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翻身农奴做地主~四更了
先前还嘲弄我的胖子,像是被泼了一脸的冷水一般,呆滞的表情中带着难以置信的味道。感情眼前这孩子还是我跟胖子的私生子。
小孩见到我和胖子都站在原地,以为是在等他,脸上洋溢出幸福感觉,嬉笑的脸上挂着弯月的眼角,很是开心的朝着我的方向走了过去,一把就抱住了我的大腿,满是血迹的脸贴在我的腿上反复的摩擦,很是享受。
我一脸木愕的看向胖子,希望他能给予我一些帮助,毕竟我拿这粘人的孩子一点办法都没有。
几次试图想用手将小孩从我身边推开,可手刚一按在小孩的肩膀上,最终全都变成了对小孩脑袋的抚摸。
小孩身上虽然全是血,但那特殊的特质摸起来像果冻一样柔软顺滑,非常的富有弹性,我生怕一用力便将这果冻给捏坏了。
看着身旁的小孩,不知怎的,这小孩的身上散发着一种让我难以抗拒的感觉,那种对我,对亲人的依赖之情,就在小孩这一下下的摩擦之中,越来越深。
即便不是亲人,却又胜似亲人的依赖感,深深的触动了作为一名孤儿的我。
我不记得我父亲是谁,也未曾知道我的母亲是谁,打我记事的时候起,便是师父将我抚养成人,师父既是我的师父,也是我的养父。
或许我那狠心的父母在抛弃我之后,便化成了残酷地狱内的一粒微不足道的粉尘。
然而有一种渴望,却是从小到大始终是我内心深处难免抹平的伤痛,那边是每当过年,亦或是家庭团圆和和美美的时候,我总会一个人静静的望着天上的双月,将它们假想成我的父亲,我的母亲。
我总是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我的父母一直都在,他们就是天空上的星辰,无时不可不在注视着我的点点滴滴,我的每一步成长的脚印。
下意识的抚摸着身下的孩子,一种莫名的热血突然涌入了心头,那种关怀的感觉,或许就是爱吧。
胖子见我眼角有些shi润迷离,轻轻的拍了下我的后背说道:“好了,老尘,别矫情了,这两个孩子咱一人一个,带着也不算费劲,依照他们的生长速度,估计一会儿就长成了小大人了。”
别看胖子长得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内心里也是非常多善良。和胖子在一起少说也有十来年了,我们之间的基情不言而喻。
哪怕是他凑到了一角钱,买个指甲盖大小的棉花糖,都要揪一半,更被说一条**换着穿了。
当下也不多说,转过身来将地上那个还不会爬的婴儿抱在怀里,生怕他冻着,又将身上已经破烂的上衣脱下来,翻过来,将里面还算比较干净的一面露出,裹在婴儿的身上。
那小孩从见到我和胖子之后,挂着的笑脸就一直没停下来,伸着张开五指对着我,似乎是想让我牵着他的手走。
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触手厚大的手掌牵着小孩那张完全不成比例的小手,或许只是伸给他一只食指让他握着,在他看来也很是满足了。
两个小孩对我们一点都不畏惧,尤其是那个稍大一点的,走起路来蹦蹦跳跳的非常的活泼开朗。
因为两个小孩完全把我和胖子当父母来看待,我们也就毫无防备的把他俩看成了亲人。
“我说老尘,我们到底是在哪里生了两个孩子呢?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难不成是你半夜睡不着,偷偷把我搞了?”
走廊上,胖子突然冒出的这句话,差点没让我背过气去:“我搞你奶奶的腿,就算是我搞的,你他娘的给我生一个试试啊。”
不过对于这两个婴儿的来历,我也非常的好奇,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问我身边稍大的小孩:“我说儿子啊,我们是在哪里生的你?”这话刚说出口,我总觉得怪怪的,可话已出口,也没有收回的必要了。
小孩支支吾吾的蹦出几个字:“咚,大咚。睡。还有睡”
这小孩似乎并不怎会说话,在那比划了半天,我才知道他说的是洞,还有水。我挖空了心思想了很久,猛然间恍然大悟:“胖子,你还记得这一路下来遇到那两个腹中死胎吗?”
胖子掰着手指头数着:“第一个是在那个溶洞里遇到过一个,千手师姐的肚子里,另一个就是刚才那个福尔马林泡着的女尸肚子里!难道说!”
“我也是这么猜测,这大一点的小孩应该是水蜈蚣体内那千手师姐肚子里的孩子,水蜈蚣肯定也来过这魔,机缘巧合之下,将千手师姐的尸体吞进了肚子里,由于尸体用福尔马林保存着,在水蜈蚣体内和他的胃酸反应,便成了一层厚厚的蛹。后来在簸箕湖内水蜈蚣和我们相遇。不然根本就解释不通我们到底在哪见过这两个孩子。”
我突然想到,在动物的学习行为中有一种叫做印记行为的东西,很多动物都具有这种印记行为。
箭鹰会把出生时第一眼看到的生物视为自己的父母或者亲人,并且终生的不离不弃。
小鸡从蛋壳里钻出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生物会被当做妈妈,紧随其后。因此这小孩将我和胖子当成父母,想必也是这种印记行为所致的。
我心中当下一喜:“如此说来,这俩小孩就是血猴了!胖子,想到先前看的实验笔记,魔人们在做使用将血猴的胚胎移植到人类子宫中代孕的眼睛。“
胖子眨巴眨巴豆粒大的小眼:”难道说成功了?“
”嗯哼~“我那眼神瞄了瞄胖子怀里抱着的小孩:”如果没猜错,肯定是这样!“
胖子那双小眼突然放出一种刺眼的精光,一副死财迷的样子盯着我:”卧槽!卧槽!卧槽!老尘,我们发了!这下子要翻身农奴做地主了!“
如果这两个孩子是血猴的话,那我在这魔人山内就多多少少心里就有了底儿。
一来,血猴的血对魔人而言就像浓硫酸一样,哪怕沾上一滴,就会将他们的肉体贯穿出一个大窟窿,当然,我和胖子的身上早已沾满了血猴的血,魔人见到我们跑路都唯恐不及!
二来,这样是让胖子那秃瓢师父,和我师父知道,这绝对是轰动全人类的大事!因为濒临灭绝的血猴,很少能找到他们的踪迹,更别说找到两个活蹦乱跳的血猴小子。
想到这里,我突然畅想起我的春秋大梦来。
血猴除了坚硬的骨骼外,那全身上下类似果冻的肉体,全都具有造血的功能,而血猴的毛细血管壁又非常的薄,哪怕风声一吹,与空气摩擦都能源源不断的流出鲜血来,加上疯狂的鲜血补给,根部就不会出现血尽而亡的事情。
这种快速分化的细胞,也造成了血猴生长迅速的原因之一。
而血猴的血又能驱逐,甚至杀死魔人!只要我有了这两个血猴,每天从他们身上收集血液,哼哼!那些该死的魔人恐怕就要从地狱内彻底消失了!
我几乎是留着哈喇子在那想着美梦,一旁的胖子突然停下来,我连忙四处打量着,生怕有什么变故,正看到那个满是毛发,险些让我中了塞壬之音的肉球!
仔细的辨别之后,才发现这并不是袭击我们的那个肉球,彻头彻尾的是个塑胶模型,摆在了两个模型之间。
“这里的模型全是嵌合体。”声音从走廊的一头传来,我转身一看,这不正是带我们来研究所的钟离吗,怎么他在这里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