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我很久没去“La-La”酒吧了,因为那里没有男人,而我,现在而今眼目下,并不缺女人。
是的,不可否认,我变得堕落了。
我去**的时候再也不会觉得惭愧,抱着林丹说着信誓旦旦的情话时再也不会慌张。堕落就像是一种习惯,在你不经意的时候,让你陷入欲望的深渊,从此再也难以自拨。
堕落也像是种极致的**,没有责任,没有负担,只有单纯的欢乐,无穷无尽。
愈堕落愈快乐。
我不再去“La-La”酒吧,但并不代表我每晚都会乖乖地呆在家里。有时我会和朋友们去喝酒,有时我会在麻将桌边战斗,有时我会通霄达旦地上网,但更多的时候,我是在翻云覆雨。和林丹,和小妖,或是和
??男人,各式各样的男人!
和我最初设想的不同,我和小妖**靡的一夜是开始,但并非代表了结束。小妖很快约了我第二次见面,地点还是在川音酒店,甚至是在同一间房间里。一进屋,我们没有多余的话,直接拥抱在一起吻上对方的唇,如战斗般激烈的吻,宽衣解带,然后便是相拥着进入浴室,常常是还在浴缸里就控制不了双方薄发的□□,开始了第一轮缠绵。第二轮往往是在**进行,如果状态好的话,冲澡的时候通常还会上演第三轮,这轮结束后一般已是午夜时分了,我会像个尽职尽责的情人一样,主动送她回家。
和小妖在一起越久,我就越发明白了两个道理。
一,小妖比林丹有味道多了,我指的是,在**。小妖不扭捏,不害羞,学习能力和领悟能力都强,花样百出地任我折腾。
二,即便如此,即便是我的心灵和肉体都从小妖身上得到了莫大的满足,她仍是不能填补我内心世界全部的空白。
和女人做得越多,和女人相处得越久,我就看得越来越清楚,我需要男人,我渴望男人。渴望男人那坚实的胸膛,渴望男人那粗壮的手臂,还有那散发出汗味的狂野身体,火热的肉刃和有力的□□。
一个周五的下午,我照例去幼儿园接宝宝,意外地在门口再次遇见了陆予华。自从上次他得知我已经和林丹在一起了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我以为他彻底地对我失望了,没想到他还会来找我。
“有事?”我略带尴尬地笑笑,他明摆着是专门在这里等我,总不会又碰巧下班路过吧?
“嗯。”他看着我,眼神闪烁,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我前两天去了趟香港,开会,昨天才回来。”
“嗯?”我有些不解地望着他。陆予华从来就不是喜欢胡乱炫耀的人,他现在给我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再说了,就算是去香港开了次会,也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大事吧!
“嗯
??这个
??给你,记得你以前很喜欢的。”陆予华犹豫着把手里提着的一个袋子递了过来。
“哦。”我茫然地应着,不知所以地把袋子接了过来,还没来得及打开,又听见陆予华低沉的声音响起:“还有,我可能
??快结婚了,她
??没有生育过,对宝宝很好的,你
??放心。”
“哦。”我仍是茫然地应了一声,我就算不放心又能怎样,难道我还有权利还有立场阻止他再婚吗?
“那
??我走了,再见。”他见我没有多的话,低了头咬牙吐出几个字,没有多做停留转身欲走。
“哎
??”我下意识地喊了一声,见陆予华听话地停下脚步,一起吃饭吧这五个字在喉头打了个滚,还是被我咽了下去。因为我突然想起,今晚答应了林丹要回去吃饭的,略顿了一下,我只得说道:“祝你幸福。”
陆予华没有回头,轻轻点了点头,朝路边停着的汽车走去。
我呆呆地站在路边,直到他的车子已没了踪影,才想起手里的东西。打开袋子,我整个人呆住了。
一滴晶莹的水珠,滴在手中的蓝白交错的花纹上,蕴染开来,但Mild-Seven这几个字仍然是清清楚楚地摆在我的面前,几乎晃花了我的眼。
他还记得?他还记得!
他虽然从不抽烟,但仍记得我最喜欢的牌子是柔和七星,他知道现在成都已经买不到这种烟了,他去香港开会的时候还记得从千里之外帮我带两条回来。
陆予华,今生今世是我负了你,如果有来世
??不!我这样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去奢望来世!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紧紧抱着怀里的烟,蹲在地上,一滴一滴的泪争先恐后地落在地上,砸在土里。
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希望,她能带给你幸福,从此,忘了我吧
??
那个晚上,我终究没有带着宝宝回家和林丹一起吃饭。
我对林丹撒谎说我母亲想宝宝快想疯了,非让我和宝宝回娘家吃饭,林丹大度地说那你就去吧,你也难得回娘家一次,就趁这个机会和父母和好,晚上就住娘家吧。
我确实和宝宝回了趟娘家,但我把宝宝放下后连饭都没吃就走了,因为妈老汉都不待见我。
我径直去了酒吧。我估计别人不是以为我失恋了,就是把我当疯子看待了。那倒也是,你见过有人七点半就独自坐在酒吧里,什么果盘、小吃之类的都不要,把红酒当啤酒直接吹瓶子的吗?
就是那个夜晚,喝着喝着就有男人过来和我搭讪,我看他长得还算顺眼,迷迷糊糊地就和他走了。而且,我连他具体长得啥样都没看清楚,就直接做了。
就是那个夜晚,当我在男人的身下□□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其实,我还是爱着他的。
还有,我是离不开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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