦怡的谢礼,让王桂花收到柜子里。
“宋小子,把这么多的东西从市里运到我家里来,真是辛苦你了。来,这边坐,喝口水,休息一下。”钱丽芬很热情的看着宋凛说道。
宋凛真是有些渴了,他伸手接过面前的碗,大口的喝了下肚,完后朝着钱丽芬道谢。
“哪里用得着这么客气?”钱丽芬摆摆手,笑着回道。
就在这时,出去串门的周磊回来了,因为他听说家里来人了,来的竟然还是宋凛。
“嗯,周连长你回来了。”宋凛余光看到了周磊的身影,率先打了一个招呼说道。
宋凛突然的招呼声简直把周磊吓了一跳,因为在周磊的印象中,对方一直是一个板着脸的家伙,哪里会像现在这般态度和善,还主动打招呼,要不是瞅了瞅外边是白天,周磊还以为自己做梦呢!
周磊心里发虚,生怕宋凛突然改变了态度,心里说不定在算计着自己,于是走路的脚步都放缓了不少。
他站在门口不远处,刚把大衣脱下来,朝着宋凛露出一个带着几分苦闷的笑容,十分勉强的说道,“宋副团长,您来了,真是稀客稀客啊。”
“哎呀,你们俩,这不是在部队,哪里还用得着称呼职务啊,就叫名字好了,显得没那么生分。”秦怡见到了这略微尴尬的一幕,她抿嘴笑了笑,然后对着两人说道。
“这不好吧,宋副团长毕竟是我上官。”周磊闻言,心里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因为他生怕这时候自己顺从秦怡的意思叫了,回头宋凛会找个机会收拾自己。
对于宋凛的手段,周磊可是见识的太多次了,要不然他也不至于这么害怕宋凛的冷脸。
没想到宋凛却突然开口了,“周磊,就按照我娘的意思,毕竟现在不是在部队,而且在你家里,当着钱婶子的面,我这个做客人的,也不好摆什么上官的架子。”
周磊闻言,吞了吞口水,他哪里想到宋凛竟然会说这话,再瞅了一眼对方的神情,不似作伪,于是只好听命行事,叫了宋凛的名字。
周磊叫完之后,心里暗暗带着几分说不出来的激动,毕竟他从来没有想过,竟然会直接称呼冷面宋凛的名字,想想就觉得很刺激。
如果把这事儿和好兄弟向英东说,对方说不定还会以为自己是白日做梦、说胡话呢?
客人来了,钱丽芬热情的留了他们吃饭,周至见状,连忙主动表示自己可以下厨。
钱丽芬在周至走后,一脸自豪的对着秦怡说道,“我这个女儿啊,乖巧懂事不说,厨艺还特别的好,小怡,等过会你吃到了她的饭菜,就知道,秦大姐我绝对没有骗你。”
“真的吗,那我就拭目以待了。”秦怡闻言,心里顿时多了几分期待。
原本她还以为这样十指纤纤的小姑娘是娇养长大的,根本没怎么下过厨,可是现在听钱丽芬这么一介绍,看来是自己小瞧了人家。
宋凛听见钱丽芬的话时,眼睛快速的闪过一抹光芒,他心里十分期待周至的厨艺,肯定和那晚上的舞蹈一样,是一个大大的惊喜。
接下来,男人一堆,女人一堆,两方开始闲聊起来,而王桂花照旧给周至打下手去了。
过不多久坐在椅子上的宋凛,忽然一股子香味充斥在鼻子里,而味道的来源,就是灶台那里,那是周至炒菜时,锅里散发出的食物的香味。
秦怡闻到这股子香味之后,立马耸动着鼻子,深深的吸了一口,嘴里感叹的说了一句,“真的好香啊,不知道只只在做什么好吃的?”
周磊闭着双眼,仔细地闻着,分辨了一下,发现这味道很熟悉的样子,于是十分自信的回道,“我闻这味道,似乎是辣子鸡丁。”
“说的我都馋了。”秦怡捂着自己的嘴巴,笑哈哈的说道。
没过多久,一道接着一道的菜端到了桌子上,把桌子摆的满满当当的,有辣子鸡丁,蒜蓉木耳,肉末酸豆角,玉米炒蛋,糖醋排骨,蒜蓉扇贝,烧鸡,葱爆羊肉,酸菜鱼……
宋凛随意的扫了一眼,每一道菜都色香十足,看起来十分好吃的样子,他都迫不及待的想要尝尝了。
秦怡的目光最先被一道没有见识过的菜吸引了,看着黄色的小块,上面挂着好像糖浆一样的东西。
她不由得夹了一块,仔细的打量,仍旧看不出来,接着转头对着周至开口问道,“哎?只只,这道菜是什么?我以前都没有吃过啊?”
“这是拔丝红薯。”周至笑眯眯的解释道,“这道菜的做法很简单,就是把红薯去皮,切成小块,接着用油炸熟捞出,锅里炒白砂糖,将炸好的红薯一起翻炒,使糖挂在红薯上,这道菜就算是成了。”
这也是多亏了对方带过来的白砂糖,否则在这个白糖八毛八一斤,比猪肉还贵的年代,周至可不敢这么浪费家里的白糖。
秦怡闻言,顿时来了兴趣,她长这么大,还没有吃过这拔丝红薯,也不知道是怎么个滋味?
怀着期待的心情,秦怡把它放进了嘴里之后,顿时一股子香甜味道充斥了口腔。
接着咬开外边的糖衣,里边就是香甜软糯红薯,吃下肚子之后,她不由得感慨的说了一句,“只只,你的手艺是这个。”
秦怡给周至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秦阿姨,您喜欢吃就好。”周至笑眯眯的回道。
紧接着把目光放在了宋凛身上,也不知道对方喜不喜欢自己的手艺?
周至虽然对厨艺很有信心,但是有时候人的口味是很复杂的,就像是有人喜欢甜的,有人喜欢咸的,先天就是如此。
如果宋凛不喜欢自己做的饭菜,周至心里想,她肯定会非常失望的。
宋凛察觉到了周至在偷偷的看自己,他抬起头,无声的说了一句,很好吃。
周至看懂了对方的嘴型,心里一时非常的欢喜,完全没了之前的担忧,笑容立即挂在了脸上,白皙的小脸上一对浅浅的酒窝若隐若现,给周至增添了几分明媚。
这顿时客人吃的很惊喜,自家人也吃的很满意,饭后自然不用周至来收拾残局,刘秀秀主动上前,把周至拦下了,笑呵呵的表示道:
“用不着你。做饭已经被你干了,那我这个当嫂子就只能干干洗碗的活儿了。”
周至心里喜欢做饭,但是厌烦刷碗,见刘秀秀是真心实意的说这话,于是也没有拒绝对方的好意,顺从的答应了下来。
饭后,因为秦怡工作比较忙,她还得搭晚班车赶回市里,第二天早起上班,所以休息了一会儿之后,就表示要告辞离开。
钱丽芬挽留不住,被周爱国扶着亲自把秦怡送出了家门。
另一头,周至没想到和宋凛的这次见面如此短暂,就连私下单独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她闷闷不乐的站在钱丽芬等人的身后,看着家人们送别客人。
“怎么不高兴了?”不知什么时候,宋凛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周至身旁,低沉的嗓音带着几分磁性,问道。
“呀,你什么时候过来的?”周至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打断了心绪,猛地一抬头,竟然发现了是宋凛在说话,她欣喜的小声叫道。
宋凛没回答这句话,因为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拿出早已经准备的礼物,交给了周至,“这是我在市里的百货商店买的,当时一眼就相中了这件衣服,想着你穿上之后一定很漂亮。”
“你……怎么想起来给我买衣服了?”周至没接,神情带着几分犹豫。
现在这个年月,大家伙的衣服都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她自从来了周家之后,家里人都很疼爱她,大嫂王桂花特意带着她去县城买了布料,周磊回来的时候也给她带了价格不菲的的确良布料。
而他们都是亲人,收下对方送的衣服没关系。
可是宋凛,两人非亲非故不说,当初还是对方救了自己,自己又怎么好意思拿他的东西呢?
这不合礼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