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媒妁之言掌媒官媒私媒
2007年8月,教育部公布了171个汉语新词,“剩女”赫然在列。“剩女”在今天已不新鲜,各式各样的婚恋节目、婚恋网站便主要因这一族群应运而生,如今已是甚嚣尘上。剩女们多数属于高学历、高收入,择偶标准高,而多数是高不成低又不就,致使“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的尴尬情境一再重演,这更多还是要归于主观原因。在中国的古代,人的婚姻是难以自主的,无论平民儿女还是官宦子弟,其终身大事都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然则被视为大逆不道,有违伦常。这里的“媒妁”就是媒人,古时不但民间有以此为职业者,还设有专门的官方机构即“官媒”,可以看做官办的婚姻介绍所。
与父母同样重要的媒人
媒人在中国的婚姻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我国有“无媒不成婚”之说。《诗经·卫风·氓》中写道“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意思是说“不是我故意拖延,而是你没有找到好媒人”,可见媒人说合在当时是婚姻的必经程序之一;《战国策·齐策》中也说“处女无媒,老且不嫁”,唐朝的法律明文规定“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可见“媒妁之言”是当时婚姻的基础条件。古时讲究“男女授受不亲”,适婚的男女无法相见,而父母们为自高身价又不能太主动,媒人的现实意义因此彰显出来。古时婚礼的六个必经程序“六礼”中,没有一个离得了媒人的。非但如此,媒妁制度还是封建统治中“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管子》中有“自媒之女,丑而无信”,大大地贬斥了不用媒人自由恋爱的女子。更令人咋舌的是,《春秋榖梁传》中说:“鲁桓会于嬴,成婚于齐,不由媒介自成其婚,史家遂以非礼贬之。”一国之君因成婚不用媒人,竟然被后人点名批评,可见成婚用媒已上升到了伦理道德的高度——用媒则符合伦理道德规范,自为媒则违反伦理人常,无论身份贵贱,一视同仁。
河北民间剪纸《说媒》
所谓媒,指谋合二姓之人;妁,指斟酌二姓之人。也有说法称男的婚姻介绍人为媒,女的婚姻介绍人为妁。《元典章》中载:“媒妁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充官为籍。”可见媒妁主要由妇女担任,因此媒妁又俗称媒婆,是中国古代妇女的重要职业。虽然媒妁制度及媒人极为重要,但媒人却与“盗、窃、娼”等一同被列入“下九流”的行当,很难在正史中找到踪迹。不过从一些反映当时社会情况的小说家言中,却常能寻到她们的影子,这也成为了解古代媒人群体和媒妁制度的重要途径,明末小说家冯梦龙的重要作品“三言”(《醒世恒言》《喻世名言》《警世通言》)中便多有提及。
古代迎娶新人时的花轿仪仗
最早的公务员——媒官
中国古代许多封建王朝都设有官方指定的婚姻介绍机构,由他们来管理、协调平民百姓的婚姻,这类媒人也被称作官媒。《红楼梦》中多次提及官媒,如第七十七回“有官媒来求说探春”,第七十一、七十二回也有官媒的身影出现,可见其当时之盛行。官媒早在周代就已出现,当时的媒官被称为“媒氏”,从国家领取一定的俸禄,执行公务,颇类似于现在的公务员。《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判”即婚姻,“掌万民之判”也就是掌管百姓婚姻之事,这可看做媒官的述职报告。该篇文字中还提到,全国未婚男女的花名册统统掌握在这种“媒氏”手中,他们定婚律、制婚龄、安排婚嫁时令、处理婚恋纠纷,甚至还可以对不守婚嫁时令者予以处罚,这是我国历史上有关官媒制度最早和最完备的记载。到了春秋战国之时,“媒氏”机构进一步扩大。《管子·入国》篇载:“凡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之,予田宅而家室之,此之谓合独。”当时“掌媒”这个官方机构,除了为年轻人安排嫁娶,还为鳏寡重新组织家庭,并给他们分配田宅。《史记》以至于《二十四史》虽有“职官志”,却对媒官没有专门的记载,因为秦以后不再设立正式媒官,倒是一些人物志里媒官屡有出现,称呼也保持不变,一般指那些在衙门中执行命婚判决的女卒。在《三国志》中,就提到“为设媒官,始知嫁娶”。《晋书·武帝纪》载,女子凡年满17岁,其父母尚未给她选择婆家的,一律交官媒,由“媒官”配给丈夫。到了元明时期,官媒则是指在衙门中登记认可的媒婆,其身份同衙役一样,主要是管女犯人的婚配,或者婚姻发生纠纷,在堂上发落婚配,都要找官媒解决。小说《官场现形记》第十四回,兰仙自尽之后,庄大老爷便把负责看守的官媒打了500大板,可见彼时官媒已具有了另一重公职——看守。据相关史料记载,清朝曾将大批罪犯流放到西北边疆,为解决这些人的婚姻,特地“立媒官两人司其事,非官媒所指配,不得私相嫁娶”,这也能看出其本职的重要性。
冯梦龙《醒世恒言》第一卷《两县令竞义婚孤女》中,有对“官媒”另一身份及其收入的表述:石县令在任期间,由于官仓失火烧损粮食而被软禁在府衙,忧郁成病,数日而死,留下女儿和养娘二人,要由李牙婆卖掉补偿官亏。曾受过石县令恩惠的贾昌按价赎回二人,又给了李牙婆五两银子的好处费。加之李牙婆自己谎报金额落下的五两,只这一单就有十两的收入。据《明史》所载,当时七品知县一年的正当俸禄(基本工资)只是45两白银,可见媒婆其收入不菲,民间俗话就有“说好一门亲,好穿一身新”的说法。上文中李牙婆本是古时买卖妇女的贩子,书中交代这个李牙婆其实也是官媒,她为官府做官卖奴婢的中介,从中收取酬金,这在官媒中也是常见的。
《光绪皇帝大婚图》
官媒除了为官府做各类相关事务外,也给本地私人的婚嫁做婚姻中介。“三言”中的官媒毕竟只反映元明时的状况,陈顾远先生所撰《中国婚姻史》中则介绍了清代官媒的情况,大抵与元明时代相仿:“清各地方官遇发堂择配之妇女,交充官役之妇人执行,称曰官媒;同时各地方官鉴于管辖区内制贫女婢女婚嫁为难,由官代为媒妁,杀礼以成其婚,亦曰官媒。”
民间的说合者——私媒
官媒的力量毕竟有限,因此平民百姓在嫁娶中更多的是延请私媒。私媒一般不是职业为媒者,她们大都边从事其他营生,边为他人做媒担保赚取佣金。私媒从事的职业,多是能够有机会了解各家情况的,谁家有嫁女娶媳的需要,她们都了如指掌,这种类型的媒婆在“三言”中比较常见。如《醒世恒言》第十四卷《闹樊楼多情周胜仙》中的王婆,书中这样介绍她:“(王婆)唤做王百会,与人收生,做针线,做媒人,又会与人看脉。”王婆既替人接生,又帮别人做针线,同时还会治病,这样她就有很多机会接近各家的女眷,接生这一职业也使她知道各家小孩的生辰,便于她做媒的需要。像《醒世恒言》第十六卷《陆五汉硬留合色鞋》中的陆婆、《喻世名言》第一卷《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的薛婆都是此类人物。
当然民间也有职业的私媒,而且西周时就已出现。在《警世通言》第十三卷《三现身包龙图断冤》中描述了两个媒婆形象:“只见两个妇女,吃得面红颊赤,上手的提着一瓶酒,下手的把着两朵通草花,掀开布帘入来道:‘这里便是。’押司娘打一看时,却是两个媒人,无非是姓张姓李。”这两个媒婆虽然没有大段描写,甚至连姓氏都没有告知,但作者闲中着色地将其呈现到看官眼前。首先,媒人吃得“面红颊赤”,可见是刚从某家吃酒回来,另外两位媒婆手里还提着东西,显然也是有求于她们的人家所送,这段文字所描述的两个专职媒婆既吃且拿,可谓油水丰厚。
碧霞元君铜像
碧霞元君全称“天仙玉女碧霞元君”,传说是泰山山神之女,掌管农耕、经商、旅行、婚姻,能治病救人,尤能使妇女生子、保儿童无恙。每年农历四月十八为祭祀日,北方民众信仰极盛。
“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婚”,这是评剧《花为媒》中两个媒婆唱的戏词,生活在封建社会的男男女女,要成婚就离不开媒人。虽然媒人们自称信奉碧霞元君和观音菩萨,不做瞒天欺地、损阴害德的事情,但从民间其他一些谚语中也可以看到,古时媒人多数是没受过教育、没有正当职业的妇女所从事,她们中很多人为了那一份佣金的私利,不惜夸大其词,甚至颠倒黑白,因而在公众舆论中口碑很差,如俗谚说“媒人口,无量斗”,“十个媒人九个说”,等等。因此,“媒人”这个原本与喜庆相连的重要行当,才被列入三教九流的“下九流”中,为世人所厌。
链接一:三书六礼话婚姻
婚姻从古至今都是人生中的大事,古时结婚礼仪讲究颇多,有“三书六礼”之说。“三书”是奉行“六礼”应具备的文书,也是古时保障婚姻有效的文字材料,有点类似今日的结婚证书,分别为聘书、礼书和迎亲书。
聘书指“定亲之书”,是男女双方正式缔结的婚约,纳吉(过文定)时用;礼书即“过礼之书”,是礼物清单,当中详列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徵(过大礼)时用;迎亲书即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所谓“六礼”则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这一娶亲程式早在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名目和内容则有更动。汉平帝元始三年(3年)曾命刘歆制婚仪。汉朝以后至南北朝,皇太子成婚无亲迎礼。而从东汉至东晋更是因社会动**,顾不得六礼,仅行拜时(拜公婆)之礼,连合卺仪式也省略掉了。直到隋唐,皇太子才恢复行亲迎礼,帝室成婚也重新依照六礼行事。宋代官宦贵族仍依六礼,民间则嫌六礼烦琐,仅行四礼,省去问名和请期,分别归于纳采和纳徵。《朱子家礼》连纳吉也省去,仅余三礼,遂成为明代的定制。清代仅重纳采、亲迎二礼,中间加女家铺房一礼。据清代《通礼》载,汉官七品以上才实行议婚、纳采、纳币、请期、请迎五礼。清末时局动**,社会巨变,六礼也就逐渐衰落无存了。
“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纳采时男方的礼物只用雁。其实除了纳徵礼(下聘)以外,其余五礼均需男方使者执雁为礼送予女方,因为雁是候鸟,随气候变化南北迁徙并有定时,且配偶固定,一只亡,另一只不再择偶。古人认为,雁南往北来顺乎阴阳,配偶固定合乎义礼,婚姻以雁为礼,象征一对男女的阴阳和顺,也象征婚姻的忠贞专一。后来因雁不易捕猎,便改用木刻的雁代之,到近代则用鹅、鸭、鸡三种活禽代替行奠雁礼,以定婚姻的和顺。这种用雁之礼又称“奠雁礼”,在韩国、朝鲜等国至今仍在模仿袭用。
“问名”是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帖后,卜吉合八字。问名的目的在于防止近亲婚姻,以及占卜其婚姻是否适宜,亦即“夹八字”。
古代绘画中女方接受男方的提亲。
“纳吉”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宋代民间多以合婚的形式卜吉订婚;到了明代则以媒氏通书、合婚取而代之;至清代,“纳吉”已融于问名和合婚过程中;民国时期,无纳吉仪,只有简单的卜吉习仪,多将女方庚帖放置于灶神前,如三日内无异事发生,则认为顺利,拿男女庚帖去合婚,庚帖上一般写有姓名、生辰八字、籍贯、祖宗三代等,就是俗称的“八字帖”。
“纳徵”亦称纳征或纳成、纳币,为六礼中第四礼,即男方向女方送聘礼。《礼记·昏义》孔颖达疏:“纳徵者,纳聘财也。徵,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男方在纳吉得知女方允婚后才可行纳徵礼,这也是六礼流程中唯一一个不用雁的环节。周朝聘礼“凡嫁女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士大夫以玄束帛,天子加以毂圭,诸侯加以大璋”。帛是古代丝织品的总称,圭和璋都是一种玉器,古时称生子即为“弄璋之喜”。币,意为彩色的丝,后世所谓的“彩礼”就源于这个典故。周制婚礼的聘礼取其象征意义,不像后世那样看重经济价值。先秦的彩礼很简单,士大夫仅用五两彩丝加上两张鹿皮即可。隋唐聘礼固定为九种,即合欢、嘉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棉絮、长命缕、干漆等,各项物品皆有祝福夫妻爱情永固的意义。但到了后世,彩礼就要实际多了,还包括饰物、绸缎、牲畜或现金等物,聘礼开始不再有具体的规定,成了家势家世地位的比拼。至此,周礼取聘礼的象征意义,一变成为取义取利兼得的手段,而往往后者反要重于前者,失去了“礼”的本意。
【西汉】窦绾墓中的青铜合卺杯
1968年出土于河北满城西汉中山靖王刘胜之妻墓,应该是二人的信物。明人胡应麟《甲乙剩言》中提到“合卺玉杯”时说:“形制奇特,以两杯对峙……凤立于蹲兽之上。”此杯造型完全吻合当时的规制。
“请期”又称告期,俗称选日子,即选定良辰吉日,为六礼中第五礼,一般为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亲迎娶的日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请期仪式历代相同,即男家派使者去女家请期,送礼,然后致辞,说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后使者返回复命。至清代,请期多称通信,即男家用红笺将过礼日、迎娶日等有关事项一一写明,由媒人或亲自送到女家,并与女家商议婚礼事宜。
“亲迎”又称迎亲,为六礼中最后一礼,指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诗经·大雅·大明》:“大邦有子,伣天之妹,女定阙祥,亲迎于渭。”亲迎礼始于周代,历代沿袭,为婚礼仪式的开端。亲迎礼形式多样,至清代,新郎亲迎需披红戴花,乘马或坐轿到女家,由傧相引领拜其岳父母以及诸亲,岳家则加双花披红作交文。迎新妇出门上车后,准夫婿需先亲驾车并“御轮三周”,也即让车轮转三圈,据清朝王夫之说,“轮三周”的距离约为五丈六尺四寸。最后新娘由其兄长等用锦被裹抱至轿内,轿起则女家亲属数人伴送,称“送亲”,新郎在家迎候。
六礼之外,古时还有“安床”和“搬嫁妆”的程序。在婚礼前数天的吉日,由好命婆将新床在有利于新人的吉位安放,然后铺上龙凤被,并撒上红绿豆、莲子、红枣、桂圆、核桃等喜果。安床后新人便不可睡新床,孕妇、戴孝者及有月事之女性更不可入内。此外,安床后要请生肖属龙的孩童在**翻转,俗称翻床、翻铺,为早生贵子的象征,并于晚间祭拜“床母”。安床后不能安房,亦忌单人独睡,所以大喜之前,准新郎睡觉时,需由一少男陪伴。“安床日”起至“亲迎”前,嫁娶之家通常会剪贴红双喜字,中堂、门上要贴,棉被、枕头上也要绣“喜”,以兆吉祥,古称“压床”,有开枝散叶、人丁兴旺之意。
婚礼前一天,男方要去女方家“搬嫁妆”。女方将嫁妆陈列在庭院中,让人观赏。发妆前,男方要送一笔礼金给女方父母,发妆开始先后有序,要先马桶再被褥。搬妆队伍以鞭炮送行,富裕之家搬妆队伍绵延一里多长,以显阔气。嫁妆进入男方大门前,要放鞭炮迎接,请夫妇双全、子孙满堂或家境富裕的“福气婆”来铺床,以求吉利。
举行婚礼前最重要的仪式是“上阁”及“上头”。“上阁”是准新娘出嫁前一段时间留在家中一角,通常是闺房或阁楼之内,并由一班闺中密友陪伴。此刻要暂时摆脱平日的生活习惯,作好心理准备,以求日后能适应男家陌生的生活环境。新娘直至出嫁当日才被允许离开阁楼,因此俗称姑娘出嫁为“出阁”。现代人亦有类似“上阁”的活动,新娘于婚礼前一晚邀请姐妹、密友在女家留宿整晚互诉心事,为第二天踏上人生另一阶段作好准备。虽然偶尔也有姐妹们情绪激动落泪的情况,但这眼泪却并非一味苦涩,而是有着种种复杂的情绪,就如同上花轿前的那几滴“离娘泪”一般,既有对闺阁生活的眷恋,也自饱含着对未来生活的憧憬。
链接二:古代的政治婚姻
现在的人常说:人际关系是成功必需的法宝。国人讲人际关系,自古以来便是如此,集体利益的树冠往往是宗族血亲,正所谓“一人得道,仙及鸡犬”。民间有“是亲三分向”之说,古代官僚若身居高位,大多会培养宗族亲信,以建立巩固自身权利的集团。这种思维反映在各利益组织的冲突与交融中,常会出现“政治婚姻”之事,因为一旦联姻,本不相干的个体或集团便具有了亲缘关系,强强联手使之成为利益争夺的共同体。众所周知,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虽为小说,但关于人物关系、社会背景的描写,却大多本自真实,其中“贾史王薛”四大家族错综复杂的关系,就是政治婚姻的产物。历史上这类事情屡见不鲜,汉人政权与少数民族的“和亲”也为此类。
☆秦晋之好
“秦晋之好”现已成为结婚的代名词,这个典故来源于《左传》,其实原本是一桩不折不扣的政治婚姻。
春秋时期,秦穆公为求称霸,巴结当时国力雄厚的晋国,向晋献公求婚,晋献公便把长女伯姬嫁给了他。后晋献公老迈昏庸,因爱新宠骊姬,便杀死太子申生而改立骊姬之子奚齐。于是,他另外两个儿子夷吾和重耳为恐殃及池鱼,分别逃往他国避难。
夷吾辗转至秦国,许以晋国黄河以西之地,秦穆公遂助其做了国君,史称晋惠公。但其后夷吾不但对割地之事反悔,秦国受灾向其求粮(此前晋国受灾,秦曾赠给大批粮食)时他也予以拒绝。秦穆公大怒,渡过灾年后便发兵攻晋,虏获了晋惠公。虽然在伯姬以死相胁下秦穆公没有杀掉晋献公夷吾,但还是把夷吾的儿子公子圉扣为人质,此事才罢休。
其后秦穆公为了笼络公子圉,把自己的女儿怀嬴嫁给了他。这本是一件亲上加亲的事,按理关系应该是很稳固的了。然而,当公子圉听说自己的父亲病重,害怕国君的位置会传给别人,便抛下妻子偷偷跑回晋国。第二年夷吾一死,公子圉就做了晋国君主,称晋怀公。也许自觉做了欺心的勾当,他从此跟秦国不相往来。
没想到公子圉又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夷吾,秦穆公震怒,立即决定要推举重耳当上晋国国君,便把流亡楚国的重耳接过来,再次把女儿怀嬴改嫁给他。
此时秦穆公与晋国的关系可谓微妙至极,他既是夷吾和重耳二人的姐夫,又是夷吾之子公子圉的岳父,还是妻舅重耳的岳父。在此,婚姻与感情毫无关联,**裸地成为政治游戏。最后,重耳在秦穆公的帮助下驱逐晋怀公,成为“春秋五霸”中的晋文公。由此可以看出,政治婚姻都是在利益驱使下进行的,即便有违伦常也在所不惜。
☆刘备与孙夫人
三国时蜀汉国主刘备与吴国国主孙权的妹妹之结合,正史《三国志》中只提及寥寥数语。《三国志·蜀书·先主传》中写道:“(刘)琦病死,群下推先主(刘备)为荆州牧,治公安。权稍畏之,进妹固好。先主至京(京口,即今江苏镇江)见权,绸缪恩纪。”《三国志·蜀书·庞统法正传》则只说了一句“初孙权以妹妻先主”,而到了小说《三国演义》,罗贯中才以浓墨重笔写出“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精彩篇章。
【南宋】李唐《晋文公复国图》
高29.4厘米,宽82.7厘米,美国纽约大都会博物馆藏。
古本《三国演义》绣像:玄德智激孙夫人。
《三国演义》写孙权用周瑜的美人计被诸葛亮识破,即派赵云护送刘备过江迎娶孙夫人,其实,这件事与诸葛亮并无多大关系。根据史书记载,是孙权嫁妹在前,刘备去江东在后。彼时刘备刚于赤壁之战中大败曹魏,领荆州牧,蜀国的力量有很大发展,孙权对此感受到了压力,为了巩固孙刘联盟,共同对付强敌曹操,于是主动把自己的妹妹嫁给了刘备。“进妹固好”,也就是希望通过结亲的手段来巩固同盟关系。刘备之妻,也就是孙权的妹妹,史书中一直以孙夫人为名,并未具其名讳。《三国演义》中说她叫“孙仁”,其实孙仁是孙坚庶子孙郎的别称,还有很多戏剧中名其“孙尚香”,此俱是稗官野史,不足为据。《赵云别传》记载的孙夫人骄横跋扈,经常纵容从东吴带来的随从肆意妄为,刘备便命赵云掌管内务,对其进行约束。夫妻之间本是一句话的事情,却要赵云这个手下人出面,可以看出刘备对孙夫人的疑惧。《三国志·蜀书·庞统法正传》还记录了诸葛亮的话:“主公之在公安也,北畏曹公之强,东惮孙权之逼,近则惧孙夫人生变于肘腋之下。”由此可以看出,这桩婚事并不简单,孙夫人似乎被看做是东吴安插过来的定时炸弹一般。正所谓“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以诸葛亮为首的蜀国谋士也另有计算,于是成婚不久的刘备主动前往京口会见孙权,借口面谢其嫁妹之恩,向孙权提出了“借”荆州的要求。
之后的故事峰回路转,其政治婚姻的本色彰显出来。蜀汉与孙吴因争夺荆州反目,不惜兵戈相向,吴将吕蒙袭杀关羽之后,双方结下不解之仇,由联姻而促成的亲缘关系彻底破裂,孙夫人拟挟走刘备唯一嫡子刘禅(阿斗)未果,径自回了娘家东吴,及至刘备白帝托孤身死一刻,二人再未曾相见。其实在政治上的共同利益瓦解之时,刘备与孙夫人的夫妻关系已然名存实亡了。
☆与少数民族的和亲
和亲一般是汉族统治者为笼络少数民族政权,或少数民族首领为获得中原地区的认可而进行的一种联姻行为。这是一种纯粹的政治活动,婚姻的男女双方都是为了本集团的利益而走到一起的。
早在周襄王时期(前651—前619年),襄王欲伐郑,故娶狄女为王后,与戎狄联兵作战。据《左传》记载,春秋时的晋献公兴兵伐骊戎,骊戎不敌请和,纳其二女于献公,长曰骊姬,次曰少姬。这些是历史上较早出现的和亲事件,此后汉唐直至明清,和亲之举不绝于书,其中影响最大的要数汉朝的昭君出塞,以及唐朝贞观年间文成公主与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的和亲。
公元7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统治诸部,建立了强大的奴隶制政权。他非常仰慕唐朝的富庶与繁荣,唐贞观八年(634年),遣使赴唐沟通关系,同时与南部泥婆罗(今尼泊尔)通好。贞观十三年(639年),与泥婆罗尺尊公主联姻后,亦遣使赴唐求婚。唐太宗李世民崇尚“一桩婚姻就相当于10万雄兵”的外交政策,同时亦愿结好强盛的吐蕃,求得西部边境的安宁,遂于贞观十五年(641年)将宗室女文成公主许配给他。唐蕃联姻,文成公主入藏,将佛教和内地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带到了高原,进一步促进了西藏经济文化的发展,也为西藏纳入中国版图奠定了历史基础。
文成公主和亲之后,唐中宗时又把金城公主嫁给了吐蕃赞普尺带珠丹。宋朝并没有和亲的行为,明朝则只有一幕关于和亲的荒唐事。土木堡之变后,明英宗朱祁镇被瓦剌俘虏囚禁,瓦剌国师也先本以为奇货可居,要敲笔竹杠,没想到明朝另立景泰帝朱祁钰,又有名臣于谦率军与之作战,瓦剌屡遭败绩。此时英宗仿佛是个烫手山芋,也先不得已之下将其送回,为了拉拢人心还要把妹妹嫁给英宗。英宗回明后被在位的景泰帝软禁,也先将妹妹随后送至大同拟转道北京,却不料大同总兵石彪见其貌美,又以为英宗复辟无望,遂将也先的妹妹扣留做了自己的禁脔。七年之后,英宗利用“夺门之变”再次登基,铲除了因助其复辟有功而飞扬跋扈的权臣石亨,这个石亨正是石彪的叔叔,此时他才发现原本要许配给他的也先的妹妹。到了清朝,康熙皇帝曾把第六女和硕恪靖公主嫁给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部,还有几位皇室成员嫁给了当时以吴三桂为首的四藩,这件事情金庸先生在其巅峰之作《鹿鼎记》中曾有戏说。
《于谦像》
于谦(1398—1457)字廷益,号节庵,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北京保卫战”中击溃瓦剌军,迫使也先议和。于谦后被明英宗冤杀,宪宗时平反,谥号“忠肃”。图为清人上官周所绘《晚笑堂竹庄画传》中于谦的形象。
古时汉人的正统观念很强,汉族大多瞧不起少数民族,从“夷”“蛮”“胡”等贬义的称谓中即可看出。因此正统汉人政权宋、明(李唐王朝有胡人血统)都不曾运用和亲作为政治手段。即便是和亲最多的汉、唐,和亲的所谓公主,绝大多数也只是皇帝的义女,而非亲生骨肉,和亲不过是巧立名目的政治手腕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