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专业学位,可以说是世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趋势。研究生教育的肇始是大学为了补充自己的教师队伍,而研究生获得学位以后,大多留在大学当教师。他们的研究方向主要是人文学科或自然科学的理论问题,因而此类学位都冠以“哲学”的名称,不论什么专业的博士,都称“哲学博士”。我国没有设哲学博士,而是按12个学科门类设置的。但是随着大学职能的扩大及社会的发展,社会需要各种高层次的专门人才,专业学位就应运而生。专业学位的特点就是适应国民经济发展,为各部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如建筑学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等。可以明显地看到,科学技术越是发达,社会越是现代化,越是需要高层次专业人才,专业学位工作就越需要发展。而且研究生规模的扩大,也必将会扩大专业学位。因为研究高深理论的人才毕竟是少数,多数人需要把高新技术应用于实践。教育专业更是如此。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这对于提高我国教师的水平,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乃至发展整个教育事业,都具有巨大而深远的意义。
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就是使教师有系统地进修学习的机会,让大学教师来帮助中学教师提高水平。虽然我国早就建有教师进修制度和机构,但是这种进修往往是零星的、不系统的。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可以系统地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前沿,培养教育研究素质。
有一种偏见,认为做一名中学教师,大学毕业足够了,只要把中学教科书中的内容教给学生就可以了,用不着高深的学问。这是一种陈旧的观念。要想当好一名教师,必须有高尚的思想品质、渊博的科学文化知识,还需要懂得教育规律,掌握教育技能。特别是在当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知识日新月异,有些在大学学习的知识还来不及应用,就已经过时了。只有不断学习,终身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要求。当今时代,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教师的进修和提高。1996年9月30日至10月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日内瓦召开的第45届国际教育大会的主题即“加强教师在变化着的世界中的作用之教育”。大会发表的宣言强调,各国教育部部长们考虑到国际社会正在经历着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巨大变化,认识到教师通过其思想、方法和实践来革新教育的重要性;回顾了1975年第35届国际教育大会通过的有关教师作用变化及其对教师培养和在职培训的建议。许多国家都有教师在职进修的制度。英国在1972年就规定每位工作7年以上的教师可以获得一次为期3个月左右的带薪休假进修的机会,1976年又把进修时间由3个月延长到1年。日本在1978年建立了3所供现职教师进修的新型教育大学,设有硕士课程的研究生院,培养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1987年,日本文部省又公布了《试行新任教师进修实施要点方案》,规定从1989年开始,分期分批地实施新任教师进修1年的制度。有的国家提出了中学教师每几年必须到大学修学几个学分等进修要求。总之,教师的培养正在由一次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化,把职前的培养和在职的培训统一起来。
现在,世界各国对中小学教师的学历要求都在逐步提高。如法国,1986年规定,持有两年或两年以上高等教育文凭者才能报考师范学校,再学习两年毕业后,才能担任小学教师;中学教师则必须修完大学第二阶段并经过国家考试取得证书者才能担任。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规定,只有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大学研究生院学习一年以上,并取得30学分以上的才能获得高中一级教谕的资格证书。我国教师学历要求偏低,小学教师只要求中师或高中毕业学历,初中教师只要求大专学历,高中教师才要求大学本科学历。这在世界上已是很少见的了,很不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要求。当前推进素质教育的困难,也在于教师本身的素质问题。设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为中小学教师提高学历层次、提高素质提供了条件,不仅促进了教师队伍建设,而且可以有力地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有利于教师地位的提高。社会上任何一种职业,只有它的专业性增强了,并具有不可替代性,其社会地位才可能提高。以往教师地位不高,固然有种种原因,但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人人都可以当教师,教师缺乏专业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可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性,也必然会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不仅有利于教师队伍素质的巩固和提高,而且有利于吸引优秀青年投身于教育事业。青年总是充满着对未来的憧憬,总想有进一步学习和进修的机会。过去教师一辈子埋头于教学,强调献身精神,做默默无闻的教书匠,使青年望而生畏。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给青年教师提供了希望,使他们完全有机会进修提高,凭借他们不断提高的专业水平在教育工作中施展才华,开拓进取,实现青年所冀望的人生价值。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一种职业性质的学位,不同于学术性质的学位。它的目的是完善教师职业培训。目前只招收具有一定经验的在职中学教师,以后会扩大到具有学士学位的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也可能扩大到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但培养的目标和培养方式与学术性学位是不同的。学术性学位的培养方式是以研究为主,学位课程只要求3~4门,最后以研究论文为主要成果。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则以课程为主,一般需要学习12门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中除了教师所教的学科专业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外,还要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学习开展教育研究的方法,使他们将来成为一名研究型的教师或校长,能够在教育教学中发挥创造性,培养创新人才。
目前我国有1 000多万名中小学教师,如果要把10%的教师提高到教育硕士专业水平,就需要有100万个学位名额。因此,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有较大规模的发展。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还是第一次,在国外也不多见。要把这件事办好,关键是质量问题。要从入学到毕业,把好每一个关节,使每一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真正成为学校的骨干。当教师的能够起到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当校长的能够把学校办出特色,创造新鲜经验。为此,特别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把好入学关。申请入学的教师必须有本科毕业的学历,经过招生单位的联考,选择思想品德好、有一定业务基础、有条件学习的教师,保证将来学习的质量。
第二,要按照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这个方案是在广泛征求专家和中学教师、校长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已经过三届学生的试用,2000年又经过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讨论修订,应该说是切实可行的。当然,为了发挥各大学的优势和特色,可以在执行时有一些灵活性,但总体上要执行统一的方案,以保证统一的质量。在执行中要特别注意处理好教育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的关系、理论与实际的关系、课程学习与论文写作的关系。
第三,要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要吸收中学有高级职称的、有经验的教师参加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从这几年的情况来看,除了不断改进课程的讲授质量外,要更加重视论文的指导工作。
第四,要建立一套评估制度,定期评估。教育指导委员会每年都派出专家组到各校检查,2000年又抽查了前两届的学位论文。从检查的结果来看,各举办学校是认真的,质量是有保证的。研究生的反映也是好的,觉得有收获,学与不学不一样,水平有所提高。
[1] 原载《中国高等教育》,2001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