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和少年校外活动的卫生是学校卫生学中最没有被好好研究的问题。这很容易理解,因为儿童和少年的校外活动直到苏维埃政权的年代才广泛发展。

校外教育机关的数目和种类很多,例如儿童俱乐部、少年宫、儿童参观旅行站和招待所、儿童技术站、少年自然科学家工作站(农艺生物学的少年自然科学家工作站等)、儿童剧院、儿童文化休息公园和在普通文化休息公园中的儿童城、儿童休养所、运动场、滑雪站、滑冰场、水上运动站、游戏场等。

对于儿童校外教育机关室内的主要卫生要求,和对学校及其他儿童教育机关的主要房舍所提出的要求一样。

儿童文化休息公园有巨大的卫生意义,儿童和少年在这里大都处在新鲜空气中。儿童文化休息公园最好不设在城市中心,而在城郊、在大片绿荫的附近。同时它和城市各区应该有方便的交通来往。在大城市中(莫斯科、列宁格勒等)可能有几个儿童文化休息公园,它们应该设在城市的不同区域。

儿童文化休息公园应和街道很好地隔离,除了有一般的围墙外,还要有绿植,其宽度应不少于10~15米。应当特别注意消除灰尘,场地中的一切空地上应当种上密密的青草。在儿童文化休息公园地区冲着风口的一面应种上茂密的大树和灌木林。

至于说到其他户外的场地,主要是“露天式”的儿童教育机关,例如体育场所、儿童运动场、文化休息公园的儿童城等,应当选择平坦和干燥的场地,并且以绿植防风和灰尘。在这些校外教育机关的场地附近最好有流动的水源,例如河流和湖泊。池塘只有在水的质量良好和水是流动的条件下才能使用,因为死水很容易脏,并且容易成为疟疾蚊繁殖的有利场所。死水池的危险不仅在疟疾蚊可能其中下卵这一方面,而且它可以传播传染性的肝脏炎、兔热病及其他疾病,它们的传播者主要是老鼠及其他啮齿类动物。

在建造儿童水上运动站时应该选择河流或活水湖的水流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千米的地方。水上运动站以及儿童游泳用的地方应该选择位于废水池及其他可能把水弄脏(如洗涤被褥,牲口饮水)的地方的上流。儿童和少年的水上运动站和游泳场所不能设在木排、船舶和小舟的码头及停泊处附近。

要注意游泳场所河流或湖泊的岸的情况。岸要平坦,有沙土,不陡峭。在岸上和水池中不要有黏土质或含淤泥的底层、凹沟、穴,尤其是漩涡。

同样地,在水上运动站或儿童游泳场所附近不允许有沼泽地区。也应当注意到水底要干净(没有大而尖的石块、树枝和碎玻璃等)。

作为儿童游泳的地方的河流或湖泊的深度应该适合于他们的身高。当儿童游泳的河流(或湖泊)太深时(对一至四年级的学生,离岸3米处河的深度超过1米;对五至七年级的学生,离岸3米处河深超过2米),应该建设游泳场,把四周围起来,用木板做成有孔格的底。在没有专门的儿童游泳场所的地方,应该用木栅栏把这一地区围起来,或者把绳索系在在水底埋着的柱子上,给可以游泳的地方划出界线。

在水上运动站或是儿童游泳场的岸上,最好有阳光能照射到的、铺着很好的河沙或细石子的场地。它们可用来进行日光浴。这里最好有防风的设备和在阴凉下休息的区域。

每个水上运动站或是儿童和少年游泳场,都应当备有救生圈(或球),并有值班船。当儿童游泳时医务工作人员和教师必须在场,他们应当观察儿童的反应和行为,如果需要的话,要给以初步的医药救护。

滑雪站一般设在城郊或是城的边区。建造的时候应该选择离城不太远并且跟城区有电车、铁路或其他交通往来的地方。滑雪站的房屋应该尽可能宽敞、暖和,房子里应有儿童食堂和室内厕所(男、女厕分开)。

这些就是对儿童校外教育机关的地点和房舍的主要卫生要求。

在主要是为成人设置的公共机关,如文化休息公园、运动场、大型公共课堂、滑雪场、滑冰场、参观旅行站等,必须设立专门的儿童部,儿童部跟成人用的房舍隔开,并划分出学前儿童、低年级和中年级学龄儿童单独的区域。遵守这个卫生要求,一方面是预防传染病被带入儿童和少年的环境中,另一方面也是为在最安静的环境中对他们组织教育活动。

为了给儿童和少年组织校外活动,经常需要利用成人文化娱乐所用的电影院、剧院、俱乐部及其他机关。在这种情况下,在儿童进入这个房舍以前,必须很好地收拾过房舍(去掉灰尘、污秽等)且通风。应当特别仔细地收拾在大厅、休息室里的座位和厕所。房间里必须设有盛着良好质量饮水的小水箱。

对于儿童和少年进行课外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学校房间来说也必须达到校舍所应遵守的那些卫生要求。所有用来进行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校舍(礼堂、教室等)应当及时收拾好,打扫干净且通好风,然后儿童和少年才能在这儿进行课外活动和社会活动。

必须尽量鼓励儿童和少年在新鲜空气中进行课外校外活动和社会活动,鼓励他们参加学校园地的工作、绿化城市和村镇的工作,参加力所能及的农业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