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兹华斯的诗歌是以对英国新古典主义诗歌的革新面目出现于英国诗坛的,从而揭开了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序幕。但是他的诗歌除了具有浪漫主义诗歌的特征以外,还孕育了很多现代主义的因子。以往的研究者往往只注意到现代主义诗歌与浪漫主义诗歌的对立,而忽略了二者之间的继承关系。笔者通过对华兹华斯诗歌的现代阐释,进而说明文学史发展的延续性特征。
1 情与理的交融
英国浪漫主义诗歌之前的新古典主义诗歌以德莱顿、蒲柏等人为代表,他们的诗歌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的。蒲柏等人重视“巧智”,要求诗歌写得“正确”、“优雅”。当理性发展到极致,情感已经没有任何空间的时候,诗歌也就变得枯燥无味,走到了穷途末路。1798年,华兹华斯与柯勒律治合作出版了《抒情歌谣集》,这本诗集以其清新的诗风揭开了英国诗歌史上崭新的一页。1800年,在该诗集的再版序言里,华兹华斯旗帜鲜明地提出“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这种高扬情感、表现自我的诗学主张与新古典主义诗学是针锋相对的,这份序言也成为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美学宣言。以后的研究者也往往只强调华兹华斯的情感论,而忽略了他诗歌中的理性成分。雷纳·韦勒克在《近代文学批评史》中对华兹华斯的情感主义提出质疑。他说:“华兹华斯不能算作**裸的情感主义的提倡者。”的确,华兹华斯的“情感说”是有条件的,而不是不经思索地尽情宣泄。他说:“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这个说法虽然是正确的,可是凡有价值的诗,不论题材如何不同,都是由于作者具有非常的感受性,而且又深思了很久。”华兹华斯肯定了诗歌是诗人深思的产物,强调了意识的参与,他并没有全盘抛弃新古典主义的理性特征,而是试图做到情与理并举。他就是在这种诗学思想指导下进行创作的。这里以华兹华斯的名诗《我独自游**,像一朵孤云》为例
因为有时候我心绪茫然
冥思苦想地躺在榻上
这水仙会在我眼前闪现
把孤寂的我带进极乐乡———
这时我的心便充满欢欣
并随着那水仙舞个不停。
这首诗所描写的是华兹华斯在1802年所见到的一片水仙花的景象。关于诗的最后一节,有人认为有画蛇添足之嫌,不写出来读者一样能体会诗人歌颂大自然的意向。但这节诗体现的是一种“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而不是当时当地的倾诉。诗人并没有任由情感泛滥,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思,再次抒发的感情,总是带有几分理性。浪漫主义诗歌发展到后期,逐渐退化成为矫揉造作、无病呻吟的感伤主义,一味主观抒情。这遭到了现代主义诗人的反对。20世纪初在伦敦的“意象派”率先反对浪漫主义诗风。在休姆、庞德等意象派诗人看来,真正的艺术都是出于有理性的分辨力和合理的思索,而非无限地宣泄自我,直抒胸臆,这是进入新古典主义的一种转变。在经历了浪漫主义后期的情感泛滥之后,诗人开始向新古典主义回归,也是向理性回归。如休姆就主张以一种“硬朗而精确”的古典诗驱逐维多利亚以来浪漫主义的情感朦胧和无病呻吟。艾略特则自称是古典主义者,反对放纵情感,主张逃避情感。
笔者认为,在后期浪漫主义诗人那里,常常尽情宣泄私人情感,情对理的压抑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而在第一代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那里,理性与情感常常交融在一起。这无疑与现代主义诗歌有某种程度的契合。究其根源,这应该是华氏等人处于由新古典主义向浪漫主义过渡时期,虽然对新古典主义作了重大革新,但也不可避免地保留了一些新古典主义的长处,还没有发展到滥情的程度。而现代主义诗歌,根据雷纳?韦勒克的观点,既不能把它当作对浪漫主义的全盘否定,也不要把它看作是新古典主义的全面复活:“说来自相矛盾的是,声称反对浪漫主义的现代批评一面拒不接受大部分浪漫诗和浪漫主义批评为诗歌而倡导的某些形而上学的主张,同时却又重新搬出浪漫主义批评的基本原理。或许妥当些的说法是现代批评已将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的观念奇妙地混为一体。”华兹华斯的诗歌与现代主义诗歌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浪漫主义与新古典主义的结合,只不过前者是由新古典主义的“理”向浪漫主义的“情”过渡,而后者是由浪漫主义的“情”向新古典主义的“理”回归。二者出现的契合,也是文学发展规律使然。
2 “时间之点”
华兹华斯的长诗《序曲》记录了他心灵的成长历程。诗歌从诗人的童年、青年、上大学一直写到参加法国革命以后的岁月,追求一种心理的时空,而这正是后期意象派和现代派诗歌的特点之一。华兹华斯在此诗中还提出了“时间之点”(spotsoftime)的概念:
我们生命里存在的时间之点,
它们保有明显的更新能力,
当我们困于伪说和狂言,
或更沉重更恶毒的妄见,
或卷进琐务和社交的循环,
它们就向我们的心灵提供滋养,暗中医治。
这能力使人生增加愉快,
它深入,又帮助我们攀高,
已高的更高,跌倒的扶起再攀。
这神奇能力的藏身之处
在人生的某些断片,它们提供
最深刻的智慧,提出目的和方法,
实现心灵的当家作主———而外界的感觉
只是忠顺的仆役。这样的时刻
散布一生,最初的开始
是在童年。
“时间之点”用来指因为某种东西引起作者对过去生活的回忆,通过这些回忆,作者在不经意的刹那间领悟到更高层面的意义。自从华兹华斯提出“时间之点”这一概念以来,许多批评家,特别是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批评家提出了一些与之相类似的看法,如斯蒂文斯的“觉醒的时刻”(momentofawakening)、伍尔夫的“敏锐的瞬间”(exquisitemoments)、乔伊斯“顿悟”(epiphany)、庞德的“魔幻的瞬间”(magicmoments),以及艾略特的“不被注意的瞬间”(unattendedmoments)。这些词汇虽然不同,但大致含义都可以理解为世俗生活中灵光闪现的瞬间,或是事物真谛的突现。
“时间之点”是个“充满神性的所在”,表述的是“上帝探访人间的时刻”,在这一时刻,诗人拥有了更高的认识能力,思维进入神的国度。如在《序曲》第八卷中诗人由对大自然的爱领悟到对人的爱。诗人回忆自己初次来到伦敦,看到平凡的房屋,街道和下层的平民,在那一刻,忽然有所顿悟:
……这是瞬间的静止,
我内心闪现的一切来去匆匆,
皆在片刻,却又与时光并存,
销魂的记忆,宛若天赐神授。
艾略特的《四首四重奏》与华兹华斯的《序曲》类似,也是用沉思性语言写成的精神自传,充满了“灵魂被照亮的瞬间”,如其中《燃毁的诺顿》片段:
突然在一线阳光里
甚至在灰尘浮动时
那儿传来绿叶丛中
孩子们隐藏的笑声。
① 圣经·新约.中国基督教协会,1996:50.
基督教认为,只有像小孩一样的人才能进“天国”,①儿童代表了神的世界,诗人由此与神交流(对儿童身上未泯的神性的赞美也是华氏诗歌的重要主题)。诗人的思维超出了日常生活,处于极度的激动中。这种心灵顿悟的宗教体验在绵延而枯燥的时间里永存:
但只有在时间里,玫瑰园里的时刻,
雨中花亭里的时刻,
雾霭笼罩的大教堂里的时刻,
才能被记起;才能与过去未来相联系。
玫瑰园、雨中花亭、大教堂和《圣经》里的伊甸园类似,是诗人与神最接近的地方。在那里,艾略特获得了与华兹华斯相似的神性体验。
3 悲观的现代情绪
现代主义诗歌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暴露工业文明下西方社会的异化现象,诗歌充满了悲观主义、虚无主义思想。而浪漫主义诗歌则以表现理想著称。这是二者在思想内容上的一个重要区别。但华兹华斯是一个复杂的诗人,一方面,他的确向往一种脱俗的境界,诗歌中有对心灵宁静的憧憬。另一方面,处于工业化早期,他敏锐地感觉到了现代社会存在的问题,诗歌弥漫着孤独、死亡、苦闷、焦虑、悲观的现代情绪,充满了生存的不确定感。
18世纪末的英国社会,工业文明入侵乡村,造成大批农民破产,流离失所。物质主义盛行,道德水准下降。诗人目睹动**的社会,描绘了一幅幅现代化进程中的悲惨画像。如作于1800年的《迈可尔》一诗,诗的情节是关于一个穷人家庭的:父亲迈可尔是个老羊倌,妻子伊莎白管家并纺织,儿子叫路克。他们的生活简单而纯朴,与大自然和谐一致。但路克18岁时,由于商业上的失败使家庭破产,父亲于是送儿子进城投亲。城市的**使儿子走上了邪途,从此一去未归。最后,伊莎白和老羊倌相继离开了人世,而他们的羊圈还未修完。老羊倌象征着卢梭以来浪漫主义思想家所向往的自然人;而路克是被近代文明都市所毁灭了的纯洁少年。正如王佐良先生所说:“羊圈终未完成,就像父子情谊之终于断裂,是近代文明造成的必然悲剧。”[7]这让人堕落的城市与现代主义诗人波德莱尔《恶之花》中光怪陆离的巴黎,艾略特《荒原》中虚幻缥缈的伦敦可谓一脉相承。
孤独是华兹华斯诗歌的一个重要主题。他塑造了大量孤独者的形象:退伍兵、老乞丐、割麦女以及云游四方的孤独诗人。在这些孤独者的身上,诗人寄托了对人类苦难的同情以及人与人之间的难于理解的意识。每个人都在孤独地挣扎。他们彼此隔绝,人情冷漠,甚至自生自灭。叙事小诗《露茜·葛雷》的副标题就是《孤独》,讲述了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的一生。她为了让母亲回家途中照明,独自给城里的母亲送去一盏灯,可是女孩因为暴风雨迷失了方向而被淹死。孤苦伶仃的露茜已经演变成了孤独的象征,华兹华斯是第一位致力于表现孤独意识的诗人,他不仅揭示了他所处时代人们的孤独感,而且也预示了当今时代人们面对的孤独。
华兹华斯大量描写死亡。在《我有过阵阵莫名的悲痛》一诗中,诗人描写自己月夜骑马去会情人。但月儿落下,一个怪念头溜进诗人的脑海,“露西死了可怎么办?”字里行间流露出惴惴不安的心情。社会让每个人都没有安全感,亲人别离、生死莫测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写照。现代主义诗人经常表现的担心、焦虑、苦闷的情愫,华兹华斯早已感受到了。在悲观的情绪的背后,隐藏着诗人对现代化进程的深刻反思。这与现代主义也是一脉相连。
历史发展到20世纪,西方的现代文明已经高度发达,西方人陷入了严重的异化之中。物质财富的积累抑制了人的生命本体的发展,使人丧失个性,孤立无援,人与人之间无法沟通,充满敌意。现代主义诗人对现代社会展开了激烈的批判。如艾略特,把整个欧洲社会比喻成寸草不生的荒原,把失去信仰的西方人比喻成“稻草人”、“空心人”;转向现代主义之后的叶芝在《基督重临》中把现代世界描绘成礼崩乐坏、危机四伏的一片混乱景象。而早在18世纪末,这些现象刚露端倪之时,华兹华斯就已经预见到了。现代主义诗歌中所表现的主题,几乎都可以在华兹华斯的诗中找到痕迹。然而,正如艾略特把回归天主教作为救世良方一样,难能可贵的是,华兹华斯也提出了他的人类拯救之路———回归自然与自然人性。综观华兹华斯的创作,最重要的思想就是呼吁人与自然的和谐,反对现代文明对人性的扭曲。自然是人类心灵的保姆、向导和护卫,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只有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心灵的创伤才能够平复,精神才不至于堕落。从这个意义上讲,他和艾略特可谓殊途同归。
4 结束语
在文学发展史上,一个文学流派或思潮的发展,往往是对前一个文学流派或思潮的强烈反叛。对于浪漫主义,现代主义就持强烈的批评态度。但是,任何一种文学思潮对于以前的文学传统都不可避免地有一定继承。我们在注意到革新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到延续性。正如蒋承勇先生所认为的那样,一旦作家作品被纳入到“××主义”的门内,并用“基本原则”的封条将其禁锢起来之后,文学研究就会产生片面性和误解[8]。浪漫主义诗歌是在新古典主义诗歌的土壤中孕育而成的,而现代主义诗歌又与浪漫主义诗歌有着割不断的血脉。华兹华斯诗歌的现代性特征恰好说明了文学史发展的继承性延续性这一规律。
华兹华斯与公安派文论的契合及离异
华兹华斯的诗一直以来就受到了国人的关注,在这些关注中最有意义的是将他的诗论与中国传统诗论作比较。可比性最大的是他与明代中后期兴起的公安派之间的契合上,当然这一现象早已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并给予了相关的研究。本文的研究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从文化的视角来重新审视他们诗学的契合与离异,由此为中西诗学理论的比较提供一定的启示。
一、性灵与感情
关于华兹华斯与公安派的文论,就“情”而言,学界认为这是他们最为相似的契合点。这一观点确实也有一定的道理。
明代的公安派在反对前后七子这一背景下,以李贽的阳明后学为核心,提出了诗应该表现人的真性情。三袁中最有影响力的袁宏道从“情”字入手,大力阐发诗歌的性情之言。袁宏道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写的《叙小修诗》中提出了着名的“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诗歌创作主张,并且认为,“弟小修诗……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有时情与境会,顷刻万言。如水东注,令人夺魄。其间有佳处,亦有疵处。佳处自不必言,即疵处也多本色独造语。”这在当时程朱理学一统天下的明代,具有很强的震撼力。英国的华兹华斯也提出了类似的理论。华兹华斯在为《抒情歌谣集》所写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诗歌创作主张。他提出:“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溢。”[1]这里所说的感情就是源于人们心灵的东西,与公安派“性灵”很相似。从上述两者的“感情说”来看,他们之间确实具有某些契合点。但事实却不尽如此,他们各自学说产生的文化背景在某种程度上暗含了一种离异。
在华兹华斯那个年代,理性成为主宰人们思想的一大霸权话语。这种理性要么以古典主义的上层秩序为准则,要么以启蒙主义的思想为准。前一种理性主要体现在流行于当时英国诗坛的“英雄双行体”所反映出来的思想状况,后者则是华兹华斯亲身经历的思想浪潮。前一种理性由于反映面狭窄,既不符合当时整个资本主义思想的发展,也严重地束缚了文学的发展;但后者则却因为法国大革命失败宣告了启蒙理性的破产。正是在这一文化背景下,华兹华斯将诗笔从外在理性秩序转向了内心情感。由此,内在的情感的抒写成为他诗歌表现的主要内容。
而当时公安派的性灵说则产生于另一种不同的文化背景,公安派的“性灵说”直接来源于当时的思想家李贽的阳明后学。公安派的“性灵说”在文学方面回应了当时反对封建人性束缚的思想浪潮,提倡个性与情感的自由表现。但这种个性与情感在中国封建时代的文人中更多的是一种人生价值取向。这种人生价值取向缘于中国思想的儒释道渊源所形成的出世与入世思想。正如易闻晓认为的那样,“公安派文学理论是其心性之学在文论领域的全面延伸,它的唯一主张就是文学的自适。”(P5)。之所以如此,易先生认为公安三袁所阐发的融通三教的心性之学本质上就是世俗化和存在化的士大夫禅学,其旨趣只在支持一己性情的自适。“生于佞佛之门的袁氏兄弟颇承‘宿世慧性’,家庭环境的熏染滋养了他们的宗教依恋与佛禅悦好。然而其禅学融通三教,却是由于王门心学‘援禅入佛’时代学术风气的强力影响。”(P9)从这个方面而言,袁氏兄弟所谓的性灵又不止于人的感情,更多的则是一种文人士大夫的自适情趣。因此说公安派的“性灵说”又侧重一个“趣”字。袁中郎在《叙陈正甫会心集》中从正反两个方面解释说:“世人所难得者唯趣。趣如山上之色,水中之味,花中之光,女中之态,虽善说都不能下一语,唯会心者知之。”从袁中郎的话中明显地看出,他们所追求的事业更多是当时世人难于追求的“趣”。这种“趣”实乃寄意山林,逍遥河畔的一种情趣。
上述对他们文化背景的分析可以看出,他们之间就情与趣来说是不同的,虽然“感情”在他们反叛理性的时候都成为最佳的选择。这一选择使得文学表现的个性色彩丰富多彩。但从这种选择的文化背景中我们又看到他们各有侧重,正是这种侧重点构成了他们思想的离异。华兹华斯更强调对于感情的流露与抒写,而感情却作为反理性的对立面出现。公安派的性灵在注重个人情感的表达时,更看重的是一种人生自适的生活态度。前者体现出的是西方文化思想中理性与感性二元对立的哲学;而后者则体现出中国传统文人的处世态度,即“出世”与“入世”之间的二难选择。
二、童心与“真”
理性既然失去了它在思想体系与文学价值体系中“真”的地位,那么代表感性的“感情”就直接地成了理性价值取向的替代品。这一标准很不具稳定性与有效性,于是华兹华斯与公安派都进一步把“童心”之“真”,作为情感表达与判断的另一个重要选择。
“公安派”的思想导师李贽最早便提出以“童心说”来判断文学的价值与标准。李贽在《童心说》中就明确说:“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也”;“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人而非真”“岂非以假人言假言,而事假事,文假文乎?”李贽认为童心之“真”,才是文学创作者的最佳心性,而文学作品之佳作则在于它体现了这一“童心”之“真”。对此袁中郎在《叙陈正甫会心集》中也提到了,“当其为童子也,不知有趣,然无往而非趣也。”可见,袁中郎的“童子趣”回应了李贽提出的“童心说”。所谓“童心”即是人之真心。这种真心状态因为它还未受到人世间各种思想尤其是封建各种教条的浸**,因此是人心之本色。这种本色是人之性灵最真的一种状态。这种“童心”或“童趣“乃是禅宗修心所要达到的一种精神境界。从这一点而言,李贽与公安派所谓的“童心”很明显地具有一种禅宗色彩。
尽管华兹华斯也倾心于童心说,但其文化背景却和公安派完全不一样。在华兹华斯的诗中也出现了大量歌颂童年美好纯真的诗篇。诗人还在《每当我看见天上的彩虹》一诗中提出:“儿童既然是成人的爸爸,我就希望天然的敬爱,把我一生贯穿在一块”。至此,“儿童乃成人之父”便成了华兹华斯童心说思想的核心。华兹华斯所以如此倾向于童年复归,一方面是诗人在豪斯海德小学读书期间度过的愉快童年对他一生的思想和创作产生的影响。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背景是诗人所经历的文化思想大转型。诗人所生活的时代,资本主义文化已很发达,技术与机械主宰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使人异化为物。人的心灵也像机械那样老化而呆滞。于是怎样唤醒人类那失却的活泼与天真便成了当时人们思考的问题。作为诗人的华兹华斯根据自己童年愉快的生活体验,提出了向“童年复归”这一话题。同时,通过吸收卢梭在《爱弥尔》一书所体现出来的教育思想,诗人认为只有那些“最初的感情和最早的记忆”才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摧毁的;并且“把全部希望寄托在过去,把这种精神的复归作为自己安身立命之所,作为拯救现实的唯一出路”(P22-56)。童年的复归在华兹华斯诗歌中所承担的功能以及它的作用很明确地表达出来了。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卢梭的思想也是建构在对工业文明与技术文化的批判基础之上,这与当时整个浪漫主义文学产生的文化背景即对资本主义文化所产生的各种弊病的反拨是一致的。
由这些分析可以看出,对于封建理性的反叛使公安派转向了人性未受污染的童心;在华兹华斯那里,“童年复归”又成为资本主义文化中人之异化与堕落的救赎之路。这两者产生的文化背景完全不同,但他们之间共同的选择却证明了人类的童年是完美的、自然的。它既是人类在迷惘之际的回忆之所,也是人类异化与堕落之途。
三、返回自然与重返民间
“童心说”不仅是公安派诗人个体心性的表达,更是整个民间百姓的心性再现。正是在这方面,公安派的文学思想与创作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传统文人的另一价值取向,即入世思想的折射。尽管这种取向是当时公安派在主观上所不耻的,但其对民间文学的重视客观上则间接地折射了这一传统。公安派三袁提出了“代各有诗”的观点。他们反对做诗的各种束缚的同时,把视野投向了民间。他们认为民间文学是“真人所作,故多真色”。他们不光推崇当时极为流行的《擘破玉》、《打草竿》之类的歌谣;在实践中袁宏道还将自己学习民歌的作品收入自己的集子,而不避“近平,近俚,近俗”之嫌。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了他们的主张,即“当代无文字,闾巷有真诗”,“野语街随意取,懒将文字拟先秦。”这种民间文学价值取向不仅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民间文学传统,还进一步突破了儒家那种温柔敦厚的诗风。
华兹华斯也是在卢梭思想的影响下,将诗歌描写的范围从童年的感伤转向了对大自然的讴歌,对乡间生活的赞美。然而,这种对自然与乡村民间生活的偏爱更多地表现了对资本主义文化的反叛倾向。华兹华斯把自然世界,尤其是日常的田园生活作为他诗歌内容的最重要选材。他说:“因为在这种生活里,人们心中主要的热情找到了更好的土壤,能够达到成熟境地,少受一些拘束,并且说出一种更淳朴和有力的语言……因为田园生活的各种习俗是从这种基本情感萌芽的,并且由于田园工作的必要性,这些习俗更容易为人了解,更能持久;最后,因为这种生活里,人们的热情是与自然的美而永久的形式合而为一的。”(P121)对理性思想的反叛,华兹华斯选择了个体感情与童年的复归作为恢复鲜活人性的途径,使这些鲜活的人性在自然与乡间得到了最佳的表现。从诗歌内容到语言形式方面,华兹华斯都采用了与古典主义诗歌完全不同的形式。例如他的《丁登寺》一诗则表现了宇宙与自然和谐的主题;《我们是七个》、《孤独的收割者》、《她住在人迹罕至的路边》、《几个乞丐》等诗则对下层民众表示出了一种深切的、发自内心的同情。不仅如此,华兹华斯在描写自然时还反映出一种基督教的神秘主义思想。大自然是他崇拜的对象,因为自然之中隐藏着一种神秘而仁慈的力量。在基督教看来,自然与人类一样都是上帝创造物,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对应的;然而,在工业文明中,人类不可避免地被物化,甚至走向了堕落;人类已经找不到上帝初创人类的纯洁之途。唯一可做的便是通过对自然的冥思来寻得上帝的灵光。这种思想在华兹华斯的诗中也体现得较为明显。纵观整个华兹华斯的诗,诗人往往将自然之景的冥想与乡村生活的描写结合在一起,使之不仅具有一种生机的气息,而且在这种生活描述的后面反映出诗人的神学思想倾向。
综上所述,华兹华斯与公安派之间因其文化根底的差异使他们所选择的自然与民间也呈现出不同的文化内涵。公安派在复古之声中将视野投向了民间文学,而且还进一步突破了传统诗学,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华兹华斯的返回自然也把目光转向了对乡村生活与自然风光的讴歌与赞美。不同的是,这种取向却是拯救工业文明中人的异化与堕落的途径。无论如何,他们之间对民间生活的重视,对平民大众的关注,在人类文学史上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