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见面礼

花恨柳此时的心情糟的不能再糟糕了。今晚连续两件事都在他预料之外——一件是到公主院的时候婚书已被取走扑空一次,一件是所杀非人,竟让那取了婚书之人有时间逃走了!

此时,再去追先是时间来不及,即使有充足的时间他也会因为不知道这婚书将要送到哪里去而四处碰壁。

如此一来,后面的事情可就麻烦了,回去还要好好和天不怕商量才行啊!花恨柳脸色阴沉地想着,然后走到内宫某处温明贤告诉他的地方,温故与温文都已经等在那里。

“先生,赶紧换衣服吧,时间快到了。”温文见花恨柳现身,高兴地招呼道,他身后的温故也是闻声捧出一件与花恨柳身上所穿一模一样的衣物。

“嗯。”花恨柳低声应了一声,忽然又似想起来什么似的,问道:“你们二人在这里可曾见到有人……”话未说完,他失声一笑:想来自己是急糊涂了,若是有人从这里经过,他二人岂会活生生地站在自己跟前呢?

“什么?”温文能够看出花恨柳不高兴,因此也没有多问,反倒是温故不知所谓地问道:“您刚才说什么?”

见花恨柳一脸苦笑,他又提醒道:“马车里有温水,您还用不用洗个澡?”

换下的衣物、洗澡去血腥的温水以及预防受伤可以暂时止血的药物,温明贤皆令两人准备好了,只不过此时花恨柳用不到全部而已。

“不必了,我赶时间。”花恨柳一挥手,将换下的破乱的一衣服放回温故手中,猛然心中又是一惊:黑子那家伙,想来应该会记得帮我收掉那只被拉扯坏的袖子吧?看来自己还是太大意了……

正如花恨柳所想,负责清场的黑子确实捡到了那只袖子。

“处处破绽啊!”叹口气,他索性一把火直接将拿袖子烧掉了:“那么,没有拿到婚书,又该怎么办呢?”低声嘀咕着,他略带担忧地朝那处仍然亮着灯的高阁望了两眼,随后闪身又回到了黑暗中。

再回到晚宴上时,几处比拼已经结束得差不多了,唯有一处聚集了很多人,花恨柳趁人不注意,也装作刚刚看完其他热闹好奇凑上来的模样,运用一些巧劲儿轻轻松松地就挤到了前面。

“一两银子能值多少钱?你若……你若喜欢本君,本君可以随手赏你上百两、上千两,甚至上万两也行的……”

“那么多啊!”

“对啊,比这个小光头能给的可多了去了。”

……

花恨柳万万也没有想到如今引来众人围观的主角,竟然是三个小孩,且从与他的亲密关系上来看,哪一个都可以说是至亲的人啦——一个是他先生,虽不说终身为父,但就冲着天不怕那日肯放出“天谴”来救自己,那也是学一样浓的感情在;一个是他女儿,虽说是干女儿,不过灯笼很讨人喜欢,连杨武都扬言要罩着她,他自然也是喜欢得紧;还有一个是他新收的学生了……不,或许另外一个身份更能显得两人关系不一般,金正阳是雨晴公主的弟弟,雨晴公主是自己的女人,也便是说金正阳是自己女人的娘家人……

这三人之所以能够聚在一起,主要还是因为年龄都差不多,显得有话说;而之所以能够吸引这么多人的注意,那也是一件说起来可大可小的事情——越国大君,看上灯笼了。

往小处讲,这不过是小孩子一时兴起,表达对自己所喜之人的疼爱罢了;但是往大处讲,这是越国大君在选今后的君后啊!一个处理不当,那便是另外一起外交事故了。

此时的场中较显眼的除了三个小孩,还有三名看上去地位较别人更为尊崇之人,其中有两人花恨柳是认识的,一是文相温明贤,另一个是礼相隋复之,还有一人满脸皱纹却面白无须者,想来便是今日下午陪同越国国母出席别院落成典礼的工相兰登封了吧!

“你怎么不说话了啊?是不是觉得比不过我才装聋作哑的?”相较于平时,天不怕此时的表现却显得颇让人可怜——他一直以为拥有一两银子的自己是这世界上最最富有的几个人之一才对,直到方才自己说出拥有“一两银子”以后满场皆先是一愣,而后哄堂大笑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一直被死长生、庄伯阳等人糊弄着、压榨着,其实说到底自己不过是一个穷鬼!

“灯笼,你看他此时连敢说话都不敢说了,你还是喜欢我吧!”说着,金正阳又转头向兰登封问道:“用我自己的钱可以给她修一处好看好玩的宅子吗?”

“虽然具体的数目只有季平湘知道,但最近几年收入还是不错的,足够了。”兰登封想了想,老是答道。

“怎么样?答应不答应啊?”见兰登封如此配合地答道,金正阳更是得意地仰起头,问道。

“这个……不好吧!”灯笼迟疑着,小心答道:“虽然有钱却实能够买许多许多糖葫芦,但是糖葫芦多了也吃不完啊……再说了,修了宅子有什么好的,只是把自己关在笼子里罢了,去外面看风景不是更好吗?”

说完,见天不怕还是一脸丧气的模样,灯笼不知从何处学来的,竟然也拉过那只小手使劲儿攥了攥道:“他虽然只有一两银子,但是我要的时候他能都给我啊,你是有数不清的银子,但我要的话你敢都给我么?”

你敢都给我么?花恨柳在一旁听着有趣,却完全没有料到灯笼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其实,现场之中了解灯笼的人、不理解灯笼的人实在太多,听到这句话的人也不在少数,但能够真正在灯笼说出这句话,还有能表示平静的人却没有一人!

“我……我……”被灯笼这般一问,金正阳竟一时忘记了以“本君”自称,而是一脸错愕和不肯定地迟疑着,迟迟没有回答。

“你看,你也说不出话来了……”灯笼见对方这般,仍不忘回击金正阳一句,仿佛她这样说出去,就能令天不怕心中舒服一些似的。

“大君勿怪,从刚才大君的话来看,您确实很疼灯笼。但是方才灯笼这样一问,您还不是一样说不出话来?可见喜欢与不喜欢与能不能说出话来是没有什么关系的,有的人喜欢将喜欢的话挂在嘴上,那也不能深信是真,有的人将喜欢埋在心里,那也不能怀疑是假……”

说到这里,她用自己的小手将天不怕的小手捧起来,放在贴近心口的位置道:“其实灯笼知道,天不怕虽然胆子小,但还是真心对灯笼好的……”

石破天惊!这股力道对花恨柳的冲击丝毫不亚于当初见到斗笠的薄纱遮掩下雨晴公主面容的那一次,然而更关键的是,灯笼这么小,怎么会说出这样的道理来?

想到这里,花恨柳脸上说不出是笑还是哭,呆呆地看着这两个看上去似乎是要历经一番磨难才能换来真爱、实际上却只有**岁年龄的小孩子,气顿时不打一处来:肯定是周围有谁向灯笼灌输的这些东西!到底是花语迟还是佘庆?还是……

想到此处,他在围观的人群中张望了两眼,果然看到杨简暗暗地向灯笼翘了翘拇指,得意地从她吐了吐舌头。

只不过,杨简这番吐舌头得意的表情并未持续多久,当她看到花恨柳咬牙切齿、眸子里几乎要喷出火来时,脸上一滞,赶紧装作一本正经什么都没看到的模样。

“哈哈,不愧为花先生的千金啊,不但思辨过人,连讲起来这番大道理也令我们这群自诩博才之人汗颜啊!”正当花恨柳要冲杨简走去质问她一番时,场上的笑声却令他不得不止步。

说话之人是温明贤,所对着的方向正是花恨柳。

“老大人过奖了!”花恨柳无奈,只好应声站出身来。

“爹爹!”灯笼心知刚才说的那番话想来是全被花恨柳听到了,拉着天不怕跑到花恨柳跟前脆声喊道。

“看我回去不打你屁股!”花恨柳装作一脸高兴地点点头,摸了摸灯笼的脑袋,从嘴角挤出一句话道。

“先去玩吧!”又看似轻轻地拍了一下灯笼的脑袋,他招呼两人一边去玩,旁人只觉得这真是父女情深,却未看到灯笼一副疼得要哭出来模样。

“先生,此次过了啊!”天不怕走过时,花恨柳轻轻附在他耳旁说道。

“嘿嘿……”天不怕呲起牙朝花恨柳一笑,又低下头装作受委屈的模样跟着灯笼离开了。

这些小孩,又哪里像小孩了……心中想着,花恨柳转头看那个还算是小孩的越国大君金正阳,却见他也反应了过来正看着自己。花恨柳摇摇头,那双满是期待的眸子顿时一黯。

暗十年龄不大,是十人中年龄最小却也跑的最快的一人,今晚他们奉命去取公主的婚书,然后再依照命令将婚书送到别处。

至于为何是“送到别处去取”而不是如大越传统一样由女子至亲或者族中德高望重者填写,暗十不知道,但他也不必问——他的责任只是完成命令下达的任务。

此时大哥他们应该解决掉后面的麻烦出发赶来了吧?一边飞檐走壁,他心中一边暗暗想道。抬头望去,城门的轮廓已远远出现在眼前,不到数息时间想来便要到了——到那里,任务也便完成了吧!

“那个……这个东西是不是你掉的?”忽然,他听到背后有人招呼,开始还以为是错觉,但瞥眼间见一人手里举着一条一尺余长的盒子正对着自己的方向问。

嗯?不好!心中惊疑,他伸手小心在怀里摸了摸,竟然空无一物!

“这个……谢谢提醒!”收脚转回到那人所站之处,暗十才发现这人五十岁左右的年龄,满是皱纹的脸上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想来是至下午闭城之后不理解城里宵禁的规矩,到现在还没找到住处吧!

从他手里接过盒子,他想:也罢,既然你帮了我这么大一个忙,我便不去追究今晚的事了。想到这里,他直接转身飞身而起,继续朝着城门飞奔而去。

目送着这道黑影离开,那人嘿嘿一笑,从怀中掏出一页书信模样的薄纸道:“花公子的见面礼有了,不知道看到在下,小姐会不会开心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