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5章 凡事都有第一次
子粤的手,在手底下**,突然碰到一物,触手硬硬的,条状,这时候子粤哪里还有心思分析是什么东西,逮住啥算啥,一下就将这条状的东西向白人青年的币上刺去。
这一下刺出去,只听水面上的白人青年“嗯”的一声,痛苦地叫了一声,与此同时,子粤也感觉自己所拿的东西好像十分锐利,因为凭手感,这条状东西抵到白人青年的身体之后,一点都没费力,就刺入了他的身体中。
子粤心里大喜,突然知道自己手上拿的是什么了。
匕首!一定是匕首,而且还是能够随身携带,非常锋利的那种匕首。
子粤猜的没错,现在他手上所拿的,也就是之前从白人青年的身上摸到的条状东西,的确就是一柄十分锋利的匕首。
子粤大喜之下,一下拔出匕首,又往白人青年的胸口处刺入。
同样,这一下刺下去,也是毫无阻碍地刺入了白人青年的身体内。子粤一鼓作气,又接连在他胸口处乱扎乱刺,猛力刺入,再猛力拔出,然后再猛力刺入,再猛力拔出。
这么乱刺乱拔,估计刺了有二十多下,手都刺得有些酸了。
子粤的头部仍被白人青年按在水下,有一点水液流到了子粤的嘴里,入喉感觉咸而腥,分明是鲜血的味道,只不过这血腥之气已经相当淡了,毕竟是在河水中扩散开的缘故。
而这时候,狠狠地勒在子粤脖子里的那白人青年的手臂,此时也迅速地松开了,就像瞬间撤去了所有的力道似的,子粤没费一点力气,就掰开了白人青年的手。
呼!
猛然从河水中抬起头来,子粤长长地呼了口气,长这么大了,生平还是一次和呼吸暌违这么久的时间,能够随意呼吸的人,真幸福。
子粤贪婪地呼吸着空气,大口大口地喘息,直到把刚才欠下的呼吸都补回来了,这才看向身旁这位比毒蛇还毒的白人青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红。大量的红,呈现在子粤和白人青年的身边。
这是血红色。
不错,白人青年已经被子粤用他手里的那把锋利之极的匕首,连捅二十多刀后,把肺腑扎得稀烂而死,全身的血都流了出来,被河水一冲,显得更加多了,简直像血河似的,距离这里六七米远的下游之水,居然还是红通通的。
这回子粤是不用再怀疑了,这个白人青年已经是死透了。
同时子粤也知道,自己杀人了。
子粤这是生平一次拿刀捅人,更是一次结束别人的生命。而且是用这种说起来有够狠辣的手法。
在古代或者当代的电影上,三刀六洞就算是非常残忍,令人闻之色变的手段了。而子粤却在别人的胸口狂扎二十多刀,鲜血狂喷如泉,河水为之一红,这种手段,比三刀六洞,显然是大巫与小巫,不可同日而语。
子粤看着周围红通通的河水,再看看血水的主人,也就是那白人青年,满脸愤恨的样子,痛苦和不甘,挣扎和邪恶并存在这张脸上,子粤拍了拍他的头,心里没有一丁点的罪恶感,相反,反倒有一种为民除害,除却世间一大毒瘤的胜利感觉。
杀掉了这个恶贯满盈的白人青年,子粤把他的尸体拖到了岸上,自己也累得不轻快。
也不知道戴姆莱斯现在怎么样了,还有那个络腮胡老大,那位烫发的女子,还有另外两位悍匪,现在在干什么?一定在搜寻自己吧?他们的兄弟被自己拽下车来,他们肯定不会不管不顾的。
而也就是在子粤心里想东想西的这个时候,突然,离这里有一英里多远的路边上,传来了嘭嘭嘭嘭,一连好几声枪响!
一听到这激烈的枪响,子粤心里一寒。
完了,戴姆莱斯,已经是死了。
不用说,肯定是络腮胡老大这伙人,返回来找自己和这个白人青年的下落,结果没找到,然后那几个凶残的悍匪,就把气出在了戴姆莱斯这位警察身上,可能是连开了好几枪,把戴姆莱斯给枪杀了。
子粤心里为这位戴姆莱斯哀悼,同时对这几位悍匪余孽,心中也生出了必杀之意!
子粤这也是头一次,对邪恶势力产生如此巨大的愤怒,和由这种巨大的愤怒而生出的不平之意。子粤突然决定,不能让这几个余孽这样为害人间,要将他们绳之以法!
向来不喜欢惹事生非的子粤,人在外国,想不到自己突然有了这满腔的侠义心肠,这一点,连他自己也是没有想到。
“拼了,跟他们拼了!这伙垃圾,一定要灭除!”
子粤发了狠心,心想在罗萱生活的这片土地上,怎么能让这种危害世间的垃圾猖獗肆虐?自己一身的本事,不能总雪藏着,该出手时就出手,办他一票!
说干就干,子粤也不管这位白人青年的尸体了,谁发现了算谁,没人发现,回头被野狗吃了也不可惜。
子粤站起身来,向来路走去。
而就在此时,子粤发现,迎面奔来一位身材高大的男子。
这男子脚步奇大,一步几乎比常人迈两步还更远一些,仔细一看,原来这飞奔过来的人,正是戴姆莱斯。
是戴姆莱斯!原来他并没有死,甚至根本没有中枪。
子粤看到他健步如飞,显然没有受什么伤,同时向他招了招手。
戴姆莱斯远远地点了点头,两人相距约一百来米。
很快,戴姆莱斯奔了过来。
这个地方正好是个下坡的路段,平坡和下坡之间所形成的像墙体似的路段,正好可以当作掩护自己身躯不被公路上的悍匪所发现的好地方。
“嗨,伙计!看来你运气很好!”
戴姆莱斯跑了过来,迅速蹲了下来,向子粤打了个招呼。
在当时房车飞速行驶之时,戴姆莱斯看到子粤被那个白人青年给推下车去,心里还非常担心子粤的安危。毕竟,那么快的车速,子粤是血肉之躯,这一掉下车去还不成一滩泥么?
然而,当看到那个白人青年也掉下车去,并且发出了一声尖叫之后,戴姆莱斯心里就放心了,知道子粤果然像自己所想的那样,是位深藏不露的高人,可能比自己还厉害三分呢。
而现在,戴姆莱斯亲眼看到子粤好端端的出现在这里,心里还是大喜过望的。
子粤看着戴姆莱斯,戴姆莱斯也看着子粤,两人四目相视,同时出口问道,“呵呵,你没死啊?”
这一问出口,两人谁也没有回答对方的问话,却不约而同地,呵呵大笑起来。
“喂,伙计!知道吗,你很能干,我很欣赏你!”
戴姆莱斯用力拍了拍子粤的肩膀,这三拍两拍,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就弥漫在两人之间。
戴姆莱斯用欣赏这个词儿来称赞子粤,并不过份。因为戴姆莱斯虽然看上去很年轻的样子,其实已经是四十五六岁的人了,在子粤面前,是正儿八经的长辈。
子粤点了点头,说道,“警察叔叔,你也很厉害,呵呵!对了,那几个悍匪还在公路上吗?快报警啊!”
戴姆莱斯摇了摇头,说道,“我的手机已经被那个梳着波浪卷的披肩发的臭要饭的给弄坏了。咦,这个家伙死了?你把他杀了?”
戴姆莱斯一路跑过来,虽然远远地看见了子粤身边的这位白人青年,但是看这白人青年老老实实地,戴姆莱斯还以为子粤自己已经把这人给制服了,也就没有多管,跑过来和子粤说了这几句话,才愕然发现,原来这白人青年已经被刀子捅得像蜂窝似的,早已经死了。
“不错,是我杀了他!”
面对戴姆莱斯,子粤丝毫不隐瞒,说道,“我如果不杀他,我就死了,而我能捅死他,也是纯属幸运。”
子粤说起两人掉下车后,滚落山坡,然后又掉进河里,并且差点被这白人青年给勒死的事,原原本本的交代,就像嫌疑人向警官交代案情的经过似的,子粤一句话也没有隐瞒。
“呵呵,太好了,伙计,你干得很漂亮!”
戴姆莱斯听完了子粤的叙述后,兴奋地一拍手掌,满脸喜色,说道,“伙计,你今年多大?”
“二十三岁。”
“哈哈,厉害!”戴姆莱斯点了点头,很是赞许地拍拍子粤的肩膀,说道,“才二十三岁,和我儿子一样大!不过,我儿子可没有你这么勇猛!就算是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只能擒拿凶徒,还不敢杀人呢!哦,你没有杀人,你杀的是畜牲,回头到局里,我要为你表功!”
子粤摇了摇头,说道,“表功是不必的啦,我也是为了自保。嗯,一起去追击剩下的四位悍匪,怎么样?”
“呵呵,太好了!就等你这句话了!”戴姆莱斯虽然年纪不算小了,但一言一语还是非常的热情,不像在子粤的祖国,四十来岁的人已经是老气横秋,一点朝气也看不到。
“知道吗,伙计,他们打了我!他们用啤酒瓶抡打我的头!噢,天呐,我已经四十六岁,还从来没有被人用酒瓶打过头,我要报仇,更要将他们捉拿归案!”
戴姆莱斯一本正经地说道。
子粤看他这样说,感觉这位警察很有意思,如果是在自己的国家,一位警察被人用酒瓶接连抡砸在头上达三次之多,就算当着最自己人的面,他也是羞于提及的,因为这简直比丢枪还更让人觉得耻辱。但是在戴姆莱斯眼里,这是个耻辱,却没有耻辱到不敢开口,不敢正视的地步。 绯色都市的妖孽人生:旷世奇才935:凡事都有一次地址 html/20/20064/