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以来,郡县每年年末要派人向上级汇报一年的工作,是为上计。西汉时期,郡国每年年末派人到朝廷上计,在长安负责受计的是丞相(西汉末改称大司徒)与御史大夫,只有武帝时曾四次亲自受计,其余朝并无皇帝受计的惯例。①两府在受计结束前,要分别召见郡国计吏,并各自宣敕,告诫一番。两府召见的顺序,应是御史大夫在先,丞相在后。计吏在听罢丞相的敕之后,就要打道回府了。

西汉末年两府接见计吏的仪式与宣敕的内容,东汉初年卫宏的《汉旧仪》有详细记载。不过,《汉旧仪》全书最晚明代已经亡佚,现存实际只有一个来源,即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辑录的二卷本与补遗一卷。孙星衍的辑本则是基于四库聚珍版的《永乐大典》辑本,并以两《汉书》、唐宋类书中的遗文校、补而成。①两本内容大同小异。其他辑本或袭用孙辑,或在孙辑基础上再加补遗而已。②

关涉本文的部分最早见于《续汉书·百官志一》“司徒”条刘昭注补引《汉旧仪》③,此外,北宋孙逢吉(11世纪后半期)《职官分纪》卷二《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去大”条注亦引此条④,明朝梅鼎祚(1549—1615年)编《西汉文纪》卷四亦收录此敕,复见于《四库全书》所收《永乐大典》本《汉官旧仪》。有关仪式则见于《北堂书钞》卷七九《上计》⑤、洪咨夔(1176—1236年)《两汉诏令总论》⑥。

兹以点校本《后汉书·百官志一》“司徒”条刘昭注补引《汉旧仪》为底本,校以他书文字,底本无误则不出校,录文如下:

哀帝元寿二年,以丞相为大司徒。郡国守丞①长史上计事竟,遣。公②出③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记室掾史一人大音④读敕,毕,遣。⑤

敕曰:“诏书数⑥下,禁吏无苛暴。丞史⑦归告二千石,顺⑧民所疾苦,急去残贼,审择良吏,无任苛刻。治狱决讼,务得其中。明诏忧百姓困于衣食,二千石帅劝农桑,思称⑨厚恩,有以赈赡之,无烦扰⑩夺民时。今日公卿以下,务饬俭恪,奢侈①过制度以益甚①,二千石身帅③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请谨⑩以法,养视疾病,致医药务治之。诏书无饰厨传增养食⑩,至今未变,又更过度①,甚不称。归告二千石,务省约如法。且案不改者,长吏以〔闻〕。官寺乡亭漏败,墙垣他坏不治,无办护者,不胜②任,先自劾不应法。归告二千石听。”

关于丞相召见上计吏的仪式,《北堂书钞》卷七九《设官部·上计》“大声上答”条:

《汉书》:哀帝元寿二年郡国计竟发遣,司徒出迎,亲问百姓疾苦。所计掾吏各一人音声大者上答。又读五条诏书,读敕毕,罢。③

此段记载与《续汉志》所引《汉旧仪》出入不少,其中提到各地计吏要选大声者回答司徒的提问,正与司徒亲问相应,当是为《续汉志》引文所省略掉的内容。而所读的敕为《五条诏书》,亦是《续汉志》所引忽略的一点。此敕的内容应是诏书,尚有旁证。宋人洪咨夔《两汉诏令总论》在讲到“奉行之序”时云:

郡国长史上计,丞相御史记室大音读敕毕,遣以诏书。④

此说当是对《汉旧仪》有关内容的概括,“遣以诏书”即指发遣仪式上大声宣读的敕。其内容摘自诏书,且涉及五个方面,故称“五条诏书”。西汉刺史行部“以六条问事”,循吏好为“条教”,以及王莽执政时颁布的“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⑤,均是其比。孙星衍《续古文苑》卷五便根据《北堂书钞》的记载将上引敕文细分为五条,兹依校订后的文字,按照孙氏的区分,分条列于次:

1.诏书数下,禁吏无苛暴。丞史归告二千石,顺民所疾苦。急去残贼,审择良吏,无任苛刻。治狱决讼,务得其中。

2.明诏忧百姓困于衣食,二千石帅劝农桑,思称厚恩,有以赈赡之,无烦扰夺民时。

3.今日公卿以下,务饬俭恪,奢侈过制度以益甚,二千石身帅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请谨以法,养视疾病,致医药务治之。

4.诏书无饰厨传增养食,至今未变,又更过度,甚不称。归告

二千石,务省约如法。且案不改者,长吏以〔闻〕。

5.官寺乡亭漏败,墙垣他坏不治,无办护者,不胜任,先自劾不应法。归告二千石听。①

孙氏的划分基本可从,只是最后一句“归告二千石听”或许是整个五条诏书的结尾,要求将以上内容转告二千石,而不属于具体哪一条。

此五条诏书的内容涉及郡国治理的很多方面。第一条要求去残贼、择良吏、狱讼平,关注的是治理方针、用人与司法。第二条具体围绕如何治民,强调劝农桑、保证民时,出现灾荒要赈济。第三条强调公卿以下要俭朴恭敬,不得奢侈逾越制度,二千石要身体力行,以此劝化百姓。百姓有疾病要提供医药救治。第四条强调诏书要求不得整饬厨、传舍,增加饮食,至今未改,而实际上反复超过标准,很不相符,要求计吏回去转告二千石,务必依法节约减省。追查不加改正者,长吏要向上汇报。

第五条涉及官府设施的维护,官寺、乡亭设施出现漏雨、破败,墙体毁坏不加修治,负责官员便是不胜任其职,要先自己举劾自己没有按照法令行事。

以上内容,较之西晋以后皇帝接见计吏后颁布的“五条诏书”显得不那么系统化,更缺乏思想上的连贯性①,更多地体现了对郡国实际治理中暴露的问题的关注,带有更多的针对性。

这些内容虽然是以皇帝未驾临,仅司徒在场,并由记室掾史宣读“敕”的形式来传达的,其内容则是皇帝诏书的摘录与重申无疑,其中几次出现了“诏书”与“明诏”,代表了皇帝的一贯立场与想法。

此外,如学者指出的,《汉旧仪》的这段记载,实际是大司徒主持的敕戒上计吏仪式单,而敕文可能是某一时期固定使用的礼仪性戒敕。②此说很有道理。类似的礼仪性诏书《汉旧仪》还有保留,如神爵三年丞相初拜策与五凤三年正月御史大夫初拜策③,具体内容如下:

惟神爵三年十月甲子,丞相受诏之官,皇帝延登,亲诏之曰:

“君其进,虚受朕言。朕郁于大道,获保宗庙,兢兢师师,夙夜思过失,不遑康宁,昼思百官未能绥。於戏!丞相,其帅意无怠,以补朕阙。於戏!群卿大夫,百官慎哉,不勖于职,厥有常刑,往悉乃心,和裕开贤,俾之反本又民,广风一俗,靡讳朕躬。天下之众,受制于朕,丞相可不慎欤?於戏!君其诫之。”

大夫初拜,策曰:“惟五凤三年正月乙巳,御史大夫之官,皇帝延登,亲诏之曰:‘御史大夫其进,虚受朕言。朕郁于大道,获保宗庙,兢兢师师,夙夜思已失,不遑康宁,昼思百姓未能绥。於戏!御史大夫,其帅意尽心,以补朕阙。於戏!九卿、群大夫,百官慎哉!不勖于厥职,厥有常辟,往悉乃心,和裕开贤,俾贤能反本乂民,靡讳朕躬。天下之众,受制于朕,以法为命,可不慎欤?於戏!御史大夫,其诫之。’”

两者文辞仿《尚书》体,与《史记·三王世家》中册封武帝三子的文辞相类,属策书无疑。两者内容几乎完全一致,差异除了称呼,基本限于个别字词,上面用阴影标出,不难分辨,有实质性区别的一句是策御史大夫时提到“以法为命”,此应与其职掌有关。①而据《汉旧仪》,两者分别是神爵三年(前59年)十月与五凤三年(前55年)正月对即将赴任的丞相与御史大夫颁布的策书,内容可以说是没有什么差别,具体是不是丙吉拜丞相,以及杜延年拜御史大夫时所用,并不清楚。两者均未出现丞相与御史大夫的姓名,与《三王世家》中实际的策书不同,更可能是某个年份之后,每次丞相与御史大夫之官时皇帝颁授的通用之词②,神爵三年与五凤三年或是初次行用的年份。③两者与上文所讨论的“五条诏书”可以为比。

五条诏书若是礼仪性戒敕,可能是某段时间内每年上计结束前反复宣读用的文本,其内容体现了这一时期内皇帝关于二千石治理郡国的要点。要想考证出此诏书最早究竟何时出现,可能性不大。也许它经历了一个不断丰富、调整的过程。至少我们知道,第三、四条在宣帝时均曾专门下过诏书④,加之宣帝本人十分重视二千石对郡国的治理,常称“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并拔擢重用循吏⑤,现在系于哀帝元寿二年的五条诏书很可能最后定型于宣帝时期,一直使用到哀帝朝。

这里令人感兴趣的是诏书第四条。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场合,为何会专门提到“无饰厨传增养食”,涉及这样一类具体机构及其工作?

所谓“厨传”,《汉书·王莽传中》记载始建国二年冬,莽复下书曰:“不持(布钱)者,厨传勿舍,关津苛留。”颜注云:“厨,行道饮食处。传,置驿之舍也。”(99中/4122)当时皇帝分布各地的行宫内亦有厨或共厨,主要为帝王提供祭祀用品和饮食①,诏书针对的当然不是这类厨,而是泛指分布帝国各地的负责接待公务外出官吏,为其提供饮食与住宿的设施。例如,位于敦煌郡效谷县境内的悬泉置,就下辖有“悬泉厨”与“悬泉传舍”,为过往官吏、使者以及西域诸国入汉贡献的使者提供食宿服务,附近的鱼离置、遮要置、龙勒置、广至置与渊泉置亦设有“厨”②,这类设施当时遍及全国。传舍的分布亦如此。③这些机构数量虽多,但规模不大,官吏秩次甚低,一般主管者官不过啬夫,秩级也就百石甚至更低④,在帝国整个官吏队伍中微不足道,以至《汉书·百官公卿表》《续汉书·百官志》等论述官制时并未正面提及。

“养食”中的“养”指做饭或做饭之人⑤,“养食”连用,当指饭食。“厨传”与“养食”指是西汉时期官办的公务接待机构及其主要花费。如前所述,此条意在强调实际运转中,或整饬/装饰厨传,或增加饭食的做法一直没有改变,花费超标,要求务必节俭行事。诏条中所谓“诏书无饰厨传增养食,至今未变,又更过度,甚不称”,指此前曾颁下要求整改此类行径的诏书,但没能得到严格执行,如学者所言,宣帝元康二年(前64)五月诏,其中就提到:

或擅兴繇役,饰厨传,称过使客,越职逾法,以取名誉,譬犹践薄冰以待白日,岂不殆哉!(汉书8/256)

宣帝已然对此类现象提出批评。这里针对的主要是擅自兴发徭役,整饬/装饰厨传,来满足接待使者过客,逾越职分与律令,以邀取名誉,没有提到提高饭食标准。①能引发皇帝下诏专门就此问题加以批评约束,说明此时此风蔓延以及危害都已达到相当严重的地步。

这一告诫相当具体乃至细碎,显非治理郡国的原则,无法与五条诏书中前面三条相提并论。如此内容却收入针对计吏的敕,与为政方略一道年年宣读,并要求转告府主,是小题大做吗?一定不是。在皇帝与丞相心目中,此弊恐怕已经滋长到危害国政的程度,无法容忍,不得不在如此重要场合当众再三叮嘱。同时,随着这一内容变成礼仪性戒敕的一部分,似乎也在暗示问题并没有随着丞相反复宣读皇帝的诏书而明显改善,暴露出皇帝自身的力不从心。

皇帝为何对厨传与养食的花费如此关注?我们不能不顺着皇帝的目光,去看看这些无足轻重的机构及其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