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八章 放蝶
长山王进士当县令时,每次审案,按罪状之轻重,命犯人缴纳蝴蝶赎罪。公堂上千百只蝴蝶齐放,有如风吹布片,美不可言,王进士见状,拍桌大笑。这一夜,王进士梦中见一女子,衣裳华贵,面容姣好,从容而入,说道:“因阁下施行暴.政,导致我许多姐妹夭亡,必须让你受点惩罚。”语毕,化为蝴蝶,翩然而去。
次日,王进士在衙内与妻子饮酒玩乐,妻子手中持一朵白花,插在相公头上。就在此时,仆人来报:上司到访。王进士急忙出去迎接,慌乱中忘记摘下花朵,被上司看见,一顿臭骂。王进士面色羞红,讪讪而退。自此后再也不敢欺负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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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县于重寅,性格狂放,曾做过司理官,有一年元宵之夜,于重寅牵来一头毛驴,浑身绑满烟花,前往太守家中拜访,说道:“下官献上一头火驴,请大人出来观赏。”太守因为儿子染上天花,心情烦闷,闻言并不理会。于重寅再三请求,太守不得已,只得出门接见。
于重寅将毛驴赶入庭院,点燃烟花,刹时间火焰冲天,五彩缤纷。毛驴受惊,四处乱窜,踏破花盆,踩碎瓶罐,冒冒失失闯入卧室,浑身火花四射,所过之处,窗纱布帘,尽成灰烬。太守之子久病卧床,见状受了惊吓,挨到晚上,一命呜呼。
太守大怒,准备弹劾于某。于重寅心中害怕,当下负荆请罪,又请来同僚说情,太守考虑他并非存心,最终没有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