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三卷 第707章 回家

沈思思一笑,道:“天香楼如今都这么大了,比当初大了好几倍啊……”

看穆泽宸不解的目光,沈思思便将以前的藕与莲的故事给说了。

穆泽宸听了也是微微惊叹道:“哪里想来?!没想到这么一幅画,一首诗,竟然成就了一座城,思思,你……”

穆泽宸看着她的目光有点惊叹和佩服。

沈思思轻笑道:“这也是偶然,我没料到现在边城竟然会因为这个,变成这么繁华的地方,很多都不一样了,我也没想到啊。”

远看天香楼,早已今非昔比,门庭若市,天香楼也扩大了几倍,它的影响力,也已经影响到这条街了,而旁边很多的辅面也都被它给买了下来,打通了,充做天香楼,做为文人学子相聚的地方,实在是一席福地,文人聚道之首选……

只怕成掌柜赚的是笑的要咧嘴了吧,这速度,这态势,不止是沈思思没想到,只怕成掌柜也是意料之外……

沈思思轻笑起来,现在又是藕上市的季节,只怕是……里面多少学子都在题藕高洁的诗词赋了……

想着,沈思思也没打扰天香楼的事,她也不想惊动成掌柜,只是路过瞅了一眼。

现在的她,估计成掌柜可能都不识得了。

反正他生意好就好。

“成掌柜挺会做生意的,时势造英雄,有这局面,也是成掌柜自己的功劳,他能看到商机,并发展起来,非凡人啊……”沈思思笑着道。

穆泽宸却只看着她,道:“思思,你才是英雄……女中豪杰……”

沈思思哈哈大笑,道:“可惜我不爱留名,不然这名声哪能让我舅舅给凭白的赚了去,如今他在边城的名声可是如日中天,谁敢说一声韩侯不好,保管街上听到的十个人里有八个会冲出去揍对方一顿,这个人崇拜,可真了不得,不过也得亏是我舅舅的威名,所以才有这效用,不然也成就不了这边城如今之势,与其说是我成就了这座城,不如说是我舅舅成就了这座城,他的名声,如日中天啊,至少在边城旁边,无人可比拟,连京城也受到影响呢……”

穆泽宸听的也哈哈大笑起来,道:“说的也是,时也,运也,命也,边城能有此,你和韩侯缺一不可……”

“或者说是我成就了他,他背着这名声还不大乐意呢……”沈思思无奈的道:“说是名不符实,不过大禹需要一个英雄去崇拜,正好我舅舅补了这空缺,不然民众的心里是空着的,我看过个几十年,我舅舅只怕要被神化了,以后肯定有长生牌位,受万民爱戴……”

“君王不会忌讳吗?!”穆泽宸拧眉道:“这样的事,对君王来说是接受不了的事……也非幸事。”

有些朝代,发生这样的事,就是祸乱的开始。韩侯这名声,这风头,已经处于十分危险的边缘。

“不会的,舅舅没有功高盖主之心,只不过大禹无出名武将,独他一枝,就显得他十分出色,而四宝也绝不会猜忌于他,我信他们,他们两个人都不会让我失望,这样的事绝不会发生……”沈思思笑着道:“他们本就是师徒,相互关心,若真的有那么一天,还有我呢,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而民不聊生的,大禹才刚刚平静下来……”

她的语气里全是自信,穆泽宸莫名的却相信她,他也知道她有这个能力。

不过可能是他多想了。哪怕为了她,韩侯和成帝也不可能反戈相向。

君臣相和,强国之势头,大禹以后必势不可挡,父皇想要征服大禹的心,只怕在有生之年都要落空了。

“况且四宝在民间的民声也十分受爱戴,谁让他也有战功赫赫,并且是成王之后呢,只不过他上位之后,一直在庙堂之上,百姓心中爱戴,却不好编排罢了,毕竟离民比较远,不像我舅舅,亲民,更近一些的……”沈思思笑着道:“以前我舅舅在天香楼出现过,光这一点,天香楼就得红起来,况且还有我舅舅的墨宝和画呢……”

沈思思感慨了一句,两人已经渐渐的出了城,她回头笑看着,然后上了马,两人向县城奔去。

沈思思心情十分好,越离家近,心中越是兴奋,连心也砰砰的乱跳起来,几乎不受控制。

她扬声大笑起来,笑着道:“泽宸,我有没有告诉过你,那首爱莲说其实是我与四宝,还有舅舅一同完成的……”

穆泽宸看着她的笑脸,疑惑的看着她。

“爱莲说是我前世的诗,我拿过来用了,那个时候也是为了卖藕,画是我舅舅画的,不过字却是四宝按着我写的诗提上去的,因为我写的字太丑了……”沈思思哈哈大笑起来,又道:“然后我为了卖藕更顺利,就盖上了将军印鉴,打算弄个名人效应,谁知道我舅舅却因此名扬大禹,连京城也有所耳闻,甚至让胜帝也心中戒备,以为我舅舅得此民心,将有不臣之心……”

原来如此……穆泽宸了然,原来是因此,将这三人紧紧的联系起来。

这样的关系,的确是牢固不可破的,穆泽宸都有点嫉妒这样好的联系了。

沈思思没注意到穆泽宸的表情,只是继续笑着道:“加上大旱的事,我舅舅处理得当,更是深得民心,在这边城,以及附近十城之内,我舅舅的名声,其实比府尹更管用。现在想起来,也真的是幸运啊,有他,边城才会发展至此……”

穆泽宸吁了一口气,道:“……你们三人,的确是……改变了边城……”乃至大禹。

若说成帝上位,没有韩骥的支持,他是怎么也不会相信的。

他无奈的看着沈思思,暗想:她啊,从一出生,就改变了这么多的事情,真的是……让他深深的佩服。有的是有意,有很多却是无心之举……

可也是越是了解的深,越是喜欢她,越是陷入的深。

他握紧她的腰,两人一骑,往县城奔去。

到达县城以后,这儿也是热闹非凡,两人没再逗留,穿城而过,然后匆匆的骑着马儿往家中奔去……

千里马日行千里,并非虚言,加上这马儿吃的好,睡的好,现在更是撒着欢儿的开始跑。

这路上也并不那么冷清,以前很少有人经过的路上也有许多的行人及车辆,很多的车辆上都打上了一个钟字,看来是钟家工厂出来的。

他们一路疾行,弄的很多人都频频的往他们这儿看,可是却都不认识了,不过表情也十分疑惑的样子。

沈思思大笑出声,道:“……以前这儿很冷清的,没想到现在天色快晚了,竟然还有这么多的车队要出去……”

路也修好了,极其平整,又宽阔,若不是靠着印象里的记忆,她都不认识了,路上也极其的热闹。连路两边也开了好几个茶摊子,而且做成了房子似的,十分精致,而且占地很大,以供往来的人休息喝茶水。

路两边也种上了树,树还不大,但保护的极好,十分干净整洁,沈思思越看就越喜欢。

这里是她生长的地方,她对这儿其实真的很有感情。

连穆泽宸都微微吃惊的看着,注意到甚至路人的脸上都带着笑意,那是生活富足的表情,便道:“……思思,你不是说你的家乡很穷的吗?!”

“那是曾经……”沈思思笑着指着那个钟字道:“……可是这些都被我们钟家改变了……”

沈思思自豪的道:“……大哥真能干,这短短的时间里,他竟然越做越好,做成这样,也在我的意料之外……”

穆泽宸更加吃惊了,看着她眉飞色舞的表情,也笑了起来。

沈思思指着远处的民房道:“……以前没有这样的屋子的,大部分人家都是草屋,可是,你看这里还有几间草屋了?!几乎都拆了,全是瓦屋……”

穆泽宸十分震惊,看了半天叹道:“这儿好生富庶,我南来北往,从来没有见过除县城之外的乡村是这个样子的,这还是第一次见……”

他吃惊的看着,连金狐也好奇起来,跳到了他的肩膀上,看着平整路面两旁经过的村落。

这哪儿还算树落哟!?

竟然全是瓦屋,若不是田间的一片秋黄,它都不敢相信,金狐也微微瞪大了眼睛,一直盯着看,显然也有点好奇和兴奋起来,充满了期待,它也有点想要快点看到钟家的样子了。

远远的看到自家的村庄的影子时,沈思思大笑起来,道:“……就是那儿,那就是我的家,没想到……旧日的村庄,现在这么大了,以前可没有占地这么广的,大哥真能干啊……”

那村极大,越靠近就越能看得见清晰的轮廓。

金狐两只后爪站了起来,一只前爪指着远处的大房子道:“……那儿是什么?!好大,不像民房,倒像是山庄……”

“不是山庄,是我们家的工厂……”沈思思笑着爽朗的道:“……这一片都是……都是工厂,我走时还没有这么大,现在竟然占地这么广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