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全能太守

九月的黄昏来得总是很快,还没等田野上空被日光蒸发起的水气消散.太阳就落进了西山。山谷中的岚风带着浓重的凉意,驱赶着白色的雾气,向山下游**;而山峰的阴影,更快地倒压在村庄上,阴影越来越浓,渐渐和夕阳的残黄色混为一体。

岳云此刻正押着车队行进在通往蔡州的路上。从濠州出来后,这一路之上倒是无惊无险,就算偶有几拨山贼路过,看到他们这支从头到脚都充斥着杀气的精锐之师,都不禁敬而远之。

岳云骑在马上,正思索着这趟经历。

这次去楚州借粮,原本以为是件小事,借不借得到,都应可以在一个月内返回。结果哪晓得遇上了这么多事情,现在已是九月初了,当初曹公公宽限的一个月期限已经过了。虽然自己之前曾提醒过岳飞分批撤离一些老弱病残之兵,这样好歹也可以称正在撤退之中,避免给秦桧一个违抗军令的口实。只不过自己不在,也不知道岳飞认真照办没有。

唉,还好金使萧毅已经被我杀了,赵构和秦桧就算要和谈,也总得等金人重新指派一位使者吧。而且金人必将为此震怒,提出的条件必然苛刻,恐怕他们也未必敢轻易答应了。岳云心中暗想。

就在这时,关铃却在他身边轻声说道:“大公子,蔡州到了!”他的声音中带着一股喜悦之意。

岳云抬头一看,只见一座破破烂烂的城门出现在了自己眼前,城门上有着“蔡州”两个石刻大字,只不过亦是破损严重。而城楼上站的兵丁却是精神饱满,气势与之前经过的寿春、濠州等城的士兵大不一样。

“总算回到我们岳家军的防区了!这下也可以放松一下了。蔡州的留守好象是孟邦杰吧。一会让他派人帮我们看守好粮车就行了!”牛通在马背上伸了一个懒腰,这几天晚上他都在和岳云、关铃轮流值夜,实在十分疲倦。

“嗯,从蔡州北上,就算步行,亦只需十日就便可抵达朱仙镇,这趟借粮行动,咱们算是成功一大半了。”岳云心情也比较轻松,对身边众将道:“大家今晚好好睡个觉,明日再早点起来赶路吧。”

这时,在蔡州城的城门口,孟邦杰已赶来迎接。见到岳云等人后,口中直称:“后军副统制、蔡州留守孟邦杰,见过大公子。末将迎接来迟,还望大公子恕罪!”

岳云打量了一下这孟邦杰,只见他留着一脸络腮胡子,皮肤黝黑,身板倒是十分结实,国字脸,鼻直口方,一副标准的武将形象。他身上穿着一身亮麒麟锁子铠甲,胸口中央还有一个明晃晃的护心镜。

岳云微微一笑道:“孟将军太多礼了,我们原本就是突然来到的,事先并未通知将军,将军何必自责呢?”

孟邦杰叹道:“其实斥候早在半个时辰前就已通知了末将,称大公子一行车队已经到达离城三十里的地方。只是末将忙于处理一起民事纠纷,所以未能及时出迎。待处理完毕后,才听闻大公子已经到了城外,这才连忙前来迎接。唉,这调解民事纠纷之事,还真不是我们这些武将干得来的!”

岳云一听,便有些惊奇道:“处理民事案件,理应是地方通判之事,孟将军如何干起这事来了?”

孟邦杰听闻后,却是一脸愁眉苦脸地说道:“大公子,蔡州可是俺们三月前才收复的城池啊,地方官吏都还未到位,我这留守可是兼了太守、知府、通判、主簿的事务,实在忙得头昏脑胀了。我正想请大公子为末将在元帅面前美言几句,让俺老孟还是上前线打仗去算了,别当这什么留守了。”

岳云这时才恍然大悟。孟邦杰指引车队到府衙大院内停歇,然后开始安排岳云等一行人的食宿,忙得团团转。

不过就在此时,却听到“咚、咚、咚”轰隆隆的巨响,那府衙前的“喊冤大鼓”竟被人猛力敲响了。

“哎!又有人告状了!”孟邦杰对岳云叹道:“我这两月来最怕的就是这鼓响,那些民间琐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是难断,而且很头痛的是,末将只能算是勉强识字,对于大宋律例是一概不知,幸得从城内找了两名中过秀才的书生,临时聘为师爷,才算勉强可以应付。”

顿了一下后,他又说道:“大公子,你就先歇息一下,我且去前面衙门断案。”

岳云到这时代后,还从未见过击鼓升堂断案的场景,心中也是十分好奇。便顺口说道:“孟将军,要不我也陪你去看看如何?”

“大公子也要去?那太好了!”孟邦杰心中顿时一喜,心道大公子好歹是识字的,见识总比自己强点。

当下,两人便快步赶到了衙门堂内。孟邦杰立刻端坐在堂内的正座上,头上还有明镜高悬的牌匾。但他头戴的却是一顶黑铁精钢头盔,身上穿的还是那身亮麒麟锁子铠甲,看上去滑稽不已。

岳云有些忍俊不禁,笑着问道:“孟将军,你就这身打扮审案啊?”

孟邦杰也是苦笑道:“唉,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最开始时,我也是觉得有些不伦不类的,换了衙门内存放的通判官服,穿戴齐整了去审案。但只干了几天就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每天光换衣服的时间都要担搁不少,知府是一套衣服,通判也是一套,防御使又是一套……所以后来我也懒了,就穿盔甲算了。开始百姓也觉有些不习惯,但两个月下来,亦慢慢适应了。”

他此时吩咐下人在自己左侧给岳云也摆了个座位。岳云坐下后,却发现在孟邦杰的右边,亦放了一张椅子。

他开始还没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但片刻之后,只见一名身着长衫,四十余岁的文士一路小跑地进来,坐在那张椅子上,岳云才回过神来,原来这人就是孟邦杰之前提到的两位师爷中的一位。

岳云暗自好笑,他再看看了两侧站立的衙役,也是个个身披精铁铠甲,手拿红木水火棍,明显就是军中的士兵拉来凑数的,看上去倒比正牌的差役更要杀气腾腾一些。

这时,一名衙役已经将原告带了上来,这原告是一名穿着青底竹花纹锦衣的公子哥儿,手中拿着一把折扇。年约二十七八岁,虽然衣着整洁,却是脚步轻浮,加之脸上隐约带着股邪气,让人感觉有几分纨绔子弟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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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周到了,希望在大家的支持下,让本书有个好的成绩,这样新晨也就有动力把波澜壮阔的后续情节写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