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决议,为中学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这在我国教育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它的意义是巨大而深远的。

“科教兴国”已经成为我国的国策。教育是“科教兴国”的基础工程,只有打好基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大厦才能拔地而起。而要搞好教育,教师队伍的质量将是关键。但是我国教师的学历要求还偏低,很不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要求。为中学教师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就为中学教师提高学历层次、提高专业水平提供了条件。虽然不可能在短期内使多数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但一部分获得学位的教师必将成为教育教学的骨干,帮助整个教师队伍提高质量,从而有力地促进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为中学教师开设研究生课程有没有必要?有的同志认为,当一名中学教师只需要大学毕业,能够把中学课本的内容教给学生就可以了,用不着高深的学问。这是一种偏见,也是一种陈旧的观念。要想当好一名教师,必须具备渊博的知识、高尚的品质,还要有高超的教育技能。特别是当代科学技术高速度地发展,知识增长速度加快,往往一名大学生学习的知识还来不及使用就有一部分陈旧了。因此,知识需要不断更新,才能跟上科技的发展。教育媒体的发展,学生接受信息的渠道增多,也迫使教师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以满足学生求知的需求。虽然我国已经建有教师继续学习进修的制度和机构,但是这种进修往往是零星的、不系统的。开设研究生课程,就为教师系统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提供了可能。教育活动是一种科学活动,它有规律可循。只有遵循教育科学规律,才能提高质量,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认识教育科学规律、掌握教育教学技能也需要教师不断学习。现代教育学和心理学的新发展为教育教学提供了许多新的理论,教师掌握了这些新理论就能创造出新的教育方法和经验,推动我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开辟还有利于教师地位的提高。社会上任何一个职业,只有它的专业性越强,具有不可替代性,社会地位才越高。以往教师地位不高,有各种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人人可以当教师,教师缺乏专业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开辟提高了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必然会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使教师更受到社会的尊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开辟促进了师范院校的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师范院校的任务是为基础教育服务,师范院校的研究生除了为高等学校培养一部分师资外,还为中小学培养高质量的师资。从我国师范院校的现状来看,除了极少数可以与综合性大学的文理学科相抗衡,发展成研究型大学的学校外,大多数学校所具有的优势主要在教育学科(包括学科教学)方面,他们的研究应该重点放在教育学科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有利于大多数师范院校把科研工作和研究生教育转到教育学科上来,切切实实地为基础教育服务。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有哪些特点?我国的学位制度把学位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学术性学位,它分12个门类88个一级学科,学位按门类授予;另一种是专业性学位,现在有工商管理、法学、建筑、教育等专业学位。专业性学位与学术性学位不同,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专业学位的设置不是以学科为依据,而是以职业为依据,因而亦可称为“职业性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为中学教师(将来还要扩大到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准备的。

第二,专业性学位与学术性学位的培养目标不同。学术性学位是以培养科研人员为主,包括具有科研能力的高等学校的教师。专业性学位是培养高层次的中学教师(将来包括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它也不同于过去的学科教学论的学位。学科教学论(现改为“课程与教学论”)主要培养学科教学理论的研究人员,包括高等师范院校中学科教学论的教师。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只培养高水平的中学教师。教育管理专业的情况也是这样。学术性教育管理学(现改为“教育经济与管理”)是培养教育管理学的理论研究工作者或这门学科的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方向则培养具有科学管理能力的中学校长。

第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对象是具有教师职业背景的人员,他们必须有3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而学术性学位没有这种特定要求。

第四,培养方式不同。学术性学位的培养是以科研为主,学位课程只要求了3~4门,最后以研究性论文为主要成果。教育硕士专业是以课程学习为主(12门课程),要求研究生掌握某门专业的最新知识和了解它的发展趋向,从而能够加深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并且善于把这些知识教给学生。论文只是学习研究的一部分,要求重在联系教育教学实际,解决实际问题。

第五,申请学位的渠道不同。学术性学位主要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然后获得学位,当然也不排除在职申请学位。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以在职申请为主(当然也不排除通过统一考试)。但是,这种在职申请又与个别的在职申请学位不同:一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申请是经过入门考试的,不是全国统考,而是招生单位的联考;二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设置课程和授课。因此,它的学习组织又与普通在校研究生相同。

正是上述许多特点,决定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同于一般的学术性学位。这种学位的设置是由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决定的。有的同志不大理解这种专业学位的性质,总是用学术性学位的标准来衡量它,因而认为它的课程设置缺乏学术性,偏重于教育理论的学习、教育技能的培养等。一名教师固然首先需要有渊博的知识,特别是在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只有掌握了最新的科学知识,才能对基础知识有深刻的理解,才能把基础知识深入浅出地教给学生。同时有些同志还有一种偏见,认为教育理论不是科学,教育理论不需要学习,教育技能不需要培养。他们总认为有了学问就能当好教师。可是现实生活是最好的教员,现在中国教育实践说明只有学问而没有正确的教育思想是当不好教师的。

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新生事物。要把这件事办好,关键是质量问题,因此,要建立一个质量保证系统。

第一,要把好入学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申请不同于个别在职申请,必须经过招生单位的联考。这是因为他们以学习课程为主,不再举行全国联考;同时要求入学的教师很多,不能无条件地满足所有教师的要求,经过联考可以选择一批有一定基础、有条件学习的学员,保证将来学习的质量。

第二,要按照专家组通过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这个培养方案是在广泛征求专家和中学教师、校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当然不能说十分完善,但有一定的群众基础。由于培养方案尚未完全付诸实现,也不能肯定就是完善的,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并不断修订。但为了保证统一质量,有必要要求各校按培养方案开展教学,同时在方案中留有一定余地,让各校自行安排,既有统一性,又有灵活性。在执行培养方案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教育类课程和专业类课程的关系;理论与实际的关系;课程学习与论文写作的关系。

第三,为了保证质量,要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保证质量的关键在教师,各校要组织高水平和最有教学经验的教师来授学位课程。同时要对研究生有严格要求。为了交流经验,互通情况,专家组准备举办一些研讨班。

第四,编写一批高质量的教材和参考文献。

第五,建立一套评估制度,定期对各校的培养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的目的是促改革、促质量,因此,以自我评估为主,专家评估为辅。

总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建立还属初创,任何人都没有经验,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在实践中摸索。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关心这个学位的建设,帮助我们完善和提高。

[1] 原载《中国教育报》,199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