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二代入主猎人部队特种兵2
158.王者
生物学上讲:动物会因外界环境的改变而改变自己,以便适应生存环境。但孟军这回却体会到不但是动物,人也会因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刚来的时候,他还被冻得缩手缩脚,但训练了近三个月,现在已经能学邓爷爷在大雪天一桶冰水从头而下,来个冰冻全羊……人竟然真能抗击大自然的严寒,他对此非常不解,怀疑自己要是再这么练下去真就变成施瓦辛格电影里上刀山、下火海、刀枪不入的铁血战士了。
三个月的雪地生存训练很快结束,孟军从中受益匪浅,丛林、沙漠、海洋再到现在的雪地,每种环境都需要全新的战法,对战士都是一种全新的考验。
第二阶段的野外生存训练开始,孟军带上手枪一支、子弹五发、野战刀一把、打火机一个、食盐一小包,外加一部单兵电台,套上自制的雪橇后向第一天来打野猪的地方出发,他想去那里看那个怪狼家族过得怎么样了。
熟练地操控着雪橇,孟军用木棍控制方向,时不时地来个空翻,吓得各种飞禽走兽“嗷嗷”直叫。但还是有些胆大的跟在他后面跑,想与他比比谁跑得更快。
预测着时间和方位,孟军计算着差不多时停了下来。
不用刻意去找,只要有好处,就不愁恩恩(孟军给狼取的名字,公的叫恩恩,母的叫爱爱,三只小的分别叫一崽、二崽、三崽)一家不出现。
找个进可攻退可守的“风水宝地”将帐篷伪装好,孟军穿上白色的雪地作战服,带着枪和野战刀摸了出去,他首先要解决的是温饱问题,身上带的干粮只能维持三天,其余的得自己解决。
砍下些树枝,孟军用钢丝自制了把弓和十支箭。
虽然有手枪,但只有五发子弹,在这种野兽横行的地方,这可是保命工具,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轻易使用。
向西走了五公里,孟军发现一条小溪,有水的地方就有猎物。就地挖了一个雪坑,他把自己埋了进去。
天色渐渐暗下来,孟军已经在原地守了近五个小时,虽然早已习惯雪地生活,但长时间的蹲守使他的手、脚及面部等都麻木了,其间虽然有很多动物出来,但都是壮汉所说的禁猎品种,一直没有下手机会。
就在他打算收工回营时,一只高大的驯鹿出现,这家伙身体长、高都至少在一米以上,四只凌厉的角显得格外威风。
“就是你了!”孟军坏笑。
驯鹿不在壮汉所说的禁猎范围内,而且鄂温克族人还把它们家养,当交通运输工具用。
最最关键的是传说这东西全身是宝,吃哪补哪,特别是某些部位。
抽出弓和箭,孟军一点一点向前推,动作十分小心,别看它长得高大,但骨子里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胆小鬼,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吓跑它。
东看看西看看,驯鹿很小心地向前走,几乎是一步一望,一副随时准备跑路的样子。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这个凶险万分的雪林中,驯鹿必须时时刻刻保持警惕。
仰起头,它用鼻子嗅着,但由于孟军早就有所准备,躲在下风口的位置,所以驯鹿闻不到他的气味。
终于下决心开始喝水,驯鹿先是快速地喝一口,然后又抬起头四处张望。
孟军没有下手,因为还没到时候,他得等到驯鹿完全放心时再射箭。他们之间相距近二十米,虽然箭可以射到,但是千万不要低估驯鹿的反应能力,箭还没飞到它可能就已经逃之夭夭了,要知道它现在可是正对着孟军。
又等了一下,驯鹿终于放心地大口地喝起水来。
机会来了,孟军慢慢站起来,拉弓,准备射击……
忽然,在离他不足十米的地方窜出个庞然大物,动作快得孟军简直就看不清。
“好漂亮!”定眼一看,孟军看到那家伙至少有三米长,毛色光鲜,整体呈现金黄色。
“东北虎?!”孟军惊呼,他见到了传说中的“丛林之王”,而且还是野生的。
犹如一道闪电飞过,东北虎扑向驯鹿,待驯鹿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身子被一虎爪打翻,接着就是脖子上一口,至少十厘米长的犬齿深深咬入驯鹿脖子!恐怖的断裂声响起,驯鹿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挣扎一下就断气了。
松开口,东北虎舔舔嘴上的血,左看看,右看看,它发现了孟军。
两者之间相距只有20米,孟军本能地将野战刀握在手里,眼睛直直地盯着它看。虽然听说这东西非常珍贵,但它要攻击自己的话,那孟军就会毫不犹豫地破开它肚皮。
冷冷地盯着东北虎的一举一动,孟军开动大脑,这个距离上,东北虎可以快速冲过来,身陷雪地的孟军根本没有逃的机会。而它在快速运动时孟军没把握命中要害,万一手枪打不到或者打歪的话自己的脖子将会被一口咬断。
在家乡春城时,他曾亲眼见过老虎咬死饲养员的场面,真是惨不忍睹。所以孟军必须在它扑过来的瞬间用野战刀刺穿它的肚子,如果不成功,那可就要真成饲养员第二了。
双方对峙了10多分钟,东北虎开始时也用戒备的目光盯着孟军,还龇牙威胁他。但孟军一动不动,他知道老虎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因为人对它来说是个未知生物,除非它很饿,或者孟军去抢它的猎物。而现在它刚刚猎杀成功,只要不轻举妄动,它应该不会发起进攻。
果然不出孟军所料,东北虎戒备的眼神逐渐变成迷茫,由迷茫又变成好奇。它可能在想:这是个什么,什么时候来我领地的,怎么从来没见过?最后它对孟军丧失了兴趣,摇了摇大脑袋,带着战利品走进了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