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回 犬奸

青州某商人,常年奔波在外,经岁不归。妻子独居寂寞,家养一白狗,遂与之交-欢,日子久了,白狗无师自通,登-床苟合,习以为常。

这一日商人归来,与妻共卧。白狗突然闯入,跳上木床,凶性爆发,乱牙将商人咬死。邻居闻讯,愤愤不平,鸣鼓于公堂,替商人伸冤。

县令差遣手下押解妇人前来审问,妇人拒不认罪,县令成竹在胸,先将妇人收关在牢,一面命衙役以绳缚狗,抓至公堂,从牢中将妇人放出。

白狗一见妇人面,嗷嗷嚎叫,跑上前去又咬又抓,动作熟练,很快就撕碎妇人衣服,欲与之交-合。

铁证如山,妇人羞愧无地,这才认罪伏法,无话可说。

县令当场结案,命衙役押送妇人前往巡抚衙门接受处罚,两衙役一人服侍一个,领着一女一犬招摇过市,无数百姓闻听消息,均前来观看热闹,衙役借机敛财,凡有欲欣赏人狗性-交者,皆收铜钱十枚,报名者络绎不绝。

后来,一女一犬都判了刑,被铡刀一寸一寸铡碎。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人面而兽-交者,又岂止妇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