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主任查案(1)

苏宗民查沈达的第一个案子很小,“含金量不高。***”那本来不算什么事,只因为苏宗民力主要查,才成其为一个案子。

沈达所在的电业局有一片旧库房,房前有块空地,位于城市南郊,为早年地区供电公司所辖电杆厂旧址,后来几经变迁,终于荒废,成了该市电业系统杂物废品的堆放场。沈达的一个朋友看中了这片旧库房,租去办厂。这位朋友搞塑钢家具,生产民居卫生间使用的塑钢门,工艺不复杂,却需要比较大的场地,正规厂房费用太高,沈达这个旧库房正合适。有人向省公司写了封举报信,说沈达到任不久,一手遮天,利用职权,未经研究,擅自处置,假托“租用”,将国有地产无偿转交私人朋友办厂牟利,从中谋取好处。这封信显然出自知者之手,直送省公司领导。公司总经理齐斌批了几个字,很简单,没说怎么办,只让公司监察部苏宗民阅处。

于是就“阅处”。苏宗民让本部相关工作人员将该信件及领导批示登记造册,让大家传阅,并讨论处置意见。讨论中几个干部都说,该举报信为匿名,可以管,可以不管。举报信提到的事项很小,牵扯的只是一块空地,几个租金。电力单位家大业大,几个租金实为零头之零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即使该举报况属实,也算不上什么案子。如今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家都会读书写字,举报信满天飞;如果信里有些啥都拿来查,哪里对付得了,只能抓住大案要案,集中力量办理。

“你们意见是不管?”苏宗民问。

当然不能不管。管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先放下来,等一段时间,如果还有进一步反映,可根据新况再考虑。另外也可以把信件摘要一下,转请基层电业局自查并反馈领导,材料存档以备查。这都不违背领导要求,在举报信上,齐总批的是“阅处”,并没有提出具体意见。

苏宗民摇头道:“不行。”

他自有主意。几天后他拿着那封举报信找到齐总汇报,在总经理的候见室里坐了两个多钟头。总经理日理万机,事务繁多,加上女领导又是女强人,工作狂,管得很具体,事便格外多,每天她往办公室一坐,总是电话不断,汇报、求见者川流不息。苏宗民这件事与齐总当天需处理的诸多重要工作一比,实属非常一般,因此他排不上号,在总经理室外边的沙上坐着,一个茶杯守了几个小时。老总的女秘书小秦里里外外,出出进进,不断往苏宗民茶杯里续水,还问他是不是另找时间再来?苏宗民锲而不舍,坚持不走。

一直等到天黑,下班时间早过了,电话稍息,上门者止步,齐总终于办完各重要事务,让小秦把苏宗民叫了进来。

“苏宗民你还让不让我吃饭?”老总嘴一张却是质问。

苏宗民说:“是齐总不让我吃饭。”

说得老总也笑:“你还赖我?有事快讲。”

苏宗民汇报“阅处”结果,他们监察部几个人商讨,有些不同意见,考虑再三,他觉得举报的事项虽然不大,还是应当查一查,有问题可以及时现处理,没问题也能还沈达一个清白。他们准备派人下市局了解一下况,请求领导指示。

老总很明确:“你们认为该了解就去吧。”

苏宗民点头:“行,我来安排。”

“你安排谁去?”老总问。

苏宗民准备让监察部的副主任田如山带个干部去走一趟。齐斌总经理一听即明确表态:“不要,还是你去。”

苏宗民表示,不是他推,是有些不合适。公司里大家都知道,他跟沈达是老乡、老同学,事牵扯沈达,他自己出面可能不好。

齐总说:“这个不是问题。”

她一定要苏宗民亲自办理。她说沈达这个人看来还有办法,调到下边任职不久,工作开展得不错,搞了整顿,单位面貌有很大改观。搞整顿抓工作难免得罪人,有人告状不奇怪。有人告当然需要了解,该查要查,有问题要处理,但是查和处理都得把握好,不能搞出问题,所以要苏宗民亲自去办。老乡老同学不是什么问题,不属于需要回避范围,领导充分信任,苏宗民尽管大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